收藏 分销(赏)

化学化工学院专职教学科研人员岗位职责.doc

上传人:自**** 文档编号:11064474 上传时间:2025-06-30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4.04KB 下载积分:8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化学化工学院专职教学科研人员岗位职责.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化学化工学院专职教学科研人员岗位职责.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化学化工学院专职教学科研人员岗位职责 研究员 (一)教学:年度主讲本科生课程≥36学时。 (二)科研:满足下列任一条件者,即视为完成当年研究员岗位职责: 1、参加A类项目,或主持B类项目(含项目结题未超过一年者)。参加A类项目指列入批准书并在该项目中分配科研经费20万元以上者;主持B类项目者,主持人到账经费应不低于项目总经费的50%; 2、本人近三年科研经费累计到账要求38万元以上,或当年科研经费到账13万元以上; 3、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单位发表SCI一区论文或两项专利(指上一年度正式发表和授权)或研究报告得到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或领导实质性批示; 4、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一等奖. A类项目: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及其课题,或单项经费在200万元以上的国际合作与横向项目. B类项目: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或青年项目、省部级重大或重点项目,或单项经费30万元以上的国际合作与横向项目。 (三)未完成教学岗位职责,但本人近三年科研经费累计到账≥80万元,当年科研经费到账≥25万元者,视为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均已完成。 (四)研究生培养:在读硕士研究生≥3人. (五)讲座:举行学术讲座2次(包括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中学生等举行讲座),其中为本校大学生至少1次。 (六)服务:完成下列各项之一 (1)参加学校和学院的学科建设工作; (2)参加课程建设和教学督查任务; (3)承担青年教师培养任务; (4)辅导学生参加各种科技竞赛; (5)承担学校安排的行政管理工作。 副教授 (一)教学:年度主讲本科生课程≥54学时。 (二)科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成员参加A类项目或主持B类项目 (2)本人近三年科研经费累计到账≥10万元;或当年科研经费到账≥3万元。 (3)当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下同)发表SCI二区以上论文≥1篇,或获得一项专利授权。 主要成员:指列入批准书并在该项目中分配经费≥5万元。 (三)未完成科研岗位职责,但教育教学工作量≥216学时(其中本科生主讲学时≥108)者,视为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均已完成。 (四)研究生培养:硕士生导师应指导在读研究生≥2人. (五)讲座:面向教师、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研究生、大学生、中学生等举行学术讲座(或示范教学)≥1次。 (六)服务:完成下列各项之一 (1)参加学科建设; (2)参加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 (3)承担青年教师培养任务; (4)辅导学生参加各种科技竞赛; (5)承担学校、学院安排的行政管理或学生工作。 副研究员 (一)教学:年度主讲本科生课程≥36学时. (二)科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成员参加A类项目或主持B类项目; (2)本人近三年科研经费累计到账≥15万元;或当年科研经费到账≥5万元。。 (3)当年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二区以上论文≥2篇,或获得一项专利授权.。 主要成员:指列入批准书并在该项目中分配经费≥5万元。 (三)未完成教学岗位职责,但近三年科研经费累计到账≥20万元,或当年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二区以上论文≥4篇者,视为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均已完成. (四)研究生培养:硕士生导师应指导在读研究生≥2人. (五)讲座:面向教师、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研究生、大学生、中学生等举行学术讲座(或示范教学)≥1次. (六)服务:完成下列各项之一 (1)参加学科建设; (2)承担青年教师培养任务; (3)辅导学生参加各种科技竞赛; (4)承担学校、学院安排的行政管理或学生工作。 讲师 (一)教学:教育教学工作量≥90学时,其中主讲本科生课程≥54学时。 (二)科研:每年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三区以上论文≥1篇或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前三名)。 (三)未完成科研岗位职责,但教育教学工作量≥180学时(其中本科生主讲学时≥108)者,视为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均已完成。 (四)服务:完成下列各项之一 (1)参加学科建设; (2)参加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 (3)辅导学生参加各种科技竞赛; (4)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注: 1、新留校(1年以内)的人员不按以上岗位职责考核。 2、本科生主讲工作量含实验教学折合时数。 3、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包括本科课堂讲授、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辅导答疑、出版教材、教学研究项目、指导青年教师教学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指导大学生参加各类专业大赛等。 化学化工学院大型仪器操机人员岗位职责 1、全年出勤率≥90%。 2、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假期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完成必要的检测任务. 3、承担分析测试任务,完成分析测试定额,能准确无误地出具样品分析报告。 4、参与实验室管理、建设工作,拟定本实验室仪器的使用、维护等管理办法,编写仪器检测、操作的实施细则。 5、定期核对仪器、设备,保证账、物相符,积极参与实验室安全、卫生和监督等管理工作. 6、积极为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服务,能按照要求指导本科生、硕士生及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7、积极参与单位举办的定期业务学习和交流的活动,能熟练掌握两款仪器的使用。 8、进行实验室仪器的定期维护以及一般故障的诊断维修,做好仪器维修记录并填写实验室日志。 9、高职每2年完成以下工作中的一项: (1)在实验技术或本专业学术杂志发表论文1篇; (2)进行一期功能开发1项或维修(单项10万元,累计50万元); (3)获得校级以上教学、科技奖励,其中校级前三名、省部级前五名. 10、积极配合并完成本单位资质认定所要求的工作: (1)完成每年的仪器自校准或期间核查的实验工作并填写相应表格. (2)协力完成上级交办的比对试验考核工作。 (3)协助内审员完成每年的资质认定的内审工作。 (4)对于保管和使用标准物质的操机人员,每年自觉完成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工作。 (5)对于出具定量结果的操机人员,必须完成玻璃仪器、温湿度计比对,填写表格。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人员管理/培训管理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