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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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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门诊工作制度(1) 1.医院应当有主管业务领导分工负责门诊日常工作。各科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当与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共同商量,上岗前进行门诊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 3.门诊医护人员应当由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担任,未取得医师资格及护理资格人员应当在上级人员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4.对疑难危重患者应当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5.门诊有等待就诊病人出现病情变化的抢救方案和急救措施,对高烧患者、重病患者、70 岁以上老年患者,应当优先安排(门)诊治。 6.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门诊日志.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当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当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患者情况,有计划地接收患者住院治疗。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10.做好检诊、分诊工作,指导正确疏导,及时分流患者。 11.门诊标识清晰明白,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缩短排队等候时间,有序安排患者就诊。 12.门诊应当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 13.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 14.根据季节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专门的传染病门诊。 值班与交接班制度(3) 1.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1 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需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性质、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二线值班。 1。2 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当巡视病房,危重患者和当天新入院患者做到床前交接,并且将交接内容记入交班本,交接医师执行双签字。 1.3 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当将危重患者和当天新入院患者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患者应当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1。4 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对入院患者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1。5 值班医师遇危重患者和当天新入院患者病情变化,出现危急情况时,应当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并通知经治医师. 1.6 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当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1。7 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患者未得休息时,应当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1.8 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将患者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患者情况和当班入院新患者情况以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2.护士值班与交接班:(3) 2.1 病房护士实行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当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患者进行护理工作。 2。2 交班前,护士长应当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患者记录,重点巡视危重患者和新患者,并安排护理工作。 2。3 病房应当建立日夜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患者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病危人数;新患者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 2.4 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患者和新患者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2。5 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当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患者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患者做床前交班。交班者应当给下一班做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手术室管理制度(1) 1.手术室护士是本科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由具备资质的注册护士承担患者的手术配合。 2.工作人员管理: 2。1 凡在手术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严格执行手术室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无菌操作、消毒常规、急救抢救制度、查对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处理原则、特种感染处理原则、防止差错事故制度、安全制度、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 2.2 进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拖鞋、隔离衣、一次性口罩、帽子。有皮肤感染灶或呼吸道感染者,不得进入手术室,特殊情况呼吸道感染的患者需戴双层口罩后入室。手术室工作服不得在手术室以外的区域穿着。 2。3 进入手术室人员未取得医院管理部门的许可,任何个人、科室及媒体不得携带各种摄影器材进行手术拍照、录像。任何人员不能将移动通讯工具带入手术间内使用。 2.4 除参加手术的医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手术室。任何违规者,手术室负责人有权拒绝其进入手术室,并通知有关部门。 2。5 手术室在夜间及假日应当设专人值班,以便随时进行各种紧急手术。 3.环境管理: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严禁吸烟和喧哗,值班人员应当在指定地点就餐. 4.手术部位感染率监测:根据手术风险度(手术切口清洁度、麻醉分级及手术持续时间)统计手术部位感染率。 分级护理制度(2) 1。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2.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3.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4.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4。1 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4。2 正确实施治疗、用药和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4.3 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4.4 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 5.分级护理原则:(2) 5.1 特级护理: 5。1.1 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5.1.1.1 病情危重,随时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5.1。1。2 重症监护患者; 5。1.1.3 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5.1.1.4 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1.1.5 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5.1。1。6 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5.1.1。7 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5。1.2 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5。1。2.1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和生命体征,监测患者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5.1.2。2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5。1.2.3 准确测量24 小时出入量; 5。1。2.4 正确实施口腔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管路护理等护理措施,实施安全措施; 5.1.2。5 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5.1.2.6 实施床旁交接班。 5。2 一级护理:(2) 5.2.1 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5。2。1.1 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5。2.1。2 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5。2.1。3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患者; 5。2.1.4 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5.2.2 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5。2。2.1 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5.2.2.2 根据患者病情,每日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 5。2。2。3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5.2.2。4 正确实施口腔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管路护理等护理措施,实施安全措施; 5.2.2.5 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5。3 二级护理:(2) 5。3。1 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5。3.1。1 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5.3。1。2 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5。3.1。3 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 5.3.2 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5.3.2.1 每2-3 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5。3。2.2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 5.3.2.3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5.3.2。4 根据患者身体状况,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3。2.5 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5.4 三级护理:(2) 5.4.1 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5。4。1.1 生活完全自理,病情稳定的患者; 5.4.1.2 生活完全自理,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5.4。2 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5.4。2.1 每3—4 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瘸隋变化; 5.4。2。2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 5。4。2。3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5.4。2。4 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病房药品管理制度(2) 1.病房内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病房内基数药品,应当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3。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定量、定位放置,有定位图示,标签清楚,每日检查,保证随时急用. 5.特殊及贵重药品应当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并加锁. 6。需要冷藏的药品(如:冰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7.患者专用的药物,停药后及时退药。 8。病房毒麻药管理要求: 8.1 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8。2 设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严格加锁,并按需保持一定基数,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接点清,双方用正楷签全名. 8.3 医生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该患者使用,使用后保留空安瓿。 8.4 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正楷签名。 9。高危药品的存放有规范,在病区不得混合存放高浓度电解质制剂(包括氯化钾、磷化钾及超过0.9%的氯化钠等)、肌肉松弛剂与细胞毒化等高危药品,必须单独存放,有醒目的标志,并有使用剂量的限制. 10.对夜间、节假日的临时紧急用药应当能及时从药剂部门获得。 注射室工作制度(3) 1.注射室护士必须熟悉各种注射药物的剂量、药理作用、配伍禁忌及不良反应,掌握发生药物过敏的急救方法。 2.凡各种注射应当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易致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药品说明书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药物过敏试验.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待患者热情、体贴。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若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当及时进行处置,并通知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当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时,使用一次性注射器。 6。备齐抢救药品及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每天要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和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8.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治疗室工作制度(3) 1。保持室内清洁,每完成一项工作,即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两次。每周全面保洁一次。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3.各种内、外用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毒、麻、限剧及贵重药应当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5。高浓度电解质液、氯化钾、肌松剂等高危性药物单独存放,超正常剂量使用有严格的流程规范管理。 6.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7.干缸无菌持物钳,每4 小时更换灭菌l 次。 8.已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放人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内,按感染性废物处理,不得返回治疗室。 9.无菌物品应当注明灭菌日期,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10。定期进行空气和无菌物品采样培养,每日消毒,并有登记签名。 11.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配液用过的注射剂,需继续使用者,应当注明启开日期与时分,仅限于当班时间内使用(有效期不超过4 小时)。 换药室工作制度(1) 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非换药人员不得人内。 2.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有效日期,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等)定期检查.无过期物品. 3。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4。特殊感染用物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5.污敷料放入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内,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6。换药室每日紫外线照射消毒2 次,记录消毒时间及签名,每周彻底扫除一次。 7。换药时,根据伤口情况,换药物品依先后秩序一次备齐,保持台面整洁。 8。做到操作轻柔,流程规范,处置准确,包扎符合要求。 患者入院、出院护理工作制度(2) 1。入院: 1。1 在患者入院之前准备好床单位。 1.2 热情接待患者并向其介绍自己和其他医务人员及同病室的病友。 ’ 1.3 陪同患者至指定的床位并确保其舒适. 1。4 解释并告知住院规则/须知及病房有关制度(病室环境、住院安全、作息时间、膳食制度等)。 1.5 完成护理评估。 1。6 根据患者的需要制订护理计划. 1。7 对急症手术或危重患者人院须立即做好抢救准备。 2。出院: 2。1 接到患者出院医嘱后,核对所有录入医嘱记账明细无误后,通知住院处结账. 2。2 患者出院前,由责任护士及主管医师将出院小结交予患者,并认真向患者及其亲属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包括:目前的病情,药物的剂量、作用、副作用,饮食,活动,复诊时间,预约等。 2.3 准确告知患者和家属办理出院手续的方法。 2。4 主动征求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2。5 清点患者单位公用物品:包括被服类,家具等。 2.6 患者出院结算后离院,嘱患者带齐个人用物,将患者送出病房。 2.7 出院后,床单位进行终末消毒,更换床上用品。 抢救室护理工作制度(1) l。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等均需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得随意挪用或外借. 3。每日检查核对抢救药物、器材、一次性物品,班班交接,做到数目相符、性能完好. 4。抢救室护士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不得有过期物品. 6。抢救室使用后要及时整理、清洁、消毒,每周彻底保洁1 次。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按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进行工作。 8.抢救护士应当熟练掌握各种抢救仪器的使用及各种抢救技术,积极主动配合抢救,做好护理记录,同时做好基础护理。 9。抢救用过的各种物品、仪器设备等要及时清理、消毒,以备再用。药品用后要及时补充齐全. 10.对抢救记录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详细、准确、及时记录. 分娩室护理管理制度(1) 1.工作人员进产房前应当更换手术衣裤、拖鞋、带好口罩、帽子,非本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产妇进入产房后应当有专人陪伴,给予心理支持及指导,以防发生意外。 3。产妇在产程进展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并积极配合医师做好抢救工作。 4。工作人员态度要严肃认真,对产妇应当体贴、关怀,不能任意谈笑,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 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消毒隔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6。产房每日要全面清洁、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温度24-26℃,湿度50—60%。 7。凡无菌物品应当有消毒日期及有效期,各类物品要定物、定位、定量放置,由专人负责,随时整理、消毒及补充。 8。每日检查抢救物品、药品,保证功能完好。 9。产房内一切物品不能随意带出,借物应当严格遵守借物手续。 10。产后半小时内应当进行新生儿早吸吮早接触。 11.接产后由接生人员及时、准确填写各项记录. 12.产后观察2小时,若无异常护送母婴返休养室(母婴同室)。 新生儿室/母婴同室护理管理制度(1) 1.布局合理,病室规范。每日通风2—4 次,室温22—24℃,湿度50—60%,保持病室空气新鲜无异味、无污染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 2。对母婴实施整体护理,认真填写护理记录单,每班床头交接班. 3.新生儿入室后给予早吸吮及母婴皮肤接触30 分钟。 4.根据婴儿情况随时更换尿布,注意观察婴儿全身皮肤及脐带隋况,产妇给予晨晚间护理. 5。婴儿每日洗澡1 次,常规消毒脐带及清洁眼部,婴儿包被、衣服每日更换。 6。婴儿餐具一用一消毒。 7.卡介苗、乙肝疫苗接种应当专人负责,并做好登记。母婴同室护士负责处理婴儿医嘱。 8.每日做好乳房护理,指导产妇挤奶,负责奶库的管理。 9.母婴同室护士负责接待新人院、手术、分娩的产妇并执行医嘱。 10.奶液采集、贮存、传递、调配、喂奶的流程与用具必须严格遵循医院感染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调剂室工作制度(1) 1.从事调剂工作的必须是专业技术人员,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患者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细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调处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当遵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当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所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 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散剂及胶囊剂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认真做好效期药品的管理,严禁过期失效药品的发出。 6。含有“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7。中药方剂对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当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8。发药时,必须向患者或临床医护人员讲清药品的服用剂量、方法和注意事项,在门诊有药师提供临床药学服务。 9.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10。做好处方分类统计登记工作,各类处方应当分别存放,定期上报,统一保存。 11。调剂台、储药器具等设备设施应当保持清洁完好,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12.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不得进行与调剂工作无关的活动。 药房值班工作制度(1) 1.药房应当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临床医疗工作的需要和要求,设置相应的值班. 2.参加各类值班的人员必须是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并在药品调剂岗位工作至少半年以上,经考核能够独立承担值班工作. 3。值班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急患者之所急,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 4.应当建立值班日志和交接班记录。值班员应当将值班情况详实地记录在案,遇有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并做好详实记录。交接班时应当将值班情况,出现的问题和需要注意的事项,认真详细地交接清楚并有记录,交接双方应当签字。 5。应当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齐,工作区与休息区应分隔开。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得聊天,吃食物(就餐除外)、玩游戏等。 7.值班人员都不得擅离职守。在未经准许情况下,不得随意请其他人员替班,尤其严禁非专业技术人员替班或值班. 8。调剂处方时,应当认真核对处方各项内容和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发现处方有误时,应当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修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9。发药时应当向患者或取药者详细说明药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药品采购工作制度(1)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机构中使用的药品、医疗用消毒剂和所用的试剂应当由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计划、采购和供应,其他科室不得擅自购销药品等。 2.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当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购药. 3.医疗机构采购工作要符合当地政府的药品集中采购要求。药品采购计划及品种,应当依据国家、地方和本院的《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目录并结合临床需要制定. 4.采购人员要严格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各种形式的回扣,所收各种礼品等应当及时登记上缴,不得私自留用。 5.药品采购必须从有资质的正规的药品经营企业购入,应当将有业务关系的经营企业和业务人员的资质(如:企业三证等)备案,并应相对固定。 6.凡临床需要使用《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目录外的药品或新药时,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采购,采购员不得自行决定。 7.特殊管理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8。部分药品如是短效期的,或购入量较多时,应当酌情分批次购入,避免因患者病情变化,改变用药时所造成的积压和浪费。 药品验收和保管制度(1) 1.药品入库时,药品保管人员应当对照药品采购计划、进货单和有效凭证,认真核对货品包装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供货企业;内外包装有无破损、外观有无异常;有无产品合格证、产品批检验报告.所有项目符合要求,方能放行入库。 2.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将进货单据等,整理签字,交微机管理员登记入库,打印出药品“入库清单”。药品保管人员将“入库清单”和随货的“产品合格证”、 “产品检验报告”一起归档保存以备查. 3。药品入库后,应当及时归类入位。药品摆放时应当将药品标签或标有药品名称的一面朝外。 4.药品保管人员应当经常检查药品质量情况和药品效期,调整近效期药品,遵循近效期药品先出原则。 5.应当定期盘点库存,核对药品账目,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查出原因。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制度(2) 1。原则上不使用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仅在医院无备药可供,病情确需的情况下,经科主任同意的某些个别特殊情况下,方可按照医嘱使用。 1.1 病情急需,医院内无备药可供,应当由药学部门积极组织供药。 1.2 病情急需,医院内无备药可供,患者又有自备合格的药品. 2。如该药符合使用指征,应当由患者履行“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责任书”,尤其是药物的不良反应,并在医嘱上注明“自备药”。 3.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的“自备药”,则应当在责任书中记录清楚“自备药"的规格、剂量、剂型、数量、效期、批号等。 4.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 5.不得保管与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的药物。 6。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 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建立由分管院领导负责,医、药、护和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人员职责;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保证药品安全及合理用药。 1。“印鉴卡”的管理 药学部门应当指派专人依据“印鉴卡"的申办规定,负责向区卫生局申办、换发“印鉴卡”,申报用药计划及变更手续。按期报送药品购用情况统计报表。批准核发的“印鉴卡”由专人保管,除接受检查或购买药品之用等规定情况外,不得带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库。 2。专用保险柜和基数卡的管理 贮存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专用保险柜,专人负责。药房与临床用药科室实行基数管理,基数卡注明所用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由双方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及负责人签字,人员变更时,需办理变更手续. 3.药品采购与验收 特殊药品管理人员根据药品用量和库存情况提出购药计划,药品采购员应当向指定的药品经营单位采购药品.药品到达后,由采购员和药品管理人员共同检查验收药品至最小包装,并核验购药票据凭证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合格后,由特殊药品管理人员及时入库实物,每次购药后及出库时,特殊药品管理人员需检查印鉴卡、购货发票、入库单、账卡、药品、处方、领药单等均无误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 4。药品的储存和保管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全部贮存于专用保险柜内,保险柜钥匙由指定人员保管。 5。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专用保险柜钥匙备案管理。 存放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保险柜实行专锁专人负责制,历任管理人员情况需在药学部备案. 6。药品的领发 各调剂部门指定专人凭处方领取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基数卡”限定的数量。发药人和领药人需认真核对发药名称、数量、产晶批号、有效期后,签字办理领药手续.领药人员必须亲自运送药品至领药部门并将药品存入专用保险柜、完成入账等相关手续,中途不得停留或办理其他事宜。 7.临床科室的药品管理 临床科室需要留存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与调剂部门建立基数卡,由双方麻醉药品管理人员、负责人审核签字,临床需求变化时应当及时变更基数卡。 8.药品过期、损坏申报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和质量情况,保证质量合格.过期药品需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识;药品验收时发现缺少、破损的药品当时解决;发现质量问题按照药品质量处理程序处理. 9.药品销毁管理 破损和过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统计汇总后报经医院主管领导、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进行监督销毁、记录. 10.药品丢失、被盗案件报告 药品使用中一旦发现骗取、冒领者,或发生药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立即报告药事管理委员会,并向区卫生局、公安局、药监局报告。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1)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为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药物的合理应用,防止发生流弊现象,按照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药品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规定。 2.定点采购.采购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当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企业购买。 3。双人验收.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采购计划,购入药品双人验收,查验购药凭证,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详细记录相关信息. 4.专柜加锁储存。储存药品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药品丢失。 5.专用账目管理。出账人账要有购(领)药或处方使用凭据,做到购(领)入、发出、结存数量平衡。调剂部门使用药品要做到“日清日结"。 6。遵循专用处方和用量要求。处方至少保存2 年。 7。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及时申请销毁,保证在用药品的账物相符和药品质量完好。 8。认真审核处方,促进合理用药。严格按照规定的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使用药品,作好用药指导,对于单张处方超过用药天数的特殊情况,必须由处方医师注明诊断并双签字后,方可调配.对于用药不合理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要防止重复取药,避免套购药品的现象发生。 9.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登记造册,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销毁. 药品收回制度(1) 1。药品收回是指当发生、发现或高度怀疑药品质量的问题、事件可能影响患者安全与诊疗质量时,药房应当立即报告医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药房应当主动收回药品。 2.医院应当制定药品收回的程序. 3。收回的药品,由药房专人妥善保管,不得再流入药房。 4.医院对发生、发现或高度怀疑药品质量的问题,应当按规定报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检验科工作制度(1)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科主任是临床检验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承担医院临床诊疗的常规检验项目. 2。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与规程,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临床检验工作。有计划地对在职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及考核。 3。检验申请单由医师逐项清楚填写,急诊检验应当有特殊标志,检验申请单必须有申请医生签名或唯一标识. 4.接收标本时,检验科工作人员应当检查申请单填写、采集的标本是否合格,如不符合要求可拒收.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处理及保管。 5。建立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检验报告授权制度和审签、发放制度(常规检验报告双签,急诊报告除外),建立检验“危急值”处理程序,保障医疗安全。检验科应当明确出报告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报告。 6。登记或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审核检验结果,填写检验登记和检验报告单,经双签名后发出检验报告。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应当重复检验,并与临床科室联系.对于超过临床限定范围的生命指标(危急值)的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临床医护人员。 7.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符合国家规定;定期对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分析仪器及相关设备和项目进行校准。 8.建立并完善实验室标准操作规程及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9。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10。应当制定检验后标本保留时间和条件,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医疗收费制度(1) 1.收费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要热情和蔼,准确掌握药价和各种医疗项目的收费标准,简化手续,减少排队。 2.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 3.患者住院期间,住院处应当定期进行结算.自费者要随时与家属联系清交,以免造成呆账。对欠账者,应当抓紧催收。 4.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时现金必须当面点清,最后汇总,清点钱、账相符,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5.收费员收取的现金,每日下班前向银行完成缴结,不得超限存放备用金。 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1) 1.收款员必须奉公守法,遵守财经纪律,不利用职权牟取私利,文明服务,礼貌待患,不和患者吵架.工作尽职尽责,熟练掌握各项检查、治疗的收费标准,准确划价,如发现少收、漏收按丢款处理. 2.财务人员应当加强对各种收据、收入日报等的审核,防止错收. 3.退费手续要完备。对部分退费所剩金额,必须另行补开收据,并在原收据后面注明补开收据的号码. 4.每天要对所收款项进行日清日结,除必要的备用金外所收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 5。妥善保管好各种单据、现金和印章。 住院处收费工作制度(1) 1.收费员必须按照规章制度对住院患者的费用进行核算和结算。对住院患者费用进行结算,要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收费准确。 2。加强住院收费管理工作,防止漏费、欠费,对长期住院患者应当定期结算,费用大的患者要随时结算,并填发催费通知单,通知病房和家属催要欠费。 3.对所管理的病房,住院处有权要求医师或护士对原始凭证的填制和所有医疗费用的书写要严肃认真、字迹清楚、价格合理,并标明项目. 4.退费手续要完备。对部分退费所剩金额,必须另行补开收据,并在原收据后面注明补开收据的号码。 5。每天要对所收款项进行日清日结,除必要的备用金外所收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 6。妥善保管好各种单据、现金和印章。 临床住院医师职责(2) 1。在科主任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实行24 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可以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新人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当于病员入院后24 小时内完成.负责书写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的病案小结。 4.向上级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当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1 次.科主任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当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9.按照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完成到相关临床及医技科室轮转工作。 护士长职责(2)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病室行政管理和护理工作;是本部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当对科主任负责。 2.根据护理部及科内工作计划,制定病房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认真做好护理质量检查,记录和统计工作,并定期总结. 3.负责本病房护理人员的素质培养工作,教育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遵守劳动纪律,密切医护配合。 4。合理安排和检查本病房的护理工作,落实质量控制方案,参加并指导危重、大手术患者的护理及抢救工作。 5。督促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对本病区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及时查明原因报告科护士长及护理部,并组织整改。 6.定期参加科主任查房,参加科内会诊及大手术或新手术前、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7。组织护理查房,护理会诊,积极开展护理科研工作和护理经验总结。 8.组织领导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及技术训练,实施三基三严培训工作. 9.定期检查表格用品、护理用具、仪器设备、被服、药品的请领及保管工作。 10.搞好病房的保洁、消毒隔离工作。 11。定期召开工休人员座谈会,组织安排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听取病人对医疗、护理及等方面意见,不断改进病室管理工作。 护士职责(2) 1。在护士长领导及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基础护理和患者的心理护理工作。 4。认真做好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及各种抢救物品、药品的准备、保管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治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6.经常巡视病人,密切观察记录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7.负责做好患者的入院介绍、在院健康教育、出院指导。经常征求患者意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并采取改进措施,在出院前做好卫生宣教工作。 8.办理入院、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做好有关文件的登记工作. 9.认真做好病室物资、器材的使用及保管工作,注意勤俭节约。 门诊护士长职责(1)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室护理业务及行政管理工作;是本部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当对主管院长负责。 2.制定门诊工作计划,明确护理人员的分工,经常进行督促检查,不断提高护理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与门诊医师取得密切联系。 3。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认真执行登记及上报制度,及时总结经验与教训. 4。负责组织护士做好协诊工作和等待服务. 5。负责计划、组织候诊教育和健康教育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抢救用物、毒麻药品和仪器管理工作。 7.认真执行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保证门诊清洁及工作有序。 8.督促检查诊疗登记和治疗统计工作。 9。负责家具、被服保管及物品请领、验收维修工作。 门诊护士职责(1) 1。在门诊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器械的消毒和开诊前的准备工作。 3。协助医生完成有关工作,按医嘱对患者进行处置。 4.经常观察候诊患者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患者应当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置。 5。负责诊疗室的整洁、安静,维持就诊秩序,做好等待服务。 6。实施候诊教育和健康教育工作。 7.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8。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查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9。按照分工,负责领取、保管药品、器材和其他物品。 10.认真学习业务,提高理论水平,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调剂人员职责(1) 1.主要负责药房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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