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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车E站装修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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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车E站装修工程招标文件 东莞市新奥车用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DGXA2015-020 项目名称:莞长加气站E车E站装修工程 招标单位: 东莞市新奥车用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日 期:2015年12月30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投 标 邀 请 书 1.总则 1.1说明 1.2投标单位的资格和资质要求 1.3投标费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解释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3.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3.1投标报价说明 3.2投标文件的语言 3.3投标文件的组成 3.4投标有效期 3.5招标答疑会 3.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7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志 3.8投标截止期 3.9投标文件的修改及撤回 4.开标、评标、定标及授予合同 4.1开标 4.2评标内容的保密 4.3投标文件的澄清 4.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4.5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4.6定标方法 4.7中标通知书 4.8授予合同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技术规范、图纸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章 招标文件附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建设工程名称:莞长加气站E车E站装修工程 2 建设地点:东莞市 3 工期为30天(日历天) 4 标书发放时间:2015年12月31日8:00时-12:00时 5 投标有效期为:30天(日历天) 6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 壹份 ,副本份数为 壹份 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1月8日12时00分 8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柏洲边段206号东莞新奥燃气集团工程技术管理部 电话:5 传真:2 9 开标会时间:暂定2016年1月11日 10 开标会地点: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柏洲边段206号东莞新奥燃气集团 11 资金来源: 自筹 12 投标最高限价为354903.42元。 投 标 邀 请 书 莞长加气站E车E站装修工程已列入本公司年度工程建设计划,经资质审查,贵单位是具备本次招标的投标人,现正式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为上述工程提供建设服务。 请你单位接到招投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要求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单位(盖章):东莞市新奥车用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签发人: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汇峰路汇峰中心A区601 电 话:8 联系人:鄢照定 日 期: 2015年12月30日 1.总 则 1.1技术经济要求 1.1.1该项目为我司在莞长路加气站辅助用房基础上进行改造,并按我司E车E站服务站要求装修,该项目具备便利店销售功能。 1.1.2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1.3技术要求:该项目完工后续满足外观效果要求,在使用功能上能满足设备摆放、存储、收银等相关功能需求,装修按相关规范执行,同时满足站内安全要求。 1.1.4工程结算:该工程按总价包干形式招标,工程完工后,不再进行结算,投标单位需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的内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工程增加,在结算时不再考虑,由施工单位承担。 1.2投标单位的资格和资质要求 1.2.1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以下称“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资格,非本国注册的投标单位应按国家相应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资格。 1.2.2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即合格的资质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在过去三年的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及投标物资相关的生产技术能力及状况说明; 1.3投标费用 1.3.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递交 1.4.1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可以邮寄到我公司,或直接送到我公司招标办。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和所有按本须知2.2条款、2.3条款发出的补充资料及3.6条款所述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4.开标、评标、定标及授予合同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物资清单、技术规范、图纸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2.1.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招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物资清单和图纸。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2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一天之内,以书面方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2 天之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日期2天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该书面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及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2.3.2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告知招标单位予以确认。 2.3.3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3.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3.1投标报价说明 3.1.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具有标价的工程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物资成本、运输费、包装费、劳务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1.2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物资清单计算设备的单价和合价。物资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物资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3.1.3投标单位的报价应包括所有的给予优惠的费用。 3.1.4投标文件报价中的所有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2投标文件的语言 3.2.1所有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写。 3.2.2投标单位及招标单位之间及招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3.3投标文件的组成 3.3.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书 投标书附件1-物资清单及报价表 投标书附件3-售后服务表 按本须知1.2.2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3.3.2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三章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3.3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提供的安装方案、技术培训、质量保证措施、售前售后服务等内容,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3.4投标有效期 3.4.1投标文件在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前附表第6项所列的日历天内有效。 3.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单位可以书面方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它的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须知。  3.5招标文件答疑 3.5.1投标单位提出的及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 3.5.2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和组织投标单位考察现场,了解情况。 3.5.3招标答疑纪要应包括所有投标单位的问题和答复。由招标单位按照本须知2.2和2.3条款的规定,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3.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6.1投标单位按本须知3.3条款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须分“正本”和“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6.2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均应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或加盖印鉴,并加盖按照3.6.3条款规定的单位公章。 3.6.3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上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6.4全套投标文件的修改处应由投标书签字人签名或加盖印鉴。  3.7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志 3.7.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包裝并在封袋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3.7.2所有包封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和招标物资名称,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此公章要及投标文件上的公章相同。 3.7.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3.8投标截止期 3.8.1投标单位应按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前附表第9项所述的单位。 3.8.2招标单位可以按本须知2.3条款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及投标单位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新的投标截止期。 3.8.3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  3.9投标文件的修改及撤回 3.9.1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需要对投标文件做出修改,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3.8.1条款递交修改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3.9.2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照本须知3.7条款的规定密封和标志,并在内层包封中标明“修改”字样。 3.9.3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可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单位,撤回其投标文件。根据本须知3.4条款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4.开标、评标、定标及授予合同 4.1开标 4.1.1招标单位将于前附表第10、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4.1.2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 4.1.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4.1.4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3)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 (5)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原件的。  4.2评标内容的保密 4.2.1开标后,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评标小组(委员会)成员都应向投标单位或及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保密。 4.2.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小组(委员会)及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4.3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委员会)可以个别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4.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4.4.1在评标时,评标小组(委员会)将首先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4.4.2就本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及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的要求和条件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物资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单位的权力及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 4.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4.5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4.5.1评标小组(委员会)将仅对按照4.4条款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及比较。 4.5.2将根据以下评标原则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1)投标工程要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质量得到保证; (2)投标工程价格合理; (3)投标单位能提供售前售后服务。  4.6定标方法 按照下列方法来定标: 合理低价法 4.7中标通知书 4.7.1确定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4.7.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7.3在中标单位确定履约后,招标单位将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4.8授予合同 4.8.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执行4.7条款要求的投标单位。 4.8.2招标单位按照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及中标单位签订物资采购合同。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发包方(甲方):东莞市新奥车用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 1.1工程名称:莞长加气站E车E站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东莞市 1.3承包范围:装修装饰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施工工期:   1.6质量等级:合格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5天内,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附件2 ), 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 等采取保护措施。 2.2签订合同后,指派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 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 批手续。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 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 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 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 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折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 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 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导致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并承担相关责任。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 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及验收手续。按合同 要求验收时,乙方应按期办理。 5.3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 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 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 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3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单位:元 款项名称 支付条件 支付比例 第一次 合同签订 20% 第二次 竣工验收后 75% 质保金 逾期 5%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应进 行审查,审查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 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 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和有关防火、防爆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 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 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 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 所造成的损失。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总造价5%违约金。 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 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 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 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 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 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 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1条、其它约定 11.1甲方将合同期内优秀施工公司在下一年度入围招标时优先考虑 11.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到成员企业施工。否则取消其入围资格。 第12条、附则    12.1本工程保修期限为1年,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乙方同意 将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2周内甲方应将质保金支付给乙方。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2.3附件:本合同附件及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工程预算单价及材料要求 (2)施工图纸及作法说明 (3)会议纪要    (4)设计变更    (5)承诺书 (6)其它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2010年月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书封面:见附页3-1  2.投标书:见附页3-2 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见附表 4.投标文件所需的内容: 邀标承诺书; 报价总表;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从业人员及技术状况; 近三年来的工程业绩;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其他资质实力证明材料; 详细的施工方案; 完整施工图。 承 诺 书 附页3-1 东莞市新奥车用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 日 期: 附页3-2 投 标 书 _东莞市新奥车用燃气发展有限公司_: 1.我们收到贵方莞长加气站E车E站装修工程的招标文件。经研究,愿以人民币(大写) _______ 元的总价,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并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签订的合同来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以及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 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印鉴): 投标单位(章):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附表:莞长加气站E车E站装修工程招标清单 承 诺 书 致:东莞市新奥车用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通过对招标文件的仔细阅读和理解,并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们对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成员企业)加气站装修工程中标做出如下承诺: 1.工期承诺:如果我们中标本工程,我们保证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工,并保证在签订工程合同后日内完成全部工程的施工。 2.质量承诺:保证按照邀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本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3.安全承诺:确保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4.保证不施工部分的办公秩序对公司所属员工加强法律、法规的教育,杜绝违法、违规现象出现。 5.保证不拖欠工人工资,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时间: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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