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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管理制度培训大理市二院护理部刘永芬.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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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护士条例,的解读,护士条例,经,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2,日起正式施行。,护士条例从护士的执业资格、医疗机构的相关职责等多方面对,护理,工作,进行了规定。从立法上了明确护士的权利义务、执业规则,保障了护士的合法权益。,护士条例,的解读,护士条例,共分六章,35,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立法目的第二条 护士的定义第三条 保护和尊重护士第四条 各级政府部门在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上的职责第五条 监督管理部门第六条 表彰、奖励第二章 执业注册第七条 执业条件第八条 执业注册程序及有效期第九条 变更执业地点第十条 延续注册第十一条 良好与不良执业记录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第四章 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护士条例,的解读,第一条、护士条例立法宗旨,1.,充分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通过明确护士应当享有的权利,规定护士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对优秀护士的表彰、奖励措施,以此激发护士的工作积极性;鼓励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学习护理知识,从事护理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护士、关爱护士的良好氛围。,护士条例,的解读,第一条、护士条例立法宗旨,2.,严格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通过细化护士的法定义务和执业规范,明确护士不履行法定义务、不遵守执业规范的法律责任,促使广大护士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护士条例,的解读,第一条、护士条例立法宗旨,3.,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通过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在配备护士、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和加强在本机构,执业护士,的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促使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士护理行为,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护士条例,的解读,第二条、护士的定义,护士的法律属性,-,护士是一种职业,法律意义上的护士,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工作,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护士条例,的解读,护士任职资格特征,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四个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 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4.,符合卫生部规定的健康标准。,护士条例,的解读,第七条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护士经执业注册后取得的护士执业证书,是护士从事护理活动唯一合法的法律文书。未进行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护士执业活动;医疗机构不得聘用未进行护士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护理工作。护士执业注册的 申请者,应当自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且考试成绩合格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护士条例,的解读,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多少年?中断注册怎么办?,第八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如中断注册五年以上者,必须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临床实践三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护士条例,的解读,第九条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通报。,-,护士执业场所变更,必须变更执业注册内容。如护士从甲医院调到乙医院,或者增加丙医院为执业地点等。护士从本院外科调到内科不需要进行执业注册变更。,护士条例,的解读,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条例,的解读,第二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下列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一,),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二,),未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三,),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四,),在教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护士条例,的解读,关于护士的合法权利,条例作了以下规定: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等。,护士条例,的解读,第十二条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护士条例,的解读,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包括护士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情况等内容。护士执业不良记录包括护士因违反本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护士条例,的解读,关于护士的义务,护士的工作内容是依据条例规定从事护理工作,履行条例规定的义务,第十六条,,,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这是护士执业的根本准则。这一原则涵盖了护士执业的基本要求,包含了护士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大量具体规范和应当履行的大量义务。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约束,护士履行对患者、患者家属以及社会的义务。,护士条例,的解读,护士任职工作特征,第十七条,,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 紧急救护。,-,关于紧急救护,救死扶伤是每一个医务人员应持有的 执业准则。在遇有患者病情危急的情况下,护士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实际工作中,当急危患者处于病情紧急状态,必须即刻采取紧急抢救,而医师不能及时马上赶到时,护士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尽最大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如:实施吸氧、吸痰、心肺复苏。,护士条例,的解读,第十七条,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护士条例,的解读,输液致死构成医疗事故罪,女,,3,岁,因“,O”,形腿住院做矫正术。术中被告陈,医师嫌护士输液速度慢,指示护士加快输液速度,在陈,医师的指令下,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竟输入盐水、葡萄糖液,1700ml,,造成患儿急性肺水肿和急性心衰。当发现患儿发生病情变化时,医生仍指令护士继续输液,护士明知该医嘱可能给患儿造成损害仍执行错误医嘱,终因在短时间内患儿接受液体超量死于手术台上,使一个健康的儿童为矫正“,O”,形腿而丧失生命。,法院判决:医生构成医疗事故罪,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护士取消其执业资格。,护士与医师共同承担所引起的法律责任!,护士条例,的解读,正确执行医嘱的理解,严格按照医嘱执行,对医嘱进行必要的监督,紧急情况下的急救,口头医嘱的正确处理,护士条例,的解读,正确执行医嘱的理解,严格按照医嘱执行,首先应当核对医嘱,然后按照正确的 时间、对象、剂量、途径、方式执行医嘱,并观察患者的反应。一般情况下,护士应当一丝不苟地执业医嘱,随意擅改或者无故不执行医嘱属于违规行为。,对医嘱进行必要的监督,-,拒绝执行错误、有问题的医嘱,-,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质疑,-,怀疑存在错误医嘱仍要求强制执行时,报告制度的落实,-,上级护士(护理组长),-,护士长,-,主任,-,护理部。,注意以下情形:,-,夜晚床边口头医嘱,-,无处分医嘱(熟人、朋友、亲属),-,执行医嘱后医生取消医嘱,正确执行医嘱的理解,口头医嘱的正确处理,-,限于紧急情况下的急救,正确执行医嘱的理解,必须体现护士的职业性和专业性,而不是单纯的执行者。,正确执行医嘱的先决条件是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并且对患者病情有足够的了解。,护士不是仅机械执行医嘱,应主动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巡视病房和完成基础护理等工作,注重与病人的沟通、交流,对病人的生活照顾、心理护理和康复指导。,护士条例,的解读,第十八条,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男女混住,-,进行有关检查和操作时,如灌肠、导尿、会阴清洁、备皮、擦浴更衣等涉及到暴露隐私部位的护理操作应用屏风挡遮或到治疗室处理,-,不要对病员谈论其他医院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或错误,以免造成不良影响;不要在公众场合(交接班、查房)讨论病情,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案例:侵犯隐私权案,在青岛打工的梁某做人工流产。教学医院内见习学生对人流的手术过程进行了观摩,梁某认为未经本人同意,医院组织学生对其人流的手术过程进行了观摩侵犯隐私权,因与医院未达成和解,最后以医院侵犯其隐私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审理过程中,医院提供手术医生和教学带队教师的证言,证明手术前已得到患者口头同意,且以教学医院组织学生观摩符合国际惯例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但患者否认了同意观摩的说法,查病历记录亦无患者同意的记载或协议,为此院方“患者已同意”的主张没有被法院采信。,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未经患者同意,医院组织见习学生观摩人流过程,医院侵犯患者隐私权,并为此应向患者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护士条例,的解读,第十九条,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共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四川地震,-,本院,07,年收治疑似“非典”患者,护士条例,的解读,第三十三条扰乱医疗秩序,阻碍护士依法开展执业活动,侮辱、威胁、殴打护士,或者有其他侵犯护士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护士条例,的解读,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条例,的解读,第五章法律责任,(,一,),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二,),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三,),泄露患者隐私的;,护士条例,的解读,(,四,),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书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分级护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护士在工作中应当关心和爱护患者,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应当及时与医师沟通。,分级护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特级护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二)重症监护患者;,(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分级护理制度,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一)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二)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三)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五)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六)实施床旁交接班。,分级护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一级护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分级护理制度,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一)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分级护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二级护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分级护理制度,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一)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分级护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三级护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二)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分级护理制度,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一)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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