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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13∕T 238.2-2021 村社共建工作规范 第2部分:共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临沂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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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080.01 CCS A 16 3713 临沂市地方标准 DB 3713/T 238.22021 村社共建工作规范 第 2 部分: 共建土地股份合作社 Specifications for jointly building programs by village-level organization and supply and marketing cooperativePart 2: Co-construction of rulal land joint stock-cooperative 文稿版次选择 2021 - 10 - 15 发布 2021 - 11 - 15 实施 临

2、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713/T 238.22021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3713/T 238村社共建工作规范的第2部分。DB3713/T 238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基本要求; 第 2 部分:共建土地股份合作社。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临沂市供销合作社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莒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临沂市供销合作社。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彭修军、刘立、李克进、崔杰、张伟。 DB 3713/

3、T 238.22021 II 引 言 近年来,山东省供销系统创新探索的“村社共建”工作是在小农户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路径。“村社共建”工作始于2012年,发端于山东省莒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3年,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在全省系统推进“村社共建”工程,构筑了村“两委”、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组织的“四位一体”合作机制,形成了“党政支持、组织推动,供销主导、部门联动四位一体、利益共享”的工作机制。共建过程中,供销合作社、村“两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共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为农服务平台、发展项目、人才队伍,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村社共建”工作

4、也暴露出共建领域较窄、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比较单一、建设容易,持续运营、不间断服务较为困难等问题,导致“村社共建”工作质效不高。编制村社共建工作规范临沂市系列地方标准,以临沂市供销合作社“村社共建”工作模式为蓝本制定标准,提出供销合作社在“村社共建”工作中的工作职能、工作内容、服务方式以及服务质量要求,以标准的形式固化“村社共建”工作经验和服务成果,有利于在全省、全市推广这一模式,促进供销合作社服务规模扩增和效益增加、被服务者(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便利化和成本降低,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供标准化基础, 对促进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 推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具有积极意义。 村社共

5、建工作规范旨在确定村“两委”、供销合作社和合作经济组织三种组织合作共建产业和项目的工作方式、运行模式及工作要求,由两部分构成。 第 1 部分:基本要求。 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 “村社共建” 工作需要遵守的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共建内容、共建方式、共建流程、工作质量要求、监督、评价与改进。 第 2 部分:共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目的在于确立共建基本原则、工作机制、相关方职责、运行模式等相关要求。 DB 3713/T 238.22021 1 村社共建工作规范 第 2 部分:共建土地股份合作社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村社共建项目土地股份合作社共建基本原则、 共建流程、 部门设置和相关方职责、运行管理、考核检

6、查、监督、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临沂市行政区域内各级供销合作社开展的共建土地股份合作社, 自营模式、 其他经营模式等其他形式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13/T 238.12021 村社共建工作规范 第1部分:基本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村社共建土地股份合作社 co-construction of rural land stock-cooperative

7、 土地股份合作社就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框架下,按照“三权分置”原则,由村集体主导,以农民为主体,以未流转过的土地经营权入股为主,以农村“三资”入股为辅,以入股土地经营权“保底收益+盈余分红”为基本利益分配模式,以农业适度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经营为根本发展方向,由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提供者、利用者参与,自愿联合、民主管理、进退自由的股份制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 4 基本原则 4.1 依法有序、增进利益 以相关政策、 法律为基础, 以增进农民利益、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目的, 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借改革之名损害农民利益。 4.2 因地制宜、形式多样 从本地实际和

8、群众意愿出发,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不搞一个模式或“一刀切”。 4.3 农民自愿、政策引导 DB 3713/T 238.22021 2 按照“依法、民主、自愿、有偿”要求,用政策引导、提高土地经营效益和股金收入等手段引导农民参与,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4.4 依法经营、民主管理 凡是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应由入股农户民主讨论、民主决策。 5 共建流程 5.1 成立筹建 5.1.1 建立组织,达成共识 5.1.1.1 村“两委”确定发起人,发起人应由村民党员或村“两委”成员中党员担任。 5.1.1.2 发起人选择合适人选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筹备组。 5.1.1.3 初步确定拟组织入股的

9、地块、参与的主体、生产经营农作物或农产品类别及生产经营方式等内容。 5.1.1.4 供销合作社应成立专业服务公司,为土地股份合作社提供托管生产或运营服务,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价格、保底收益、约定提成等相关事宜。 5.1.2 宣传发动 5.1.2.1 通过召开村“两委”成员会议、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以宣传栏、视频广播、入户讲解的形式对办社宗旨、运营模式、有关政策和算对比帐进行讲解,让更多农户放下思想包袱,积极自愿入社。 5.1.2.2 对有意愿的村,安排专人到村入户进行指导,讲解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政策、优势以及工作程序等内容,协助完善章程制度、量化股份构成、利益分配机制等,指导生产运营管

10、理和发展规划。 5.1.2.3 初步确定入股人选,发出倡议书,引导有入股意向的农户在倡议书上签字同意。 5.1.2.4 张贴决议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公告。 5.1.3 明确股东股权 5.1.3.1 股东。即参与的主体:农民、村集体、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般由村集体主导,以农民为主体,以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补充,形成各种资源优化整合、各类主体分工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有机整体。 5.1.3.2 股权。土地股份合作社应当根据拟组织入股的地块地形地力、主要经营的农作物及生产经营方式、预期效益及成本测算等因素,研究确定参与共建各方的股权比例框架,总体上应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土地经营权主导作用,原则

11、上农民入股土地经营权比重不能低于总股权的 60%。 5.1.3.3 股权种类及折股量化 土地股份合作社股权根据实际入股的媒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a) 土地经营权股权。在股权方面实行股权联结机制,对于土地(经营权)股权,村民入股的土地和增溢的土地,按照入股土地的亩数、质量(级差)、期限等因素,结合当地土地流转市场价格,进行估价折算出资金额。 DB 3713/T 238.22021 3 b) 设施设备股权。按照入股灌排渠系、车间库房等有形设施造价、完好情况、服务能力、经济效益等因素,进行估价折算出资金额,按照入股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仓储运输等机械设备规格、数量、生产能力、折旧等因素,进行股价

12、折算出资金额。 c) 货币股权。按照启动初期资金需求、总股本设定计划,对实际入股现金进行折股量化。 d) 其他类型股权。如,人才智力、技术技能、知识产权、市场网络等资产资源,根据实际情况及需求合理进行折股量化。 5.1.3.4 推选股东代表 5.1.3.4.1 村集体一般应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表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入股合作社,时任“两委”及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主要负责人为股东代表,代表村集体行使行使参与相关会议、决定相关制度方案、办理并领取该户股权证书、保底分红收益等权利。 5.1.3.4.2 农户以户为单位推选股东代表,一般推荐家庭户主为股东代表,全权代表家庭成员行使参与相关会议、决定相关制度方案

13、、办理并领取该户股权证书、保底分红收益等权利。 5.1.3.4.3 向入股农户发放统一印制的户主代表委托书。 5.1.3.4.4 由委托人(家庭成员)与受托人(户主)签定委托书,统一交到村合作社筹建机构。委托人(家庭成员)与受托人(户主)须在委托书上签字盖指印。 5.1.3.5 摸底调查并公布结果 5.1.3.5.1 制发统一规格的摸底调查表,由土地股份合作社筹备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和群众代表,对入股的户数、人口、土地面积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涉及到争议地域应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勘测定界。 5.1.3.5.2 调查摸底结果由户主签字盖章确认,并公示。 5.1.3.5.3 按照一亩一股或其他比例折算股

14、本,作为股份持有者的股权证明和分红依据并公示。 5.1.3.5.4 村集体的增溢土地和农业设施经一定程序折算股本并公示。 5.1.3.6 建档造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最终结果进行权属分类建档造册并保存。 5.1.4 起草章程 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起草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统一明确办社宗旨、股份设置、经营方式、社员权利义务、组织机构、利益分配等内容。 章程制订后,应征求各方意见,如意见一致、条件成熟,应在村内明显位置贴公示,若无异议应筹备召开全体社员(代表)大会和成立大会。 5.2 成立、注册 5.2.1 准备大会事项 5.2.1.1 筹备成立大会相关事项,布置现场、制定议程等。 5.2.1.

15、2 张贴理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 5.2.2 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 5.2.2.1 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大会与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一并召开。主要内容是通过章程、选举“三会”组织、宣告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 5.2.2.2 宣读并审议表决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草案),经参加大会社员(户代表)审议,并通过举手表决。 DB 3713/T 238.22021 4 5.2.2.3 宣读并审议表决土地股份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草案),经参加大会社员(户代表)审议,并通过举手表决。 5.2.2.4 审议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建议,经参加大会社员 (户代表)审议,并通过举手表决。 5.2.3 选举理

16、事会、监事会 5.2.3.1 介绍土地股份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建议,经参加大会社员(户代表)审议,并准备无记名投票选举。 5.2.3.2 无记名投票选举合作社首届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5.2.3.3 宣布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投票选举结果。 5.2.3.4 宣布土地股份合作社正式成立。 5.2.4 召开首届理事会、监事会 5.2.4.1 选举理事长、监事长。 5.2.4.2 宣布土地股份合作社首届理事长、监事长当选人。 5.2.4.3 土地股份合作社揭牌。 5.2.4.4 给社员(代表)发股权证。 5.2.5 登记注册 5.2.5.1 组织签订入社入股协议书(见附录 A),发放股权证。

17、 5.2.5.2 登记注册,到有关监管部门备案。 5.2.5.3 整理土地股份合作社台帐等相关资料。 5.2.5.4 章程、财务制度、岗位职责等相关制度公布上墙。 5.3 经营运行 5.3.1 托管经营模式 5.3.1.1 “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模式 土地股份合作社制定种植规划后,专业服务公司针对规划种植的不同作物特点,制定托管环节、作业计划和标准、服务费用等方案,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签订产量质量和收购价格保底托管合同(见附录B),按照“全程托管+保底承诺+约定提成”服务机制,提供耕、种、管、收、储、加、销全程托管及农资供应、 技术指导和培训等系列化服务, 并配套农业保险、 融资

18、担保、 订单收购等保障措施,确保合作社获得稳定的收益。 专业托管服务公司为土地股份合作社提供专业化服务,应建立“全程托管+保底承诺+约定提成”的共建服务机制模式。 5.3.1.2 环节托管服务模式 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农业生产过程中某个环节委托给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服务公司按提供的服务获得报酬。 5.3.1.3 提供托管服务 专业服务公司按照协议针对不同类型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提供农业技术培训、保险服务、农资直供、测土配方施肥、农业生产资料统采、统配、统供、指导等服务。 DB 3713/T 238.22021 5 5.3.1.4 费用结算 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土地产出扣除保底收益之后, 按照与专业服务公司的

19、约定支付托管服务费和其他约定费用。 5.3.2 自营模式 5.3.2.1 集体经济基础较好的村,可领办并自主经营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经营入社资源资产,以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 5.3.2.2 土地股份合作社在民主决策、有效监督的前提下,自行采购种子、种苗和农资,配备机械设备,组织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 5.3.3 其他经营模式 土地股份合作社整合土地以后, 可广泛对接社会工商资本, 由社会资本投资开展适度规模化生产经营,或承接订单种植经营,既解决土地流转价格偏高,资金压力前置等问题,也降低投资成本获得稳定的收益。 5.4 考核评价 按照DB3713/T 238.120

20、21中10.7的规定。 5.5 共建运营流程图 土地股份合作社共建运营流程图参见附录C。 6 部门设置和相关方职责 6.1 部门设置 土地股份合作社宜设置农机服务、农资服务、综合培训、产品服务、保险信息等管理和服务部门,并聘请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部门负责人。 6.2 相关方职责 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社员主要由农户、 村集体主导的集体经济组织、 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经济实体组织三大类组成。社员类别、入股载体及主要职责见表1。 表1 社员类别、入股载体及主要职责 社员类别 入股载体 主要职责 农户 土地 经营权 作为农户社员,配合入股土地集中连片整理,参与运营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21、,服从社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的决策。 村集体 土地及农田水利设施、生产设备及资金等经营权 作为团体社员,参与或主导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和利益分配,负责协调农户社员组织、土地整合入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及相关政策争取与扶持等工作。 DB 3713/T 238.22021 6 表1 社员类别、入股载体及主要职责(续) 社员类别 入股载体 主要职责 经济实体组织 农机 合作社 现金、设施设备、服务等 作为团体社员,也是托管服务的主体,承担土地股份合作社购买的农资供应及耕、种、管、收、储、加、销等全程机械化系列化托管等服务。 农业生产企业 现金、设施设备、服务等 作为团体社员,根据自身在农产品

22、种苗培育、农资生产供应、农产品加工或流通、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优势,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供销合作社及专业服务公司 现金、设施设备、服务等 作为团体社员,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规划、种养计划、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和利益分配,负责技术指导培训、土地托管、相关扶持政策协调争取等工作。 7 运行管理 7.1 组织领导 7.1.1 共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应在基层党委、政府的主导下进行,村“两委”统一组织,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运营、管理、分配机制,并及时解决土地股份合作社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7.1.2 供销合作社和专业服务公司等部门单位要负责对基层干部进行培训, 指导土地股份合作社组建,

23、并为土地股份合作社提供优质服务。 7.2 生产管理 共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生产管理由专业服务公司提供, 专业服务公司按照企业化运营, 实行规范化管理,提供标准化服务,逐步实现统一运作方式、统一农资供应、统一耕作标准、统一销售加工、统一融资保险,统筹推进技术培训、保险服务、农资直供、测土配方、智能配肥、灌溉服务、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烘干储藏、订单回购等10项重点服务: a) 专业化服务包括:专业服务公司坚持轻资产运作,主要投资配置大型农业机械、粮食烘干仓储设施等关键设备,并以市场化手段,整合当地农村社会化服务力量,吸纳乡村能人、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人才,通过农业技术培训,打造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专

24、业化服务队伍,统一开展土地托管服务; b) 标准化服务包括: 1) 开展产学研联合合作,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作物制定规范的生产标准和托管服务流程,开展规范化、标准化服务; 2) 与农技、农机等部门联合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 新装备、新模式, 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实现降成本、增产量、提质量; 3) 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购销渠道优势, 建立种子、 化肥、 农药集采分销体系, 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标准, 杜绝假冒农资, 减少化肥农药用量, 提高农产品质量, 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c) 产业化服务包括: 1) 加快推动土地托管服务由农业生产环节向加工、 销售等二三产业拓展,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5、DB 3713/T 238.22021 7 2) 专业服务公司要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联合系统内外的粮食收储、购销和农产品经营、加工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订单生产、直供直销,以产业化经营为先导,优化土地股份合作社种植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 7.3 风险控制 7.3.1 风险管理应贯穿工作全过程,使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7.3.2 对潜在风险进行分析、识别,针对不同的风险类型(如自然灾害、机械事故等)应制定相宜的应急解决方案。 7.3.3 发生意外事件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主动进行沟通或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7.3.4 宜购买技术人员保险、设施设备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

26、、商业保险等,降低极端天气带来的风险和服务风险。 7.3.5 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做好农机安全操作、农药使用等等。 7.4 财务管理 7.4.1 财务管理 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各级各部门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以及合作社章程执行。 7.4.2 利益分配 7.4.2.1 在分配机制上,实行“保底收益+盈余分红”的创新利益联结分配方式。坚持“三种股权、三个主体、同权同利”的原则,规范土地股份合作社利益联结分配机制。原则上优先保证农民入股的土地经营权保底收益权,按照先农民土地经营权保底,再村集体土地经营权保底,最后再进行盈余分红。 7.4.2.2 对全程托管运营的,专业服务公司对合作

27、社的保底承诺,以产量或产值为标准。土地产出扣除保底收益和托管服务费用之后, 先扣除农民和村集体入股土地经营权的保底收益, 再扣除生产经营成本之后的盈余部分,按照服务公司与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约定,给予服务公司奖励性提成,最后剩余部分提取积累金之后再在土地股份合作社内部分红。 8 考核检查 共建土地股份合作社考核检查表参见附录D。 9 监督、评价与改进 9.1 应符合 DB3713/T 238.12021 第 12 章的规定。 9.2 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制度,持续提高共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水平和土地托管服务水平。DB 3713/T 238.22021 8 A A 附 录 A (资料性) 入

28、社入股协议书 入社入股协议书(范本)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土地股份合作社(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 号文件)精神及部署要求,按照“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的原则,经镇村“两委”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同意,甲方将自己承包(持有)的土地经营权入股乙方,共同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事项,订立本合同

29、。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1、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镇村亩土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的经营权向乙方入股并成为乙方股东社员,由乙方组织实施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 二、折股量化及占比 上述入股土地经营权折合股份为股或折合金额为人民币元(¥:),货币出资元,占乙方成员总股本或总出资额的%。 三、入股期限及交付时间 本宗土地入股期限为年, 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最长不得超过第贰轮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 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股份分红、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 1、甲方以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土地经营权入股,乙方采取“保底收益+盈余分红”的模式进行分配红利。 2、保底

30、收益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期间,乙方按照每亩土地承包经营权每年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收益,具体支付金额以甲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核载的实际入股的亩数核算。 3、盈余分红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期间,在扣除保底收益、所有生产经营成本(包括种子化肥农药农地膜等农资、机械费、人工费、水电费、培训费、烘干、仓储、物流、加工、农业保险等费用)、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等剩余的可分配盈余, 经研究后乙方将可分配盈余按照甲方所占股份比例向甲方支付盈余分红。 4、因自然灾害或病虫害等非乙方因素导致减产或绝产的年度,如能获得保险赔偿,根据保险赔偿的额度按照甲方的股份占比最大限度保证甲方保底收益; 如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乙方不再

31、向甲方支付任何分红。 5、乙方在财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应给甲方的保底收益和盈余分红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等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交付土地时,必须清理干净地面上所有附着物,否则乙方有权利在股权红利中扣除相应产生的费用。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入股土地的行为(经理事会或社员大会批准的农业设施除外);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DB 3713/T 238.22021 9 3、甲方入股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安置和土地补偿权利,赔青款除外。 4、甲方有权在社员大会上提出个人建议和主张,享有重大事项的

32、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但必须无条件服从社员大会或理事会作出的决策决议。 5、甲方应服从乙方按合同约定行使土地经营权,包括土地的统一整理、基础设施建设等。不得损害或干扰乙方的生产经营,否则由村委会协助处理,在年底股权红利中扣除相应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6、甲方入股的土地在经营过程中,所购买的政策性保险和商业补充保险等费用由乙方负责;获得的粮食补贴、项目资金支持归乙方所有,计入乙方集体收入,并享受因此产生的利润分红。 7、合同期内甲方股权可以继承、转让,但未经合作社理事会同意不得退股,经乙方和村集体同意可以将股份进行转让。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3、 1、乙方在入股受让地块上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合同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3、依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保底收益和分红。 4、在承包期间,乙方应加强财务管理,搞好社务公开,重大事项要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研究决议。 5、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6、合同期满,及时向甲方交还入股的土地;需要续约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7、乙方在合同期内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

34、第三方,需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合同签订前的地上附着物及设施归甲方所有和处置,合同签订后合同到期日的地上附着物及设施归乙方所有和处置, 如临时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在合同到期后恢复至原用途。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35、,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1、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不按时限支付甲方股权红利的。 八、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2、甲方干预乙方生产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DB 3713/T 238.22021 10 3、乙方改变土地用途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恢复原状或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1、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补贴,属于补贴范围之内的

36、由乙方享有。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县村社共建办备案壹份。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证件(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DB 3713/T 238.22021 11 附 录 B (资料性) 土地全程托管服务合同书 土地全程托管服务合同书(范本) 甲方: 乙方: 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加快农业生产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收益

37、,增加农民、村集体收入,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平等友好协商,就土地托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服务方式 甲方对种植土地进行整合,使之成方连片,位于镇,总面积亩,甲方委托乙方对该土地提供从耕种到收获的全程托管服务。 乙方按照“保底收益(元/亩/年)+盈余分红”的模式与甲方进行红利分配保底收益。 保底收益是指在托管期内, 按照每亩土地承包经营权每年元的标准享受收益, 具体支付保底金额以乙方实际种植亩数核算。 盈余分红是指在托管期内,在扣除保底收益、所有当季固定生产经营成本(包括种子化肥农药农地膜等农资、机械费、办公费、人工费、水电费、农业保险等费用)等剩余的可分配盈余,经双方核算

38、确认后,按照甲乙双方各自(%)、(%)比例享受盈余分红。 二、托管期限及费用支付办法 1.托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协商重新签订托管服务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费用支付办法: (1)下一季作物种植前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元作为定金。 (2)在一个种植周期,粮食收售结束后日内,由乙方将甲方的保底收益和盈余分红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对公账户。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组织农民整合土地,使同类作物实现连片种植。负责与有关村民签订委托管理的相关合同,协调道路、水源、水渠等使用权,为乙方开展服务创造条件。 2.负责协调农业生产过程

39、中的各种关系, 保证乙方正常的田间作业不受影响; 配合乙方做好作物收获后的晒、收储等工作。 3.与乙方配合搞好优良品种引进,不断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4.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农机整合、农民培训等工作。 5.甲方应在村民代表的监督下开展土地托管工作,并负责农民的基本利益的维护。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行组织或购置大型(新)农业耕作机械,确保满足甲方的托管服务需要。 2.免费为托管土地进行测土化验、提供配方、精准施肥。 3.在同等品牌、 质量的前提下, 按低于同期市场价格 10%的优惠价格为甲方供应化肥、 农药等农资,并直供、直施到田间。 4.组织农技、 农化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培训指导科学种植、 培

40、训农机手合理操作机械, 确保不误农时。 DB 3713/T 238.22021 12 5.积极参与研究甲方土地的规模经营规划, 帮助甲方适时引进推广种植优良品种, 并积极推动产销衔接和农产品加工提升附加值,实现增产增收。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或转委托托管。 五、违约责任 (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建设征用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占用该土地的需要,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按本合同服务费总额的%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三)乙方未及时支付甲方保底收益或盈余分红的,每迟

41、延日承担应支付金额%的违约金。 (四)乙方应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协议内耕地,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损坏农田水利设施,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乙方必须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其他事宜 (一)经友好协商, 农业三项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 种粮农民

42、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全部放入土地股份合作社收益及盈余。 (二)本合同不因甲、 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而变更, 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坏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 DB 3713/T 238.22021 13 B B 附 录 C (资料性) 土地股份合作社共建运营流

43、程图 土地股份合作社共建运营流程见图C.1。 图 C.1 合作社组建运营流程图 C C DB 3713/T 238.22021 14 D D 附 录 D (资料性) 共建土地股份合作社考核检查表 表D.1给出了共建土地股份合作社考核检查表。 表D.1 考核检查表(参考) 序号 考核指标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分值量化 (100分) 1 组织领导 1.乡镇党委、政府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实施方案(发展规划)。 3.宣传发动 查看会议记录 或发文 2 登记及股本构成 1.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并报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2.股本构成:土地股本不低于总股本的60%,土地、资产和设

44、施等须折股量化,签订入社入股协议等。 查营业执照、入股协议、看村集体股份 3 成立程序 1.通过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等,广泛宣传发动。 2.重大事项须经“四议两公开”程序。 3.召开成立大会,民主通过章程制度,选举组织机构。 查看村四议两公开记录、合作社会议记录等 4 入社土地规模 按照集中连片、 适度规模的要求, 原则上要求不低于300 亩,最高不超过1500亩 查看入股协议、现场 5 管理运营机制 1. 托管模式:制定种植规划后,由为农服务中心等服务组织托管经营。 2. 自营模式:自行采购种子种苗和农资、配备机械,组织生产、管理和经营等。 3.其他模式:对土地进行连片整合

45、后,由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或农民合作社等管理运营 座谈了解、查看托管协议等 6 利益分配机制 1.保底收益:定期支付社员的保底收益,每亩每年最高不能高于1000元。 2.盈余分红:扣除当年生产经营和管理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按比例进行分红 座谈、查看章程、入股协议等 7 风险防控机制 1.政策性保险。 2.商业补充保险。 3.订单销售 座谈、查看保险单据、销售协议等 注:各土地股份合作社考核检查表可根据本表进行细化,并量化赋分。 DB 3713/T 238.22021 15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2015年3月23日 2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务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17号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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