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 全 交 底 书
:中铁十五集团太中银铁路工程指挥部
工程名称
DK35+749.99 刘家堡208国道特大桥钻孔灌注桩根底
编
TZYAZ-001
主送
桩基三队
日
2007.03.15
交底内容:
钻孔桩根底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1钻机安装时机架应垫平保持稳定不得产生位移或沉陷钻架顶端应用缆风绳对称张拉地锚应结实;
1.2钻孔时钻速不得过快或骤然变速;孔内弃土不得堆积在钻孔周围;
1.3停钻时钻头应提出孔外平安放置孔口应遮盖防护。
2、桩基承台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2.1搭设的操作平台及支撑系统应连接结实并能承受所有施工机具与用料的重量。
2.2插打桩基的定位桩组成的施工平台应高出设计施工水位0.5m。平面构造的顶层、底层应连接成一个结实的平面整体。平台周围通道应设栏杆及脚手板。
2.3在平台上安装的导向架在插打钢护筒时应将平台结实地支撑在钢护筒上。
2.4在围堰内除土、吸泥直至封底前应经常检查围堰内水流的冲刷情况并有防止围堰倾斜的措施。
2.5在处理桩顶被撞击的破损部〔混凝土、钢桩〕的残碴及浮浆时应加强平安防护。在绑扎钢筋连接时作业人员应互相配合。
2.6当承台及墩身混凝土灌注后应将承台顶面的钢构造切除。
施工机械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1.1机械设备使用前应经过调试、检测、确认技术性能和平安装置状态良好前方准使用;
1.2压力容器、压力道和防爆设备理必须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1.3施工机械应指定司机负责保轮班作业应执行交接班制度。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2.1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并具有对机械发惹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才能;
2.2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或超负荷运转;
2.3驾驶室或操作室内不得超乘、存放或运送易燃、易爆物品;
2.4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分开工作岗位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
2.5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平安地点并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并设有制动、防滑、防冻措施。
3、施工机械检修保养应符合以下规定:
3.1机械设备不得在运转中进展维修、保养、调整;
3.2液压系统发生故障停顿作业检修时应释放压力;
3.3不得在坡道上停放或检修机械当需在坡道上检修时应做好防护。
4、施工机械在特殊环境中作业应符合以下规定:
4.1危险地段作业时应设立平安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
4.2在高压电线下附近作业或通过时施工机械与输电线之间的平安间隔 不得小于表2.3.4的规定。
表2.3.4 施工机械与输电线之间的平安间隔 〔m〕
机械类型
电压
〔kV〕
位 置
起 重 机 械
其他施工机械
<1
1~15
20~40
60~110
200
<1
1~25〔不含〕
25~110〔不含〕
110~200〔不含〕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1.0
2.0
2.5
3.0
沿程度方向
1.0
1.5
2.0
4.0
6.0
1.0
2.0
4.0
6.0
4.3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其周围应加固。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为1~1.5m拉线为1.5~2.5 m并视土质情况坡度土台周围应插标杆警示。
4.4在埋有电缆、道的地点作业时施工前应在地面设立平安警示标志并制定相应的施工平安措施。未探明地下设施位置走向前应由专人现场监护作业。严禁使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盲目作业。
4.5内燃机械在洞内作业时应安装废气净化装置。
5、钢丝绳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5.1机械用钢丝绳应符合现行?钢丝绳?〔GB/T 18〕的规定。
5.2用于走行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扭结、变形。
5.3起重用钢丝绳的接头必须采用插接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总长不得短于300 mm;非起重用钢丝绳接头可用索卡连接但必须经常检查紧固情况;与绳径匹配的卡子数量和间距应按表2.3.5-1中的规定执行。
表2.3.5-1 与钢丝绳直径匹配的卡子数量和间距
钢丝绳直径〔mm〕
10以下
10~20
21~26
28~36
36~40
45~55
最少绳卡数〔个〕
3
4
5
6
7
21〔卡板〕
绳卡子间距〔mm〕
80
140
160
220
240
10
5.4钢丝绳有磨损或锈蚀时应按表2.3.5-2的规定进展折减并按折减结果断定降低使用等级或更换。当钢丝直径与公称直径相比减小7或更多时即使未断丝该钢丝绳亦应报废。
表2.3.5-2 钢丝绳折减系数表
钢丝绳外表磨损或锈蚀量〔〕
10
15
20
25
30~40
>40
折减系数〔〕
85
75
70
60
50
0
注:钢丝绳外表磨损或锈蚀量是以每根钢丝的直径计。
5.5钢丝绳断丝到达表2.3.5-3的规定时应予更换。
表2.3.5-3 钢丝绳断丝更换
钢丝绳的股数
及丝数
6×19=114
加麻芯一根
6×37=222
加麻芯一根
6×61=366
加麻芯一根
18×19=342
加麻芯一根
钢丝绳构造形式
穿插
纹丝
顺向
纹丝
穿插
纹丝
顺向
纹丝
穿插
纹丝
顺向
纹丝
穿插
纹丝
顺向
纹丝
每扭节距中不准
超过的断丝数
12
6
22
11
36
18
36
18
6、起重吊装作业应符合以下规定:
6.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专职人员担任。作业前应对起重机械设备、现场环境、行使道路、架空电线及其他建筑物和吊重物情况进展理解确定吊装。
6.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起吊: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
2〕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时;
3〕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时;
4〕重量不明、无指挥或信不清时。
6.3起重机的变幅器、力矩限制以及各种限位开关等平安保护装置应齐全完好灵敏可靠不得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购进展停机。
6.4不得使用起重机进展斜拉、斜吊。起吊重物时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6.5起重吊装物件时不得忽快忽慢或突然制动。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荷下落。
7、起重吊装用的钢丝绳其平安系数必须符合表2.3.7的规定。
表2.3.7 起重吊装钢丝绳的平安系数
用 途
安 全 系 数
用 途
安 全 系 数
缆 风 绳
3
吊索〔无弯曲时〕
6
手动起重设备
4.5
捆绑吊索
8
机动起重设备
5
载人升降机
14
施工用电
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心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2、施工用电应进展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
3、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配电室及其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4.1配电室应设在靠近电源、无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震动的地方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侵入的措施;
4.2配电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4.3室内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及保护接领座电气连接;
4.4配电屏〔盘〕应装设短路及过负荷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
4.5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并标明用处;
4.6配电室应设专人值班停送电应专人负责。
5、自备电源应满足以下要求:
5.1自备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5.2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5.3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5.4多台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后向负荷供电。
6、架空线路应满足以下要求:
6.1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挂在树木、脚手架上。
6.2导线的选用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机械强度等确定。
6.3架空线路之间给予各种设施之间最小平安间隔 应满足以下要求:1〕外电架空线与施工现场机动车道穿插时其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间隔 不应小于表2.4.6-1的规定。
表2.4.6-1 机动车道路与外电架空线路穿插时的最小垂直间隔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kV
最小垂直间隔 〔m〕
6
7
7
2〕通信线路与低压线路之间的间隔 不得小于1.5 m低压线路之间间隔 不得小于0.6 m低压线路与10 kV以上高压线路之间的间隔 不得小于1.2 m10 kV高压线路互相之间的间隔 不得小于0.8 m。
3〕外电架空线路与铁路穿插时其最低点与轨面的垂直间隔 不应小于7.5 m。
4〕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应保持表2.4.6-2规定的最小平安操作间隔 。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并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
表2.4.6-2 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平安操作间隔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平安操作间隔 〔m〕
4
6
8
10
15
7、电缆线路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7.1电缆线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
7.2电缆类型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计算确定;
7.3电缆线路与热力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 m穿插间距不得小于1 m。
8、配电箱及开关箱应满足以下要求:
8.1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间隔 不得小于1.3 m挪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间隔 应大于0.6 m;
8.2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枯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严禁设在有瓦斯、烟气、蒸汽及其他介质中;
8.3配电箱及开关箱内应分设工作接零和保护接零端子汇流排;
8.4配电箱应采取防晒、防尘措施并配锁。
9、施工照明和行灯的平安电压应符合以下规定:
9.1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或特殊潮湿的环境中应使用12V平安电压;
9.2在隧道开挖工作面桥梁根底的井下作业和间滑爬模提升组织钢模板作业给排水的大口径井下作业房屋的狭小空间河沟、槽、池内施工以及各种机床和其他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应使用36V平安电压。
10、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及其他功率较大的电器。
11、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现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并应定检查。
12、间和井、地下及影响施工平安作业场所照明应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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