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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防洪工程 XX 段(城东试验段)(合同编号:)试 验 检 测 计 划 XX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XX防洪工程XX段(城东试验段)项目部 20 年 月 日 1 试 验、检 测 计 划(一)材料试验、检验计划 1、进场的原材料、外购协件及各类中间产品均应进行进货检验和试验验证。2、在施工过程中,对进场的材料,应随机进行试验和复检。针对不同标号、不同窑号(同批量袋装不超过 400 吨)的水泥需做:标准稠度、用水量、安定性、胶砂强度试验等试验;对不同型号钢种、炉号、批量的钢材(同批量大于 60 吨时,以 60 吨为一取样段)进行;拉伸试验、冷弯试验、焊接强度试验等。对砂石料要进行其物理性质试验、筛分、压碎值等的测定。对构件在浇筑过程中,按试验要求规定的方式、方法制作试件,对其配合比、凝固时间及不同龄期段方式、方法抗压强度试验,以验证材料或构件是否符合质量和设计要求。3、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或其他权威机构进行检验。(二)测量和计量设备试验、检验计划 本工程项目上使用的所有检验、试验测量和计量设备,应完全遵照业主和公司材料设备部的计量设备管理使用方法,由项目部总质检工程师负责计量设备的采购、校验、标识、维护保养、周期送检、封存、报废的申请及记录整理:1、计量设备在开始使用前,应送具有相应资质或级别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时应选择具有所需准确度和精确度的检验、测量和实验设备。2、在计量设备进入本项目后,材料设备部应建立计量设备台帐、2 性能和状态记录表,凡经校验的设备都要进行标识,用贴标签的方法示明;校验合格不合格、校验日期和有效日期、校验人或单位,并制定校验计划。3、计量设备操作人员严禁使用无标识超过有效期限的设备。(三)搬运、贮存、包装和交付的试验、检验计划 1、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单元、分部、单位工程的半成品,由现场质检工程师组织,现场操作人员落实堆砌、保护、交接等。2、对所有进场的物资,由项目部制定工程项目搬运、贮存和包装要求,并负责对产品的搬运工具、搬运方式、方法,物资的贮存地点,产品的出入库,产品的储存包装要求,以及搬运、贮存和包装的负责人等作出明确规定。(四)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试验、检验计划 1、隐蔽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特殊要求的工程等必须做可追溯性记录,具体步骤执行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2、坐标控制点、标高控制点、编号、沉降观察点、安全标志、标牌等工程重要标识记录,由现场质检工程师组织测量实施这些控制点的标识及保护,并做好记录。(五)工程实施过程的试验计划 1、实施全过程各阶段的控制方案、措施、方法及特殊要求等,按项目部颁发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2、隐蔽工程、重要工作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应同专业质检工程师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总质检工程师由有丰富施工经验、具有专 3 业技术职称、熟悉图纸和规范并且工作作风良好的技术人员担任,以便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保证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操作及工艺都符合规范要求。3、工程中需使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工具的技术性能指应能满足工程技术和工作条件的需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4、计量人员应由施工现场中的中级职称(含)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要认真阅读设计图纸(变更)及技术资料,按实际计量每个计量段所完成的合格产品。(六)不合格试验、检验计划 1、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具体检验或试验某一工序或单元工程出现不合格品报告单,并详细描述不合格情况,及时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2、不合格品的评审根据不同类的不合格品有不同的要求,具体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3、不合格品发生后的处置措施,执行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XX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XX 防洪工程 XX 段(城东试验段)工程项目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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