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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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石化扩建45 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
(PTA)生产线
氧化工段钢结构预制安装
施工方案
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
南京扬子PTA项目部
编码:FCC-PTA/方案-003
重大
一般
√
综合
扬子石化扩建45 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
(PTA)生产线
氧化工段钢结构预制安装
施工方案
编制:宫延举
校审:田 勇
批准:王舒平
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
南京扬子PTA项目部
2005年08月06日
目 录
1 工程概况 1
2 编制依据 1
3 施工组织机构 2
4 施工程序 2
5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质量保证措施 7
6 质量控制程序 9
7 HSE管理措施 11
8 施工机具计划及措施用料 13
9 附表1:人力资源计划 14
10 附表2:施工进度计划 14
11 附表3:现场检试验计划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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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概况
1.1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扬子石化扩建45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生产线氧化工段钢结构预制安装。
1.2 工程简介
1.2.1 扬子石化45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生产线氧化工段钢结构预制安装包括氧化单元、TA干燥机单元、催化燃烧单元、催化剂制备回收单元、催化剂制备单元、原料及燃料罐区、蒸汽凝液单元框架钢结构、主管廊钢结构、综合外管廊钢结构、设备劳动保护。氧化工段钢结构约3000吨,主管廊总重约580吨。
1.2.2 管廊钢结构包括装置主管廊和综合外管廊。
主管廊总长193m。东西向2~21轴,共19跨。其中2~16轴长92m,宽8m,最高点18.4m,5层框架结构;17~21轴长31m,宽2.5m,高9.5m,3层框架结构。南北向A~M轴,共12跨,长70m,宽7m,A~F轴最高点22.4m,7层框架结构;G~M 轴高16m,5层框架结构。主要立柱型号H350*350*12*19,主要梁型号H350*175*7*11。
1.2.3 由于综合外管廊图纸,单元框架钢结构图纸未到这里不做说明。
2 编制依据
2.1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2 《石油化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7-1999
2.3 《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 JGJ81-2002
2.4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SHJ3505-1997
2.5 SEI设计的《结构专业施工图总说明》3209-9100-G1-1
2.6 SEI设计的《钢结构主管廊图纸》3209-9102-G-10~27
2.7 SEI设计的扬子石化45万吨/年PTA装置及配套工程《结构标准图集》 3209-65-G1
3 施工组织机构
安监站
技术部
项 目 经 理
质检站
经营部
供应部
工程部
综合办
作业单位
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程师
4 施工程序
4.1 施工工序
施工准备
基础验收
构件预制
立柱安装找正
材料验收
整体验收
梯子平台安装
二次灌浆
横梁焊接
4.2 主管廊钢结构施工顺序:
2~21轴由东向西施工,A~M轴分别以E、F轴为中心分两部分向南、北进行施工。
4.3 装置区内钢结构主要集中在氧化单元,TA干燥机单元,由于这两个区域钢结构复杂内部设备紧密,安装钢结构时须考虑预留,施工顺序如下:
4.3.1 氧化单元:进行A-C、1-7轴钢结构施工前,需将塔3F-516安装完毕。C-H、1-6轴钢结构施工到10.05m进行五台反应器安装(3D-403、3D-402、3D-401、3D-301、3D-601),然后进行上部钢结构施工。H-M、1-4轴钢结构施工前,需先安装3D-310然后进行。
4.3.2 TA干燥机单元:A1-B1、1-7轴钢结构安装不需考虑设备预留,A-F、1-7轴钢结构需设备(3D-508、3F-506、3F-701)安装完毕后进行,F-H、1-7轴钢结构施工需3F-408安装完毕后进行,为方便TA干燥机单元整体设备安装,3M-423需最后安装。
4.4 施工原则
4.4.1 根据运输道路及现场场地情况,钢结构在长芦预制厂将立柱和横梁等构件预制成单件后运至现场,在现场各区域进行单根立柱吊装,然后连接各立柱之间的连接梁。 运输及现场摆放时将采用道木垫好避免构件由于挤压、碰撞变形。
4.4.2 钻孔采取机械加工。
4.4.3 板材采用剪板机剪切或半自动切割机切割。
4.5 施工准备
4.5.1 施工人员准备。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应上岗证书。
4.5.2 施工机具准备。保证施工机具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
4.5.3 工程材料的准备。保证运抵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全部合格,并能满足工程连续施工的要求。
4.5.4 技术准备。图纸汇审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施工方案》,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4.5.5 施工现场准备。保证现场三通一平。
4.6 基础验收
4.6.1 验收时,基础表面应有明显的中心线和标高基准线。
4.6.2 基础及地脚螺栓位置的允许偏差。
4.6.2.1 立柱基础支承面中心 :1.0
4.6.2.2 相邻两立柱基础中心间距:±3.0
4.6.2.3 螺栓中心距(在根部和顶部两处测量):±2.0
4.6.2.4 螺栓中心对基础轴线距离:±2.0
4.6.2.5 螺栓顶标高:0~+20.0
4.7 材料验收
4.7.1 钢材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书
4.7.2 按《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到货的板材,型材进行外观和尺寸检验,发现问题及时与材料供应部门联系。
4.7.3 到货型材的规格,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表面不得有严重锈蚀、损伤、重皮现象。
4.8 构件预制
4.8.1 预制深度:立柱、横梁单件预制出厂,在不影响安装的情况下节点板应与立柱、横梁安装焊接完毕。
4.8.2 立柱及横梁的预制
4.8.2.1 立柱、牛腿划线
从柱底下表面为基准上返出1m标高基准点,并明确标识各层标高牛腿及连接板均以该点为基准划线。
4.8.2.2 横梁连接板划线
4.8.2.3 以横梁中心点为基准,向两边返出各连接板位置。
4.8.3 H型钢立柱的拼接:按照SEI设计的《结构标准图集》中对坡口焊缝的要求进行拼接,焊缝质量等级为二级,并对接口进行超声波检验20%,(现场安装焊缝,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
2mm
35°±5
钝边2mm
2mm
35°±5
35°±5
钝边2mm
35°±5
钝边2mm
腹板
δ<14
δ≥14
翼板
翼板
2mm
4.8.4 接头位置距梁柱节点不小于500mm。
4.8.5 构件矫正,构件焊接完毕后,若变形超差需矫正。构件矫正采用机械冷矫正(例如平板机、滚板机、压力机、千斤顶或H型钢调直机)和火焰矫形,采用火焰矫正法矫形时,矫正温度为600℃~800℃,严禁超过正火温度(880℃)。
4.8.6 主管廊钢结构节点选用原则
按SEI提供的节点图集进行施工,斜撑连接板采用放样法下料,节点板切割δ≤16mm的钢板采用剪板机剪切,δ>16mm的钢板用切割机切割,割后打磨掉氧化铁及毛刺。
4.8.7 柱和梁预制完后允许偏差
长度允差: ±3.0
柱底面到牛腿支承面距离: ±L/2000
柱身弯曲矢高: H/1000
柱身扭曲:牛腿处3.0; 其它处8.0
牛腿面翘曲:2.0
柱脚底板平面度:5.0
柱脚螺栓孔对柱轴线的距离:3.0
梁长度:与柱直接焊接:-2~0;两端与牛腿焊接±5.0
梁的垂直挠曲矢高:l/1000 且不大于5
梁的侧向挠曲矢高:l/1000且不大于3
4.9 放置垫铁
4.9.1 垫铁放置部位见下图:
垫铁
键力坑
4.9.2 每个柱基础放置四组垫铁,每组垫铁不超过4块,斜垫铁搭接长度不小于全长的3/4,垫铁放置平稳,接触良好,斜垫铁接触面不少于总面积的3/4。
4.9.3 垫铁要求
4.9.3.1 垫铁选用160x80mm(经计算承受负荷,每组垫铁最小面积为5746mm2)
4.9.3.2 表面平整、光滑、无毛刺、无油污;
4.9.3.3 加工的垫铁大小一致;
4.9.3.4 斜垫铁的表面粗糙度为Ra12.5μm,斜度宜为1/20~1/10。
4.9.4 框架安装前,将放置垫铁处的基础表面找平,其它二次灌浆面铲成麻面;二次灌浆前垫铁应焊接固定,灌浆后,垫铁不允露外面。
4.10 安装
4.10.1 运到现场的钢结构构件在安装前,仔细核对其外观几何尺寸及编号,经确认无误后进行安装。
4.10.2 将单根立柱吊装就位后拧紧地脚螺栓,待至少能够组成一个稳定空间单元的立柱安装完后,开始调整立柱标高及垂直度。通过调整垫铁组的高度使立柱上的标高基准线与基础上的标高基准线之间的距离公差处于土3mm范围内。用经纬仪在互成90度的两个方向测量立柱铅垂度,并通过垫铁调整使其公差处于1/1000L(L为立柱高度)且不大于20mm的范围内。
4.10.3 横梁安装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先安装结构主梁(点固焊),边上梁边检查、调整立柱垂直度,并及时检查整体几何尺寸,待一个单元的主梁全上完后再进行满焊连接固定。平面次梁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安装。节点连接方式依据SEI提供的节点图集进行施工。
4.10.4 设计要求顶紧的接点,接触面应有75%以上的面积紧贴,并用0.3mm塞尺检查,其接触面积应小于25%,边缘间隙不应大于0.8mm。
4.10.5 钢结构安装允许偏差
立柱中心线与基础中心线的偏差应小于3mm。
柱底板标高偏差不得大于±3mm。
立柱垂直度偏差小于立柱全长的L/1000且不大于20mm。
横梁的安装标高允许度偏差为±3mm。
横梁水平度允许偏差为L/1000(L为横梁长度)且不大于5mm。
4.11 焊接
4.11.1 焊接方法: 手工电弧焊
4.11.2 焊接材料:焊条E4313和E4315(使用部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并在施工前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4.11.3 焊接要求
4.11.3.1 焊工必须持有合格证且应在所认可的合格范围内作业。
4.11.3.2 焊条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的烘焙,烘焙参数应以包装盒上的说明为准。
4.11.3.3 焊条每次领用数量不超过3Kg,必须在4h内使用完,未用完的必须退回重新烘焙,超过2次烘焙的不能用于重要结构的焊接。
4.11.3.4 禁止使用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施焊。
4.11.3.5 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未熔和、气孔、夹渣等缺陷。
4.11.3.6 焊缝周围的母材不得有过烧现象,焊缝咬边深度应小于0.5mm,且连续长度应小于100mm。
4.11.3.7 焊接中应清除药皮,焊缝应圆滑过渡,且符合规范要求。
4.11.3.8 冬季风雪天气风力大于8米/秒或湿度大于90%的天气,不进行焊接作业,
5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质量保证措施
5.1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张会祥
施工经理: 王风贵
FCC质检处
质检站:周常明
技
术
部
王
舒
平(兼)
经营部郭庆金
供应部李克义
工程部高志
敏
施工作业单位
5.2 质量保证措施
5.2.1 质量控制按照检试验计划执行
5.2.2 原材料接收、检验由供应部组织实施,质检站材料质检员进行监督检查。接收材料应符合所执行规范和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且应具有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
5.2.3 钢结构在预制厂出厂前做好工序交接工作及检试验状态标识,不合格品严禁出厂。
5.2.4 复测标高基准线及立柱标高基准线确保立柱安装标高处于允许偏差之内。
5.2.5 加强焊缝的表面质量检查,并按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无损探伤。提高钢结构表面观感质量,禁止在钢结构上引弧。切割完、施焊前焊口必须按规范要求打磨修整坡口,对表面缺陷应采取打磨,补焊等手段予以修整。
5.2.6 钢结构开孔应采用机械方法。
5.2.7 设专业质检员负责对焊条保管与发放进行检查监督,严肃焊材管理与使用工艺纪律;。
5.2.8 风力大于8米/秒、或环境湿度大于90%时施焊,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否则严禁施焊。
5.2.9 钢结构安装前,应对土建基础进行检查,复测轴线及标高尺寸,合格后办理工程中间交接手续。并且对钢结构底座与土建基础尺寸进行核对。
5.2.10 钢结构安装后地脚螺栓外露长度保证在2~3扣,并应采用黄油涂抹及塑料薄膜包扎。
5.2.11 雨季焊接作业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
5.2.11.1 露天作业下雨时严禁施焊;风速大于8m/s时严禁施焊;如必须焊接时使用“迷你型”可拆式焊接挡风、挡雨棚。
5.2.11.2 环境相对湿度≥90%时,严禁施焊;必须施焊时必须通过加热等方式降低环境湿度,否则禁止施焊。
5.2.11.3 坡口加工完毕后如不能及时施焊,(非奥氏体钢)应涂刷防锈漆,施焊前对坡口表面进行打磨。
5.2.11.4 每道焊口的焊接宜一次连续完成,以防焊道生锈。
5.2.12 焊缝的质量登级
5.2.12.1 除特殊注明者外,钢结构中的所有剖口焊及对接焊缝的质量等级均为二级。
5.2.12.2 主要钢结构中的贴角焊缝,其质量等级为三级,但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二级的要求。
5.2.12.3 楼梯、栏杆、操作平台、通道等次要构件的焊缝质量等级为三级。
6 质量控制程序
6.1 部门、作业单位职责
6.1.1 施工作业单位负责自检;班组长负责组织自检,施工员负责对自检情况进行确认,并整理原始施工记录,向质检站报检;
6.1.2 质检站负责按质量检验试验计划中规定的“控制点”及其检查确认要求组织专检,并向总承包商、监理报检;
6.1.3 专业质检员负责组织施工员、班长或岗长参加共检,并及时做好报告会签手续。
6.2 质量“报检”、“共检”工作流程
A、B、B*、C级质量控制点
组织整改
施工作业单位
按项目组共检点划分要求明确各专业工程质量控制点
质检站
按质量控制点内容进行自检
施工作业单位
按质量控制点内容进行确认
专业施工员
共检申请、提交记录
质检站
A级共检点
总包方/监理、业主、FCC
B*级共检点
FCC、总包方/监理、第三方检测单位
B共检点
总包方/监理、FCC
共检名称、内容、结果填写共检报告,共检代表签字
保存记录、建立台帐
总包方/监理、FCC质检站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A、B、B*级共检点
按质量控制点内容进行专检
质检站
A、B、B*、C级质量控制点
合格否
工程质量负责人:王舒平
6.3 质量共检点
专业
名称
序
号
共 检 内 容
共检等级
A
B*
B
C
钢结构工程
1
轴线、标高、垂直度、几何尺寸检验
√
2
预制构件出厂合格证和钢材材质抽样分析实验报告
√
3
吊装前出锈、防腐检验
√
4
钢结构主要节点及焊缝检验,高强度螺栓连接(材质、结合面、扭矩)质量检验
√
6.3.1 共检点的分级
共检点分三级:A级、B(B*)级、C级。
6.3.1.1 A级共检:由FCC质检站检查确认合格后,填写共检通知单报总承包商/监理,总承包商/监理组织业主和FCC对共检点进行共检确认;
6.3.1.2 B级共检:由FCC质检站检查确认合格后,填写共检通知单报总承包商/监理,总承包商/监理组织FCC对共检点进行共同检查确认;
B*级共检点:由FCC质检站检查确认合格后,填写共检通知单,总承包商/监理组织FCC对共检点进行共同检查,在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总承包商/监理通知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工程检测;
6.3.1.3 C级检点:由FCC质检站自行组织检查确认,总承包商/监理抽查。
7 HSE管理措施
7.1 劳保着装
7.1.1 所有进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服装、安全帽、劳保鞋(有钢防护板、绝缘)以及其它防护用品。
7.1.2 现场进行打磨切割作业时必须佩带防护眼镜。
7.2 气瓶的使用
气瓶必须设专人管理,乙炔瓶氧气瓶使用时必须间隔5m,距明火10m以上,乙炔瓶必须装有阻火器,不使用时必须将阀门关闭,并经常进行检查和检测,夏天高温天气必须采取防晒措施。
7.3 现场的起重吊装作业区设临时警戒线和警示标志,禁止行人和车辆通行。
7.4 施工用电
7.4.1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检查,在维修用电设备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并设专人看护。
7.4.2 漏电保护器应与用电设备相匹配,严格执行“一闸、一保、一机”制,严禁一闸多用。
7.4.3 所有现场设备均应进行静电接地。
7.5 脚手架
7.5.1 脚手架的搭设根据主体的结构、施工工艺确定搭设方案。
7.5.2 脚手架搭设完毕后须经使用单位、搭设单位、安监站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5.3 安监站每周定期对合格架设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不合格架设,立即停止使用,等待架设单位将架设完善,重新验收后再行使用。
7.6 临边防护
7.6.1 施工过程中的楼梯口、通道口、各种平台边缘及其它一切有坠落可能的临边采取防护栏杆,临时防护栏杆用脚手杆搭设,栏杆高度为1050mm~1200mm,中间设一道或两道防护杆。防护栏杆所有构件表面光滑无毛刺,结构无缺陷。
7.6.2 施工现场所有坑、井、预留洞口、沟、壕等采用加盖板的方式进行防护。盖板设置与地面平齐并固定稳妥,不移不滑,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7.7 高处作业
7.7.1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事前进行身体检查,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可进行高处作业。工作时轻便着装,严禁穿硬底、铁掌等易滑的鞋,配备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作业层有可靠的防护措施,有可靠的通道,作业人员必须沿通道上下,不得沿着绳索或架手杆攀登。高处作业人员使用工具袋,所用工具、材料严禁上下投掷。高处切割时要在操作平台上切割,防止切割掉的物件坠落伤人。
7.7.2 雨雪雾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将通道和作业面的冰、雪或积水打扫干净并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当风速在10m/s及以上或雷电、大雾等气象条件下,严禁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7.7.3 不得上下垂直进行作业,交叉作业时中间应用钢跳板进行隔离。
7.8 吊装作业
7.8.1 吊装前由技术人员向参加起重吊装的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起重吊装人员应具有安全资格证书,熟悉起重方案、起重机具性能、操作规程、指挥信号和安全技术要求。
7.8.2 吊装前应对吊车、吊绳、锁具、溜尾绳等进行专门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7.8.3 起重机械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起重机司机与指挥人员要密切配合,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后方能开始操作,操作前必须鸣笛示意,司机应严格按照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进行操作,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应停止操作,待弄清楚后方可继续操作,对指挥人员发出的有碍安全生产的危险信号,司机有权拒绝执行,以免发生事故。指挥人员应熟悉所指挥起重机的性能。
8 施工机具计划及措施用料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年检状态
1
电焊机
ZX-500
35台
已检
2
电焊机
ZX7-400ST
15台
已检
3
砂轮机
φ180
20台
已检
4
砂轮机
φ125
30台
已检
5
棒式砂轮机
5台
已检
6
剪板机
Q11-20X2000
1台
已检
7
钻床
Z3050
1台
已检
8
天车
L-18 10t
1台
已检
9
汽车吊
50t
2台
已检
10
汽车吊
16t
2台
已检
11
经纬仪
T2
2台
已检
12
水准仪
DS3
1台
已检
13
半自动切割机
6台
已检
14
烘烤箱
YCH-200
2台
已检
15
恒温箱
YBH-200
2台
已检
16
去湿机
616A
2台
已检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钢板
δ=16mm
m2
40
垫铁
2
钢板
δ=12mm
m2
40
垫铁
4
钢板
δ=10mm
m2
20
垫铁
5
砂轮片
F180
片
3500
打磨
6
砂轮片
F125
片
1000
打磨
7
钢丝刷
个
200
除锈
8
道木
根
500
9
钢丝绳
F13
m
200
10
白铁皮
δ=0.5mm
m2
5
样板
9 附表1:人力资源计划
10 附表2:施工进度计划
11 附表3:现场检试验计划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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