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装饰公司采购合同
产品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CSJF
甲方名称: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名称: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原则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签署
一,甲乙双方在协议签署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法律文件。
2: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有关法律文件。
3:双方提供如上资料复印件都作为本协议附件。
二: 合作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 合作方式
1,产品报价:
:乙方自有品牌提供产品市场指导价及甲方采购折扣价,并提供产品《明细报价表》,含产品结构、主材材质、产品编号、名称、规格,实物图片,包装件数,包装体积;
:乙方提供全国统一出厂价,甲方根据当地市场行情自行定价,并提供《产品明细报价表》,含产品结构、主材材质、产品编号、名称、规格,实物图片,包装件数,包装体积;
2,品牌保护:
:甲方承诺销售乙方产品价格不低于乙方市场最低零售价;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上调价格,或遇促销、让利等活动下调价格,须在价格波动发 生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附最新调整《产品报价明细表》。
:乙方为调整产业结构不再生产产品,须提前三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采购交货:
:乙方产品生产周期为: 天,甲方《订购单》须在交货期前 天提供给乙方;
:甲方《订购单》中所列产品编号、名称、材料、规格、颜色及单价等对应乙方提供《产品报价明细表》中所列项目。生产产品数量对应《订货单》数量;
:甲方《订购单》中产品不在乙方《产品报价明细表》所列项目内,甲乙双方另行协议价格;
注:此价格不含保险、运费。不含货到目地后卸车费、就位费、安装费等
四: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1. 付款方式:自甲下单日起,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付给产品货款总额30%作为定金;
2. 乙方全部产品备货完成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两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产品货款总额95%,乙方安排产品发货。
3.乙方产品自检包装,全部货物运到现场并安装完经甲方及业主验收合格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尾款付清。
六: 交货规定
1. 交货时间:乙方收到甲方订金即日起二十工作日完成货物交
3,甲方原因造成需返厂维修产品可协商经双方协商顺延交货期,不影响其他产品交货期。返修产品乙方核计返工成本,甲方支付该费用,乙方负责维修或重新制作。一般轻微划伤乙方无条件现场处理;
七: 技术支持及质量保证
1. 技术支持:乙方对所提供产品技术咨询须随时答复,如遇款式不是本厂资料上有要重新设计开发,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新开发款式要经过乙方同意。
2.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从甲方验收之日开始为期一年。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修义务,在接到质量投诉时,须在接到投诉后三内派人现场解决问题。
3. 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如有质量问题造成返工,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八 双方责任
1. 乙方调整价格未及时通知甲方,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产品价格上调,甲方按照未调整供货价结算;如产品价格下调,乙方须补偿甲方购货金差额;
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如甲方未遵守约定,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协商不成乙方有权停止生产、拒绝交货,由此造成交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延期交货即视为违约,每延迟一天扣除订单总额1%违约金;
3. 由乙方将产品送至指定城市或施工现场,安装及运费由乙方负责。
4. 甲方中途变更产品款式、规格、颜色、板材、数量,如不能达成乙方谅解,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赔偿金额,其产品交货期顺延;
5. 乙方按家具采购下单规定交货时间通知甲方,如甲方延误提货达十天以上,则按照合同价款1%向乙方每日支付保管费用(按超时日算起);
6. 乙方提供产品如因产品自身瑕疵或因不良包装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无法在现场修复需回厂返修而造成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受此影响造成交期延误每迟一天扣除1%违约金。
九 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 附件效力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报价清单、产品图片方案等产品附件,经双方确认,视为法律证据。
十一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甲乙双方应当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及其骑缝章,否则合同不生效力。
3. 本合同涂改无效。
十二 廉政条款
乙方遵守甲方公司廉政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宴请、现金、礼券、礼物、回扣等任何形式馈赠或贿赂,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停付或拒付后续款项直至无偿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权利,由此造成乙方和甲方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十三: 其他
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 合同附件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和相同有效期。
十四: 附件
1. 乙方提供家具供货价格及市场销售价格。
2. 产品基材相关资料。
3. 补充协议或双方确认往来有效书面文件。
注:本合同中,“定金”与“订金”在理解与执行上相同。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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