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水电安装劳务承包协议
水电安装劳务承包协议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形式:
4、建筑面积:
第二条、甲方应承担费用:整个在建工程项目各种建筑用材及回填土所需用机械设备,水平、垂直运输机械。
第三条、乙方承包应承担费用范围:工程范围给排水安装、强电安装,弱电线管预埋,加工用机械、三级配电箱以外照明灯线、灯具及手工工具,具体内容见后。
第四条、合同单价包干范围
乙方承包范围:
1、该项目设计图纸所有预埋、安装(给水从水表出水口开始,排水至室外第一个阴井)、打凿、补洞、补槽工作;消防预埋;必须做到工完料尽,水电班组造成垃圾自行清理干净;浇筑混凝土时必须有专业人员值班,随叫随到。
2、辅材:钉子、铁丝、焊条、油漆、泡沫、胶带、胶布等该项目所需水电辅材。
3、临电接至三级配电箱及所有固定机械配电箱;本项目部所有临时用水接至项目部要求用水点。
第五条、建筑面积计算及单价约定
建筑面积按实际面积计算,包干单价按建筑面积: 元(大写: ) /m 2。
注:此单价包含劳务工人保险费用(支付工程款时只开正式收据不开发票,需发票时另行协商)
第六条、结算方式(按实际计算)
一、 1、6栋、7栋至封顶,支付 10 元/m 2;
2、单位工程给排水安装好,电开槽预埋补槽完毕支付 8 元/m
3、单位工程电线安装完成支付 8 元/m
4、单位工程初验合格,支付 4 元/m 2;
二、 1、地下室至±0.000,支付 10 元/m 2;
2、8栋、10栋至三层结构完,支付 10 元/m 2;
3、8栋、10栋至六层结构完,支付 10 元/m 2;
4、10栋11层封顶,支付 10 元/m 2;
5、单位工程给排水安装好,电开槽预埋补槽完毕支付 8 元/m 2;
6、单位工程电线安装完成支付 8 元/m 2;
7、单位工程初验合格,支付 4 元/m 2。
三、 在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在30天内报送完整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建设单位在30天内审核完毕,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建设单位在三个月内支付竣工结算时支付 2 元/m 2,留 1 元/m 2做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内除人为损坏返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其余均由乙方负责所返修造成一切费用;如发现问题甲方通知后乙方任意拖延,甲方有权另行找人修理,所发生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保修期一年满后保修金无息付清。
以上结算进度款,必须是在严格按项目部进度计划内安全按质、按时完成计划节点。如本进度计划节点不能按时完成,到下月并按项目部要求完成月进度计划节点时方可给予结算拨款;如还是无法完成下月进度计划节点,依次类推。
第七条、特别约定
图纸会审纪要及建设单位设计变更增加、减少 5000 元内工程量不计增加工程量费用、也不计减少工程量费用。
所有水电材料领用时必须由水电带班签字,水电工长审核,方可领取;材料损耗按预算量3%计,超过3%部份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价按进价2倍计算。因乙方固原造成返工导致材料浪费及相关损失需由乙方照价赔偿。施工过程中长料短用、大材(直径)小用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第八条、质量要求
一、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图纸说明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乙方必须根据设计有效文件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多与项目部相关人员讨论技术问题,弄清图纸设计意图后施工,否则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损失。
二、乙方必须根据设计有效文件进行施工,若所做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必需返工,其工料费用及其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费用及由此带来一切损失。施工过程中多与项目相关人员讨论技术上问题,否则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损失。
三、甲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涉及施工现场地检查、乙方工作内容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按甲方指令予以配合。
第九条、施工工期:
乙方必须根据项目部工期要求,配备足够劳动力,必须保证本工程进度,不影响其他施工班组,使整个工程工期不受延误(否则将处以1000元/天罚款)。当甲方发现乙方因劳动力不足,内部混乱和技术力量不足而造成进度太慢,经甲方指出而又无措施解决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造成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因乙方原因中途提出退场,甲方拒绝结算所有工程款项。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能按计划日期提供材料,延误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否则造成误工损失由甲方负责。因材料影响无论多少,工期应顺延。
第十条、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遵守安全法规和安全生产纪律,严禁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违章指挥,严禁违章操作。
2乙方是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感,要对所属工人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因承包人、班组长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而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由承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乙方必须服从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指挥和检查,对违反安全纪律人员按下述规定进行处罚。
5、各楼层浇筑砼前必须工完料尽,现场应按以下要求服从项目部管理。
①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工人处以20元/次罚款,班组长处以50元/次罚款。
②凡发现施工现场有穿拖鞋、赤脚、高跟鞋、裙子等操作工人,立即清理出场,并处以50元/人罚款。
③凡发现工人酒后作业,将其清理出场并处以100元/人罚款。
④故意损坏安全设施,每次罚款500.00元。
⑤从高处往下抛弃物料每次罚款500.00元,累计计算。
⑥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及外脚手架拉结点,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0元,累计计算。
⑦用钢模搭设跳板,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0元,累计计算。
⑧在现场发现乙方有偷盗行为者,处以1000——5000元/每次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⑨不按照项目部规定非正规使用卸料平台并不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指挥者,处以200元/每次罚款。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非操作人员不能动用任何机械和电源,施工用电要请电工,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带电移动电气设备。
6、施工过程中乙方出现工伤事故,医疗费用在6000元/人次内(含6000元/人次)由乙方承担,超出费用由甲方承担;医疗费用在6000元/人次(含6000元/人次),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医疗费用超过6000元/人次其他费用按相关法律处理各方应承担费用(以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费用发票为有效凭证)。
7、场内所发生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应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其他
1、劳务承包方如需工人住宿房,甲方可统一安排工人住宿(费用另行协商),在建房屋一律不得居住人,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可提供一间工具房给劳务承包方使用。
2、工地上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自行煨水、煮饭、自办伙食。
3、未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损失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组成合同文件
合同附件名称:1、项目管理制度 2、安全管理制度 3、质量管理制度 4、技术管理制度 5、勐海富比仕街区项目三标段工程质量处罚实施细则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 8、安全责任书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尾款,协议终止失效。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发包方代表: 承包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