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工程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乙方的担保人:,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及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及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经甲, 乙, 丙三方友好协商,遵循同等, 自愿, 公允及诚恳信用, 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项目投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章项目概况及合作条件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1 本工程项目名称:
1.2本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二条投资合作条件及本工程前期费用补偿
2.1乙方以担当本工程项目所需全部资金为投资合作条件。
2.2甲方以所属公司资质, 管理团队及人力资源作为投资合作条件。
2.3本工程项目所需全部资金包括:本工程所需材料费, 人工费, 意外损害保险费, 向建设方交纳的保证金, 民工保证金, 安全保证金, 依法应缴纳的税金, 管理费, 甲方管理人员工资及其他相关费用。
2.4本工程项目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业务费, 公关费, 现勘费, 律师费等支出已由甲方支付,经协商由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前期费用包干补偿费万元,此费用在本工程项目合作期间无论盈亏,乙方均不得要求甲方退还。
第二章项目投资收益安排及亏损分担
第三条投资收益安排及亏损分担
3.1本工程项目收益安排:甲方按本工程总造价的 %计算收取固定利润,作为甲方管理成本及收益;乙方在扣除甲方所分得的固定利润及本工程的材料费, 人工费, 税金, 管理费等各项成本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乙方的工程项目利润,对乙方取得的工程项目利润按税法由甲方扣取企业所得税及投资收益所得税后,余款为乙方的投资收益所得。
3.2本工程项目亏损及风险分担:本工程项目的亏损及其他风险由乙方担当
%,甲方担当 %。
第三章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
第四条甲方的管理责任及分工
4.1本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 质量安全及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由甲方主管。甲方有权全面监管该工程质量, 安全, 进度, 材料状况及该工程资金运行状况。
4.2甲方对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监督,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乙方必需无条件贯彻执行。
4.3甲方组建项目部班子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 工程质量, 施工进度, 施工安全, 工程材料, 工程资料, 工程资金管理等进行全面监督及全程限制管理。
4.4甲方及乙方共同做好本工程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顺当施工。
4.5甲方在收到建设方的工程款后应及乙方及时完善相关财务手续,按本协议第七条相关规定及时拨付并监督乙方管理运用。
第五条乙方的管理责任及分工
5.1乙方必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及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及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全面知悉及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含补充协议,并依照及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含补充协议,依据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要求,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中承包方的责任及义务。
5.2乙方保证该工程全部工程材料, 设备, 半成品, 成品都必需符合施工合同, 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乙方应对施工中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负责无偿返修;因乙方缘由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经乙方无偿修理, 返工, 改建后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担当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及逾期交付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5.3乙方应委派专人负责办理本工程项目的开工, 施工, 报批, 报建及工程竣工及交验手续,做好施工期间的施工日记, 施工安全记录及其它施工记录。及时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工程结束时应打算好竣工图纸, 竣工报告, 竣工验收书, 工程结算书及其他竣工资料等,以便检查, 验收, 移交。
5.4乙方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律, 制度,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的教化,落实安全施工操作技术规程,自觉接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监督及检查。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5乙方应听从项目经理的全面管理, 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按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标准仔细组织施工,遵纪守法, 不弄虚作假, 不偷工减料, 不运用伪劣或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建筑配件及设备;严禁虚开发票,依法纳税, 不拖欠工人工资, 不拖欠材料商货款,确保工程按质, 按量完工。假如因此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被材料商举报, 工商税务等部门查处, 工程质量不合格及安全事故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应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担当。
5.6乙方作为本工程项目的合作投资方,享有对本工程项目施工, 财务监督管理权,并协作甲方做好本工程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顺当施工。
第六条丙方的权利及义务
6.1丙方享有帮助甲方对乙方实施监督管理权。
6.2, 丙方对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而产生的一切债务(包括赔偿之债担当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四章财务管理及资金的管理及运用
第七条财务管理
7.1本工程项目的会计日常工作由甲方方负责,出纳日常工作由乙方方负责,乙方必需听从甲方财务管理,甲方对乙方财务有领导, 监督, 检查的权利,对不听从财务管理的一次罚款人民币壹仟元。
7.2本工程项目的各项资金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须由甲方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支付。
7.3本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按职责由相关人员每月月底编制好现金日记账, 银行存款日记账及相关凭证,提交甲, 乙双方确认后作为结(决算依据。
第八条资金的管理及运用
8.1本工程项目应缴纳的税, 费,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征收标准执行。本工程应缴纳的税, 费由甲方从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工程款不足甲方扣取税, 费时,甲方有权追偿乙方其他方面的资金,也可以找乙方的担保人丙方追偿所欠税, 费;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交纳,税费凭据经甲, 乙双方确认后作为财务结算依据,。
8.2本工程项目的工程款由建设单位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乙方不得直接到建设单位领取本项目工程款。当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不能满意实际发生的材料款及民工工资支付时, 乙方应及时加大投入资金存入甲方指定账户。
8.3合作双方应及时沟通工程资金安排运用状况, 相互主动协作, 保证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进度款进入甲方指定账户后,首先安排应代扣代缴的税金, 甲方按比例提取的固定利润, 其他代扣款项, 甲方管理人员工资,剩余部分依据乙方供应并经甲方审定的工程款支付安排由甲方在完善相关财务手续后直接支付给相应的民工及材料商等。
8.4 甲方在每次的工程进度款中按2%暂扣质量安全保证金,待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不计息。
第五章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及免责
9.1甲, 乙双方在合作中必需共同遵守上述条款,如有违约,则违约方按工程总价款的 %赔偿守约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及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人力不可抗拒,如地震, 台风, 战争,属于免责范围。
第十条本协议的生效, 解除及终止
10.1及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全部合同, 协议, 票据, 管理制度, 目标责任书等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0.2如因乙方资金投入不足导致本工程项目停工 30日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所投入的资金甲方不予退还,并按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在建设单位付款后再支付给乙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赔偿。
10.3本协议在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并办理完决算, 收回保证金,并经甲, 乙双方对工程资金核算, 收益安排确认无争议后终止。
10.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5本协议经甲, 乙, 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 乙, 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丙方(乙方的担保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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