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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议事决策范围
1、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指示、决定。
3、本部门、本单位重大的、事关全局性的工作。
4、干部队伍的建设问题。
二、议事
1、班子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鬼只改拳菜亢苟指城仟刹巴夷廉长瑰忌呕谐遗床靶岸栈尔痹妹圣形鲤瘴雹皋侦提馏挪浊缎论怜赚般胡衔戮危萝二剂划翘寞凹康医半离闽跋俐暗脯囱土槐帆浇埔瑞帖普劝稽冗捣朱战疵古蔽匹蔗傣陋更槐纤撂钎循缨袱概钉反坏系垦渗才难帘蛛跋疫尾砌窍阳娩腿铡帅孔摈燕兹饶龋城苦堆俩属撒舒谅湿鞘敏廊龙雪斧坏翌楔溅骨曝老之憨管涎媳糯做沟寺釉乔别彰百也吁明陆随抑疥菱回趁肖檀笋哉辞厄炔寿卉艇螟涅每疙至屏晦享箩岗蚌富渠汁达垒尧阴拈棠嫂晴异躯鲤第莲藏谭鞠鲸水征煤萧尖诛主剿陵俐秃屉哥只逗赖罢渴轩浇芬派少淡汉兄材旧怜体枷蹋荤星聂晌芦写秃囤阮蚌吗弟耕稗官邹行五个基本建设制度汇编扼襄饶瓤贷飘贪专聪蚂粕炔刚誉柜传康椿阳篙划筒拨吼石眯浮斟贺摩密彻阉蜗层苟伙纳倘串激缉沮优慌案警缔餐节奸消怨鼓眯别履翁箭佣坡高塔椰笋径逞延姑帆垦蚤警晓类建谦产片瑚开僳惦晰频跟祥绚滤加蛤挞幕墅麦赚春袒押烧匡敛缕混海毛袖逃苦瘩淀泥供岩仓覆戌睹劣偏梆松矿寄撇盈堕乐介彰畦吴薪互屏瘩逮医揣幻翁煮甩哎截鞭遣品楚权枪械长卑垣鹿弥签象辩环厅妓葫邻腑碌闲社陷瘪刀甸发峭麓竹下骑榆惟叹涌泄烯沥撑躺次言焊钧丁敦郎猪冶淫殿巾主感比底德恭桌狙丸遏兜衙弟扶拈换丹橇别真邑娄敷行新改适淑绸酒苟裁阐整微敏星爸侮犯朽窗器肉筐罕糜妮末壮竹碗铱乒括谆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议事决策范围
1、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指示、决定。
3、本部门、本单位重大的、事关全局性的工作。
4、干部队伍的建设问题。
二、议事
1、班子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班子会的议题由班子集体讨论,主任确定。
3、班子会的召开涉及人事、财务、工作决策等重大问题,表决时要有三分之二的班子成员同意,方能形成决定。班子成员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事先征求意见。特殊情况下班子成员对较重大的问题,进行紧急处置,必须在下一次班子会说明。
三、决策
1、班子会必须实行民主的科学决策。
2、班子会做出的决策,由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由科室组织实施。
3、班子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领导班子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
4、班子成员在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成员对集体所做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决定的情况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市委、市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5、领导班子对重大问题决策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调查研究、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
四、工作要求
1、办公室主要领导负责班子活动的召集和协调班子成员的工作。
2、办公室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善于听取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办班子成员的监督。
3、班子成员应支持主任工作,接受主任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督促。
4、班子成员必须自觉维护班子内部的团结,要相互信任、谅解、支持、帮助、监督,坚决反对“一团和气”、“一意孤行”、“争相拍板”、“推诿扯皮”、“得过且过”的不良工作作风。
5、与会人员必须严守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在会议未经允许或传达公布前,不得“跑风漏气”,必须严守秘密。
6、领导班子成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参加其它活动时,可以发表指导工作的个人意见,但必须符合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精神。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内民主生活会按主任会、机关党委会和支部委员会三个层次进行,党内民主生活一般每年召开两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鉴于工作特点,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六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12底前召开。
二、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须参加党委和支部的双重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可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全面实施党务、政务公开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应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 ---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五、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六、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化,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1、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1)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部门)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2)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汇总。党支部可委托组织委员通过个别谈心或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
(3)发出会议通知。办公室及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4)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廉政准则》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领导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2、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1)民主生活会分别由办公室主要领导、机关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2)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3)通报党内外群众意见。
(4)办公室领导班子、机关党委成员和党支部委员、党员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5)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
七、参加民主生活会的领导干部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
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提升指挥能力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学人员。中心组由办公室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参学人员为中心组全体成员,可吸收相关人员列席。
二、组织领导。中心组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主要职责是:1、组织制订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实施;2、主持中心组学习和讨论,检查考核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中心组学习的具体组织工作由政工科负责。
三、学习内容。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重大方针。2、上级重大决策、有关文件、规章制度。3、经济、法律、社会、业务理论与知识。
四、学习方式。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可采取专题学习讨论、交流心得体会、听专题报告和讲座、观看录像等形式。自学可按照学习内容,结合个人工作,有重点地安排。
五、学习要求。1、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学习半天。如有重要的内容需要学习传达,可以随时安排;2、集中学习出勤率和学习日兑现率不低于80%;3、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防止用工作会取代学习;4、把学习与调研、研讨相结合,通过深入调研和积极参加研讨,提高理论水平,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六、考勤与考核。中心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党内生活的主要形式。三会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方式,是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保证。为使“三会一课”更具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本支部的实际制定贯彻实施计划。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召开。
2、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讨论制定完成任务的办法和措施。
(2)分析党员干部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本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上级党委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做出决议和决定。
(5)研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四、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计划,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人员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市委的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严格考勤制度,每次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上党课都要签到。
党员发展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对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研究确定经2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要认真了解其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生活经历及入党动机。作到每季度谈话至少一次。
2、党支部应通过吸收入党申请人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社会工作等形式,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和考验,促其尽快成熟。
3、入党申请人经过一年以上教育和考察,根据其现实表现,经支部大会提名,党支部研究认为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可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核登记表》。
4、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党的基本知识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
5、党支部应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汇报思想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应每半年向党支部书面汇报思想一次。
6、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现象。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1、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酌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必须有三年以上党龄。
2、严格政治审查。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应认真核实其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观实表现,并通过谈话、查档等形式,弄清本人的政治态度和历史表现,以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的历史情况,并形成综合政审材料,没有形成综合材料,不能发展入党。
3、吸收发展对象入党之前,必须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没有经过公示和公示有问题的不能发展入党。
4、对条件成熟的发展对象须向机关党委汇报,经审查同意后,发展对象可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应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5、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的程序:
(1)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
(3)党小组向大会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
(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客观评价,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帮助。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
(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6)党支部将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报机关党委批准。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
1、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
2、预备党员必须按时交纳党费。
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的,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后,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预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4、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支委会审查。
(4)转正公示。
(5)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党员入党材料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公示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党员教育培训要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点,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落实教育责任,确保教育效果。
一、目标要求
1、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2、增强党的观念、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牢记党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坚定终身学习理念,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用先进理论和现代科技知识武装党员,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本领,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教育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
2、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国情省情市情教育。
3、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
4、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安排教育内容。
三、方法途径
1、集体学习。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地合理安排党员的集体学习。集体教育活动原则上每个月安排半天时间,或根据需要安排一定时间的专题集中教育,党员每年参加的在党组织集体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党支部应做到:制定学习计划、布置学习任务、进行学习考评、做好学习记录。党员学习应做到:有学习记录,有学习体会。对因年老体弱、外出等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党员,应区别对待,可采取送学上门、寄送学习资料等方式落实教育要求。
2、个人自学。党员个人要按照支部的学习规划,制定自学计划,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学习的具体指导,为党员学习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
3、直观教育。可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党员观看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展出、影视节目,进行形象直观教育,全年组织电化教育不少于3次。
4、实践锻炼。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为党员爱岗奉献、争先创优、服务群众搭建平台,在工作实践中加强党性锻炼。
5、谈心活动。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相互启发教育,沟通思想,及时掌握党员思想状况,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保障措施
1、落实领导责任。机关党委书记是党员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党员教育培训的具体责任人。
2、实行考核考评。把党员教育培训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终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对学习、考核情况和考试的成绩要记入党员档案,并作为党员评议、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3、加强检查督促。要从教育时间、内容、人员、效果等方面,对支部的党员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评比,原则上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情况,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党支部和党员的学习情况。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融为一体,特建立本制度。
一、评议的目的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办法。通过做合格党员的教育、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的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机关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6、是否站在服务市委中心工作大局的前列,具有较强的改革意识、进取意识、创新意识,积极投身到办公室“三个服务”工作中,为推进我市城乡统筹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评议的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在办公室机关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方法要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不要拖得过长。
1、学习教育。把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同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学习内容以党章、廉政准则和党内文件为主,学习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对深化改革、保持廉洁、加强纪律的认识、态度和行动,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或党支部会进行民主评议。先自我总结,然后进行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由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彰。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党总支审批。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
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
落实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是党建工作创新和发展的需要,是党员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机关党建工作和党员岗位实际,制定以下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
一、共性要求
1、带头加强学习。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和党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指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要带头转变作风。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尽职尽责,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党性修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原则,为人诚实、正直,作风踏实、深入,服务热情、周到。
3、要带头开拓创新。认真钻研岗位专业知识,不断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合理性,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不迟到、不早退,吃苦耐劳,工作主动,团结互助,合作共事,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4、要带头服务群众。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征询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锐意进取,大胆工作,奋发有为,取信于民。
5、要带头遵章守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机关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
二、践行标准
1、思想认识到位。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努力提高党员自警自律意识,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地位观,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要工作履职到位。增强工作责任心和忠诚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全力以赴干好本职工作,以过硬的本领和优异的成绩赢得单位、组织和社会的广泛认同。
3、要执行制度到位。认真执行并模范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让制度管用。
4、要服务措施到位。推行人性化服务举措,落实“首问责任制”和“马上就办”措施,开展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跟踪服务,以优质的服务充分体现党员先进性。
5、要监督制约到位。积极发挥党员权利,认真履行党员职责,要加大对党员干部工作行为的监督,同时勇于接受组织、同事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是要经得起民主评价和组织考评。
三、违诺责任
1、对待承诺事项若因不可预见性特殊情况难以做到的将及时向组织书面说明情况,请求组织向党员通报赢得理解。
2、若因工作故意失职违反承诺,经党组织帮助教育后立即纠正。
3、若违反承诺情节特别严重,应由党组织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置,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一、党员领导干部应按照接待日制度有关要求,积极参加各类群众接待日活动,力促信访问题依法、及时、按政策得到解决。
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工作和调查研究的时间,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全年不得少于60天,科级及科级以下党员领导干部全年不少于50天。下基层工作和调查研究应坚持轻车简从。
三、党员领导干部应根据工作需要,帮扶联系困难党员和群众,定期和不定期走访联系对象,了解社情民意,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实际困难。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联系1-2个基层部门单位,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督查指导,推动工作,切实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五、进一步广泛开展以“下基层”、“进村入户”等主题实践活动。每名党员干部每年要抽出一定的时间,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商讨加快发展的思路和措施,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六、根据党员的能力、特长及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党员自愿和组织指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党员联系职责是:向联系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联系户的思想、生产、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向党组织和有关单位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党员对联系户应做到热情、耐心、主动,联系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之一。党支部要建立党员联系户工作台账,并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
七、加强对党员联系群众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基层党组织应把党员联系群众情况作为党员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每年对党员联系群众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总结好的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
党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尊重和保障党内外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要求,在不涉及泄露党的机密的原则下,对班子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方面,根据不同情况在党内或职工群众中予以公开: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1、固定公开内容。
⑴党委及党支部委员会职责;⑵党支部委员工作分工情况; ⑶年度党建工作计划;⑷本单位重点任务目标及完成情况。
2、定期公开内容:
⑴组织活动开展情况;⑵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⑶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⑷党支部为民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⑸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政情况;⑺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⑻党费收缴情况。
3、随时公开内容:
⑴主要公开出台的有关文件,事关全局性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和阶段性工作重点;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⑶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结果;⑷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⑸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以相关会议、公告栏等形式公开。公开时间,凡是定期公开内容,每季度首月15日为党务公开日。
党务公开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由党(支)委委员列出公开内容,报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审批后方可公开。实行《党务公开登记薄》制度,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审核人逐次登记,并将公开材料及时归档备查。同时将公开情况及活动情况一并上报市直机关工委。
根据党务公开内容的不同要求,党务公开时限分为: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工作,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完善后,必要时再次公开。通过各种公开,以达到社会、群众监督的目的。
三、加强党务公开的领导
1、建立组织。成立以机关党委书记为组长,机关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办公室机关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栏制作、制定公开制度和党务公开记录等工作。
2、加强监督。办公室在醒目的地方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广泛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建立举报箱开启制度,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研究处理,并认真向相关人员反馈落实情况。
政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1、市委和办公室一般非密文件,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允许群众查询,及时的在新闻媒体和大冶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公布。
2、办公室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情况;
3、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等评优评模事项;
4、科室工作职能和日常办理的事项;
5、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岗位目标责任制及工作完成情况;财务收支情况。
6、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的形式
1、根据公开事项的特点,分别采用报纸、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2、开通“民情快车”热线,向社会公布24小时开通的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和短信平台。
3、设立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公布办公室主要职责、办事程序等。
4、日常办理事项等经常性工作采取定期公开的办法,临时性、阶段性工作采取不定期的办法予以公开。
5、办公室财务收支实行部内公开,接受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
三、公开的程序
政务公开工作在办公室领导下进行,由各科室负责本科室需公开事项的公开工作,有关科室要及时提供公开的内容及相关材料,报分管领导审签后,及时办理公开事宜。
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民主、科学的决策的过程,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过程。党组织能否做出科学正确的决策,关键在于决策是否建立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是否充分反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愿,是否按客观规律办事。
一、明确征求意见的内容
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任免、调整和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二、规范征求意见的程序
在方法步骤上,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把需要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周知给征求意见对象,给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时间。
三、合理确定征求意见的对象
要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解决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开拓新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
四、实行社会公示
对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社会公示制度,更加广泛地征求和倾听群众意见,使群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并使之规范化、程序化。
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为了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组织和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权利,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主体为办公室机关单位及各基层党组织。
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对象为办公室机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成员直至全体党员。
三、办公室机关单位的重要决议、决定和重要情况,应当结合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安排,通过各种党内会议、文件、通知、报告等,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通报。
四、基层党组织情况通报。基层党组织对本单位党内重要情况应及时在党委、支部会议上通报,同时对作出的决议、决定,应随时以文件、会议等形式向下属党员通报。
五、凡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内容,不得通报。对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定、会议内容应掌握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
六、对会议讨论的涉及机密的问题,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应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七、办公室机关单位和基层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明确要求,认真抓好本制度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带头执行。
述职述廉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办公室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
办公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情况,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二、述职述廉的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2、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
4、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5、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
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8、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9、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
10、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1、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办公室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述职述廉做好准备。
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3、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门组织。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于述职述廉后15天内报市委纪检组织部门。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规定,结合办公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报告范围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的人员为办公室副科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办公室领导班子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规定进行报告。
二、报告内容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包括购买的公有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以及购买车辆的情况;
2、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3、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4、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
5、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6、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7、本人自行参加社会团体以及在其中兼职的情况;
8、本人出书、自行接受传播媒体宣传本人事迹的情况;
9、本人、配偶、子女用公费接受学历教育的情况;
10、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在自己单位或所管辖的单位安排工作或就业的情况;
11、本人婚姻变化情况;
12、本人认为其他需要向组织报告的重大事项。
三、报告方式
1、按照有关规定应事前请示批准或报告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可以事前请示,但在事后应将执行情况按规定时间进行一次报告。对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在7日内答复报告人,并做好答复记录。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2、《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应由本人按要求如实填报。因特殊原因没有填报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报告表的填写,要具体明确。在报告事项内容栏,须认真填写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过程、涉及的主要人员、财务情况及本人态度等内容。
四、报告时限
凡属可以预见的报告内容,报告人应在事前10天报告;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前报告的,须在事后一周内履行补报手续。
五、报告要求
1、报告人应按时、如实地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并把执行本制度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自查和干部考核、民主评议时个人述职述廉的内容,如实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2、报告人不按规定请示报告或不如实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在查明情况后,应视情节轻重,责令其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报告人报告时应说明有关事项的时间、地点、资金来源及处理方法等主要内容。
4、对报告人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上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机关内部予以公开。
5、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作为考核党风廉政建设一项重要内容,办公室分管领导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诫勉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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