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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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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满洲里市诚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贷管理制度(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信贷管理行为,合理有效营运资金,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信贷通则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贷款的对象和条件第二条 贷款对象是指本公司服务区域范围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第三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 2

2、、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 3、守信用,能按期归还贷款。 4、无不良贷款的行为记录,具有一定的资信等级。 5、有贷款人认可的切实可行的担保措施。 6、有一定的比例的自有资金。 7、自愿接受贷款人的检查监督,提供贷款人所需各种资料。第三章贷款的种类和方式第四条 贷款种类:按期限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接类型分为工商业贷款、农业经济组织贷款、个体农户贷款、其他贷款。第五条 贷款方式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第四章 贷款投向与投量第六条 贷款的投向和投量应充分体现为微小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服务宗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第七条 严格执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3、的存贷款比例、中长期贷款比例等规定,合理有效营运资金。第八条 科学合理编制信贷计划,严格执行小额、分散的信贷原则。第九条 严格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优化信贷结构。第十条 严格控制单个借款人贷款投放总量,原则上单个借款人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总额的5。第五章 贷款的期限和利率第十一条 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综合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商定,并在借贷合同中注明。第十二条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在贷款到期日前十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展期申请,担保贷款必须由贷款担保人(抵押人、保证人、出质人)出具同意展期并继续保证的书面证明,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展期。短期贷

4、款展期累计不超过原定期限,中长期贷款展期累计不超过原定期限的一半。第十三条 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本利率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 双方协商确定,并均在借贷合同中载明。第六章 贷款的程序第十四条 贷款的操作应按照贷户申请、贷前、贷时审查、会办审批、签订合同、发放、贷后检查、到期催收、按期收回、资料归案的程序办理。公司按照信贷前台和业务前台分开操作相关程序、要求办理。第十五条 贷前的调查。信贷人员必须真实到户、到企业调查,主要是对借款人的资信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质押物、保证人情况。第十六条

5、贷时审查。信贷员对信贷部门权限以内的贷款根据贷前调查情况进行会办审批,必须严格审核其贷款合法性,安金性、盈利性、信贷合同文本规范性,产格审查调查人员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严格柜面把关审查。柜面经办人最要严格审查借款人,按照信贷 管理规定所必须提供各种借款资料,要严格审查借款人的真实性,手续的规范性,贷款使用的准确性。第十七条 贷后检查。每月对全部借款人三分之一以上进行现场检查,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性,必要时进行交叉检查,检查贷款的使用有效性,偿债能力变化情况,合法、合规的信贷运作情况。第十八条 上报总经理审批的贷款实行审贷分离程序,信贷管理部门受理贷款申请、调查;总经理根据信贷管理部门提供的调查资

6、料进行审批。信贷管理部门负责贷款的贷时风险审查、合同文本合规、合法性审查、服务于前台的信贷工作。单笔贷款达到公司资本2到 5的,要经过公司股东会扩大会议集体审批,单笔贷款金额不能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5。第十九条 坚持贷款回复制度。短期贷款审请在信贷部门权限内审批的不超过2个工作日,报总经理和董事会审批的不超过3个工作日,中长期贷款申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借教人。第二十条 贷款审批。信贷管理部门必须严格公司的授权授信管理规定,不得越权审批贷款。第二十一条 经股东会审批发放贷款,次月信贷管理部门必须到借款人处实地检查贷款使用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向总经理报告。第二十二条 签订借款合同。所有贷款均由

7、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结息方式、借款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担保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 订担保合同。保证人应当具备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抵、质押担保贷款应当有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抵押、质押物应符合担保法中抵押物、质押物条件,抵押、质押物价值必须足够清偿贷款本息。出质人、抵押财产共有人均须到场签约。土地使用权抵押须经土地管理部门评估并进行抵押登记,土地按实际出让价(指交国土局部分)的90%以内确认,划拨土地按现行

8、市场出让价的40%以内确认。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应同时抵押登记。房产抵押须经市房产管理部门评估,并进行抵押登记,其使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房产按实际造价折旧后净值的60%以内确认。存单质押按票面面值的90%以内确认。第二十三条 贷款归还。在贷款到期十日前,必须对借款人、出质人、担保人发出贷款还本付息催收通知书,并取得相应回执,对于出现的高风险贷款,要及时向总经理报告,总经理向执行董事会报告,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债权。第二十四条 信贷部门认为需要公证的合同必须及时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第七章 贷款的授权分级管理第二十五条 贷款授权实行差别授权、分级管理的方式。授权均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董

9、事长向总经理授权;总经理向信贷部门负责人和信贷员授权,超权限需经总经理、执行董事或股东会会办审批。第二十六条 严格加强内部授权授信管理。凡被总经理办公会或股东会两次否决的贷款申请,半年内不得提交会办。 第八章 不良信贷资产及应收利息请收管理第二十七条 对不良信贷资产及应收利息按标准和程序进行认定,并按清收管理标准、措施组织实施。第二十八条 当月发生表内利息按责任贷款损失赔偿规定对审批人、责任人实施罚。第二十九条 公司建立健全不良贷款及应收利息清收管理检测体系,设立相应的报表和登记账薄、检测台账,反映形成原因、清收方案、措施及清收到位等相关变动情况。对当年新划转不良贷款,从划转当月开始由信贷管理

10、部门逐笔实行责任追究、个人单证制度。对当季新发放的贷款形成风险当系收不回的,公司隔季对责任人和审查、审批人追究责任(责任人必须是调查人),赔偿的比例为责任人60%、审查人(信贷主管)10%、审批人30%。对确属因不可抗力、在合规程序下发放的贷款形成不良的,由贷款责任人向公司进行举证,经确认后在年末用信贷员呆帐准备金核销,但仍要落实清收管理责任。第三十条 公司健全不良贷款及应收利息清收考核体系,强化清收管理力度,规范清收管理行为,明确清收管理激励标准。 第九章 贷款的保全和清偿第三十一条 贷款人应谨防借款人借款企业改制逃避债务,悬空信贷资产或借承租、租赁、分立、剥离等途径逃避监督或不履行偿还贷款

11、本息责任。第三十二条 贷款人应主动参与借款人企业改制、信贷债务重组,并要求借款人落实原贷款债务,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公司董事会。第三十三条 对实行承包、租赁的借款人应在承包租赁合同中明确落实原贷款债务的偿还责任。第三十四条 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原借款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公司全部承担,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对股份改造的借款人,改造后的股份公司按占用借款人的资本或资产的比例承担原借款人的贷款债务,抵押资产优先承担债务。第三十五条 对联营、兼并组成新的企业法人的借款人,原贷款债务应由新的企业法人承担并重新签订借款合同。第三十六条 对分立、剥离的借款人,应在分立、剥离前清偿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12、,或按分立、剥离所占资本或资产比例承担贷款债务。第三十七条 对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的企业,应在产权转让或解散前落实和清偿贷款债务。第三十八条 对破产的借款人,应依法参与企业财产的清算和债务的处理,对已设定财务抵押、质押的债权,公司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贷款债权应按法律程序追究担保单位连带责任,并按比例受偿。第十章 信贷风险的预警管理第三十九条 坚持信贷风险监测制度,准确预算每笔贷款的风险度,每月测算贷款存量风险度,企业现金流量的动态监测和建立健全信贷企业动态监测台帐,反应信贷企业资产、负债变动等情况。第四十条 坚持按月对借款人进行实地检查制度,信贷员按月向信贷部门负责人报送检查报告表,信

13、贷部门负责人对每个信贷员负责的贷款业务检 查3-5户,并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将检查和处理情况向总经理报告。第四十一条 信贷档案管理。根据借款人的性质建档,分类别进行收集、装订、保管完好,规范入档。第四十二条 建立借款人监测台帐。监测贷款风险的变化情况,并及时落实好清收责任,进一步降低信贷风险。第四十三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对其发放贷款(十不准):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产业。2、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或违法经济活动。3、不符合贷款基本条件的借款人。4、借款用作企业注册资金、股本金。5、借款用于财政税费、公益性支出。6、借款企业体制变更等过程中,未

14、清偿原有贷款债务或未全部落实原有贷款债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7、借款用于投股或投资的。8、借款用于归还贷款利息及租金的。9、贷款用于非申请用途的。10、贷款用于归还借款人其他非生产性正常往来债务的。第四十四条 严禁下列情形发生(九个严禁):1、严禁逆程序、越程序发放贷款。2、严禁发放跨服务区域贷款。3、严禁向有存量贷款的企业法人代表发放个体贷款。4、严禁发放冒名借名、借户贷款。5、严禁垒大户贷款6、严禁发放无责任人或责任人不明确的贷款。7、严禁超授权放款,化整为零贷款。8、严禁对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不良贷款的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9、严禁发放调查不实,手续不全的贷款。第十一章 贷款的责任管理第四十五

15、条 信贷管理实行授权分级管理和主管信贷审查负责制,并相应建立贷款调查、审查和决策等责任人制度。第四十六条 建立信贷人员呆账准备金累积制度,累积对象为从事信贷岗位人员发放的各类贷款。按计算机采集的贷款“责任人代码”所统计的贷款利息收入金额的1%,以信贷员分别开立专户计算积累。利息收入金额由财务部按季采集出账,由财务部与信贷部建立双套台帐管理。累积的呆账准备金用于抵算在正常程序下发的贷款,由不可抗力形成不良贷款的损失赔偿责任。第四十七条 建立和健全信贷工作岗位责任制,公司将贷款管理的每个环节的管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严格划分其信贷管理环节内控管理机制的各工种的岗位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四十八条

16、信贷人员负调查失误、评估失准按期收回本息的责任;柜面经办人负把关审查不严所造成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信贷负责人、总经理负审查、决策失误的责任;贷后检查人员负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损失赔偿连带责任。上报董事会审批的贷款,信贷部门负审查失误、监测清收不力责任。第四十九条 实行贷款损失赔偿制。按贷款调查、审查、审批、会办时的责任确定,调查人(责任人)、审查人、审批人分别按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比例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因贷款调查不实、贷款的手续不合规、不合法等人为因素形成不良贷款的,追究相应岗位及人员的违纪、失职、渎职责任,自形成不良贷款之日起认定赔偿责任。第五十条 建立信贷岗位人员离职审计监交制度。信贷人员在调

17、离岗位时,公司对其在任期间所发放贷款情况进行审计及监交。由财务部、信贷管理部组成监交小组,对借据和档案清单办理交接手续。接收人如有异议并经监交小组认可的,可暂时不接收,责任人为原责任人;因交接不清形成贷款损失的,交接双方各承担50%损失:交接无异议的,接收人承担全额责任。第五十一条 信贷人员上岗必须由总经理报董事长直接明确,对当年新增风险责任贷款超过15万元的信贷人员除清收风险贷款外,不得从事发放业务。第十二章 奖惩第五十二条 不良贷款、应收未收利息的清收按公司的相关办法奖惩。第五十三条 信贷人员实行等级制管理,按公司的信贷员等级考核管理办法执行。第五十四条 信贷岗位人员如有违反公司信贷管理制

18、度和违法行为的,按公司相关处罚办法处罚,有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五十五条 本制度由满洲里市诚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制订、修改和解释。 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

19、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精品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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