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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监理部制度.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1062945 上传时间:2024-04-12 格式:DOC 页数:53 大小:253.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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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监理人员职业守则 一、 严格遵守国家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政策、法律与法规,维护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自我形象,讲究职业道德。 二、履行监理合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完成所承担的全部任务。 三、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工作,培养一切以文字和数据说话的工作作风。 四、不允许个人在所监理的项目中,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修改设计(甲方委托除外),不得以中介人的身份进行材料和设备的订购等交易活动。 五、不得泄漏所监理项目的商务机密。 六、只能从监理委托中接受酬金,不得接受与合同业务有关的其他不正当收入。 七、各驻地监理工作严格执行总监负责制。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监理程序办事,不得越级处理问题。 八、在处理业主与承建商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时,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合同条款客观、公正、合理地解决问题。 九、当需要发表与所监理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时,应经业主认可。 监理人员自律措施 一、遵守监理人员职业守则; 二、遵守本公司管理制度; 三、严格按照公司监理程序工作,使工作井然有序,有条不紊; 四、主动积极、勤奋刻苦、虚心谨慎地工作; 五、努力钻研业务,学习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与自身素质; 六、深入现场,建立工地考勤; 七、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自我防护意识; 八、严把质量关,决不留有隐患; 九、挂牌上岗,文明监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建设监理各级生产技术岗位责任制 一、 总经理岗位职责 1、 提出公司经营业务工作的长远发展规划,确定远期和近期的工作目标,审定建设监理的年度计划。 2、 主管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审定签订的经营业务合同和履约措施,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人选,及时协调、督促公司各部门按合同要求完成任务。 3、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按建设监理工作管理程序组织公司的工作。 4、 组织公司职工学习国家有关建设监理的政策规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提高公司职工的政策与管理水平。 5、 主持和组织监理工程项目的投标工作,审定投标文件。 6、 主持制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并审查其执行情况。 7、 负责并主持“经理会议”和“公司办公会议”,布置检查工作,定期深入现场指导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年终向职工报告工作。 8、 组织、指挥行政后勤部门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工作,努力为建设监理工作服务。 9、 组织制定人员培训计划,提高公司各级人员的思想和业务水平。 10、负责对公司全体职工的考核和奖惩工作,确定奖金分配和劳保福利原则。 二、 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 主管公司的技术业务工作,制定公司技术进步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年度实施措施。 2、 组织制定公司技术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3、 审定监理工程的重大技术问题,并签署有关技术文件。 4、 负责组织工程重大问题的处理,并审定和签署由公司方面提出的技术处理方案和措施。 5、 审核监理项目的招标文件,参与开标、评标工作和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 6、 定期深入现场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并帮助解决工程监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 7、 制定公司的培训进修计划,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协助总经理做好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 8、 主持工程质量信息反馈工作,定期组织监理工程回访,总结工程监理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公司的工程监理质量和水平。 三、 总经济师岗位职责 1、 组织制定公司的经济管理制度和经营管理办法,并协助总经理督促实施。 2、 协助总经理在生产经营中贯彻财税制度及有关经济法令和经济政策。 3、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内部的考核指标和奖惩办法。 4、 协助总经理组织好监理工程项目的有关技术经济工作,并审核和签署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负责组织标底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6、 负责制定技术经济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提高技经人员的业务水平。 7、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 对外受总经理的委派代表公司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监理业务联系。 2、 根据监理合同内容,按照建设监理工作基本程序的要求,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业务,保证监理任务的完成。 3、 负责具体组织设计阶段的《扩大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和设计方案评选和审查工作,负责汇编和签署本阶段监理文件。 4、 负责具体组织招标阶段的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并参与开标、评标工作。 5、 施工监理阶段负责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负责组织现场监理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施工质检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质量的检查和控制工作,并按承包合同规定做好监理工程的施工进度和投资控制工作。 6、 签署现场监理组对外发出的报表或通知文件,负责现场监理月报工作。 五、 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接受项目总监分配的工程监理任务,摸清监理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建设项目的有关批文和技术资料。 2、 在项目总监的统一安排和组织下做好本专业的监理工作: (1) 设计阶段监理:负责拟定本专业的设计要求和条件,参加设计方案的评选和设计审查工作,提出本专业的监理审查意见。 (2) 招标阶段监理:负责提出招标文件中有关本专业的要求,参加标底的编制工作。 3、 施工阶段监理:深入消化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参加图纸会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认真做好材质核定和隐蔽工程的核验工作,控制现场施工质量,控制工程造价等工作,参加工程验收工作。 4、 工程监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并向项目总监汇报。 5、 接受项目总监安排的其他工作。 设计阶段建设监理工作基本程序 一、 主要任务: 设计阶段的建设监理,一般指建设项目已经取得立项批准文件以及必需的有关批文后,从编制“设计要求文件”或“方案竞赛文件”开始直至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根据设计任务书等有关批文和资料编制“设计要求文件”或“方案竞赛文件”。 2、 组织文件方案竞赛和评定设计方案。 3、 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委托勘察、设计任务,办理勘察和设计合同并督促检查合同的实施。 4、 审查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方案和设计文件。 5、 审查概预算。 二、 工作依据: 1、 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监理合同。 2、 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任务书。 3、 批准的选址报告。 4、 城市规划部门的有关批文。 5、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设计阶段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区域图1/5000—1/1000地形测量图。 6、 地区气象、地震等自然条件。 7、 设计需要的其它资料和各种定额。 设计阶段建设监理细则 一、 监理内容 根据监理合同规定的设计监理内容,一般可包括: 1、 根据建设项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选址报告》及城市规划部门的要求,编制设计具体的技术经济要求文件。 2、 结合建设项目的特点,搜集方案设计所需的主要技术、经济资料。 3、 组织设计招标或设计方案竞赛,组织设计方案评选工作。 4、 根据设计招标或方案评选的结果,选择设计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商签设计合同并监督合同实施。 5、 审查设计及概、预算。控制工程使用功能、设计标准和工程造价。 二、 委派项目总监,成立项目监理组: 1、 主管领导委派项目总监,成立项目监理小组开展工作。 2、 项目监理小组的组成应根据被监理项目的需要合理安排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人选。 3、 项目总监应根据签订的监理合同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具体的监理计划和措施报公司计划部门同意和领导批准。 三、 消化批文、调查研究、确定设计原则 1、 项目总监认真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深入分析研究建设单位提出的有关建设项目的批文和技术资料,切实掌握被监理项目的专业设计特点和关键问题。 2、 各专业工程师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关键问题,通过调查研究,提出专业设计的项目设计原则和具体的技术要求。 3、 总工程师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的项目设计原则和设计技术要求,负责组织审查。 4、 项目总监负责组织各专业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就各专业的设计原则及设计要求进行磋商和修正 四、 制定《设计要求》文件 1、 项目总监对各专业提出的设计要求和设计原则,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及其它有关批文的精神,负责汇编制定监理项目的《设计要求》文件,并经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2、 监理项目的《设计要求》文件,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审定签字作为正式监理文件送建设单位认定。 3、 项目总监负责将公司审定的《设计要求》文件交建设单位进行签认,建设单位签认的《设计要求》文件将作为建设项目的设计的指导性技术文件。 4、建设项目《设计要求》文件内容参照附录一。 五、 组织设计招标或设计方案竞赛 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设计招标》文件(或设计方案竞赛条件)工作。招标文件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查后送建设单位签认。《设计招标》文件参照附录二。 2、 项目总监负责向有关设计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和招标文件。如果采取公开招标时,在发出招标邀请和招标文件前,应会同建设单位对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设计招标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项目总监会同建设单位共同组织招标单位现场踏勘并就招标文件及有关设计问题进行答疑,有关答疑的情况应由项目总监整理以书面形式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资料。 4、 项目总监负责组织设计招标评标或设计方案评选工作,公司总工程师(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通过评选向建设单位推荐若干个优选方案,由建设单位确定最终方案。 5、 当建设项目为建筑设计方案需要向城市规划部门报批时,项目总监应督促中选单位向城建规划部门及时办理上报方案程序。取得城市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的批准。 六、 选择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实行设计技术磋商和施工图方案的中间审查 1、 根据招标或方案竞赛最后批准的设计方案,项目总监应做好选择设计单位工作,并会同建设单位商签设计合同。如设计承包单位需要向其他单位委托设计分包时,则项目总监应对设计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认可。签订勘察合同,提出勘察任务。 2、 项目总监负责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与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的技术磋商,重点控制工程的使用功能、设计标准和设计的主要参数。 3、 项目总监会同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图阶段设计方案的中间审查,以保证批准的方案在施工图阶段的落实。中间审查的监理意见书由项目总监整理并签署提交设计单位。中间审查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1) 设计标准及主要参数的取值是否合理; (2) 是否满足工程使用功能; (3) 工程地质勘察情况; (4) 地基基础处理; (5) 结构选型及抗地震设防等; (6) 建筑防火及安全、卫生设施; (7) 特殊设施的设计(如人防、防震、空调、屏蔽等)。 七、 审查设计文件和概、预算 1、 项目总监理师负责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内容是否完整,深度是否满足施工和材料设备定货的要求。如不能满足要求应提出监理审查意见敦促设计单位解决。 2、 技经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概(预)算进行审查,是否符合工程投资限额。 3、 如施工图设计需要接受政府设计监督部门的质量审查时,项目总监负责督促设计单位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设计图纸和设计资料。 附:附录一 附录二 附录一 《设计要求》文件 监理单位(编制): 总 工 程 师: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审定): 中铁中车联建工程监理公司 年 月 日 附录一:《设计要求》文件参考内容(以民用公共建筑为例) 一、 编制的依据; 1、 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 批准的设计任务书; 3、 批准的选址报告; 4、 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二、 技术经济指标 1、 建筑物的面积指标(总面积及组成部分的面积分配); 2、 总投资控制及投资分配; 3、 单位面积的造价控制。 三、 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筑红线范围(四角座标)及后退红线的要求; 2、 建筑高度、层数及道路中心的仰角要求; 3、 建筑体型、景观及环境的要求; 4、 占地系数、绿化系数、容积率的要求; 5、 防火间距及消防通道; 6、 主要及次要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的关系; 7、 日照、通风、朝向; 8、 对污染、噪声、粉尘等环境保护的要求; 9、 停车场与车库面积; 10、对市政、煤气、热力、给排水、电力、电信等管线的布置要求。 四、 有关建筑的造型及立面的构图要求,一般可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筑物的性格、共性与个性; 2、 建筑群体与个性的体形组合; 3、 建筑的立面构图,比例与尺度; 4、 建筑物视线焦点部位的重点处理要求; 5、 外装修的材料质感与色彩。 五、 有关使用空间设计方面的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1、 使用空间的平、剖面形状及组成; 2、 使用空间的尺度、空间感; 3、 使用空间的序列、导向、围透; 4、 使用空间的合理利用的要求。 六、 平面布局的要求,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各组成部分的面积比例及使用功能要求; 2、 各使用部分的联系与分隔要求; 3、 水平与垂直交通的布置与选型要求; 4、 出入口布置要求; 5、 防火、防烟、安全疏散及消防指挥中心; 6、 人防的设置; 7、 辅助用房的设置:如煤气、热力、给排水、电力、电信等专业机房及管井的要求。 七、 建筑剖面的要求,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建筑标准层高的要求; 2、对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层高确定; 3、建筑地上、地下高度满足规划及防火要求。 八、 室内装修的设计要求,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 一般用房的内装修要求; 2、 重点公共用房的要求; 3、 对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内装修。 九、 有关结构设计要求: 1、 主体结构体系的选择; 2、 对地基基础的设计要求; 3、 有关抗地震结构的设计要求; 4、 有关人防和特种结构的设计要求; 5、 有关结构设计的主要参数的确定。 十、 设备设计要求: 1、 有关煤气设置、调压站及管网的要求; 2、 给水系统:(饮用水、生活热水、设备用水、消防用水)的水量及系统和设备; 3、 生活污水系统:中水处理、化粪池等; 4、 空调系统:空调季节、冷源、冷量、空调方式、控制方式、冬季采暖方式; 5、 电气系统:电源及用电负荷、变配电室、高低压设备、备用电源、电梯、防雷等; 6、 电信系统:电话、电传、有线广播、闭路电视、保安电视、监视、声像系统、对讲系统、自控系统等。 十一、消防设计要求: 1、 消防等级的要求; 2、 消防指挥中心; 3、 自动报警系统; 4、 防火及防烟分区; 5、 安全疏散、疏散口数量、位置、距离、疏散时间。 6、 防火材料、设备、器材的要求。 附:场地平面图 附录二:《设计招标文件》参考内容 一、 招标须知:其内容一般包括填写和投送标书的注意事项,废标条件等。 二、 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及有关批文的复印件。 三、 工程项目说明书,其内容一般包括(以民用建筑为例): 1、 建筑总面积,建筑物组成,建筑物层数(包括地下室层数); 2、 工程投资控制数额; 3、 要求建设周期; 4、 设计阶段,设计深度、设计进度; 5、 设计应采用的规范、标准; 6、 建筑场地附图。 四、 合同的主要条件及要求:提出作为设计承包单位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及应享受的权利,使投标单位有明确的理解,并作为中标者与建设单位签订设计合同的依据之一。 五、 设计方案和设计文件的审查方式,设计资料供应内容、深度和时间。 六、 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文件的答疑时间和地点。 七、 投标的起止日期、地点; 八、 其它。 设计阶段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及权限 说 明 根据工程设计的一般规律及设计质量的一般管理经验编写本说明,供与建设单位商定委托设计阶段监理内容和权限时参考。 每个工程的监理内容和授予的权限应按签订的监理合同中的规定执行,同时敦促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将监理内容和权限正式通知设计单位。 主要内容及权限: 一、 设计监理的目的和原则: 1、 监理单位接受设计监理任务,应主动与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把好建设项目的设计质量关,真正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建设水平。 2、 工程项目的设计监理应贯彻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实行“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成品检验”的程序。监理单位承担监理审查责任,但不代替勘察、设计部门应承担的技术责任。 二、 落实建设项目的有关批文: 1、 建设单位提出监理任务的同时,应向监理单位提供本项目的有关批文的复印件。 2、 公司经营计划室应检查有关批文的审批程序及手续是否齐全完备,能否满足设计要求,如审批手续或程序不完备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并要求补充。 3、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消化和审查有关批文的内容。如发现批文内容有不明确或批文内容确有欠妥之处,应向建设单位澄清或敦请建设单位通过审批程序予以调整,有关批文的澄清和调整问题,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正式提出作为设计的合法依据。 三、 负责编制和提出《 设计要求》文件; 1、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建设单位提出的有关项目批文的规定和要求,从技术、经济方面编写具体的《设计要求》文件。 2、 项目《设计要求》文件,须经建设单位进行认可签署后作为工程项目设计监理的指导性文件,提交设计单位执行。 四、 组织设计招标或方案竞赛的评选工作; 1、 监理工程师负责设计招标文件和方案竞赛条件的制定和组织工作。但招标文件及竞赛条件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2、 监理工程师应参与设计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 3、 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和参与设计招标和方案竞赛的评选工作,认真提出设计监理意见,通过评选审查向建设单位推荐若干优选方案。 4、 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最终方案时,应充分征求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对确定的最终方案须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署认定作为技术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五、 选择勘察、设计单位,监督勘察设计合同实施。 1、 根据设计招标或方案竞赛的评审结果,从保证设计质量出发,建设单位选择和委任勘察设计单位时应征求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和认可。 2、 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商定合同条款和内容,并负责督促检查合同实施。 3、 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监理工程师负责调解。 六、 审查设计文件及设计概(预)算 1、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应进行中间监理审查并签字认可,监理审查内容着重以下方面: (1) 审查评定的设计方案的落实情况及设计标准; (2) 工程地质及地基基础方案的可靠性和合理性; (3) 结构选型的安全性和合理性以及人防、抗地震措施的设置; (4) 建筑使用功能的合理性; (5) 建筑防火和卫生设施; (6) 其它设计原则问题。 2、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图阶段设计文件应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查。 (1) 审查设计概(预)算是否符合投资要求; (2) 审查设计有无严重浪费问题; (3) 审查设计文件深度是否满足国家规定和合同要求。 如发现问题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责成设计单位处理。 3、 当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质量实行政府设计质量监督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设计质量监督的规定内容进行交验前的检查。 七、 组织设计交底,审查设计变更、设计质量事故的处理。 当本工程项目还要委托施工阶段监理时,则监理工程师应负责以下工作: 1、 负责组织施工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2、 从控制工程进度、投资和质量考虑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查认可。 3、 工程发生设计质量事故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责成和监督设计单位作出处理,并按合同规定提出处理建议。 施工阶段建设监理工作基本程序 一、 签订监理合同的程序 正式签订监理委托合同 或先签订监理委托协议 监理单位与业主 拟定合同细节 监理单位编制 工程监理纲要 业主提供工程的有关资料 业主选择监理单位 二、招标阶段的监理咨询程序 协助业主签订 施工合同 协助业主发出 中标通知 协助业主开标评标 协助业主召开招标会议和 现场踏勘 协助业主对投标单位进行 资格审查 协助业主编制工程招标文件 三、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程序 建立 监理实施组织进驻施工现场 编制监理规划 组织工程交底会及监理交底会 配合业主召开各方协调会 1、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2、 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审批 3、 分包单位资审 4、 单位工程开工审批 5、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控制 6、 工程进度控制 7、 工程投资控制 8、 定期召开工地会议及技术会审 9、 单位工程的验收 10、积累管理资料 实施工程监理 积累监理资料 并及时整理归档 组织工程初验 组织竣工验收交接 监理实施阶段总结 四、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程序 督促维修、确定缺陷责任 定期对工程回访 协助业主与承包商 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责任期结束时的检验 五、结束监理合同的程序 监理单位与 业主商谈合 同结束事宜 签署协议终止 监理委托合同 承包合同 已终止 施工招标阶段建设监理细则 一、 招标申请 1、 项目总监敦促建设单位落实有关招标条件: (1) 具有设计单位提出的施工图及概(预)算; (2) 建筑用地已经征用(包括拆迁工作); (3) 资金、材料、设备的落实; (4) 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签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 2、 项目总监协助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招标申请,经批准后即可开始招标工作。 二、 编制招标文件 1、 项目总监负责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了解施工图及设计技术说明,以掌握工程概况。 2、 项目总监按照下列内容组织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或审查工作(当招标文件由建设单位提出时)。 (1) 工程综合说明:包括名称、规模、地址、发包范围、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基础结构、装修、设备情况、场地及地质情况(可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给排水、供电、道路及通讯设备情况以及工期要求等; (2) 设计图纸及设计技术说明; (3) 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 (4) 编写投标须知,其内容一般包括填写和投送标书的注意事项,废标条件,决标优惠条件、踏勘现场和解答问题的安排,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地点等。 (5) 拟定承包合同主要条件(或条款),为了事先使投标单位对作为承包单位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以及应享受的权利有明确的理解,故应将合同的主要条件(或条款)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合同主要条件(或条款)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则; b、 工程内容(附工程项目一览表); c、 承包方式(如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等)及总包价; d、 开工、竣工日期; e、 图纸及技术资料供应内容和时间; f、 委托施工阶段监理的主要权限和内容; g、 工程价款结算办法; h、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i、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工地洽商); j、 停工及窝工损失的处理办法; k、 提前竣工奖励及拖延工期罚款; l、 竣工验收与最终结算; m、 保修期内维修责任与费用; n、 分包。 3、 由公司负责编制的招标文件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审定后提交建设单位认定。 三、 制定标底 1、 标底的作用 (1) 使建设单位预先明确对拟建工程应承担的财务责任; (2) 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建设规模的依据; (3) 作为衡量投标单位标价的准绳,是评标的主要尺度之一。 2、 标底的编制依据为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进行; (1) 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方法编制;(北京地区要求按此法) (2) 以概算定额或扩大综合定额为基础的方法编制; (3) 以平米造价为基础方法编制; 3、 当监理合同规定由监理单位负责标底编制时,则项目总监应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具体的编制工作,标底文件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和总经济师审核后送交建设单位认可。 4、 项目总监协助建设单位将认可的标底报送预算审查处审查并报市招标办核准。 5、 在开标前标底应严格保密,如有泄漏,对责任者要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 组织投标: 1、 项目总监会同建设单位根据招标方式组织发布招标通告或邀请投标函。 (1) 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时,应发布招标通告,招标通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招标单位和招标工程名称; b、 招标工程内容简介; c、 承包方式; d、 投标单位资格,领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时间和应缴费用。 (2) 当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时,向预先选定的建筑企业(一般不少于3个)发出邀请投标函。 2、 项目总监会同建设单位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审查,当采取公开招标时,资格审查工作应在发售招标文件之前进行;当采取邀请招标时,则可在评标同时进行。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 企业注册证明和技术等级; (2) 主要施工经历; (3) 技术力量情况; (4) 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5) 正在施工的承建项目; (6) 资金或财务状况。 3、 项目总监会同建设单位向经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发售招标文件。 4、 项目总监会同建设单位组织招标工程交底及答疑工作; (1) 发出招标通告,按规定时间组织投标单位踏勘建设场地和进行工程交底,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 (2) 工程交底内容主要介绍工程概况,明确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工期要求,说明建设单位供料情况、材料款的支付办法及投标注意事项等。 (3) 对投标单位所提疑问的答复,应以书面记录方式印发各投标单位,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 五、 开标、评标、决标工作: 1、 项目总监协助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进行开标。开标应由招标单位主持,并邀请各投标单位和当地公证机构及有关部门代表参加,在开标现场招标单位主持人宣布评审原则和标准并记入开标记录。 评审原则:保护竞争,对所有投标单位一视同仁。如对某些单位实行优惠政策应在招标通告或在投标单位须知中事先说明。 评审标准:拥有足够胜任招标工程的技术和财务实力,信誉良好,报价合理。 2、 指定专人做好开标结果登记并由读标人、登记人和公证人签名。 3、 开标后应先排除无效标书,并经公证人检查确认,然后由评标小组(一般可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建设银行、市建委参加组成,也可邀请有关部门的代表和专家参加)从工程技术和财务的角度审查评议有效标书。 4、 评议后按标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列出清单,写出评标报告,推荐若干名候选的中标单位,送交招标单位决策人作出最终决择。 5、 对简单工程可在开标现场决定中标单位,但对规模较大、内容复杂的工程,则应由招标单位与评标小组就推荐的候选中标单位,分别从技术力量、施工方案、机械设备、材料供应以及标价等因素进行调查研究,全面衡量,最后由招标单位决策人择优决标。 6、 决标后,项目总监协助建设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应包括: (1) 中标单位; (2) 中标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3) 中标条件(承包方式、中标总造价、开工时间、工程质量等); (4) 商签施工承包合同期限; 并以决标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字发出。同时通知未中标单位退还招标文件,领回押金的时间和地点。 六、 与中标单位商签承包合同 1、 项目总监协助建设单位,按照约定时间就签订合同与中标承包单位进行具体磋商,最后双方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由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签订合同。 2、 项目总监应就双方达成协议的合同条款是否正确反映主要施工监理权限和内容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3、 如承建单位需要将工程的某部分委托分包单位施工时,项目总监应协同建设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认可。 施工阶段建设监理细则 说明:根据工程规模,需要时分专业编写监理细则。 一、 监理范围: 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和签订的监理合同中规定的内容进行施工阶段监理业务。 二、 掌握工程计划: 1、 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监理组对总进度计划是否满足规定的竣工日期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2、 在总的进度计划前提下,要求施工单位做出季度、月份工程各工种的具体计划与安排。并审查其可行性,如发现执行过程中不能完成工程计划时,应检查分析原因,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调整计划和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工程总进度的实现。 三、 控制施工进度: 1、 现场监理组应建立工程监理日志工作制度,详细记录工程进度、质量、设计修改、工地洽商等问题和有关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记录的问题。 2、 参加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定期召开的有关工程进度的协调会,听取工程施工问题的汇报,对其中的质量和进度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3、 督促施工单位按月提出施工进度报表,交监理组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定,最后应由项目总监写出监理月报,报送公司并抄送建设单位。 四、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1、 要求施工单位于正式开工前,将经过施工主管上级批准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报监理公司以便审议。 2、 接到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后,公司总工程师或项目总监应及时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审议,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答复施工单位。 3、 监理组对工程重大或关键部位的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具体施工方案,经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定后方可施工。 五、 控制工程质量 1、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认真消化熟悉施工图及有关设计说明、资料,了解设计要求,明确土建与设备、安装相关部位及工序之间的关系,审查图纸有无差错和表达不清楚的地方,对工程关键部位和施工难点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设计会审工作。 2、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安装规范、验收标准、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和保证质量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 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施工安装的质量检验报表制度,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质量检验程序的规定认真填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交验的有关施工报表,应进行核查或认定。对于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签字不能继续施工。 六、 审查技术变更和会签设计变更: 1、 对设计修改(包括施工、建设单位和监理组对设计的修改意见)应通过现场设计代表,请设计单位研究确定后提出修改通知,并须经监理工程师会签后交施工单位施工。 2、 对工地洽商的有关设计变更经取得监理工程师同意签字后,由施工单位向设计单位办理洽商。 3、 监理工程师会签有关各种设计变更,应侧重审查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是否有不利的影响,如发现有不利影响时,应明确提出监理意见,必要时提出书面意见向建设单位反映。 七、 监督检查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1、 审查施工安装单位提出的安全防护措施方案并监督其实现,但施工安全防护的责任仍由施工单位承担。 2、 施工过程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定期检查,监理组配合监督。如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的安全问题,可直接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停止施工的意见,并写出书面监理意见,向建设单位、直至政府主管部门反映。 八、 审查主要建设材料、主要设备的订货和核定其性能 1、 主要装修材料及建筑构配件订货前,施工单位应提出样品(或看样)和有关订货厂家情况以及单价等资料向监理工程师申报,经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建设单位研究同意后方可订货。 2、 主要设备订货,在订货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组提出申报,由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建设单位研究同意后方可订货。设备到货后应及时向监理组报送出厂合格证及有关设备的技术参数资料,由监理工程师进行核定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如不具备或对检验证明有疑问时应向施工单位说明原因并要求施工单位补作检验。所有材料检验合格证均须经监理工程师验证,否则一律不准用于工程上。 4、 工程中所用各种物件必须具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由于运输安装等原因出现的构件质量问题,应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措施处理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方能使用。 5、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工程上所采用的主要设备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和标准。 6、 对进口设备必须具有海关商检书。 九、 认定工程数量,签发(或会签)付款凭证: 1、 对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月报所反映完成工程数量,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认真核实。 2、 按照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付款办法,根据核实的完成工程数量,签发(或会签)付款凭证。 3、 对超出承包合同之外的设计修改、工地洽商,由施工安装单位做出预算,监理组可根据建设单位委托审查预算和工程结算。(签订合同时应予明确) 十、 工程验收 1、 现场监理组根据施工单位提出的有关阶段的、分部位工程的以及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只负责组织初验。工程的各阶段、各分部和单位工程的正式验收仍由建设单位组织完成,如征得当地质监总站同意后,监理组可负责组织阶段的分部工程正式验收。 2、 监理组接到施工单位有关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项目总监负责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初验,并将初验意见以书面形式答复施工单位,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和漏项工程限定处理期限和再次复验日期。 3、 经初验全部合格后,由项目总监在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上签署认可的正式竣工日期,然后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报告,并要求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进行相应阶段的正式验收工作。 4、 项目总监应严格掌握阶段的或部位的工程正式验收,通过正式验收合格后,方可同意继续下阶段施工。单位工程正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十一、 整理工程有关文件及归档工作 1、 督促检查施工安装单位完成各阶段的竣工图和最后全套竣工图工作。 2、 整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设计修改、工地洽商和监理文件等移交建设单位存档。 十二、 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1、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事故,负责组织有关方面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并责成事故责任方及时写出事故报告和提出处理方案。 2、 责任方提出的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征得监理工程师意见后,由责任方提出事故处理文件并对处理技术负责,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施工阶段建设监理主要内容及权限 说 明 编写此部分资料仅为便于与建设单位商定施工阶段监理内容和权限范围时参考。 每个被监理工程的内容和权限应以签订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执行,同时敦促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将商定内容及权限(主要是:向承包单位提出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建议权;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经建设单位同意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权;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权;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权;工程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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