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95区首件施工技术方案
一、 工程概况
我标段K102+600~K109+500全长6.9公里,其中95区8%的灰土有49216m3,6%的灰土有12300m3。根据市扩指文件精神要求,为确保路基95区的填筑质量获得切实可行的施工工艺。我部下属路基二队拟在K108+800~K108+950右幅(扩建路段)进行首件的施工。
二、 首件目的
首件的目的是为校核松铺系数、含水量、灰剂量及压实工艺的可实施性,为以后大面积合理的施工95区奠基。
三、施工准备
1、现场准备
A、施工便道畅通。
B、施工地段标识清楚、完毕。
E、钙石灰应在用灰前5天消解完毕,镁石灰应在前10天充分消解方可使用,未消解透的石灰不准装车使用。消解石灰加水时应控制水量适当,第一遍注水为初步消解,间隔半天至一天后进行第二遍注水,如尚有消解不透处,应加第三遍水点补。
2、技术准备
A、导线、水准复测工作已完成。
B、原材料检验合格,土的标准击实已经批准。
p1—土的重量配合百分比
本段95区首件桩号为K108+800~K108+950长度为150m,宽度为12m,需用松方土方量为396m,石灰的松铺厚度为5.2cm。需用消石灰为93.6m
3、人员、材料、机具准备
A、 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职责、权限明确到位。
技术负责人
付白生
质 检工程师
赵 波
分部经理
秦福社
质检员
雷晓红松挺
试验员
刘 利锋
现场负责
戴如群卫平
测量员
王 迪长福长福
材料员
文见海雄
B、机械目前到场:二队:挖掘机3台,平地机1台,压路机4台,推土机1台,铧犁2台,旋耕机6台,装载机1台,路拌机1台,洒水车一台。
C、材料已进场,已检验合格并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四、95区的施工
A、施工程序
准备下承层、施工放样、备料; 摊铺土、粗平、打灰格线、摊铺石灰、拌和、精平、碾压、接缝和调头的处理、养生;
B、施工工艺
1、 准备下承层
2、 施工放样
3、 备料、摊铺土
根据路段的长度进行打灰格上土,每车土松方10m3,将灰格打成4×11.2m,每个灰格内卸1车土。本段内共需396m3。
4、 粗平
a、根据95区土层的厚度,预定的干密度和石灰剂量,计算每一平方米需要的石灰用量,并根据石灰的干松容重计算每车石灰的卸放面积,每平方米需要的石灰为0.052m3。
b、用灰线打出方格,按格卸灰。每58m2卸灰一车,每车灰3m3。我部将灰格定为6×11m。
c、用平地机将石灰均匀摊开,派专人检查石灰的松铺厚度,不少于每40m检查一个断面。根据石灰的含水量和松密度,校核石灰用量是否符合预定的石灰剂量。
5、 拌和
①、当采用路拌机拌和时,设专人随时检查拌和深度和灰剂量的均匀性,并配合拌和机操作员调整拌和深度。拌和深度应达本层底并宜侵入下承层5~10mm,以利上下层粘结。通常应干拌两遍以上,在最后一遍拌和之前,必要时可先用多铧梨紧贴底面翻拌一遍。
②、在开始拌和前,如含水量偏小或土层坚硬时,先用多铧梨将石灰翻扣于土层中并允许加适量水,翻扣土时铧梨的深度掌握在层厚的1/2处,以免将石灰扣于底部。第一遍由路中心开始,将混合料向中间翻,机械应慢速前进;第二遍应相反,从两边开始,将混合料向外侧翻。采用15m/min速度拌和第二遍;
③、路拌机拌和时应自路边开始粉碎土,转圈向路中心进行拌和,每幅应与相邻预先拌过的一幅重叠25cm以上,以保证路面全宽拌和的连续性。
④、拌和路段与相邻拌和路段相接处重叠拌和5m左右。拌和机转方向时尽量减少原地转向,以保持表面平整。
7石灰剂量的测定
拌和后对混合料的石灰含量和含水量应进行检测,以保证石灰剂量符合组成设计要求及含水量的最佳。对石灰含量及拌和均匀程度的检测工作,应在碾压之前进行,以便能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必要的措施。石灰土中石灰剂量的测定方法用EDTA滴定法。
8、精平
在灰剂量及含水量达到设计要求后进行精平,整平采用“灰点跟踪法”整平。灰点布设为每10m一个断面,一个断面3个点,灰点布置在距中右3m、右9m、、右12m的地方。
混合料拌和均匀后,立即布设灰点,再用平地机依据所布灰点进行整平。在直线段,平地机由两侧向路中心进行刮平;在平曲线段,平地机由内侧向外侧进行刮平。必要时,再回刮一遍。
9、碾压
a、精平后,当混合料的含水量为最佳含水量(±1%~±2%)时,我部拟采用18t振动压路机先稳压一遍再加小振动碾压1遍,再用振动压路机带强振压1遍,最后用21t铁三轮压6遍。直线和不设超高的平曲线段由两侧路边外30cm以上向路中心碾压,设超高的平曲线段,由内侧路边外30cm以上向外侧路边外碾压。碾压时后轮应重叠1/2轮宽,并必须超过两段的接缝处,后轮压完路面全宽时,即为一遍。碾压进行到要求的压实度为止。压路机的碾压速度要控制,前两遍宜采用2.0~2.5km/h,后面的应采用1.5~1.7km/h。
10、养生
我部拟采用洒水车洒水养生,在养生期间保持表面湿润,一般养生为7天,在养生期间禁止车辆通行,以保证路面不被车辆破坏。采用拉线和设置标识牌来保证禁止车辆的通行。
五、施工中的注意事项:
1. 铺灰应掌握边线准确,掌握铺灰厚度符合要求,铺灰量不足处应留出空档运灰添补,多余的攒堆调出,
2. 严禁在拌和层底部留有素土夹层。
3. 如混和料的含水量不足,应用喷管式洒水车补充洒水,洒水车起洒处和另一端调头处都应超过拌和段2m以上。洒水车不应在正进行拌和以及当天计划拌和的路段上调头和停留,以防洒水量过大。
4. 洒水后,应再次进行拌和,使水分在混合料中分布均匀。
5. 洒水及拌和过程中,应及时检查混合料的含水量。含水量宜略大于最佳值。对于稳定粗粒土和中粒土,宜较最佳含水量大0.5%~1.0%;对于稳定细粒土,宜较最佳含水量大1%~2%。
6. 在洒水拌和过程中,应配合人工拣出超尺寸颗粒,消除粗颗粒“窝”以及局部过分潮湿或过分干燥之处。混合料拌和均匀后应色泽度一致,没有灰条、灰团和花面,即无明显粗细集料离析现象,且水分合适和均匀。
7. 整形过程中,严禁任何车辆通行。
8. 对检查井周围及建筑物附近碾压不到的地方,应用振动夯板等机具夯打密实。
9. 碾压过程中,石灰稳定土的表面应始终保持湿润,如水分蒸发过快,及时补洒少量的水,但严禁洒大量的水碾压。如有“弹簧”、松散、起皮等现象,应及时翻开,加适量的石灰重新拌和或用其他方法处理,使其达到质量要求。
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和急刹车,应保证稳定土层表面不受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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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20 年 月 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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