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锈钢栏杆、楼梯栏杆扶手、阳光棚工程 N0.5施工承包合同总包单位:北京龙建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单位: 北京中大永恒装饰有限公司工程名称:华冠连锁超市总店扩建工程2007年5月25日甲方:北京龙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乙方: 北京中大永恒装饰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工商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针对楼梯栏杆扶手装饰工程,双方达成共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经济责任。制定如下条款规定。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华冠连锁超市总店扩建工程2.工程地点:良乡镇楸树街38号3.工程概况:该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二层、地上五层,总建筑面积34900m。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和工作内
2、容1.室内楼梯、不锈钢栏杆、扶手制作安装全部工序。(含工料费在内)2.步行梯、共享空间、不锈钢栏杆、钢化玻璃栏板制作安装全部工序(含工料费在内)3.汽车坡道出入口、阳光棚制作安装全部工序。(含工料费在内)4.地面伸缩缝镀锌铁皮包缝,阻火圈安装工料费。5.天棚、墙面立面铝合金板封面安装工料费。第三条 承包形式及承包单价1.承包形式为包工包料,执行m包干。2.承包单价:A.室内楼梯、不锈钢栏杆、扶手制作安装,每m包干价330元。B.步行梯、共享空间、不锈钢栏杆、钢化玻璃栏板制作安装每m包干价335元。C.汽车坡道出入口、阳光棚工程制作安装每m包干价165元。D.地面伸缩缝封面工程制作安装工料费,包
3、干价23元/ m。F.天棚、墙立面、沉降缝铝合金板封面制作安装工料费包干价41元/ m。第四条 工期要求、质量标准1.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07年4月25日计划竣工时间2007年5月25日,工期日历天数为30天。2.工程质量标准,A.遵照不锈钢楼梯、栏板、阳光棚施工工艺标准施工,验收符合规范规定,质量达标,验收合格。B.按总包方要求的材质和品种施工,不锈钢材质为304#等级,各种不锈钢管直径、厚度满足设计要求。第五条 合同价款、拨款方式及结算方法1.合同价为暂估价:A+B+C+D+F=366970元。A.楼梯不锈钢栏杆扶手 156 m330元=54450元。B.步行梯不锈钢扶手钢丝玻璃栏板695
4、335元=232825元。C.阳光棚 395 m165=65175元。D.地面伸缩缝镀锌铁皮150m23.00元=3450元。F.墙面、天棚、沉降缝270m41.00元=11070元。2.工程拨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周之内,第一次预付备料款壹拾壹万元;全部材料进入现场后第二次拨进度款壹拾贰万伍仟元;竣工验收合格第三次拨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95%,扣质保金5%,保修期满尾款一次性结清。3.工程结算方法,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经甲方确认乘以包干价 ,作为最终结算的计算依据。第六条 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照北京市文明施工管理条例施工,遵照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
5、教育,配齐安全保护用品,做好安全管理措施,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因违章施工造成的人身事故,由责任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第七条 现场施工管理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三日之内向项目部和监理单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二份和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工期进度计划、施工作业人员花名册,办理作业进场证,按照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作业施工,保证按期竣工。2.提供给项目部,不锈钢管、钢化玻璃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和产品标志证书。3.因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重作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 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提供工程所需的脚手架和脚手板,施工用水用电。2.对乙方进场施工
6、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楼梯、栏杆、栏板工程的验收和中间检查。3.提供乙方现场施工材料用地和临时库房。二、乙方责任1.按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施工。2.提供给甲方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材质检测报告和环保产品证明。3.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配齐作业人员的劳保用品。第九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合同条款实施履行,遵守双方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法律规定,赔偿给对方违约金,违约赔偿金额最高不得超出工程结算总额的3%。第十条 争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达不成一致,通过当地法院裁决。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字盖章签字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合同宣告终止。总包单位(盖章) 分包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2007年4月15日 2007年4月15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