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劳务作业经营目标责任书
此经营目标责任书实为项目部与班组实际合同,请认真填写,第三点第四点条款可自行增加、删减、修改,黄色部分为注解。填完后请先发回劳务公司
劳务分包合同名称:
考核人: 台州立远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负责人:姓名: 班组责任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担 保 人:姓名: 项目承包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如第七条选择第2种方式请填写担保人信息
担保人必须为项目承包人
注:担保人需满足本责任书的经济实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担保人与经营负责人就本责任书向公司承担无条件连带责任。
年 月 日
根据公司与 (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公司取得了
(工程名称)的 如钢筋、泥工等
(劳务作业名称)劳务作业承包权。经 申请并经公司研究决定,委派其为该项目的经营负责人,负责对工程实施经营管理。经营负责人在充分理解劳务分包合同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经营目标责任书。
担保人(姓名或名称) 就该工程为项目经营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责任自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一、劳务分包合同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这些内容为劳务分包合同相关条款
2、工程地点:
4、施工总承包单位:
5、劳务发包单位:
6、劳务分包范围:
7、合同工期:
8、合同造价:
二、主要经营目标/指标
1、经营目标:
1)工作内容:如包括本工程的砼浇筑及墙体砌筑,另外包括地下室垫层、地下室底板防水层上的保护层、砖胎膜砌筑及粉刷、脚手架的地面硬化,砼浇筑完成后的薄膜覆盖、浇水养护及拆模后的修补及主体工程的二次零星工程等所有主体泥工的工作量。本工种范围内现场清理,工完场清。
2)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如工作所需一切机械机具均自备。或附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清单。
3)价格约定:如按混凝土接触面积计算,单价27/㎡;如按竣工图计算,单价33/m³;如按总价下浮计算,下浮率18%等等
4)工程量计算规则:如建筑面积按照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约定的计算方式进行结算,规范中约定不清楚的以当地的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
3)价格调整约定:如最终结算的主体工程量砼及砌筑工程量如果超出或减少总承包单位投标清单内工程量的5%,则超出或减少5%的部分的工程量,按单价砼25元/m3,砌体180元/m3补贴给经营负责人或者扣回给公司等
4)劳务款支付约定:如按本公司与劳务发包单位所签的合同相关条款执行。或具体说明。
2、质量目标: 如合格,钱江杯等
3、工期目标: 如120天等
4、安全目标: 如0伤亡事故,
5、文明施工目标: 如省标化,市标化等
6、其他指标:
三. 目标/指标考核要点
1、质量目标考核:因经营负责人原因导致质量目标不达标的,则
如:按总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2、工期目标考核:因经营负责人原因导致工期目标不达标的,则
如:按总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3、安全文明目标考核:因经营负责人原因导致工期目标不达标的,
则如:按总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执行。造成工伤事
故的如:造成费用5000元及以下由经营负责人承担,5000元以上
的部分,先由社保局报销费用,剩余部分由总承包单位与经营负责
人平摊
4、经营指标考核:劳务工程款先按公司制度发放民工工资,剩余
部分作为经营负责人利润,不足部分由经营负责人承担。涉及到工
程保修发生的费用,仍由经营负责人承担。
5、其他目标/指标考核:
6、国家税费缴纳约定:由经营负责人承担的税款由经营负责人直接缴纳到税务局;由总承包单位承担的税款由总承包负责人缴纳到税务局。总承包单位凭税收缴款书到公司开发票。
1)企业管理费: 新项目为开票金额的0.9% ,老项目为0。
2)企业所得税:每年汇算清缴是才能确定有没有。除椒江区外都需预缴0.2%。
3)个人所得税:为规避税务风险,建议适当缴纳,否则产生罚款由项目部承担。
4)增值税及附加:开票金额的3.28%左右,由项目部承担。
5)其他税费(若有):如印花税等。
四.主要风险事项约定
1,合同风险:因合同造价产生的亏损、合同违约造成发包人追究违约责任等风险,由经营负责人全部承担;
2,发包人风险:因发包人欠款或无能力支付进度款、不办结算。不支付或无能力支付结算尾款产生的风险,由经营负责人全部承担;
3,安全、质量、技术等风险;因安全、质量、技术事故造成损失的,由经营负责人全部承担;
4,成本风险:因经营负责人管理不善导致费用增加、情势变更导致人、材、机涨价、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等风险由经营负责人全部承担;
5,法律风险:因法律、法规、政策性变化带来的风险,全部由经营负责人承担;经营负责人应遵纪守法,因违法违纪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经营负责人承担。
6,诉讼风险:因本工程项目发生的一切诉讼,造成的风险,由经营负责人全部承担;
7,其他风险:项目上发生的其他风险,由经营负责人全部承担。
五、经营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经营管理权:即享有采购(材料、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权,组织劳务人员进行施工的权利,以及与发包人进行对账、技术交底和施工联系洽商等权利,但不得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私自刻制印章,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对外放弃公司应享有的权利,不得以公司名义借款。
(2)人事管理权:即享有班组劳务人员的聘用、考核、解聘等人事权利,但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3)薪酬分配权:即有权决定班组劳务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等级、薪酬数额、月发放比例等。
(二)义务
1,服从公司管理,履行公司与发包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及劳务分包补充合同(协议),自觉维护公司形象,有义务对不良行为记录及影响公司形象的曝光事件及时消除。
2,组建劳务班组管理班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配置质量员、安全员,确保劳务作业的质量、安全、工期满足劳务分包合同要求。
3,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发包方企业标准要求,组织作业,做好进场材料验收、作业质量自检、互检工作、配合发包方质量检查评定。
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和岗前教育工作,规范作业人员行为,增强自我防护能力,服从发包方的安全管理。
5,发生安全事故由经营负责人负责处理、承担;事故发生后,经营负责人必须及时处理,保护现场,上报公司、甲方及总包单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医疗费、误工费、赔偿等),由经营负责人承担。
6,负责与发包方协调,根据进度计划要求及时编制用工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加强进度控制。
7,负责劳务作业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工作。配合特殊工种培训取证工作。配合施工总承包方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
8,处理作业班组发生的治安事件、工伤事故、劳资纠纷。
9,负责数字化考勤和“实名制”制度的落实,按实际考勤核算劳务人员工资并按时发放;按件计酬的,每月工资的发放不得低于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发放清单报公司备案。
10,负责代领民工工资及代为发放,工程款不足以发放民工工资时,由经营负责人自行垫付;垫付方式为经营负责人将垫资款打入公司账户,再由公司以发放工资的形式发放给民工。
11,为自己及班组管理人员办理公司入职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
12,当出现有正当理由索赔时,经营负责人应收集有关证据,按劳务分包合同规定进行索赔。
六、委派的撤销
公司作为《劳务分包合同》的主体,享有合同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因此,若经营负责人在组织劳务作业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有权单方面撤销对经营负责人的授权:
(1) 经营负责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其信用出现问题,或其经营管理能力明显不足预计无法完成经营责任指标的。
(2) 经营负责人在公司的月评价中连续三月不合格或经发包人强烈要求更换经营负责人的。
(3) 经营负责人或其管理人员有挪用、冒领民工工资的;或有意向公司提供虚假的考勤记录、工资核对表、工资支付表等情况的。
(4) 经营负责人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私自刻制印章、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以公司的名字借款的。
(5) 劳务作业过程中受到有关行政机关责令停工等较严重行政处罚的。
(6) 劳务作业过程中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7) 劳务作业过程中发生重大诉讼、媒体曝光、民工讨薪等事件,给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公司单方面撤销授权的,自公司发出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公司撤销授权后,在公司新委派的经营负责人未到位前,原经营负责人必须履行原经营目标责任书相关职责,确保后续作业能够顺利进行;新经营负责人到位后,原经营负责人应在10日内办理交接,并办理已完工程核量、财务对账等涉及后续正常作业、结算、索赔、债权债务清偿等的一切事物。
七、责任承担方式
为确保本责任书得到全面履行,经营负责人愿意以下列
方式承担本经营目标责任书的责任。
(1)向公司缴纳风险抵押金 (万元);担保本责任书各项目标的实现及义务的履行,风险抵押金在本责任书全部履行完毕后7天内按银行利息全额退还。
(2)由 为其就本责任书的履行向公司承担无条件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自本责任书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3)不动产抵押 。
(4)动产或权利抵押 。
(5)其他抵押 。
八、附件:
1,公司与发包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
2,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各类责任书,如下:
《班组考评制度》
《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九、其他
1、本责任书附件属该责任书的有效组成部分。
2、本责任书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台州仲裁委员会解决。
3、本责任书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无担保人情形时,公司、经营负责人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4、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公司、经营负责人、担保人三方各持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营负责人:
公司(盖章): 担保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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