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电气作业安全规程(华主任改)20154
电气作业安全规程
1 基本安全规定
1.1 凡进入生产岗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按规定戴安全帽。
1.2 女工进入生产现场发辫应放在帽内。
1.3 生产厂区严禁吸烟。
1.4 厂区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票,并有专职监护人员和防火措施。
1.5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5.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5.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
1.5.3 参加电监办组织的作业证考试,取得进网作业资格证。
1.5.4 参加安监局组织的作业证考试,取得特殊工种电工操作证。
1.6 教育和培训
1.6.1 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1.6.2 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6.3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到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能单独工作。
1.6.4 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及公司电气工作的人员应了解本规程,并经车间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相关班组负责人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2 电气设备工作安全规程
2.1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规定
2.1.1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性能,会操作,熟悉安全工作规程、有关技术规程和各种制度。
2.1.2 值班负责人或单独值班人员必须经电气安全规程考试合格并有实际工作经验。
2.1.3 电气设备上不论检修、抢修,均应按规程要求执行。
2.2 高、低压电气设备的巡视
2.2.1 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及以上者为高压,设备对地电压1000V以下为低压。
2.2.2 经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电器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准进行其他工作,不准移开或越过遮拦。
2.2.3 非电气人员不得巡视高压设备,特殊情况时应派人监护。
2.2.4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必须进入上述范围以内的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外壳还应带绝缘手套。
2.2.5 雷雨天气时需要巡视高压设备时,必须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或避雷针。
2.2.6 巡视高压室内设备时,进出高、低压配电室必须关好门以保证安全。
2.2.7 35kv高压室巡视前应先进行通风
2.2.8 高压室钥匙至少应有3把,由运行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运行人员使用,,其他可以借给经批准的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和经批准的检修、施工队伍的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应登记签名,巡视或当日工作结束后交还。
2.2.9 低压设备巡视可单人进行,但不得进行检修或事故处理。
2.3 倒闸操作
2.3.1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调度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指令,受令无误后执行。倒闸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监护人审查无误双方签字执行。操作票应填写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
2.3.2 重要的倒闸操作除按第一条执行外,还需运行班长或车间相关技术人员审查倒闸操作票。
2.3.3 新投入运行的设备需进行倒闸操作时,必须制定周密的送电方案。倒闸操作票需经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倒闸操作。
2.3.4 每张倒闸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2.3.5 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电源侧隔离开关(刀闸)依次操作。送电操作应按及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
为了防止误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应加装防误操作的闭锁装置,闭锁装置的用具(钥匙)应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机械锁应有编号、名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解锁钥匙使用后应及时封存。
2.3.6 下列项目应填入倒闸操作票内:
1)应拉合的设备 [ 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装置)等 ]、 验电、装拆接地线,合上(安装)或断开(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空气开关、熔断器 、切换保护回路和自动化装置及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2)拉合设备 [ 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装置)等] 后检查设备的位置。
3)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在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式开关拉出、推入前,检查断路器(开关)确在分闸位置。
4)在进行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检查相关电源运行及负荷分配情况。
5)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接地刀闸已拉开,接地线已拆除。
6)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待疑问消除,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
2.3.7 下列操作可不用填写操作票:
1)事故应急处理。
2)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3)拉开单一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站)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上述操作均应做好记录,事故应急处理应保存原始记录。
2.3.8 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上进行模拟操作,无误后再进行实际操作,操作过程中应按照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并在操作完的一项后面打“√”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2.3.9 倒闸操作票应按照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倒闸操作票应盖“作废”字样,已操作完的倒闸操作票应盖“已执行”字样。操作票应保存一年。
2.4 高压设备上工作的安全措施分类
2.4.1 全部停电的工作,系指室内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及电缆引入线在内),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全部闭锁,以及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及电缆引入线在内)。
2.4.2 部分停电的工作,系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室内虽全部停电而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
2.4.3 不停电的工作
1)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偶然触及导电部分的危险。
2)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3)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两人进行,并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2.5 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
2.5.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2.5.2 工作票制度。
2.5.2.1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二次系统和照明回路上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3)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
4)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5.2.2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2)二次系统和照明回路上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3)转动中的发电机、高压同步电动机励磁回路上的工作。
4)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核相器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电流。
5)大于设备不停电时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
6)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2.5.2.3 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清楚正确,不得任意涂改,如有错字漏字需修改时应清楚正确。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人员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工作的时间,记录在操作记录簿内。
2.5.2.4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开工前工作票内所列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
2.5.2.5 计划内的工作应于前一天办理工作票送值班人员,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前交给值班员,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薄内。做好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监护。
2.5.2.6 工作票一般应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签发人签发,也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并签发。
2.5.2.7 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外单位办理工作票的负责人,可由本单位的书面通知。
2.5.2.8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票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2.5.2.9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
2.5.2.10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2.5.2.10.1 工作票签发人
1)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2)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足够。
2.5.2.10.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1)正确安全的组织工作。
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工作前对工作人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代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
5)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2.5.2.10.3 工作许可人: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必要时予以补充。
3)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4)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要求作详细补充。
2.5.2.10.4 工作班成员
1)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3)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2.5.3 工作许可制度
2.5.3.1 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
1)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一次检查所列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2)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点位置和注意事项和工作负责人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字。
完成上述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
2.5.3.2 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接线方式。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变更安全措施,应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及时恢复。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
2.5.4 工作监护制度
2.5.4.1 工作负责人始终在现场对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行为。
2.5.4.2 所有工作班成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得单独进入、滞留在高压室内或室外高压设备区内。
2.5.4.3 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勿碰导电部分的情况下方可参加工作。
2.5.4.4 若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替代,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代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需长时间离开现场,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及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做好必要的交接。
2.5.4.5 值班员发现工作人员违反本规程或危机工作人员的安全情况,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停止工作。
2.5.5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2.5.5.1 工作间断时工作人员应从工作地点全部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待工作结束,再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运行人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重新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向工作班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在工作负责人的带领下进入工作地点。
2.5.5.2 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员不准将停电设备合闸送电。
特殊情况下,在未办理工作结束前需得到车间的通知。但应由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临时交回值班人员,确认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工作现场后方可送电。
2.5.5.3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2.5.5.4 全部工作结束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检查,待工作班全体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运行人员交代检修项目,发现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的问题等,并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现场,设备状况、状态,有无遗漏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结束时间,双方签名后,表示工作终结。
待工作票上的临时遮拦已拆除,标示牌已取下,已恢复常设遮拦,未拆除的接地线、未拉开的接地刀闸(装置)等设备运行方式已汇报调度,工作票方告终结。
2.5.5.5 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都已终结,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2.5.5.6 已结束的工作票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2.6 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技术措施
2.6.1保证工作人员的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措施,
2.6.1.1 停电
2.6.1.2 验电
2.6.1.3 装设接地线
2.6.1.4 悬挂标示牌,装设遮拦,
上述措施由值班人员或有权执行操作的人员执行。
2.6.2 停电
工作地点应停电的设备如下:
2.6.2.1 检修设备,
2.6.2.2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下列数值的设备
10KV以下 0.35米
35KV 0.6米
2.6.2.3 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用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 ,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设备上工作,应拉开隔离开关(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若无法观察到停电设备的断开点,应有能够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及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应将设备各侧开关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2.6.2.4 对难以做到及电源完全断开的检修设备,可以拆除设备及电源之间的电气连接。
2.6.3 验电
2.6.3.1 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处对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工频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
2.6.3.2 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验电器的伸缩式绝缘棒长度应拉足,验电时手应握在手柄处不得超过护环,人体应及验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雨雪天气不得进行室外直接验电。
2.6.3.3 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不得作为设备无电的根据,但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2.6.4 装设接地线
2.6.4.1 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
2.6.4.2 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这是保护工作人员在工作地点防止突然来电的可靠安全措施,同时设备断开部分的剩余电荷可因接地而放尽。
2.6.4.3 对于可能送电至检修设备的各方面都应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所装接地线及带电部分考虑接地线摆动时仍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2.6.4.4 检修母线时应根据母线的长短和有无感应电压的实际情况确定接地线数量。检修10m以下的母线可以只装设一组接地线。
2.6.4.5 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的部分,则应各段分别验电接地短路。接地线及检修部分之间不得连有开关和熔断器。
2.6.4.6 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这些地点的油漆应刮去,并画上黑色记号。
所有配电装置的适当地点,均应设有接地网的接地端,接地电阻必须合格,接地线应采用三相短路式接地线。。
2.6.4.7 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必须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拆除接地线顺序及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触电。带接地线拆设备接头时,应采取防止接地线脱落的措施。
2.6.4.8 成套接地线应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²,使用前应做详细检查。
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线上,严禁缠绕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禁止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或短路线。
2.6.4.9 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也应编号,接地线的号码及存放的位置必须一致。
2.6.4.10 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交待清楚。
2.6.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2.6.5.1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标示牌。
2.6.5.2 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及对面运行设备间隔的遮栏(围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遮栏(围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6.5.3 高压开关柜内手车开关拉出后,隔离带电部位的挡板封闭后禁止开启,并设置“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6.5.4 在室外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围栏,其出入口要围至临近道路旁边,并设有“从此进出!”的标示牌。工作地点四周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围栏里面。若室外配电装置的大部分设备停电,只有个别地点保留有带电设备而其他设备无触及带电导体的可能时,可以在带电设备四周装设全封闭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朝向围栏外面。禁止越过围栏。
2.6.5.5 在工作地点设置“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2.6.5.6 在室外构架上工作,则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在工作人员上下铁架或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构架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6.5.7 禁止工作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示牌。因工作原因必须短时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示牌,应征得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进行。完毕后应立即恢复。
2.7 电气试验
2.7.1 高压试验
2.7.1.1 高压试验应办第一种工作票。
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上同时有检修和试验可填写一张工作票,但试验前应得到检修工作负责人的许可。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高压试验工作票发出时,应先将已发出的检修工作票收回,禁止再发出第二张工作票。如果试验过程中,需要检修配合,应将检修人员填写在高压试验工作票中。
2.7.1.2 高压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试验负责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开始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详细布置试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交代邻近间隔的带电部位,及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2.7.1.3 试验需要拆开设备接头时,拆前应做好标记,接后进行检查。
2.7.1.4 试验装置的外壳应可靠接地,高压线应尽量缩短,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持。
试验装置的电源开关,应使用明显断开的双极刀闸,为了防止误合闸,可在刀闸刀刃上装绝缘罩,试验装置的低压回路中应有两个串联的电源开关,并加装自动跳闸装置。
2.7.1.5 试验现场应设围栏,围栏及试验设备的高压部分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派人看守。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应派人看守。
2.7.1.6 试验加压前,应认真检查试验接线,表计倍率、量程、调压器零位及仪表起始状态均正确无误,经确认后,通知所有人员离开被试设备,并取得试验负责人的许可,方可加压,加压过程中应有人监护并呼唱。
高压试验人员在全部加压过程中,要精力集中,不得及他人闲谈,随时警戒异常现象发生。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垫上。
2.7.1.7 试验变更接线和结束时,应先断开电源,放电并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短路接地。
2.7.1.8 未装接地线的大容量被试设备,应先行放电再做实验,高压直流试验时,每告一段落或试验结束时,应将设备对地放电数次并短路接地。
2.7.1.9 试验结束时,实验人员应拆除自装的接地短路线,并对被试设备进行检查,恢复试验前的状态,经试验负责人复查后清理现场。
2.7.1.10 特殊重要的电气设备应制定试验方案和技术安全措施并经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2.7.2 使用携带型仪表的测量工作
2.7.2.1 使用携带型仪表在高压回路上进行测量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并至少由二人进行。
2.7.2.2 电流表、电流互感器及其它测量仪表的接线和拆卸要断开高压回路者,应将此回路所有的连接设备和仪器全部停电后,方能工作。
2.7.2.3 电压表及电压互感器和其他高压测量仪器的接线和拆除无需断开高压回路者,可以带电工作,但应使用耐高压的绝缘导线,导线应尽量缩短,并不准有接头,并应连接牢固,以防接地和短路,必要时用绝缘物固定。
2.7.2.4 使用电压互感器进行工作时,应先将低压侧所有接线接好,然后用绝缘工具将电压互感器接到高压侧。工作时应戴手套和护目镜,站在绝缘垫上,并有专人监护。
2.7.2.5 连接电流回路的导线截面,应适合所测电流的数值,连接电压回路的导线截面不小于1.5mm2。
2.7.2.6 非金属外壳的仪器,应及地绝缘,金属外壳的仪器和变压器外壳应接地。
2.7.2.7 测量用装置必要时应装设遮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仪器的布置应使工作人员距离带电部位大于下列安全距离:10KV,0.7m 35KV,1.0m
2.7.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
2.7.3.1 运行人员在高压回路上使用钳形电流表测量工作,应由两人进行。非运行人员测量时应办理第二种工作票。
2.7.3.2 在高压回路上测量时,严禁用导线从钳流表另接表计测量。
2.7.3.3 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应注意钳形电流表的电压等级,测量时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不得触及其他设备,以防短路或接地。
观测表计时要特别注意保持头部及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2.7.3.4 测量低压熔断器和水平排列的低压母线的电流时,要采取相应措施,用绝缘材料加以隔离,以防引起相间短路或接地。同时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
2.7.3.5 测量高压电缆各相电流时,电缆头线间距应保持在300mm以上,且绝缘良好,测量方便者,方可进行。
当一相发生接地时,严禁进行测量工作。
钳形电流表应保存在干燥的室内,使用前要擦拭干净。
2.7.4 使用绝缘电阻表测量绝缘的工作
2.7.4.1 使用绝缘电阻表测量高压设备绝缘,应由两人进行。
2.7.4.2 测量用导线应使用相应的绝缘导线,其端部应有绝缘套。
2.7.4.3 测量时,绝缘时应将被测设备从各方面断开,验明无电压,确实证明设备无人工作后,方可进行。在测量中禁止他人接近被测设备。
在测量前后,必须将被测设备对地放电。
在测量线路绝缘时,应取许可并通知对侧后方可进行。
2.7.4.4 在有感应电压的线路上测量绝缘时,应将相关线路同时停电,方可进行。
雷电时严禁测量线路绝缘。
2.7.4.5 带电设备附近测量绝缘时,测量人员和仪表安放位置必须适当,保持安全距离,防止感应电压的危害,防止摇表引线或引线支持物触及导电部分。移动引线时,工作负责人应加强监护防止人员触电。
2.8 其他电气工作的安全措施
2.8.1 发电机及高压电动机机上的工作
2.8.1.1 高压电动机检修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2.8.1.2 检修发电机应做好下列安全措施:
1)断开发电机、励磁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2)待发电机完全停止后,在其操作把手、按钮和机组的启动装置、励磁装置、同期并列装置、盘车装置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3)若本机尚可从其他电源获得励磁电流,则此项电源应断开,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4)将电压互感器从高低压两侧断开。
5)在发电机和断路器(开关)间或发电机定子三相出口处(引出线)验明无电压后,装设接地线。
6) 检修机组中性点及其他发电机组的中性点连在一起的,则在工作前应将检修发电机的中性点分开。
2.8.1.3 转着的发电机,即使未加励磁亦应认为有电压。
禁止在转动着的发电机回路上工作,或用手触摸高压绕组。必须不停机进行紧急修理时,应先将励磁回路切断,投入自动灭磁装置,然后将定子引出线及中性点短路接地,在拆除短路接地线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并戴防护眼镜。
2.8.1.4 测量轴电压和在转动着的发电机上用电压表测量转子绝缘的工作,应使用专用电刷,电刷上应装有300mm以上的绝缘柄。
2.8.1.5 在转动的同步机上调整碳刷清扫滑环应由有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下列规定:
1)工作人员应特别小心,不使衣物及擦拭材料被机器挂住,工作人员要扎紧袖口,衣扣、发辫应放在帽内。
2)工作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不得同时触及两极或一极及接地部分,也不能两人同时工作。
2.8.2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严禁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
2)短路变流器二次绕组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严禁用导线缠绕。
3)严禁在电流互感器及端子之间的回路和导线上工作。
4)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性接地点断开。
5) 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2.8.3 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应采取下列措施:
1) 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应使用绝缘工具戴手套,必要时工作前停用有关保护。
2) 接临时负载,应装有专用的刀闸和熔断器。
3) 工作时应有专人监护,禁止将回路的安全接地点断开。
2.8.4 二次回路通电试验前,应通知值班人员和有关人员,并派人到现场看守,检查回路上却无人工作方可加压。
2.8.5 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通电时,为防止由二次侧向一次侧反送电,除将二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二次保险。
2.8.6 检查继电保护的工作人员,不准对运行中的设备,信号系统,保护压板进行操作。但在取得值班人员的许可并在检修工作盘两侧开关把手上采取防误操作措施后,可拉合检修开关。
2.8.7 保护装置二次回路变动时,要防止寄生回路的存在,没有地线应拆除,拆除短接线,接好已拆下的线头。
2.8.8 在电力电缆上的工作。
1) 电力电缆上的工作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不停电时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工作前必须详细核对电缆名称,标志牌是否及工作票所填写的任务相符,安全措施正确可靠方可进行。
2) 挖掘电缆时要严防损伤电缆,需将电缆下部挖空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不得使电缆及接头受到拉力。
3) 敷设电缆时,应选定合理的施工方案,以保证人员及电缆的安全。
4) 在运行中的电缆工作如移动电缆或割据电缆时应在完成保证安全的措施后,还需再次核对位置编号名称以免造成不应有的伤害。
5) 进电缆井或电缆沟工作时应先进行必要的化验分析,保证氧含量在20%以上,如果情况特殊还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电缆井、沟口应有人监护并办理进入许可证。
2.8.9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灭火。电气设备着火,应使用干式灭火器(如二氧化碳、干粉等)对注油设备确无电压的情况下可用泡沫或沙子灭火。
2.8.10 雷电时禁止在室外变电所或室内架空引入线上进行检修试验工作。
2.9 在六氟化硫(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2.9.1 装有SF6设备的配电室,应装设强力通风装置,风口应设置在室内底部,,排风口不应朝向居民住宅或行人。
2.9.2 在室内,设备充装SF6气体时,周围环境相对湿度应不大于80%同时应开启通风系统,并避免SF6气体泄漏到工作区。工作区空气中SF6气体含量不得超过1000uL/L(即1000ppm)
2.9.3 主控室及 配电装置室间要采取气密性隔离措施。SF6配电装置室及其下方电缆层、电缆隧道相通的空洞都应封堵。SF6配电装置室及下方电缆层隧道的门上,应设置“注意通风”的标志。
2.9.4 SF6配电室、电缆层的排风机电源开关应设置在门外。
2.9.5 在SF6配电室低位区应安装能报警的氧量仪和SF6气体泄漏报警仪,在工作人员入口处应装设显示器。上述仪器应定期检验,保证完好。
2.9.6 工作人员进入SF6配电室,入口处若无SF6气体含量显示器,应先通风15min,并用检漏仪测量SF6气体含量合格。尽量避免一人进入SF6配电室进行巡视,不准一人进入从事检修工作。
2.9.7 进入SF6配电室低位区或电缆沟进行工作应先检测含氧量(不低于18%)和SF6气体含量是否合格。
2.9.8 在打开的SF6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配置和使用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2.9.9 设备解体检修前,应对SF6气体进行检验,根据有毒气体的含量,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检修人员需穿着防护服并根据需要佩戴防毒面具或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打开设备封盖后,现场所有人员应暂离现场30min。取出吸附剂和清除粉尘时,检修人员应带防毒面具或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和防护手套。
2.9.10 设备中的SF6气体不准向大气排放,应采取净化装置回收,经处理检测合格后方准再使用。回收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侧。
2.9.11 从SF6气体钢瓶引出气体时,应使用减压阀降压。当瓶内压力降至9.8X104Pa(1个大气压)时,即停止引出气体,并关紧气瓶阀门,盖上瓶帽。
2.9.12 SF6配电装置发生大量泄漏等紧急情况时,人员应迅速撤出现场,开启所有排风机进行排风。未佩戴防毒面具或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人员禁止入内。只有经过充分的自然排风或强制排风,并用检漏仪测量SF6气体合格,用仪器监测含氧量(不低于18%)合格后人员才准进入,发生设备防爆膜破裂时,应停电处理,并用汽油或丙酮擦拭干净。
2.9.13 进行气体采样和处理一般渗漏时,要带防毒面具或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并进行通风。
2.9.14 SF6断路器(开关)进行操作时,禁止检修人员在其外壳上进行进行工作。
2.9.15 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应洗澡,把用过的工器具,防护用具清洗干净。
2.9.16 SF6钢瓶应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敞开的专门场所,直立保存,并远离热源和油污的地方,防潮、防阳光暴晒,并不得有水分或油污粘在阀门上。
搬运时应轻装轻卸。
3 电动工具及其他工具使用安全规定
3.1 一切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或接零,并配接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
3.2 使用电钻、转速表等转动工具时要衣扣整齐,并不准戴手套。
3.3 使用电动工具时,不准提着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在使用电动工具的工作中,因故离开现场或暂时停止工作以及遇到临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3.4 使用砂轮需戴护目镜。
3.5 大锤手锤的锤头应用楔钉固定牢固使用时不准戴手套。
3.6 锉刀应有木把不准使用未用木把的锉刀。
3.7 射钉枪使用时对面墙上禁止有人工作,选用子弹要得当。
3.8 喷灯使用时火焰应及带电体保持6KV不少于1.5m,10KV以上不少于3m。并禁止在变压器油开关附近点火。
3.9 喷灯装油不得超过容量的2/3。
3.10 高空作业必须系牢安全带,下面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3.11 高空作业上下传递物品工具必须使用绳索,禁止上下抛掷。
3.12 熔化焊锡时应戴护目镜,冷却时要自然冷却。
3.13 梯子上工作时应有人扶持,其夹角不应超过35度。
3.14 在带电区内(如高压室)搬运长物时应尽量放倒二人搬运。
3.15 在带电区使用钢尺、,卷尺及线尺应及带电体保持安全距离。
3.16 雨天及特殊场所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严防触电。
3.17 使用砂轮应有可靠的防护罩,其转向应使产生的火花射向地面。
附录一 绝缘保护工具定期试验规定
一. 电气安全用具是进行电气工作时必不可少的工具,它包括绝缘安全用具和一般安全用具,为了保证他们的正常使用,根据劳动部门和电业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场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 绝缘类工具定期试验表:
序号
名称
电压等级(KV)
周期
交流耐压
(KV)
时间
(min)
1
绝缘棒
6~10
每年一次
44
5!
35
四倍相电压
2
绝缘板
6~10
每年一次
30
5
35
80
3
验电笔
6~10
每六个月一次
40
5
35
105
4
绝缘手套
高压
每六个月一次
8
1
低价
2.5
5
绝缘鞋
高压
每六个月一次
15
1
6
绝缘绳
高压
每六个月一次,
105/0.5m
5
7
绝缘夹钳
35KV
每年一次
三倍线电压
5
三. 防护类用具定期检查试验表:
名称
拉力试验
试验周期
外表检查周期
试验时间(min)
安全带大(小)
2205N(1470N)
半年一次
使用前
5
安全绳
2205N
半年一次
使用前
5
升降板
2205N
半年一次
使用前
5
脚扣
980N
半年一次,
使用前
5
临时接地线
裸软铜线25mm²
每季一次
使用前
安全标示牌
符合规定要求
每季一次
使用前
遮拦
符合规定要求
每季一次
使用前
四. 对各类安全用具,各使用班组和试验班组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试验,凡不合格者,应及时宣布作废,并补充合格的用具。
五. 各类安全用具,应按规定定点存放在专用的支架、厨或匣内,使用完毕后应放回原处,防止乱扔乱放,防止脏污和受潮,防止丢失和损坏,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不得作其他工具使用。
附录二 电工车间安全培训制度
一. 凡新入厂的职工,在进入工作岗位前必须三级安全教育。
二. 第一级教育由公司安环部进行,经考试合格并填写好教育卡片后送车间进行二级教育。
三. 第二级教育由车间进行,教育内容:
1. 车间的安全生产概况。
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内容。
3. 车间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考试合格送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
四. 第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进行,教育内容:
1. 本班职责、工作范围及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2. 了解班组所辖设备的基本情况。
经考试合格上岗工作。
五. 车间负责填写建立个人安全教育档案。
六. 职工在本厂范围内的调转,由调入单位进行二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
七. 每年年初组织全车间职工对《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进行一次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和实际工作能力制定车间第一、二种工作票的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并由车间主任和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生效。
每年春季预防性试验前,设备停车消缺或大修前组织全车间职工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预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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