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房地产联动代理合同模板.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10594201 上传时间:2025-06-04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88.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房地产联动代理合同模板.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房地产联动代理合同模板.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房地产联动代理合同模板 项目联动代理合同 编号: 委 托 人(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受 托 人(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甲方为“ ”楼盘项目之发展商/开发商,现委托乙方为该项目之外围联动销售代理人。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范围: 项目: 商业面积: 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上述项目销售代理机构,在甲方确认销售客户范围内,以甲方授权予乙方及经乙方方式对外销售。 上述物业具体详情见甲方提供之《委托代理房源明细》(附件一)。 第二条 代理期限 2.1本合同约定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委托代理期限届满前,双方视具体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三条 代理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销售代理人,乙方不得擅自将其代理销售工作转委托。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责任 4.1甲方权利和责任: 4.1.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项目销售代理所需要有关规划设计图纸、数据等,以及项目运作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公开发售日前,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法律文件及项目物业数据,提供售楼处及样板房情况说明,以确保本项目销售工作顺利开展。甲方保证上述资料、数据真实并承担其所产生法律责任。 4.1.2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项目小组提出项目销售相关工作要求,并对乙方工作表现提出意见。甲方可要求乙方对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进行处理,并对不符合甲方要求工作人员进行更换。 4.1.3甲方有权向乙方工作人员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4.1.4甲方保证乙方客户享有其他客户同等折扣等优惠措施,遇特殊情况时双方协商作个案处理。 4.1.5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甲方受到严重损失,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4.1.6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报酬,包括销售代理服务费及奖金。 4.1.7 甲方负责其项目宣传推广广告费、宣传印刷品等宣传物料费用;负责提供看楼必要交通工具及提供看楼业务员和客户午餐。 4.1.8客户所缴定金、购房款由甲方收取并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乙方不代收任何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与客户签署认购书、合同及向客户出具财务收据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4.1.9因该物业本身之权属、资格、质量之瑕疵而引致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妥善处理,乙方给予积极配合。 4.2 乙方权利和责任: 4.2.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保证上述文件真实有效,保证其代理经营合法性。乙方采取销售手段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4.2.2 乙方须按照与甲方确认售楼方案进行销售,不得擅自对附件一及其它数据进行任何修改。 4.2.3 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认可价格销售本项目,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折扣优惠。 4.2.4 乙方需委派经验丰富、并具有相应资历销售人员负责本项目销售执行工作。若乙方委派销售人员不能胜任项目销售工作或产生重大工作失误,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相应安排。 4.2.5 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文件进行如实宣传和销售。甲方有证据证明售楼过程中乙方对客户进行误导、欺骗、擅自承诺等行为,该行为引起法律诉讼或索赔要求由乙方承担责任。 4.2.6乙方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负责协助客户在签约时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第五条 工作内容及流程 5.1授权代表 5.1.1甲方指定授权代表负责与乙方接洽工作及确认工作服务成果,授权内容见《签字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5.1.2甲方指派授权代表为多人,其中任何一人均可代表其所属法人为授权范围内行为。 5.1.3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如果需变更上述指定授权代表,须向乙方送达加盖公章书面变更通知书,否则,乙方对此变更后授权代表不予承认;在乙方收到甲方该变更通知书前,甲方原授权代表所为行为仍有效。 5.2房源及客户源 甲方在乙方代理销售工作展开前应告知乙方附件一所列可售房源信息。销售工作启动后,甲方应保持每周一次书面告知乙方现存可售房源信息,乙方根据现有可售房源数量及甲方要求确定并实施相应销售方案。 5.3代理流程 5.3.1本合同项目代理流程如下: (1)带客前通知:乙方在带客户上门前需提前通知甲方。 (2)客户确认:客户到售楼现场后 1 小时内双方授权代表会同进行客户确认。确定该客户为乙方有效客户后,甲方授权代表应在《客户联动确认表》(附件三)上“登记确认”栏“现场负责人确认”处签字确认,该确认表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3)客户接待:甲方进行客户确认后由甲方安排其工作人员负责引导客户观看样板房、沙盘讲解、实地看房等接待活动,乙方销售人员可全程陪同。 (4)成交确认:客户确定购买甲方物业,交足定金,签订认购书后,甲方授权代表应在原《客户联动确认表》(附件三)上“成交确认”栏补充填写成交信息并在“开发商确认”栏“负责人”处签字确认。 (5)结算代理费:成交确认后,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代理服务费结算标准、方式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 5.3.2甲方进行客户确认当日未对乙方客户提出书面异议,事后又以该客户为甲方客户系统已有接待记录客户为由主张该客户不属乙方推介有效客户,乙方不予认可,该客户仍视为乙方推介有效客户。 5.3.3 在本合同约定代理期限内,乙方推介有效客户未与甲方成交,但在合同终止后 1 个月内该客户与甲方成交,该客户仍视为乙方推介成交客户,甲方应支付相应代理服务费。 5.3.4 配偶、父母、子女视为同一客户,其他有争议客户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5.3.5 乙方介绍客户经甲方确认后 天内有效,有效期内客户无论经由何种途径与甲方成交,甲方与该客户签定房屋买卖合同且该客户已交纳相关规定款项,均视为乙方已履行其销售代理责任,甲方仍须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相应代理服务费。 第六条 代理服务费及奖金 6.1甲方按套计算支付乙方成功推介之物业代理服务费,即:每套物业合同成交价 %。 6.2如乙方客户缴纳定金后违约,甲方应支付乙方该套物业已收定金 50 %作为乙方代理服务费并在当期结算。 6.3如乙方成功推介客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违约,甲方没收客户相应房款或扣除客户违约金仍需正常支付乙方该套物业代理服务费但不应超过甲方没收或扣除款项50%并在当期结算。 第七条 费用支付 7.1乙方推介客户在成功认购后:一次性付款客户在付完全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甲方即应支付乙方相应代理服务费,按揭客户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银行按揭合同》并支付首期款后甲方即应支付乙方相应代理服务费,分期付款客户在支付首期房款、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甲方即应支付乙方相应代理服务费。 7.2甲乙双方确认成交并符合结算条件后,乙方即开出相应代理服务费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天内支付乙方该笔代理服务费至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7.2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第八条 保密义务 8.1乙方对甲方提供资料、数据、文件等信息负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于工作过程中知悉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甲方对乙方在本项目代理期间提供客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不得将其用于推广其他甲方所拥有项目。 8.3甲乙双方有违背上述义务,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另一方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本合同签订后 7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履约定金人民币 拾万 元(小写: 100000 元),以保证乙方代理工作顺利启动并进行。在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乙方退回履约定金给甲方。 9.2乙方在本项目代理期间有违约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甲方可责令乙方在 15 日内进行整改,乙方在限期内仍未改正,甲方可解除合同。 9.3甲方若逾期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金额 1 ‰(千分之一)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30 天甲方仍未付清所有款项,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同时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应得代理服务费用并以应付款项金额 20 %(百分之 二十 )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或乙方没收履约定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终止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情况下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送达方式 11.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相关文件及通知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送达至本合同上所填写通讯地址即视为送达。若对方拒收或因上述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均按照付邮日(以邮局邮戳为准)视为通知已送达。 11.2当面送达,双方授权代表签收即为有效送达。 11.3若双方地址、通讯方式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若无通知,送达合同约定地址即为有效送达。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以下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委托代理房源明细》 附件二:《签字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客户联动确认表》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一律使用电子打印版,合同内容手工填写,合同无效。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由开发商提供) 附件二 签字授权委托书 委 托 人: 受 托 人:1、姓名: 工作单位: 电话: 身份证号: 2、姓名: 工作单位: 电话: 身份证号: 3、姓名: 工作单位: 电话: 身份证号: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本司与 公司(以下称“代理方”)就《 合同》约定之一手楼代理事宜中,担任本司“授权代表”。 委托权限:对代理方客户联动进行签字确认、对代理方客户成交签字确认、签收文件、签字确认提供给代理方文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与主合同期限一致) 委托人: 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三 客 户 联 动 确 认 表 联动项目: 确认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联 动 联 动 部 门: 联动销售代表: 联 系 方 式: 客源 信息 客户姓名: 联系方式: 客户描述:年 龄: 从 业: 意向房号: 登记 确认 □首次登记确认 □重复登记确认:重客公司 驻场销售代表: 现场负责人确认: 跟进 确认 现场跟进销售代表: 成交 确认 房号: 面积: 成交总价: 开发商 确认 开发商名称: 负责人: 备注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