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急诊输血管理规定
急诊输血管理制度
急诊输血是指为挽救患者生命,赢得手术及其他治疗时间而必须实施的紧急输血。
急诊输血原则
一、急诊输血应尽快建立静脉通路,最好静脉插管,同时采集配血用的血标本;
二、急诊患者输血前,必须填写输血前输血相关传染病指标《检验申请单》并采集血样,同时记录采样时间及及检验科血样交接时间,并签名。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急诊输血须特别说明和填写的内容”一栏向患者或家属告知“输血前已抽取血样,传染病指标检测结果待报”,并由医患双方签字并填写告知时间。待检测结果发布后对于传染病指标检测结果阳性的患者,主治医师必须向患者或家属告知检验结果,双方签字并填写告知时间。
三、由多名医护人员处理一批创伤患者时应制定一名医生负责血液申请并及血库联络。每位患者的血标本及申请单应有唯一性编号。
四、申请用血由主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管医师签名,应尽快将《输血申请单》及血标本送血库,并在申请单右上方标明“紧急”或“火急”字样,绝对禁止口头医嘱申请用血;
五、输血申请单应填写完整,字迹易辨认,凡资料不全,特别是缺乏输血史,已婚女患者缺少妊娠史或无上级医师签字的申请单应退回临床科室补上,不得迁就;
六、在短时间内发出了另外一份针对同一名患者的输血申请单,应使用于第一份申请单和血标本上相同的标识编号;
七、急性失血伴低血容量患者应选用晶体液或胶体液补充血容量,Hb>100g/l可以不输红细胞。
八、急性失血患者应首先用液体复苏(先晶后胶),补液扩容后收缩压如能维持在10.66Ka(80mmHg)左右可暂时不输血;
九、对于那些低血压急需手术的患者应尽快送手术室,手术室是给创伤患者输血的理想场所。
十、血库在接到申请单及血标本后,如病情火急且又不知患者血型情况下,应在10分钟之内发出第一袋未经交叉配血的O型红细胞(O型红细胞必须正反定型相符),并在血袋上标明发血时尚未完成交叉配血试验。
十一、输血前应由主治医师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同种异体输血有可能引起输血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疾病,征得同意后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名,入病历。
十二、临床上一次用血或备血超过2000ml时要履行报批手续;对同一名患者一次申请输用全血1000ml或同一名患者当日累计用血量超过2000ml(主要指全血和红细胞),再次输血时也要履行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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