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人事代理协议书律师事务所.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10593561 上传时间:2025-06-04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9.5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人事代理协议书律师事务所.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人事代理协议书律师事务所.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人事代理协议书律师事务所 编号: 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 人事代理协议书 (律师事务所) 甲方: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 乙方:   北京振荣律师事务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接受 北京振荣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委托,为其提供人事代理服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管理乙方委托代理人员人事档案及关系。乙方委托代理人员以乙方提供、经甲方书面确认符合甲方存档条件委托存档人员名单为准。 2、保留委托代理人员原身份,调出时按原身份介绍到新就业单位。 3、依据档案记载为乙方委托代理人员出具相关人事证明材料。 4、在未得到乙方通知时,不得应个人要求调转其人事档案或提供相关人事代理服务,但甲方可依据法院判决等生效司法文书确认事实,为个人办理调档手续。 5、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为乙方委托代理人员办理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及见习期满转正定级手续。 6、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符合条件人员各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表审核手续。 7、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为乙方委托代理人员出具商务、公派出国出境政审相关手续。 8、为乙方提供有关人事档案管理政策咨询服务。 9、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协助乙方查阅乙方委托代理人员人事档案。 10、不负责人事档案保存以外福利及其他管理责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是经北京市司法局及有关部门批准成立合法机构(向甲方提供注册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证明),并及时向甲方书面通报单位变更情况(一个月内)。 2、乙方应委派专人按甲方规定办理委托代理人员人事档案保存及相关档案利用服务等事宜,如变更专人或联系方式,须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通知并明确变更事项。 3、乙方委托代理人员必须是与乙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且该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聘用人员,且男在50岁以内、女在45岁以内。 4、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供委托代理人员在工作期间形成档案材料,并为甲方收集、鉴别、整理、归档工作提供方便。 5、乙方负责对乙方委托代理人员进行考核,于每年底或翌年初向甲方提供书面考核鉴定,乙方提供委托代理人员考核材料需得到委托代理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乙方独立行使员工聘用、管理、解聘等劳动用工方面权利,同时乙方独立承担劳动用工过程中风险和责任。 7、乙方委托代理人员办理商务、公派出国出境手续时,乙方根据其实际情况向甲方出具同意其出国出境证明和近期表现鉴定。若乙方鉴于委托代理实际情况不同意出具出国出境证明及合格表现鉴定,需向甲方出具书面说明。 8、乙方委托代理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出具当事人在单位聘用期内鉴定材料(乙方盖章和本人签字)和单位委托代理人员解除代理关系通知书(乙方盖章和本人签字),且在15日内送达甲方或交予当事人前来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否则乙方应继续为其支付存档费至档案转出月。因乙方迟延办理乙方委托人员档案转出手续而产生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费用标准及收缴方式 1、乙方委托代理人员档案管理费每人每月十元,每半年结算一次,由乙方统一支付,最长欠缴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如有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委托存档,乙方须为其预交一年存档费。 2、代理期间发生除人事档案以外人事代理服务按甲方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结算。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自身管理需要调整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内容开展人事代理服务,乙方有权拒付人事代理费用。 2、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无故不缴纳人事代理费或不配合甲方相关工作,致使人事代理无法进行,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代理服务。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在本协议解除之前一次性结清甲方已为乙方提供全部服务所应缴纳费用,乙方应自本协议解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转移或相关材料交接手续。 5、甲乙双方应自觉维护对方信誉,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权利。 6、若乙方存在违规委托档案行为,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代理服务并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将所有代理人员档案转出,必要时将乙方违规行为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六个月内未与甲方发生委托代理服务事项,本协议自动失效。 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若出现无委托存档人员或未委托甲方其他人事代理服务情形持续超过十二个月,本协议自动失效。 3、甲乙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 (2) (3) 4、本协议未尽事宜待双方商定后另行规定。如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北京市西城区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