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p><span id="_baidu_bookmark_start_0" style="display: none; line-height: 0px;"></span>燃气报警器供货合同于
供货合同
项目名称:天然气泄漏报警
甲方(买方):邹平县第一中学
乙方(卖方):淄博硕森商贸有限公司
甲方根据市场调查和询价结果,确定乙方为本项目供货商,经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货物内容
(一)货物名称:燃气报警器
(二)型号规格:
序号
规格型号
名 称
价 格
数量
合 计
备 注
1
RBT-6000
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5000元/路
22
110000元
CH4
2
RBK-6000
气体报警控制器
液晶或高亮数码显示,配套使用。
3
AC220V警笛
配套使用
4
共计:壹拾壹万元整 ¥:110000.00
(三)技术参数:符合标准GB15322-2003、GB16808-2008要求。
二、合同金额
(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壹拾壹万元 (¥:110000元) 人民币。(详见报价表)
三、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否则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四、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如乙方所交货物有瑕疵,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三款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瑕疵,除了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一切损失。
五、质保期
质保期2年(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外,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
六、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双方共同验收, 提出异议期为到货一周内。货物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随机应有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安装使用说明书。
七、付款方式
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百分之九十,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百分之十作为质量保证金,货物正常使用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七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乙方应按商议规定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全新产品。
(二)货物进场后,甲方将对货物材质及制作质量等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退回货物(不承担任何费用),并追究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
(三)乙方提供货物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质量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 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 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四)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五)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六)上述货物免费保修期为2年,因人为因素出现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
九、调试和验收
(一)甲方对乙方提交货物依据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技术要求,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不予签收。
(二)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三)甲方对乙方提供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十、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一)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二)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三)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四)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五)货物在规定交付期限内交付,由乙方负责安装到位,并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百分之五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交付货物,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因逾期不能完成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违约金,在安装过程中如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清单和报价表
2.技术规格
3.其他与本合同相关单据
4.本合同适用特殊条款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二分,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邹平县第一中学 乙方(盖章):淄博硕森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邹平县鹤伴2路166号 住所:温州商城8211室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2011年09月16日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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