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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工作存在的问题范文十篇
第一篇:党风廉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2020年,县**办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从思想教育、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落实
一是树立“权力就是责任”的观念,实行“一把手”带头、负总责,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引导干部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全办上下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结合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听取相关责任人近期工作情况汇报及下一阶段的目标打算,使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了班子,细化到了科室,量化到了个人,基本做到了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
(二)兴宣重教,筑牢廉政思想防线
去年以来,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的开展,我办着眼于防范,立足于未然,以一系列针对性较强的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法,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筑牢党员干部职工廉政的思想防线。一是丰富学习内容。组织学习了党章和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组织观看了《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等专题教育片。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局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深化理想信念、道德品行、优良传统和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党性,自觉拒腐防变。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学习廉政知识,组织廉政常识考试,促进了党员干部对廉政知识的掌握。
(三)完善制度,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在继续坚持廉政承诺、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申报、谈心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和规范了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建立起以制度建设统领全办工作的长效机制,从而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把每个党员干部的行为纳入制度管理的范畴。先后健全完善了《**县**办财务管理制度》、《**县**办“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县**办行政审批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四)转变作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
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要求,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一是深入开展“慵懒散”治理活动,党员干部定期查摆问题、汇报心得体会、提出整改措施,有效促进广大干部的作风转变和素质提高。二是积极参加省、市**办组织的业务培训活动。多次参加省、市**办组织的**等方面的培训,业务和知识得到及时更新。
二、存在的问题
(一)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需进一步增强。部分同志缺少居安思危的意识;少数同志缺少廉政无小事的意识,认为廉政工作能守得住底线就行,小节无所谓。
(二)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监督不力。在民主生活会上讲成绩多、谈问题少,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等现象依然存在。在一些重要工作中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和指导不够主动。
(三)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个别领导落实“一岗双责”的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讲话、检查工作时,存在业务工作谈得多、廉政建设讲得少等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思想学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倾情为民服务。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制度,积极探索预防新机制。
(三)以“两学一做”活动为载体,加强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四)加大督导力度把有关党风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与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第二篇:党风廉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深刻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委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紧紧扭住落实两个责任“牛鼻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现将第二季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我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始终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当作大事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领域,有效推动了全乡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压紧压实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逢会必讲、常抓不懈,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对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深入检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全面落实责任制。全乡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相互协调、积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呈现出为政清简、政治清明、作风清新、为官清廉的良好氛围。
(二)狠抓廉政教育,强化干部监管。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通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等,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强化干部教育监督,监督管理从八小时之内延伸到“八小时以外”,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达到处处有戒尺、随时受监督,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的从政行为。
(三)深化体制改革,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完善财务管理、“三重一大”、请销假等制度,坚决遏制“四风”,着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二、强化监督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布置、同步落实、同步检查,要求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工作、联系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检查、指导,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去。坚持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全力支持监督执纪。重点监管党员干部在农村“三资”管理、惠农补贴、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严防基层干部优亲厚友、贪污挪用、套取侵占民生资金等腐败问题。大力支持乡纪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其贯穿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工作全过程,综合运用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受理信访举报等形式,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三)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在全乡开展督查暗访,加强对乡党委、政府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学风会风、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列出整改重点人员、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出现“四风”反弹的干部进行约谈、提出要求、限期整改,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三、强化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底线
时刻恪守《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时刻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坚持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的情趣爱好,始终保持严谨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不受礼、不吃请,不搞钱权交易,严格执行住房、用车、差旅等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正确处理好与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及朋友的关系,加强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约束,不被亲情、人情、私情所累,切实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利。
第三篇:党风廉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有的领导责任意识不够强,认为抓税收任务的完成是务实,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把责任制的落实当成额外负担。因此,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习惯于会议安排、学习文件、嘴上安排多,具体措施少。(2)结合实际不够到位。从目前情况看,有的单位没有针对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责任内容,对责任制内容没有细化、量化,不够具体明确。(3)督促检查不够到。有的单位责任制考核检查的方式,方法简单、考核指标体系不够科学,平时很少督促检查,到了年终搞突击,应付了事,使责任制流于形式。(4)责任追究不够到位。有的单位出了问题不想追究,不愿追究,有的还说情阻挠,隐情不报等等。究其原因主要是有的领导怕影响单位荣誉,影响个人业绩,影响同志情感,不想得罪人,使责任追究总是难以到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人本管理理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加强教育。一是针对特点,增强指导性。教育内容要体现个性,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重点帮助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问题,引导他们始终信守权为民所用的正确原则,始终保持高尚的品格和情操。二是把握动向,体现前瞻性、注意抓住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打预防针,多提要求,教育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检点和反思自己的言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警钟长鸣,使党员领导干部清楚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做了会有什么后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红灯”亮在“越轨”之前。三是创新方法,强调多样性。由于党员干部的职务不同,思想水平不同,年龄结构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工作岗位不同,党风廉政教育方式方法要灵活多样。四是着眼长远,注重预见性。要把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把现实教育与长远教育结合起来,善于预见复杂形势下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趋势,立足现实,着眼长远,做到教育在先,引导在先,及时明确有关纪律,完善有关制度,强化防范。
(二)认真贯彻落实。创新权力运行机制,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对于权力过于集中的部门,要适度分权,使集中的权力分散化,陷落的权力公开化,特别是对人、财、物和项目的审批,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权力运行机制和程序,形成相互制约,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失去监督而滥用职权的行为发生。有条件的单位要对重要岗位人员实行岗位交流。创新权力监督方式,发挥专门机关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组成巡视组,赋予其检查权和一定的纠举权,通过明察暗访对干部的运作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进行监督,认真落实厂务公开制度。
(三)管好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准人,用好人,管住人,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任用干部民主推荐制,任前公示制,公开选拔制度和竞争上岗制,逐步实行考察预先制、差额考察制、考察结果通报制和讨论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制。
(四)管好钱。强化企业管理,堵住腐败的“财源”和“物源”。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大额度资金的运作必须经过本单位资金管理预算委员会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任何人不得擅自决策。二是增强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透明度,定期审计经营成果。三是加强对基层财务工作的监督,条件成熟的单位可实行财会人员委派制,并定期轮换。
(五)抓监督检查。一是对《廉政准则》和总局三个配套文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防止领导干部贪污腐化、违规经商、违规用人等腐败问题的发生。二是对税收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防止越权减免、收人情税、收过头税等违反税收政策问题的发生。三是对纳税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重点防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及语言粗鲁、态度蛮横、工作简单粗暴等问题的发生。四是对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重点防止不按时上下班或者上班时间炒股聊天、喝茶打牌等与工作无关的现象发生。五是对税收票据的监督检查,重点防止头大尾小、税款不及时入库等问题的发生。六是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于实行了阳光津贴,各种津补贴都很规范,使地税干部的收入较以前有所减少,很容易发生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要重点防止乱发奖金、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违纪行为的发生。七是搞好干部离任审计,重点防止突击花钱、贪污浪费等现象的发生。在监督检查中要坚持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经常检查与专项检查、传统监督检查和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及时发现和监督整改各类问题,争取纪检监督工作的主动权。
三、结束语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保证反腐倡廉建设领导责任落到实处的有效举措,也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随着我市地税系统反腐败斗争的深入,给如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经验、新方法,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更大的成就。
第四篇:党风廉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值得商榷的问题
一是认知上有“误区”。主要表现是:个别单位、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同于一般的单项工作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事关系统全局性问题,仅仅看成是某一个或者是几个主要领导人的事情,认为与本部门和本人无关,只要认认真真把业务工作抓上去就行了。
二是责任上有“盲区”。个别单位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责任制只满足于一般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过问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一岗双责”只是停留在纸上,挂在墙上,小组成员很少去认真研究、分析和主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追究上有“库区”。主要表现是:有的单位对有影响本单位目标考核的违纪违规案件,能捂则捂,能遮则遮,凡事讲“勾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怕影响单位经济利益;有的单位出了责任问题,由于工作职责不清,任务不明,很难确定对谁进行追究;
四是考核上有“统区”。由于缺乏科学的考核体系和方法,考核结果的公平性、客观性受到置疑,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权威性逐渐削弱,考核结果不能发挥应有的效果。同时,廉政考核和勤政考核合二为一的现象普遍存在,勤政考核取代廉政考核的趋势明显。
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有关建议
第一、夯实组织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使责任制工作实现由“要我抓”到“我要抓”,由“被动抓”到“主动抓”,由“部门抓”到“全员抓”的转变。坚持“党委(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责其职”的领导体制。各单位“一把手”要把“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一把手”重视是核心,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始终,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制度。党组织领导带队考核制度,上级党组织领导同志在任期内,必须亲自参加一次以上对下级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同时不定期带队进行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每年要在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大会上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作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至少每三个月应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第二、细化责任目标,责任分解到位,要突出解决“谁来抓、怎么抓、抓得怎么样、抓不好怎么办”的问题。责任分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基础,也是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与奖励的前提。因此,责任分解应当遵循“明确、具体、量化、可行性”的原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就是要层层分解责任目标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具体人,不能使责任目标太笼统和原则化、概念化、公式化,“责任状”一签了之,没有什么实质意义;“具体”,就是要区别不同情况,突出单位特色,按各单位实际确定责任目标;“量化”,就是要看得见、摸得着,赋予责任者具体的工作任务与标准,使之知道该如何做,不该如何做,便于追究、奖惩,为了保证党风廉政考核的系统性,必须创新廉政考核内容,实行内部考核和外部评价的有机结合。在内部考核方面,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预警机制、履行职责、执行纪律、接受监督、查案惩处”等五个方面。在外部评价方面,主要考察社会公众对当地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的亲身感受和主观认知,主要包括“干部作风、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廉政效能”等四个方面。干部作风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习作风等;依法行政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监督、行政救济、政务公开等;廉洁从政主要包括自我约束、公务节俭、职务消费、职权运用和干部选拔等;廉政效能主要包括落实中央或上级政策、党政部门办事效率、惩治腐败、社会风气以及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可行性”,就是责任目标要定得合适,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要便于责任者执行落实。
第三、严格责任考核,做到奖惩分明,对考核对象,特别是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精确的判断。必须依据目标制订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和考核程序,力求规范、科学、有效,要坚决维护考核的严肃性,逐条逐项全面检查,防止走马观花,既要听单位领导汇报,更要听群众评说,既要考察面上的工作,更要研究深层次的问题,既要做到全面检查考核,更要突出敏感性的问题,既要量化测评打分,更要看实际工作成效,切忌以一般性的检查代替责任考核,杜绝打“人情分”、“印象分”的问题,防止高分掩饰下的问题和隐患。责任考核的终极目的在于总结推动下一步的责任制工作,奖惩则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为此,责任考核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二是与领导干部的奖惩相结合;三是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相结合;四是与记功、评选先进相结合。总之,考核工作要全面过细,认真扎实,奖优罚劣,视实际情况,对在责任制考核中成绩优秀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宣传,优先提拔使用、晋职晋级;对评定不称职的,或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警示、诫勉、通报、免职、降职降级,使无为者无位,触动其思想灵魂。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向责任对象发出《预警告知书》,适时提醒并督促解决;对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落实,并对牵头责任单位发出《督办通知书》,责成其及时有效地解决其牵头范围内的问题。
第四、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执行纪律,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责任追究意识,做到凡违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的,都要追究责任,决不放纵袒护、姑息迁就。一是要开展领导问责。对责任制考核一次不合格的领导班子,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连续考核两次不合格的,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党纪责任。对于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领导班子,实行公开曝光并实施末尾诫勉,对主要负责人予以调离直至免职。二是要实行责任再追究、向上追究和终生追究。发现应追究而未追究或追究明显偏轻的问题,应责令下级党组织再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因失察失管致使下属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应向上追究,追究主要领导、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出现问题的依法依规实行终生追究,避免责任对象的短期行为和侥幸心理。三是要突出责任追究的重点。把组织人事、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基建工程、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等职能部门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部门,把没有履行或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而导致主管、分管范围内出现违纪违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
第五篇:党风廉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20xx年是自然资源部门新组建的开局之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过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治纪律保障。
一是政治意识明显增强。局党组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通过中心组、专题培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并利用党支部微信群进行学习交流。20xx年开展各种学习活动26次,包括组织参加党员考学在线学习,参观端芬镇隆文革命老区、林基路红色教育基地和台山廉政教育基地,组织观看以李师案件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片,局党组书记上专题党课等,通过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努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主体责任落实有力。局党组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20xx年召开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7次;严格履行第一责任和分管责任,紧扣局中心工作开展谈心谈话提醒54人次;对照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问题,主动认领40个问题,制定了114条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经过努力,全局在加强党的领导、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工作纪律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三是纪律执行更加严肃。局党组始终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六项纪律。20xx年10月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委员会立足抓早抓小,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和加强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局7个党支部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34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10次,支部讲党课32次,其中支部书记讲党课16人次。党组书记讲党课1次,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通过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了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四是权力运行不断规范。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20xx年召开党组会议26次,对重大事项和职工关注事项都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进行公开。另外,加强廉政防控,认真开展了廉政风险点的排查,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及时调整、补充、完善风险内容和防控措施,共明确岗位145个,廉政风险点664个,制定防控措施902条,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
五是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局党组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根据实际,对内管理制定了《休(请)假、加班补休制度》《出国(境)管理制度》《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11项管理制度。另外紧盯执法检查、行政审批等关键岗位制定了《矿产资源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巡查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报告通报制度》《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10项制度。同时,我局严格落实定期汇报和述责述廉工作制度,机关各股室及基层资源所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年向局党组进行述责述廉活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夯实理论武装,强化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廉政自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高度的政治自觉、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更加强烈的担当精神,切实将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为台山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六篇:党风廉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而采取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国务院1998年出台了[1998]16号《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中央精神,明确了责任范围、责任内容、监督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详细内容。各级党政组织,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制定相关制度,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党风政风逐步好转,社会风气有了明显的改变,实现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在贯彻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试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存在的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不明显,责任制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具体来讲,在认识水平上,一些单位和部门还习惯于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之类的一般性单项工作责任制,没有真正站到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这样一个全局性的高度来认识,与经济工作同等重视,仍然属于“短腿性”工作。在推动力量上,各级党政“一把手”第一推动力的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单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组长只停留在会议讲话、发指示上,“只挂帅不出征”的问题较为普遍,远远没有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的局面,纪委和纪检干部“单打独斗”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实际作用上,目前落实责任制较大的动作只是年初分解、年终考核“两步曲”,领导干部出了问题的单位也如此,不出问题的单位也如此,落实责任制对廉政建设的实际作用并不十分突出。
2、责任制内容宽泛化,导致了工作的不规范性。一是在责任制的制定上,区域性差别小。各地各部门依据中央《规定》制定的一些办法、细则普遍存在照抄、照搬、照转问题,与本地实际结合不紧。二是在责任分解上,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空挡现象;有的没有贯穿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有的“责任状”缺乏可操作性,党、政、企千篇一律,难于提出针对性强的硬性要求,因此各单位工作发展也不平衡。同时,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参与部门的职责、目标、任务缺乏细分,部门在具体操作时感到很为难。三是在责任考核上,多流于形式。在时间上,一般采取年终“赶庙会”式的集中进行,让人觉得考核是走过场,意义不大;在组织主体上,有的不是党委(党组)组织考核,而是以纪委的名义进行,而纪委对下级党政机关这个责任主体的考核,又变成了对下级纪委的工作检查;在考核形式上,多以听汇报、看资料、搞测评为主,很难了解到真实情况,也很难了解到不落实和落实不够的问题;在考核检查内容上也缺乏客观标准;在结果运用上,有些党委(党组)忽视了激励机制,责任制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选拔任用脱钩,存在责任履行好坏一个样的问题。
3、在责任追究方面,刚性约束力不足。一是对出现党风廉政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追究的执行主体不明确。对责任追究案件到底应由谁作出决定,由哪个部门负责查处,没有明确规定;知道出了问题,责任在谁头上,经常出现没有“操办人”的情况,实际工作中往往造成责任追究案件无人管的被动局面;二是追究的程度不明确。也就是对查出的问题应该上追几级,追到什么程度没有具体规定。由于责任制在追究方面的宽泛性、不明确性,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和决心,不可避免地受到人情观的影响,往往“对事不对人”,或是以集体责任捂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一来,畸轻畸重弹性很大,“畸轻”现象尤其明显。从近年来查处完结的案例分析,在责任追究上明显存在追究内容窄、追究干部职级偏低的问题,以往追究的案例大多是重大责任事故追究,而很少有因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受到追究的。
4、督促指导没有形成经常化。长期以来,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仅限于年初分解、年终考核,年初忙一阵,年终忙一阵,中间缺乏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导致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个别领导干部甚至不清楚自己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到底有哪些,致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管、失教、失察、失监,一些反腐倡廉重点工作在有些地方、部门落实不到位。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对策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扎扎实实地抓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做到责任分解明确具体、责任考核科学有效、责任奖惩严肃有力。
1、加大落实力度,充分发挥责任制的“龙头”作用。首先,要解决责任制的定位问题。关键是尽快促进责任制在各级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上和重视程度上由“纪委工作”向“党委工作”转变。各级党委要在年初党代会和《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中加以明确,责任制的落实要“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特别是政府的职能部门,更要强化并牢固树立“一把手工程”的概念,树立“为官一任,不仅要发展一方经济,保一方平安,还要抓好辖区内党的建设,坚决惩治腐败”的思想。其次,要解决落实责任制的“抓手”和载体问题。核心是实现责任制与反腐倡廉具体工作的紧密结合。准确把握落实责任制与反腐败具体工作的关系,要以全面深入地抓廉政教育、行业纠风、信访上访、案件查办、行政监察等重点工作作为抓手和载体,用反腐败工作的实际绩效彰显责任制落实的成效与水平。再次,要解决责任制落实力量的问题。目标是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的同时,把工作重心放在对同级党政班子成员的督促上,放在对部门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上。要建立起范围清晰的层面管理体系,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突出可操作性,规范责任制的任务分解。责任分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也是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与奖励的前提,因此,责任分解应当遵循“明确、具体、可行性”的原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就是要责任到人,层层分解责任目标,要让“工作没有落实是哪个部门的责任,落实不好是哪个环节出的失误,出了问题是谁的责任”一目了然,便于奖惩和追究,否则,“责任状”只能是一签了之,没有什么实质意义;具体就是要便于操作,一方面在形式上要改变千篇一律的模式,党委部门、政府部门要有区别,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要有区别。另一方面,在内容上要改变宽泛化的模式,要根据各级各部门的具体职权和业务,在反腐倡廉工作和责任制的任务分解上突出部门特色,让责任单位及领导易于把握,便于操作;可行性就是责任目标要定得适度,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要从当地和部门实际出发,既要让责任单位有压力,能推动工作上台阶,还要兼顾条件和能力,便于责任者执行落实。
3、突出科学性,完善责任制的考核方法。责任制的考核涉及到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怎样使考核更科学化”的问题,另一个方面是“怎么科学运用考核结果”的问题。前者应该在严格性上下功夫,深入探讨考核内容、参与主体、考核方式的科学性;后者则应该在完善奖惩激励机制上下功夫,解决好责任制落实情况与评优选先、干部任免相结合的问题。结合当前实际,首先,考核内容要科学有效。要突出考核重点,不能面面俱到,除总体评价占一定分值外,关键要看各单位牵头承办的反腐倡廉各项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在分管范围内是否存在因失管失教、失察失监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其次,要扩大考核参与面。在保证以往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等考核成员单位人员比重的前提下,可根据被考核单位的职能和承办反腐倡廉主要工作,适当吸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群众参与测评,以填补“小圈子”评“小圈子”的不足,扩大意见反馈面,增加考核科学指数。再次,考核形式要多措并举。考核方式需要兼顾科学性和实效性,使考核的组织形式与结果运用在时间上紧密结合,在效果上互相促进。在继续坚持年度考核的同时,建议增加换届考核、届中考核、离任考核三种考核方式:换届考核,就是一届党委(政府)自选举产生至新一届委员会(政府)产生之前,对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全面考核,其考核结果要作为换届人事安排的重要依据,以较好解决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两张皮”的问题;届中考核旨在弥补换届考核周期过长的缺陷,侧重于经验总结或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是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考核;离任考核是在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调离或拟调离之时所进行的考核,可参考考核情况决定干部的去留,同时要将离任审计纳入考核内容。
4、突出严肃性,紧紧围绕案件查处强化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所在,没有责任追究,板子不打到具体人身上,责任制就是一句空话。实行责任追究,是案件查处工作的延伸,要紧紧抓住案件查处这个重要载体,解决好追究中遇到的“追究难”和“难追究”的问题。首先,责任追究要以案件为切入点,有案必追。要抓住案件查处、纠风治乱、执法监察和党风廉政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弄清问题形成原因和背景,不仅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还要实行领导问责制,查清领导责任,从根本上消除责任追究中的“盲区”和“空白点”。其次,责任追究要以案件审理为平台,究责必公。案件审理的原则、要求和程序,都是用纪检监察条规的形式固定下来的,有着不可逾越的严肃性,把责任追究纳入案件审理程序,就可以解决责任追究中“不好追究”和“不能追究”的问题,可以避免“定性不准、畸轻畸重”的现象。再次,责任追究要强化刚性约束力,执纪必严。通过对案件的介入,就可以用案件查处的刚性约束来解决以往遇到的“不敢追究”、“弱化追究”的问题。同时,在责任上追的级别上,应从责任制一级抓一级的实际考虑,上追一级为宜。对于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事故、恶性案件及重大腐败案件等,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考虑上追多级,以警醒各级领导干部。对发生在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身上的问题,领导干部主管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都要追究领导责任。
5、突出实效性,创新责任制的日常督导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手段。在坚持抓好常规性督导工作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和尝试新的行之有效的督导措施,并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坚持党委半年听取党委常委、政府组成人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制度。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也要听取分管系统、部门履行责任制的情况汇报。二是完善对反腐倡廉专项工作的协调、调度制度。在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机制的同时,加强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牵头部门的协调和调度,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定期检查、召开调度会、个别指导等方式,压担子,教方法,保证各项任务落实。三是日常督导形式要多样化。建立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下级党组织、政府部门和企业制度,每位班子成员要定期深入联系点,了解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基层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纪委常委会要定期听取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的情况汇报。同时要辅之以重点工作调度会、协调会、专项检查、发督办函等其他形式。四是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并设立公开电话和举报箱,欢迎群众监督;要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直接监督责任制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第七篇:党风廉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20xx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乡党委、县卫计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的“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全面落实上级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业务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以作风为突破、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为保障、以监督为关键、以纠风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继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具体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前提条件,我院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好抓实,把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之中。一是完善了以院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制定了《五顶山卫生院预防商业贿赂制度》下发执行,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要点及具体要求,为做好全年工作打下了基础、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责任。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签订落实,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签,分管领导与所分管的科室负责人签,全面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是健全机制,形成了院党支部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工作的领导配合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注重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础,切实改变人原恶的本性是教育的目的。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和理论水平。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学习,以会代学等机会,组织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开展《廉政准则》、十九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和医务人员“十不准”等有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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