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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器技术协议.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10556034 上传时间:2025-06-02 格式:DOC 页数:29 大小:376.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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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器技术协议 招标编号: 云南电网公司 定期协议采购 低压集中器 招 标 文 件 技术部分 2010年7月 低压载波集中器订货表 序号 名 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低压载波集中器 220V/380V 只 1 目 录 1. 总则 1 2. 应遵循主要标准 1 3. 技术要求 2 3.1. 结构要求 2 3.1.1. 底壳 2 3.1.2. 上盖 3 3.1.3. 端子座 3 3.1.4. 电压端子螺丝 3 3.1.5. 外壳及封印螺丝 3 3.1.6. 端子盖 3 3.1.7. 铭牌 3 3.1.8. 铅封 4 3.1.9. 外形尺寸 4 3.2. 线路板 4 3.3. 文档资料 4 3.4. 元器件选用 4 3.4.1. 主要元器件 4 3.4.2. 处理器 5 3.4.3. 通信模块 5 3.4.4. 电解电容 6 3.4.5. 压敏电阻 7 3.4.6. 显示屏(可选) 7 3.4.7. 液晶驱动芯片 7 3.4.8. 电池 7 3.5. 接口 7 3.6. 面板指示 7 3.7. 通讯要求 8 3.7.1. 组网方式 8 3.7.2. 上行通信 8 3.7.3. 下行通信 8 3.7.4. 通信规约 9 3.8. 功能要求 9 3.8.1. 级联功能 9 3.8.2. 参数设置功能 9 3.8.3. 数据采集、处理 9 3.8.4. 储存容量 10 3.8.5. 未抄收到数据补抄、报警功能 10 3.8.6. 未知电表管理功能 10 3.8.7. 采集器整包数据读取功能 10 3.8.8. 校时功能 10 3.8.9. 现场抄读功能 10 3.8.10. 自诊断和异常信息记录功能 10 3.8.11. 安全性 10 3.8.12. 远程控制功能 11 3.8.13. 远程升级功能 11 3.8.14. 停电数据保持 11 3.8.15. 重点用户功能 11 3.8.16. 远程预付费管理功能 11 3.8.17. 电压合格率统计功能 11 3.8.18. 停电时间统计功能 11 3.9. 电能读数准确度 11 3.10. 数据传输可靠性 11 3.11. 基本事件记录 12 3.12. 电气性能 12 3.12.1. 供电方式 12 3.12.2. 供电电压 12 3.12.3. 抗接地故障能力 12 3.12.4. 功耗 12 3.12.5. 绝缘电阻 12 3.12.6. 工频耐压 13 3.12.7. 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影响 13 3.12.8. 高低温及交变温热影响 13 3.12.9.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影响 13 3.12.10. 静电放电影响 13 3.12.11. 浪涌影响 14 3.12.12. 辐射电磁场影响 14 3.12.13. 传导骚扰抗扰度影响 14 3.12.14. 振荡波抗扰度试验影响 14 3.13. 寿命要求 14 4. 验收 14 4.1. 全性能验收要求 14 4.2. 使用单位验收要求 15 4.3. 验收结论及不合格集中器处理 15 4.4. 使用前检验 15 4.5. 生产检测 15 4.6. 出厂检验 15 4.7. 收货检验 15 5. 技术服务 16 6. 包装及运输 16 6.1. 产品包装 16 6.2. 包装标识 16 6.3. 抗运输环境性能 16 6.4. 运输 17 7. 供货范围 17 7.1. 试验项目 17 7.2. 不合格分类 18 7.3. 试验结果判定 18 附录A 18 1. 总则 1.1 投标须知 1.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提出所有规范及技术指标,所提供货物技术规范应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应答:理解并遵循以上要求。 1.1.2 供方应对本招标书作出技术应答书,并对产品技术性能、技术特点、可靠性保证、通信方式及优点等作技术说明或方案,并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资格文件和1.2条中规定技术文件。详见招标编制说明。如无技术应答书,应视为废标。 应答:理解并遵循以上要求。 1.1.3 供方如对本招标书有异议,应在投标书中以“差异表”为标题专门表格中如实描述。不如实描述,则视为废标。 应答:理解并遵循以上要求。 1.1.4 产品主要部件或附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供方应对产品质量向需方负责,并提供相应出厂和供方人本身验收证明,如无出厂和验收证明,则视为废标。 应答:理解并遵循以上要求。 1.1.5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在全国三个以上地市供电企业中成功供货记录,包括用户及工程项目、供货量、供货时间等。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月度、年度生产量和供货周期。 应答:理解并遵循以上要求。 1.1.6本招标书经供需双方确认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应答:理解并遵循以上要求。 1.2 供方在投标时应提供技术文件 1.2.1技术应答书; 1.2.2销售及运行业绩表、差异表通、元器件明细表、通信解决方案 (见附录); 1.2.3产品主要外购件出厂和验收质量保证文件。 1.2.4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投标该型号产品不同规格样品各一只,对未提供、提供不是投标产品或后补均视为无效投标。 应答:理解并遵循以上1.2条全部要求。 1.3 对于未按照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执行所带来一切问题,由违约方负责,技术规范提出方不负任何责任。 应答:理解并遵循以上要求。 2. 应遵循主要标准 除本招标书中规定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循最新版本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这是对设备最低要求。 本招标书遵循主要技术标准及规定 序号 标 准 号 标 准 名 称 1 YD/T 1214 900/1800 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设备技术规范:移动台 2 YD T 1215 900/1800 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设备测试方法:移动台 3 DL/T 614-2007 多功能电能表 4 DL/T 645-200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 5 QG/YW-YX-06-2009 云南电网公司电能表通信协议 6 QG/YW-YX-05-2009 云南电网公司电能表技术规范 7 QG/YW-YX-04-2009 云南电网公司低压集中器订货及验收技术条件 8 QG/YW-YX-07-2009 云南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 9 DL/T 533-2007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 10 GB2423.1-198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11 GB2423.2-198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12 GB2423.4-198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13 GB2423.5-198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Ea(冲击试验方法) 14 GB2423.7-198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Ec(倾跌与翻倒试验方法) 15 GB2423.4-198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Ed(自由跌落试验方法) 16 GB2423.10-198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Fc(振动(正弦)试验方法) 17 GB5169.4-1985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灼热丝试验方法和导则 18 DL698.31-2009 电能采集终端通用要求 19 DL698.35-2009 低压集抄终端特殊要求 20 Q/CSG 1 (0013-16)-2007 《中国南方电网负荷管理系统技术标准》 应答:理解并遵循以上所有标准要求。 3. 技术要求 3.1. 结构要求 3.1.1. 底壳 底壳应使用绝缘、阻燃、防紫外线聚碳酸酯(PC)合金(如PC+ABS或PC+玻纤)材料制成。要求耐腐蚀、抗老化、有足够硬度,上紧螺丝后,不应有变形现象。底壳设计应考虑安装方便。 应答:理解并能满足以上要求。底壳采用绝缘、阻燃、防紫外线PC+玻纤材料制成,具有耐腐蚀、抗老化、有足够硬度,上紧螺丝后,不会有变形现象,底壳设计考虑了安装方便。 3.1.2. 上盖 上盖应使用绝缘、阻燃、防紫外线聚碳酸酯(PC)合金(如PC+ABS或PC+玻纤)材料制成。要求耐腐蚀、抗老化、有足够硬度,上紧螺丝后,不应有变形现象。上盖若有透明窗口,则透明窗口应采用透明度好聚碳酸酯(PC)材料制作(不应使用回收料),透明窗口与上盖结合应使用超声波焊接。 上盖和底壳之间密封性能要好,结合部应有环形闭合密封圈,应可以防止滴水。外壳应符合IP51级要求。 应答:理解并能满足以上要求。 上盖采用绝缘、阻燃、防紫外线PC+玻纤材料制成,具有耐腐蚀、抗老化、有足够硬度,上紧螺丝后,不会有变形现象。上盖透明窗口采用透明度良好PC全新材料制成,透明窗口与上盖结合使用超声波焊接。 上盖和底壳之间结合部采用环形闭合密封圈密封,可防止滴水、密封性能良好,外壳符合IP51级要求。 3.1.3. 端子座 端子座应使用绝缘、阻燃、防紫外线注射型酚醛树脂或聚碳酸酯(PC)+玻纤材料制成,要求有足够绝缘性能和机械强度。如端子座与底壳为分体,端子座与底壳结合部应有密封胶垫,且密封良好。 强电(电压)端子壁厚应≥1mm。 端子应组装在端子座中,端子应采用HPb59-1铜或更好材料钝化、镀铬或镀镍制成。 强电(电压)端子和弱电端子应分开排列,并应有有效绝缘隔离,以防误触。标示信息中应清楚地标示端子定义及接线方式(电压接线顺序应与多功能电能表相同)。 应答:理解并能满足以上要求。 端子座采用绝缘、阻燃、防紫外线注射型酚醛树脂或聚碳酸酯(PC)+玻纤材料制成,有足够绝缘性能和机械强度。端子座与底壳为分体,端子座与底壳结合部采用密封胶垫,且密封良好。 端子采用HPb59-1铜材料并经钝化、镀镍处理,强电(电压)端子壁厚、强电(电压)端子和弱电端子排列、绝缘隔离、标示信息及接线方式完全符合本条款要求。 3.1.4. 电压端子螺丝 应采用钝化、镀铬或镀镍制成不锈十字、一字通用螺丝。 应答:理解并能满足以上要求。电压端子螺丝采用钝化镀镍制成不锈十字、一字通用螺丝。 3.1.5. 外壳及封印螺丝 应采用H59铜、或更好材料钝化、镀铬或镀镍制成十字、一字通用螺丝。 应答:理解并能满足以上要求。外壳及封印螺丝采用HPb59-1铜材料制成十字、一字通用螺丝,表面经钝化、镀镍处理。 3.1.6. 端子盖 端子盖应使用绝缘、阻燃、防紫外线环保材料制成。要求耐腐蚀、抗老化、有足够硬度,上紧螺丝后,不应有变形现象。端子盖设计应考虑测试、安装、铅封方便。 集中器底座下摆固定螺丝位置应在端子盖覆盖范围内,不允许暴露在端子盖覆盖范围外。 应答:理解并能满足以上要求。 端子盖采用绝缘、阻燃、防紫外线环保材料制成。具有耐腐蚀、抗老化、有足够硬度,上紧螺丝后,不会有变形现象。端子盖设计考虑了测试、安装、铅封方便。 集中器底座下摆固定螺丝位置在端子盖覆盖范围之内,未暴露在端子盖覆盖范围之外。 3.1.7. 铭牌 标志应清晰,能防紫外线辐射,应至少标示下列信息: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编号或批号、生产日期、载波芯片厂家名称与型号。 集中器通信地址编号规则遵循《云南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中定义由4位行政区划码+ 终端地址组成。 应答:理解并能满足以上要求。 3.1.8. 铅封 在上盖和端子盖上应有可靠双铅封位置,出厂时厂家只加封其中一个。应选用具有防撬、防伪功能和明显厂家标志铅封。 应答:理解并能满足以上要求。集中器上盖具有可靠双铅封位置,出厂时可按定单要求加封封印,封印具有防撬、防伪功能和明显本公司标志。 3.1.9. 外形尺寸 应不大于320mm×220mm×120mm。 应答:理解并能满足以上要求。 3.2. 线路板 线路板应采用国内外知名品牌优质A级双面敷铜环氧板。 线路板上元件应用波峰焊接或回流焊接,元件管脚应剪切齐整,线路板表面应用超声波清洗干净,不得有明显污渍和焊迹,清洗后电路板应涂敷透明保护漆。 应答:理解并能满足以上要求。线路板采用建滔优质A级双面敷铜环氧板,线路板上元件贴片采用回流焊接工艺、插件采用波峰焊接工艺,焊接后线路板表面经过超声波清洗、表面清洁、无明显污渍和焊迹并涂敷透明保护漆。 3.3. 文档资料 每个产品包装中应提供一份出厂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 应答:理解并能满足以上要求。 3.4. 元器件选用 3.4.1. 主要元器件 每个供货厂家应提供本批次集中器选用处理器(CPU)芯片、电解电容、压敏电阻、热敏电阻、晶振、片式二极管、片式电阻、片式电容、光耦、电池、RS485芯片、变压器、载波芯片(模块)、LCD、液晶驱动芯片等主要元器件明细表,说明其生产厂家、型号、规格、主要性能特点,此明细表经买、卖双方认可后作为订、供货合同附件。今后厂家若需作改动,需提前向订货单位和云南电网公司解释原因,并经云南电网公司同意。 应答:理解并能满足以上要求。具体见附录E集中器元器件明细表。 3.4.2. 处理器 要求采用主流微处理器加嵌入式操作系统设计方案,以保证集中器网络通信、数据采集、数据压缩等复杂功能要求。 应答:理解并能满足以上要求。 3.4.3. 通信模块 通信模块采用模块化设计,通信模块采用业界主流厂商工业级通信芯片,并标明通信芯片型号及厂家名称,工作温度范围应在-25℃-70℃。下行通信模块应适应低压电力线扩频载波/OFDM载波、短距离无线或RS-485总线通信模式;上行通信模块应适应GPRS、CDMA和ADSL宽带网等信道类型模式;以上信道可进行互相切换,更换通信模块时应不需要更换终端其它部分,其中通信模块更换必须做到热插拔,能在不关断终端电源情况下更换通信模块。采用无线公网(GPRS、CDMA等)时无线收发信道模块指标应符合通信行业标准YD/T 1214和YD/T 1028要求,有入网许可证。通信连接能适应终端在捆绑固定IP地址方式,针对永久在线及指令执行时时延短需求,采用对终端设置为: 1、 产生终断即自动拨号上连,根据设置来确定连接次数。 2、 在无数据传送时终端按心跳周期发心跳报文到主站,确保系统与终端长连接。(心跳周期可由主站设置) 产品支持多少种通信方案进行说明,并提供实物证明。 应答:理解并能满足以上要求。通信模块采用模块化设计, 3.4.4. 电解电容 应使用105℃、4000小时及以上国产军工品牌或进口名牌长寿命电解电容。 3.4.5. 压敏电阻 电压输入部分应使用峰值电流≥8000A压敏电阻。 3.4.6. 显示屏 采用LCD液晶全中文显示方式。LCD显示屏为抗静电性能好、防紫外线辐射宽温型名牌产品,能耐受高、低温长期工作,温度范围为-15℃~+70℃;确保在阳光直射和光线暗淡时,显示屏上显示内容清晰可见。LCD寿命应不小于10年。显示屏应带背光灯。 配合按键操作,方便调试和维护及显现相关信息(如信号强度、报警信息等),液晶屏点阵为160*160,菜单中所有数据显示都为十进制,在-20~70℃温度下能正常显示。 3.4.7. 液晶驱动芯片 应采用EPSON、PHILIPS或性能与其相同或更好液晶驱动芯片。 3.4.8. 电池 应使用知名品牌不可充电柱状锂电池,电池规格为:电压3.6V,容量≥1.2Ah,在完全停电状态下可维持集中器时钟运行3年以上。 3.5. 接口 集中器应至少提供2个相互独立485接口(功能可设置,默认第1路485接口设为级联485接口,第2路485接口设为抄读台变总表485接口)和本地维护接口(如USB、RS232、RS485等),集中器485输出端子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应采用专用RS485芯片,485部分和数字电路部分应有光电隔离; (2) 485输出端子与强电端子间应能承受4kV交流电压历时1分钟耐压试验; (3) 应能承受8kV静电接触放电; (4) 应能承受4kV浪涌试验(对零线); (5) A、B端子间应能承受380V交流电历时5分钟不损坏; (6) 应能承受1kV快瞬变脉冲群耦合试验,试验过程中能正常通信; (7) 各项试验后485接口应能正常通信。 3.6. 面板指示 面板至少应有如下指示内容:电源、上行通信、下行通信、级联485通信、装置工作状态。 上行通信指集中器与主站之间通信;下行通信指集中器与采集终端(或载波电表、485电表)之间通信;级联485通信指集中器之间或集中器与配变计量监测终端之间通过第1路485口进行通信;装置工作状态指集中器运行状态。 3.7. 通讯要求 3.7.1. 组网方式 一个低压配电网低压用户电能信息采集是由集中器、采集器、电能表以及各设备间通信信道组成数据采集网络实现。数据采集网络组网方式主要有下列2种: a) 集中器与具有通信模块电能表直接交换数据; b) 集中器、采集器和电能表组成二级数据传输网络,采集器采集n个电能表电能信息,集中器与采集器交换数据。 可以采用上述二种方式混合组网,如图5所示。集中器可以级联。 低压采集器 电能表 低压集中器 电能表 电能表 主站 图5 低压电能信息采集网络示意图 3.7.2. 上行通信 集中器与主站之间上行通信采用公用通讯网GPRS等网络通信方式,上行通信部分应采用模块化设计,改变通信方式时只需更换通信模块。通信模块应选用工业级产品,且应安装在机壳内,天线也应安装在机壳内,且有外引天线位置。 3.7.3. 下行通信 集中器与采集终端(或载波电表、485电表)之间下行通信可采用低压电力线扩频载波、OFDM载波、短距离无线或485总线方式。适用于485电表、载波电表系统构成示意图见附录A。载波芯片(模块)应选用现场已得到广泛应用、实际运行效果良好并经过云南电网电力研究院检测合格产品。 为确保系统兼容性与开放性,应用同一种型号载波芯片(模块)产品(集中器、采集终端、载波电表)彼此之间应可互通或互换。 3.7.4. 通信规约 集中器与主站通信规约采用《云南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 为确保云南电网系统兼容性与开放性,不同厂家应用同一种型号载波芯片(模块)或无线模块生产产品与集中器下行通信采用《云南电网公司企业标准电能表通信协议》,以此确保彼此之间可互通或互换。 集中器与台区总表、485接口电能表本地通信协议采用DL/T 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同时能兼容DL/T 645-199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 3.8. 功能要求 3.8.1. 级联功能 当同一用电现场安装有多个集中器(以下简称配变终端)时,可以通过级联功能实现远程通讯通道共享。集中器之间通过RS-485总线级联,其中只有一台集中器被设为负责与主站进行通讯,称为主终端;其余集中器称为从终端;从终端通过级联485总线利用主终端远程通讯通道和主站进行通讯。一台主设备最少级联4台从设备。 3.8.2. 参数设置功能 可通过远程和本地接口设置和查询集中器运行所需参数: a. 电能表档案(通信地址、规约类型等); b. 通信参数(通信通道类型、主站通讯地址等); c. 抄表方案(抄表时间、抄读间隔、自动抄表日、抄读数据项等); d. 重点用户表。 3.8.3. 数据采集、处理 a. 实时电能量采集 可实时召测电能表电量数据和继电器状态等。单相电能表电量数据项为正向有功总电量,三相多功能表电量数据项为:正向有功总电量,正向有功尖、峰、平、谷四费率电量,正向无功总电量。电量数据保存时应带有时标。 b. 冻结电能量采集 集中器对电能表进行月、日、小时冻结数据采集。 c. 停电时间统计数据采集 集中器对电能表进行日停电时间统计数据采集。 d. 电压合格率记录 集中器对重点用户表进行日电压合格率数据采集。 3.8.4. 储存容量 每台集中器管理单相电能表、三相多功能载波电能表数量不少于1000块,其中重点用户表数量不少于20块。按照集中器设计最大用户数对每个用户电能表电能量数据至少保存60个日零点冻结电量数据、6个月末24点冻结电量数据、60个日零点冻结停电时间数据,所有重点用户60个日冻结电压合格率数据,应有专用存储空间对上述4种数据分别存储。 3.8.5. 未抄收到数据补抄、报警功能 集中器对在规定抄读间隔时间内未抄读数据电能表应有补抄功能。集中器对在规定抄读间隔时间内未抄到数据电能表应能向主站发送报警信息:当集中器采用GPRS上行信道时,集中器应主动向主站发送报警信息;当采用电话拨号上行信道时,集中器在主站抄读电量数据时将报警信息向主站发送。 3.8.6. 未知电表管理功能 集中器能检测出新增或未知电能表,并通过事件上报主站。 3.8.7. 采集器整包数据读取功能 集中器能读取采集器整包上传电能表数据。 3.8.8. 校时功能 集中器应有计时单元可被主站校时,计时单元日计时误差≤±0.5s/d。并且集中器应能对系统内电能表进行广播校时。 3.8.9. 现场抄读功能 应提供通过本地接口现场抄读电量数据并输入到主站抄读手段。 3.8.10. 自诊断和异常信息记录功能 可自动进行自检,发现设备(包括通信)异常应有记录和报警功能。 3.8.11. 安全性 集中器应设计有可靠安全措施,防止非授权人员设置参数。集中器应能够保存最近500次事件记录(异常告警等)。 集中器应采用密码管理,通过密码进行设置和控制,并能判别和拒绝非法主站设置和控制指令。 集中器应采用密码进行身份认证,密码为16字节,默认为0。 3.8.12. 远程控制功能 集中器支持主站命令对电表实行远程控制功能。 3.8.13. 远程升级功能 集中器具有远程升级应用程序(含主程序和上、下行通信规约)功能。 3.8.14. 停电数据保持 电源瞬时及长时间断电时,设备不应出现误读数并应有数据保持措施,至少保持四个月以上;电源恢复时,保存数据不丢失,内部时钟正常运行。 3.8.15. 重点用户功能 可以选定台变中某些用户电能表为重点用户电能表,并对其进行重点监管。集中器对重点用户电能表有功正向总电量数据按每小时进行保存。集中器可任意设定重点管理用户表应不少于20块。集中器可以保存至少最近60天重点用户电能表整点有功正向总电量历史数据。 3.8.16. 远程预付费管理功能 可以支持远程加密下载购电量、购电金额、费率电价等重要参数,下载报警电量、赊欠电量等设置参数;回读剩余电量、剩余金额、累计购电量、累计购电金额、累计购电次数等功能。 3.8.17. 电压合格率统计功能 读取电能表内保存日电压合格率数据。 3.8.18. 停电时间统计功能 读取电能表内保存日停电时间统计数据。 3.9. 电能读数准确度 集中器抄收电能表累计电能量E与电能表计度器电能量示值E0差值应满足DL/T698-1999 5.2要求。 3.10. 数据传输可靠性 24小时内电表成功抄读率应为100%。对所有电能表数据抄收总差错率应为0。 3.11. 基本事件记录 集中器应记录以下基本事件,见表4: 表4 事件代码ERC 事件项目 ERC1 数据初始化和版本变更 ERC2 参数丢失 ERC3 参数变更 ERC5 遥控跳合闸 ERC14 终端停/上电 ERC32 终端与主站通信流量超门限 ERC35 发现未知电表(指终端电能表参数中未配置该电表) ERC37 电能表继电器状态字变位记录 3.12. 电气性能 3.12.1. 供电方式 集中器(包括通信模块)使用三相四线制供电,在断一相或两相电压条件下,交流电源能维持集中器正常工作和通信。 3.12.2. 供电电压 在额定电压(220/380V)±20%内能正常工作。 3.12.3. 抗接地故障能力 集中器电源由非有效接地系统或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三相四线配电网供电时,在接地故障及相对地产生10%过电压情况下,没有接地两相对地电压将会达到1.9倍标称电压;在此情况下,终端不应出现损坏。供电恢复正常后,终端应正常工作,保存数据应无改变。 3.12.4. 功耗 集中器消耗视在功率应不大于15VA,有功功率消耗应不大于10W(静态功耗)。 3.12.5. 绝缘电阻 温度在10-30℃、相对湿度小于80%条件下,绝缘电阻必须符合表5要求: 表5 绝缘电阻要求 项目 要求 备注 弱电部分端子对强电部分端子 ≥100MΩ 500V兆欧表 弱电部分端子各组之间 500V兆欧表 3.12.6. 工频耐压 所有参比电压超过40V电源等线路端均相互连接在一起为一点,另一点为地,试验电压施加于线路与地两点之间。试验电压:2kV,施加时间:1min。 试验过程中要求不出现电弧放电或击穿,试验后集中器不应出现损坏或存储信息改变,并能正常地工作和通信。 3.12.7. 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影响 电压线路加参比电压,中断电压:ΔU=100%,中断时间:1s,中断次数:3次,中断之间恢复时间:50ms。 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试验结束、电压恢复后,集中器不应出现损坏或存储信息改变,并能正常地工作和通信。 3.12.8. 高低温及交变温热影响 高温试验:按GB2423.2-89规定,集中器在不工作状态下加温至60℃±2℃,保持72h后恢复至23℃。 低温试验:按GB2423.1-89规定,集中器在不工作状态下降温至-20℃±3℃,保持72h后恢复至23℃。 交变温热试验: 按GB2423.4-93规定,集中器电压线路加参比电压,变化型式为1,上限温度为55℃±2℃,在不采取特殊措施排除表面潮气条件下,试验6个周期。 试验后集中器不应出现损坏或存储信息改变,并能正常地工作和通信。 3.12.9.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影响 电压线路加参比电压,严酷等级:4,试验电压:4kV,试验时间:60s,试验电压以共模方式施加于电压线路与地之间。 电压线路加参比电压,严酷等级:3,试验电压:1kV,试验时间:60s,使用电容耦合夹将试验电压以耦合到485通信线路上。 在脉冲群作用下,集中器不应出现损坏或存储信息改变,并能正常地工作和通信。 3.12.10. 静电放电影响 电压线路加参比电压,严酷等级:4,试验电压:8kV,放电次数:10。静电施加在集中器所有可以触及部位(包括485通信口)。 静电放电作用后,集中器不应出现损坏或存储信息改变,并能正常地工作和通信。 3.12.11. 浪涌影响 电压线路加参比电压,严酷等级:4,试验电压:4kV,试验次数:正负极性各5次,重复率:1min一次,试验电压施加在电压线路端之间及线路端与地之间。 在浪涌作用下,集中器不应出现损坏或存储信息改变,并能正常地工作和通信。 3.12.12. 辐射电磁场影响 电压线路加参比电压,频率范围:80-1000MHz,严酷等级:3,试验场强:10V/m。 在高频电磁场作用下,集中器不应出现损坏或存储信息改变,并能正常地工作和通信。 3.12.13. 传导骚扰抗扰度影响 电压线路加参比电压,频率范围:150kHz-80MHz,严酷等级:3,试验电压:10V。 在传导骚扰抗扰度作用下,集中器不应出现损坏或存储信息改变,并能正常地工作和通信。 3.12.14. 振荡波抗扰度试验影响 电压线路加参比电压,振荡频率:100kHz(重复率40Hz)和1MHz(重复率400Hz),严酷等级:3,试验电压:共模2.5kV,差模1.0kV。 在振荡波抗扰度作用下,集中器不应出现损坏或存储信息改变,并能正常地工作和通信。 3.13. 寿命要求 产品设计和元器件选用应保证集中器平均使用寿命≥10年。产品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如买方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运输、保管、安装和使用,当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要求厂家:两年之内免费更换产品,五年之内免费维修,终身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免人工费)。 4. 验收 4.1. 全性能验收要求 中标厂商集中器到货后,由云南电网公司随机指定订货供电局随机抽取3只集中器送云南电力研究院,电力研究院随机从中抽取1只进行性能试验、规约符合性试验和按本技术条件进行电磁兼容、功能、通讯、内部结构和元器件等方面试验,相关试验费用由厂家支付。验收方法按DL/T 533-2007《电力负荷管理终端》DL698.31-2009《电能采集终端通用要求》,DL698.31-2009《低压集抄终端特殊要求》,QG/YW-YX-04-2009《云南电网公司低压集中器订货及验收技术条件》,QG/YW-YX-07-2009《云南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QG/YW-YX-06-2009《云南电网公司电能表通信协议》,有一台集中器不合格,再重新随机抽取3台集中器进行试验,仍然有不合格,整批集中器判为验收不合格。该批集中器由供应商全部收回,重新发货。第二批集中器验收方法与第一批相同,第二批集中器验收仍不合格,取消该供应商当年供货合同,由云南电网公司重新选定新供应商。抽样合格集中器需封样留存,留存设备不含在订货范围内。 4.2. 使用单位验收要求 中标厂商集中器经云南电力研究院验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对该批集中器进行入库验收,集中器验收抽检比例,按每批集中器10%或按GB/T15239-1994《孤立批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规定进行。 4.3. 验收结论及不合格集中器处理 如果该批次集中器满足以上验收要求,则整批通过验收,但对其中不合格品应予以替换。如该批次未达到以上验收标准,则全部退货,购货方不承担所有退回表返厂运输费。 4.4. 使用前检验 集中器入库验收合格后,在安装到现场使用时对每台集中器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中标厂商应予以更换,购货方不承担所有退回集中器返厂运输费。 4.5. 生产检测 购货方代表有权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时间进入工厂和货物生产所有地点进行监造。中标厂商应为代表提供便利条件,以不受限制地监督必要试验。 4.6. 出厂检验 中标厂商在发货前负责对产品质量、规格、性能进行全面检验,并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出厂试验报告和购货方所要求试验项目数据和资料。任何未经检验或试验不合格产品均不得发运。 4.7. 收货检验 货物运到合同指定交货地点后,购货方及委托质检部门应根据装货清单,检查收到货物数量、包装情况及运输和装卸中是否引起损坏或丢失。购货方认为有必要还须进行抽样检验,中标厂商有权参加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如果货物数量和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中标厂商应根据购货方要求对货物免费进行更换或退换,并承担所有批次抽样试验费用。 5. 技术服务 5.1 三年之内免费更换故障集中器,五年之内免费维修,终身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免人工费)。 5.2 投标人应提供远程电话服务,指导需方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如需要供方到达现场进行服务,供方应能够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 5.3投标人应免费向买方所属、每个使用单位提供编程软件各一份,并长期免费提供升级编程软件。 6. 包装及运输 6.1. 产品包装 应选用可降解材料或可再生材料,不应选用泡沫塑料。应根据GB/T15464—1995《仪器仪表包装用通用技术条件》可靠包装, 集中器外包装箱必须坚固,具备防震、受潮、防外力破坏等条件,确保集中器安全运抵现场,否则中标方应将承担有关损坏、丢失责任。 6.2. 包装标识 每个集中器箱侧面应以不能抹除涂料用模板印刷准确、明显标志,以保证安全地运抵目地,并避免产品丢失或出现包装错误等情况可能性。标志内容如下: 6.2.1 型号及规格 6.2.2 毛重及净重 6.2.3 小心轻放及防止方向 6.2.4 箱内每只集中器资产条形码编号 6.2.5 工厂检验编号 6.2.8 制造厂名及符号 6.2.9 生产日期 6.2.10 收货单位 6.3 投标方应提供总体说明书、用户手册及参考手册,表计封铅、合格证标签、说明书等应齐全。 6.3. 抗运输环境性能 集中器在运输包装条件下,按ZBY002第3章规定进行后,在室温条件下放置24h以上,应不发生误计、漏计或超差等不正常情况。 6.4. 运输 中标厂商应防止集中器在运输中被损坏。 7. 供货范围 买方需填写产品需求表和备件如附录C、附录D。 7.1. 试验项目 表6 试验项目及方法 序号 试验项目 试验方法 不合格类别 1 外观 2.1 C 2 电路板及元器件 2.2 2.4 A 3 电源 2.11.1~2.11.3 A 4 参数设置功能 2.8.2 B 5 数据采集处理 2.8.3 A 6 储存容量 2.8.4 A 7 数据补抄 2.8.5 C 8 日计时误差 2.8.6 A 9 自诊断和异常信息记录功能 2.8.8 C 10 安全性 2.8.9 A 11 停电数据保持 2.8.12 C 12 预付费 2.8.14 C 13 电压合格率 2.8.15 B 14 停电时间统计 2.8.16 A 15 电能读数准确度 2.9 A 16 数据传输可靠性 2.10 A 17 绝缘电阻 2.11.4 A 18 工频耐压 2.11.5 A 19 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影响试验 2.11.6 A 20 高低温及交变温热试验 2.11.7 A 21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试验 2.11.8 A 22 静电放电试验 2.11.9 A 23 浪涌试验 2.11.10 A 24 辐射电磁场试验 2.11.11 A 25 传导骚扰抗扰度 2.11.12 A 26 振荡波抗扰度 2.11.13 A 27 通信规约 2.7 A 7.2. 不合格分类 不合格分为A、B、C三类。A类不合格权值为1.0,B类不合格权值为0.6,C类不合格权值为0.2。检验项目不合格类别划分见表2,对于一个样本某个试验项目发生一次或一次以上不合格,均按一个不合格计。 7.3. 试验结果判定 检验中发现任一样品A类不合格或其他类不合格折算为A类不合格权值,累积数大于或等于1时,则判为试验不合格。 附录A 系统构成示意图 附录B 销售及运行业绩表 序号 使用单位 型号规格 生产日期 投运或更换时间 数 量 运行情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小计 合计 注:运行情况指“集中器在安装送电运行后是否发生故障”,如有故障应附运行单位故障分析报告处理意见等。 附录C 差异表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招标书文件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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