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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党课讲稿: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范文五篇
&ldquo廉洁政府这个词最早出现在晏子的《春秋与正午》询问第二个四个问题:“ldquo一个廉洁的长期政府,它能做什么?”“我们现在谈论的是什么”廉洁政府主要是指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以权谋私,公正廉洁。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廉政党课讲稿: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文章5篇,欢迎品鉴!
【篇一】廉政党课讲稿: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举办的党课活动,主要是通过学习和交流,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考虑到结合目前党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深入开展,同时使大家了解我们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历程和新形势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要求。因此我选择“为民务实清廉”作为这节党课的主题。下面我和大家谈谈自己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体会。
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是建党、治党的重要内容。我们党一贯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采取强有力的“铁腕治腐”措施,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腐败问题仍然严重影响着党的健康肌体,严重影响着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严重影响着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建设。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行政腐败是吏治腐败的一种。近年来,多名高官相继落马,行政廉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历史反复证明,腐败是社会的毒瘤,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国家长治久安、导致人亡政息的致命风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各级党委(党组)、纪委责无旁贷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红十字系统也是如此。
当前在少数干部职工中存在几种不良倾向值得注意:第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抓工作发展的一手硬,抓反腐倡廉的一手较软;第二是明哲保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腐败现象见怪不怪,对违纪违法问题不抓不管;第三是为了顾全小集体或个人名誉和利益,掩盖矛盾,粉饰太平,甚至对本单位本系统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瞒着、捂着,压案不报,有案不查,查而不处,不仅增加了腐败的危害程度,而且害了干部。
我们每位干部职工都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在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上发挥导向作用、在落实责任制上发挥带头作用,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敢于宣示“向我看齐”,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重、自醒、自警、自励,慎初、慎微、慎独、慎欲,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为全体党员树立表率;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坚持具体抓、经常抓、持之以恒地抓,做到业务工作拓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延伸到哪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每位干部职工要对自己及下属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下属的违规违纪现象或一些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打招呼提醒,及时批评教育,督促纠正,防微杜渐。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坚决查处,不能放任自流,更不能包庇、袒护和纵容。要坚决克服好人主义,维护公平正义,带出清正廉洁的风气,弘扬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二、谨小慎微,清正廉洁
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和道德准则学习,增强自身的免疫功能。古人说过:“学以立志”、“学以养德”。清代学者余怀认为:“读书能够使糊涂的人变得聪明,狭隘的人变得旷达,忧郁的人变得愉快,笨拙的人变得灵巧,愁闷的人将会欣然起舞,有病的人将会霍然而愈”。可见读书学习对提升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和塑造一个人的良好品行非常重要。高尚的人格、良好的操守不是天生的,而是一种积累、一种养成。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只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才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在纷乱复杂的现实生活中不被金钱、美色、权力所诱惑。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在纷呈多彩的治国理政思想中,有许多优秀的反腐倡廉思想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像包拯、海瑞、于成龙等,之所以能够彪炳千秋、名垂青史,是因为他们清正廉洁、不畏权贵、秉公执法的优秀品质深深地烙在人民的心中。
二要勤政爱民、心系群众,经常进行换位思考。我们经常说的“不勤政也是腐败”、“无功便是过”,既是党对我们党员干部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殷切期待。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伊始就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最高价值追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要慎独慎微、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纵观走上犯罪道路的官员,无一不是从一瓶酒、一条烟、一件小礼物、一点“小意思”开始,进而胃口越来越大,以至欲壑难填,由于“小不忍而乱大谋”,最终走上不归之路。
四要生活简朴,以俭养德、以俭养廉。唐代开国名臣魏征曾说过:“骄不可长,欲不可纵,乐不可极,志不可满”,大诗人李商隐也留下了“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的名言警句,这些古训都将勤俭作为立身和成就事业的根本。中华民族历来是重视和崇尚俭朴的,勤俭立身、勤俭治家、勤俭理政都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
五要管好身边工作、生活的人。我们不是独立于社会的群体,不是“独行僧”,有友情、亲情,身边有许多一同生活和工作的亲人、同事和朋友。我们离不开他们,否则既工作不好,也生活不好。严格管理、教育好自己身边生活、工作的人特别是自己的配偶、子女与严以律己同等重要,在让他们一定不出问题的同时,时常给自己吹吹清醒风、廉政风。
三、以锲而不舍、弛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关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将坚定不移地加强执政党自身建设和惩治腐败作为重要抓手,紧紧抓住作风建设这一切入点,聚焦“四风”,精心组织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改进作风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人民群众积极拥护和社会广泛关注。近日,我也通过系统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使得本人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尤其对习近平关于落实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方面的论述和讲话感触深刻。
习近平同志指出:必须以锲而不舍、弛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加强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过去时。本人作为盟红十字会的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深刻地认识到: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的工作部署过程中,必须不断地加强自身的政治思想和理论学习,正确认识纠正“四风”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履职履责;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和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形成长效常态;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真正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承诺向我看齐;做到持之以恒,主动把握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内在要求,自觉接受监督。作风建设必须常常抓、环环抓、反复抓。工作中可以把握几个关键环节,明确步骤要求,真正做实做好。
抓领导作风要突出“带”。“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上有不好,下必效焉。”每一名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都必须在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争当楷模,全面树立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公仆意识、民主意识、创新意识,做到尽职尽责、恪尽职守、扎实工作。要带头开展基层的调查研究,体恤民情、了解民情,在作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之前,应当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坚决杜绝“一个人说了算、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大力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做到阳光操作、规范科学。
要教育党员干部克服“小富即安”的享乐主义思想,坚决反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严格费用控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个人生活作风方面,尤其是八小时之外,要对照《廉政准则》、《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要求、严格监督,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到淡泊名利、清正廉洁,远离讲排场、贪享乐的奢靡生活方式,提高自身的“免疫力”。
作风系于发展,作风系于兴衰。现实告诫我们,纠正“四风”问题,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事关执政根基。从中纪委和地方纪委“四风”问题查处通报,也可以看到纠正“四风”工作任重而道远。当前,国内、国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价值取向呈现多元化,国有企业改革也正处在十分关键的时期,面对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实际、消极腐败“四大危险”,如何化解?我认为最直接和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全面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坚决摒弃“四风”危害,始终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改造自我、净化心灵、提高素质。始终以好的作风、好的状态,全身心的投身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之中,务实创业,共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篇二】廉政党课讲稿: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
同志们:
这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总结过去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__工作任务,动员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齐心协力,扎实做好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下面我讲两方面的问题:
一、20__年主要工作回顾
20__年,工业新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主动预防、突出重点、有效监督、严厉惩处、务求实效”的要求,自觉把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一起抓,健全机制,完善措施,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推动我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效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重点完成了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加强廉政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20__年,工业新区各级各单位从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入手,以落实“八项规定”、“六个禁止”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了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教育活动。如:公安局以案为鉴,加大对干警的管理和教育力度,坚持经常性开展法规学习,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例警示教育;国税局开通12366廉政短信平台、健全廉政信息网络,及时发送廉政知识,并开展了执法为民大讨论;地税局开办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廉政教育党课。还有一些部门、单位经常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及时发现干部职工存在的苗头性问题,采取谈心、提醒等方式,主动解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一年来,各级各部门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教育活动,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好转。
(二)强化制度建设,权力运行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各部门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强化人、财、事监督管理,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努力构建内抓权力制衡,外抓公开透明的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局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工作办法》,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财政局从采购预算、计划、执行等方面入手,着力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土地局修订完善《开发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土地二级市场,有效地防止了政府收益的流失。有关单位制定征地拆迁理赔办法,理赔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社会发展局出台了《关于城镇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区低保户申请条件和审核工作程序,有效地规避了“人情保”、“关系保”等风险问题的产生,在服务行为方面,招商局进一步修订“项目进区一条龙服务程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纪委监察局运用科技手段,建立了廉情信息预警监控系统,进一步增强了反腐倡廉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主动性,为实现防范在先、关口前移、及时提醒、有效遏制打下基础。
(三)加大监督力度,经济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去年,纪委监察局牵头,对行政审批、收费和执法行为进行了清理规范,共清理行政审批事项114项,消减审批事项10项,简化审批前置要件30多件,规范无证收费行为5件。先后起草下发了《关于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行政部门涉企检查、收费和处罚行为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检查、收费和处罚行为。同时加强对涉企检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部分部门涉企处罚不备案和下达罚款任务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批评和纠正,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发生。
(四)加大治理力度,农村财务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全面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和电算化及网络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监管平台。已有110个村完成了清理,共清理资金8264万,资产13172万,实行了电算化网络监管,基本实现了对农村“三资”的动态监管和透明管理,对降低农村矛盾的产生,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五)落实八项规定,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从领导做起,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刹“四风”活动。全区共腾退超标办公用房919平方米,清理“吃空饷”人员8人,清理超编车辆8辆,规范机关公务用车43辆;认真开展会员卡清退工作,全区14名纪检干部全部作出“零持有”报告;各有关部门全面加强对强农惠民政策落实、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建筑、教育等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加大对民生领域专项资金监管力度,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治理。
(六)严肃惩处违纪,查办案件的震慑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纪委监察局,全年共查办信访案件9件,转立案调查2件,结案2件。处理党员干部4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降级1人,记过1人,移交司法机关2人。通过严肃查办案件,教育了党员干部,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年来,各级各部门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但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的领导同志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偏重抓业务工作,而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在一些部门和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二是在干部作风建设上,有些部门抓手少、措施不力、纪律松弛、作风不实、执行力不强、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时有发生,致使一些工作推进不力,一些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在惩防体系建设上,在一些部门和单位治本措施研究不够,机制体制创新不够,制度建设严重滞后,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土壤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四是纪委组织协调指导部门开展工作不够,执纪监督主业意识不强,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力度不够,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亟待提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年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__年主要任务
20__年,我们要以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权力监控机制建设、促进干部廉洁从政为工作重点,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20__年主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教育和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加强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各级各部门要以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解决“四风”问题,从提出的“老虎太远,苍蝇扑面”入手,勤打、狠拍苍蝇,大力开展作风建设。
1、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教育。一是开展纪律条规学习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以《两个条例》、“八项规定”、《廉政准则》为重点的党内重要法规和制度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法规意识,时刻提醒党员干部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各部门、各单位要选择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干部职工。充分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三是开展以“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廉政新风”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全区各级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研究制定职业操守,对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具有行政审批、执法和服务职能的部门要与机关工作人员签订《恪守职业道德承诺书》,增强对工作人员的刚性约束,促进干部廉洁勤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氛围。
2、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重点实施八个专项整治:⑴坚决整治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等问题,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⑵坚决整治机关和公务人员庸懒散拖、推诿扯皮等问题,严肃查处在岗不在状态、不务正业、吃空饷等行为。⑶坚决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行政服务中心“前店后厂”、“体外循环”问题,严肃查处对待群众简单粗暴、吃拿卡要行为。⑷坚决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严肃查处婚丧嫁娶借机敛财,收受红包、礼金、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到私人会所、农家乐、“内部食堂”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等问题。⑸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超标占用办公用房,违反规定配车、变相配备秘书等问题,规范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⑹坚决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一票否决”和问责过多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⑺坚决整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制进人,违规设立内设机构、违规提高机构规格的问题。⑻坚决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暗箱操作”问题,集中清理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兼职取酬等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群众路线实践活动,认真对照重点整治八项内容,开展大排查、大检修、大整改,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力争通过自我教育、自我整改解决突出问题。纪委监察局要做好专项整治活动的督促指导,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有问题又不整改的要坚决纠正,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边查边犯“四风”问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追究,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3、建立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作风动态监督、考核评价、执纪问责制度,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一是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问责机制,定期明察暗访,强化执纪检查,严格惩戒问责,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向社会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二是探索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机制。围绕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年终述职评议;进一步完善《干部作风考核办法》、《行风评议日常考核办法》,强化民主评议结果运用,把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使用、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篇三】廉政党课讲稿: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
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组织开展了“整治和查处农村基层‘微腐败’专项行动”,让正风反腐给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
。筑牢廉洁自律的底线关键在于防微杜渐,而小微腐败问题因为存在的范围广、人数多、定性难、治理难,会造成不良风气横行,破坏政治生态,既给反腐败反“四风”等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阻力,又带来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侵蚀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基层群众最为痛恨的。而不良风气一旦形成,就容易麻木党员干部的神经,腐蚀理想信念的堤坝,使他们渐渐走入贪腐的深渊。
“基层不牢,地动山摇”。“微腐败”不下力气惩治,党的形象就会受到损害,党的执政基础就会发生动摇。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中存在的“微腐败”更加不容小觑。他们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贯彻执行党在农村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力量,手中掌管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事务,他们是最贴近群众生活、与群众走的最近的队伍,是反映群众诉求的重要通道,上级了解民情的重要窗口。村官的作风如何,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直接影响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村官一旦贪腐,牵扯的是群众的直接利益,影响着党在群众心中的光辉形象和政府公信力。
农村基层干部的腐败问题多种多样,但是总体来讲离不开权钱二字。因此,治理农村基层“微腐败”要抓住这两个关键,从三方面发力。一是要靠制度和法律法规建设,以更加严格的法律发给为支撑,把村官的权力同样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大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力度,驯服权力,加强基层政务、财务公开,让“小官”的一言一行接受阳光暴晒,不给他们将“公权”转为“私权”的机会,让他们的关注点在干事而不是弄权;二是要把好选人用人关,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擦亮“眼睛”,为农村选好配好带头人,把那些能力突出、党性强、守规矩、想干事、能干事的人选出来,真正为群众服务,为农村基层党建夯实堡垒;三是畅通监督和举报的渠道,构建网络、电话、信函等多种形式的问题反映渠道,让微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主动接受群众、媒体和全社会的监督,保证群众的呼声能传达到位,问题能够真实反映。
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推动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载体。基层是权力的“神经末梢”,但绝不是管党治党的盲区、死角,也不是权力监督的“空白地带”,“微腐败”实际人数不少,潜在数额不低,危害严重,查处不易,就更需引起足够重视。对于农村基层“微腐败”要严加查处,查处一起严惩一起,真正起到警示作用,杜绝小祸程大患,让群众看到党管党治党的决心,夯实党在基层执政的基础。逐步形成村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良好态势。
【篇四】廉政党课讲稿: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
十八大以来,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提法和论述,除了用词语气和轻重有所区别外,“严峻”两字始终被提到首要。这是党中央实事求是的判断,也是党中央反腐防腐决心的体现。“微腐败”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
一、深刻认识“微腐败”
(一)微腐败的特点:
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在下基层时会接受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
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如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
近: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大家认为这些行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起来未免“上纲上线”,不近人情,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也会效仿这种行为“方便”行事。
(二)群众身边“微腐败”的表现形式
“微腐败”危害巨大,他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从近年来我区查处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来看,农村“微腐败”已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工作重点。通过分析归纳,我们认为基层“微腐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漠视群众、政令不畅。有的基层干部政治纪律性不强,对中央的政策执行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中央政策变形走样;从地方或局部利益出发,擅自出台有关规定,损害群众利益。少数基层干部在位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作风懒散,喜欢串岗、溜岗,上班时间办私事,对群众的办事要求要么拖拉、要么推诿,责任担当意识比较淡薄,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二是克扣截留、套取资金。有的乡镇和单位在执行国家惠农政策时缩水走样,落实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便利,克扣、截留、挪用民生资金;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有的部门和单位截留专项资金,设立账外账,用于发放奖金和各种补贴;有的把专项资金转移到下属职能部门,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三是徇私舞弊、侵占“三资”。有些基层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感情、靠关系办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在低保资金的发放上,搞亲情救助和贿赂性救助。村务公开在一些村徒有虚名,村干部挥霍集体资金、公款吃喝、随意开支现象程度不同地存在。有的借考察学习之名公款旅游;有的村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从中谋利;有的虚报公用开支,侵占集体资产;有的村干部低价处置集体资产,甚至把集体的资产变到自己或亲属名下。
四是隐形变异,贪污受贿。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以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将集体资金据为己有;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索取群众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其谋取利益,提供方便。在公款吃喝方面,方式更加隐蔽,由过去的宾馆、酒店转移到单位的食堂、乡下农家乐、村干部家;有的将公款吃喝费用纳入会议费用报销等,部分行政村招待费用支出大。
五是以权谋私,作风腐化。一些基层党政组织和干部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有的对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重视不够,监管不力;少数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捞取好处,以权谋私。有的农村干部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少数干部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遵守相关规定,作风腐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三)群众身边“微腐败”发生的原因
自律防线不牢。一是一些基层干部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理论水平欠缺,廉洁自律自觉性不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心存侥幸,甚至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查的是国家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偶尔搞点违规的事,没什么大不了,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二是一些基层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在公开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使群众对身边的重要事务不知情,逃避群众监督。三是一些村干部把公权当私器,权钱交易,认为自己帮谁出过力,谁就得来报答。四是一些村干部利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五是一些基层干部却以为钱已经归还、问题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村干部还可以照当不误。六是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大家有参与,就大胆跟着拿;七是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只求结果,不注重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时间一长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制度执行不力。一是许多群众身边发生的“微腐败”中的基层违纪违法干部,除了自身原因外,与相关制度没有充分发挥保障作用是分不开的。制度的不完善间接产生腐败,腐败分子一旦找到制度“缺口”,就会投机经营权力而获得暴利,会为谋私利而不择手段地钻制度的空子。二是有的制度规定过于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操作;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往往“变通”解释,绕开制度的监管,使制度成为维护少数利益体的“护身符”,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拉开干部与群众的距离;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制度制定后执行不力。如,有的村干部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体,村里事情自己说了算,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以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来逃避政府和群众的监督。有的制度没有广泛宣传,群众不知道,不了解,不知办事究竟该找哪个部门、按什么程序、需提交什么资料。
监督合力不够。乡镇纪委“三转”仍不到位,大部分乡镇虽然做到了纪委书记专职专用,但仍存在专职不专干现象,抓“主业”精力较少,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在落实监督职责中方法不多、手段单一,监督检查面狭窄,思路不宽,面上的检查多,深层次的检查少。往往是有音有信才查,偏重于事后惩戒,忽视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监督工作。党内监督存在空白和盲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力度层层递减的问题。同级监督弱化,由于乡镇纪委书记的工资、福利、提拔、重用、组织人事关系等都在乡镇,跟乡镇的联系要紧密得多,在实际工作中,个别乡镇纪委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怕得罪干部,怕影响到个人的名利,认为与同志们相处久了,碍于情面,不想监督、不愿监督。另外,由于许多基层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容易出现上级管得着、但不一定看得见,本单位看得见、但管不着的现象,实际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群众监督软化,多数基层群众,特别是针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腐败问题,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是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二、基层“微腐败”的大祸害
危害一:由于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各不相同,“微腐败”容易导致差别对待,造成不平衡。
比如,一些与领导有良好关系的基层工作人员可能会被安排做一些比较容易的、有丰厚利润的、影响效果较大的工作。而与领导关系不太好的基层工作人员就可能会被安排做一些比较复杂的、没有很大影响效果的工作。同时,“微腐败”也会使基层工作人员丧失工作积极性,比如一些基层工作人员以获得褒奖为目的进行工作,没有向上的态度,也不能进行有效的交流协调,使得一些本来容易完成的工作复杂化。
危害二:“微腐败”隐蔽性强,腐蚀党员干部。
“微腐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看不见却约定俗成的规则,其长期存在于社会中。比如,一些基层工作人员拜访领导时要拿一些东西,遇到节日或者领导生日要请大家吃饭,喜事、丧事要随礼等,都属于腐败行为的一种。一些人把这些行为当作为人处世之道,把请客、随礼、拜访等行为作为促进关系以及进行沟通的必要途径,即使这些行为用的是公共财产。虽然一些“微腐败”行为涉及钱财数额有限,但对党员干部的影响却是十分巨大的。党员干部的“微腐败”行为会使其意志不坚定、思想颓废、自制能力下降。即使只是一点点的腐败,如果不及时治理,就会积少成多,最终使领导干部走向不归路,不仅会断送自己的前途和自由,也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
危害三:危害性大,败坏党内风气。
基层“微腐败”行为的产生,不仅会损害相关基层工作人员的利益,也会损害党组织工作氛围和党员干部的形象。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同时,“微腐败”问题具有一定的传染性,会损害党的根基,减少人民群众的信任,如果不及时进行处理,就会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影响党和国家的长远发展。
危害四:损害党的形象,破坏党群关系。
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只有人民群众的拥护,才是我们永远不倒的“靠山”。基层党员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最直接的桥梁和纽带,人民群众相信基层党员干部,就是相信党和政府。然而一些地区的基层工作人员面对群众问题时,没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以及正确的认识,不能真正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吃拿卡要”现象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办事设卡,拿钱才能办事或者拿钱也不办事,使得人民群众对基层党员干部越来越不信任,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也逐渐减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总而言之,公权滥用的现象以及行为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声誉,使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失望,不利于党和政府的发展。
三、预防基层“微腐败”的对策建议
(一)筑牢思想防线。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队伍尤其是村干部的教育和监管,创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方式方法,通过举办廉政警示教育讲座、廉政文化“三下乡”、廉政歌咏比赛、党内法规和廉政知识测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犯罪案件庭审大会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要有动真碰硬的态度、严惩不贷的手段,还要建立起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机制和制度创新。要建立完善把纪律挺在前、长管长严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消除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考核通报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等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严格落实集体议事制度,不得以两委会议代替村民大会,不得以一把手或几个人代替两委会议,杜绝个别干部独断专行。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引导和督促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找准自身定位,认真按照“对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定位,突出监督重点,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扶贫项目、资金、惠民物资发放、惠民政策落实等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扶贫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在职责范围内对行业和部门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筑牢廉政防线,全程跟进监督,形成高压态势,严把廉政关口,做到廉洁扶贫、阳光扶贫,从源头上杜绝脱贫攻坚领域“微腐败”现象。抽调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针对突出问题跟踪指导乡镇纪委办理重点问题线索,聚焦重点领域、重大政策、重要环节,通过走访核实、包村入户、滚动排查等方式,开展“推磨式”交叉检查,着力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四)拓宽监督渠道。要持续加大“微腐败”问题治理力度,畅通区、乡、村三级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涉农涉民生领域问题线索排查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并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在农村基层营造“不敢腐”的氛围。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发挥12388信访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和纪委信访室主渠道作用,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各乡镇纪委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党员活动室、村务公开栏、手机微信群等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及个人手机号码,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并对问题线索进行台账化管理。通过采取集中时间下访、机动式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高频次开展下访、走访活动。及时抓好督办督查,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或者问题线索较多但查处不力的,深入一线进行督查,有针对性地查办问题。强化部门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人大、司法、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主动出击,深入基层,实现监督全覆盖。
(五)加大惩处力度。持续加大对乡、村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发挥乡镇办案协作作用,在乡、村开展交叉核查,提高查实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监督,首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高度关注脱贫攻坚中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纪委监委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做好纪法衔接工作,协调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形成强力震慑。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和通报曝光力度,对专项治理开展以来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一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打通基层反腐败的“最后一公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五、全面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
(一)从严整治“微腐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第一,要从基础抓起,筑牢风气建设根基。要加强廉政建设方面的教育,严加监管相关制度的实施。同时,要加强作风建设,表扬先进队伍,发挥表率作用,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首先,要监督基本制度的实施。可以根据党员干部的年度总结、工作报告等,了解基层党员干部的履职情况以及廉政建设情况,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其次,要实施党员干部的述职讲评制度。可以定期举行党员干部的述职以及讲评活动,重点惩处党员干部公权私用、贪污腐败等行为。最后,要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对有能力、有执行力的党员干部要集中培养,逐渐提高其能力水平。同时,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建设清正、廉明、尽职尽责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
第二,要扎紧制度的笼子,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整治“微腐败”问题,一定要兼顾根本问题和表面问题,要利用制度的强制力以及思想教育的潜移默化作用共同解决问题,使“微腐败”问题的解决有长效性的、制度性的保障。首先,要使遵纪守法的观念深入人心。当前,一些领导干部思想观念出现偏差,认为贪一点是没什么的,这种错误的观念使得一些党员干部逐渐走向深渊。对于这种错误的思想,要善于利用实际的案例来提醒党员干部,使党员干部不想腐。其次,要增强各部门的联系,广泛收集信息,从一方对抗腐败到多方对抗腐败。最后,要扎紧制度的笼子,建立“微腐败”的全面监察机制,促使权力全面公开使用,要善于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使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第三,以纪律强化主体责任,增强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在加强党的建设的过程中,要避免公权私用等行为的发生,必须从三个方面着手,即从关键的人、关键的事、关键的问题着手,要增加督察力度、提高精确性、加大处理力度。关键的人指的是党员干部主体、实施主体和监察管理主体。纪律检查机关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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