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全国建立工程监理
会议待议之一
建立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修 订)
(征求稿)
住房和城乡建立部
工商行政理总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
第一部 协议书………………………………………………………1
第二部 通用条件……………………………………………………4
第三部 专用条件……………………………………………………17
附录A 相关效劳的范围和内容………………………………………22
附录B 委托人提供的人员、房屋、资料、设备、设施……………23
第一部 协 议 书
委托人 (全称):
监理人 (全称):
根据?合同法?、?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那么
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效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
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规模: ;
4·工程范围: ;
5·工程概算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申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一样。
三、组本钱合同的
1· 协议书;
2· 中标书(适用于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
标工程);
3· (适用于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效劳建议书
(适用于非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效劳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提供的人员、房屋、资料、设备、设施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
的组成部。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码:
注册: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额 (大写): ( ¥ )。
包括:
1·监理酬金: 。
2·相关效劳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效劳酬金: 。
(2)设计阶段效劳酬金: 。
(3)阶段效劳酬金: 。 〔4〕保修阶段效劳酬金: 。
〔5〕其他相关效劳酬金: 。
六、限
1·监理限:
自 年 月 日始 至 年 月 日止。
2.相关效劳限:
〔1〕勘察阶段效劳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效劳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阶段效劳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保修阶段效劳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5)其他相关效劳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
效劳。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人员、
房屋、资料、设备、设施并接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本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订立地点: 。
3.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权
的代理人: (签字) 的代理人: (签字)
银行: 银行:
账: 账:
: :
: :
电子: 电子:
第二部 通 用 条 件
1.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建立工程监理合同(以
下简称"监理合同")的全部中的以下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
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监理合同约定施行监理与相关服
务的建立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监理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效劳的
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监理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效劳的
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l.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
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工程建
设及合同约定代表委托人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造
价进展控制对合同、信息进展理对施工承包人的平安生
产理施行监视参与协调工程建立相关方的关系。
1.1.6 “相关效劳〞是指监理人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勘
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效劳。
1.1.7 “正常工作“是指监理合同订立时约定的监理人在
监理与相关效劳限和范围内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监理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
理人的工作。
1.1.9 “工程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1.1.lO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受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主持工程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监理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 “书面形式〞是指信件和数据电文 (包括电报、电传、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 “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场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监理合同时不可预见在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防止发生并不能克制的客观情况。
1.2 解释
1.2.1 监理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监理合同的以下彼此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合同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书 (适用于工程)或委托书 (适用于非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 (适用于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效劳建议书(适用于非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应以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申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 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施行细那么;
(2) 熟悉工程设计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 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平安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立强迫性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平安消费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 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平安消费理人员的装备情况;
(7)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方案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方案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也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签发开工;
(12)审查施工承句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抽检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的质量;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进展巡视、旁站和抽检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平安消费存在隐患时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和复工;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证材料及相关验收;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句人提交的开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
(20)参加工程开工验收签署开工验收;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开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效劳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效劳根据
2·2·1监理根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
(3)工程设计及有关;
(4)监理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施行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详细约定监理根据。
2·2·2 相关效劳根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工程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工程监理机构装备
必要的检测设备。工程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 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展。
2·3·3 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工程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现场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才能的人员交换且应得到委托人的认可。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早7天向委托人书面经委托人同意前方可更换。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工程监理机构人员。
2·4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那么和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立有关及监理合同履行职责。
2·4·1在监理与相关效劳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与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受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假如变更超过受权范
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平安监理人所发出的指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后的24小时内
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监理人应接专用条件约定的内容、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效劳的。
2·6 资料
在监理合同履行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存工作所用的图
纸、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工程开工后应当按照
理规定将监理有关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提供的人员、设备、设
施。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属于委
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在监理合同终止时将
这些设备、设施的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
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 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工程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夏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监理合同履行过程申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效劳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提供相应的人员、房
屋、设备、设施供监理人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立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监理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受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
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监理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
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
前7天书面监理人。
3·5 委托人或要求
在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和相关效劳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或要求应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
提交并要求作出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监理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监理合同义务的应承当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背监理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确实定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捏部赔偿责任的其承当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监理合同义务的应承当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背监理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平安事故、工廷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当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全部或部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当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丈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丈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委托人应按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酬金。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争议部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丈付申请书有异认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无异认部的款项应按支付有异认部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
6.监理合同生效、变更与终上
6·1 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权代理人在协认书上签字并盖章后监理合同生效。
6·2 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恳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展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监理合同限廷长、内容增加时委托人应向监理人支付附加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确实定在专用条件申约定。
6·2·3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使监理人的工作受到阻碍或廷误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合同限应为附加工作。
6·2·4 监理合同生效后假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履行中的监理合同全部或部中止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委托人。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效劳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监理人用于恢复效劳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6·2·5监理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效劳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展相应调整。
6·2·6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7 因工程规模或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具备时监理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6·4 暂停履行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监理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暂停履行监理合同直至解除监理合同。
6·4·1在监理合同有效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监理合同全部或部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己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监理合同或监理人的部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监理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监理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监理合同仍然有效。
6·4·2 在监理合同有效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
施工全部或部暂停委托人可以书面形式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顿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委托人暂停部监理与相关效劳且暂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监理合同约定的该部义务的;假设委托人暂停全部工作且暂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监理合同的监理合同自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效劳的酬金支付至监理合同解除日且应承当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4·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以书面形式监理人限改正。假设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那么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监理合同的自到达监理人时监理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效劳的酬金支付至限改正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当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4·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申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监理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委托人接到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承受的延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监理合同的自到达委托人时监理合同
解除。委托人应承当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4·5 因不可抗力致使监理合同部或全部不能履行时
一方应立即书面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监理合同。
6·4·6 监理合同解除后监理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7.争议解决
7·1 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那么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 调解
假如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监理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展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承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8.其他
8·1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展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及时支付。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及时支付。
8·4 奖励
监理人在效劳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确实定。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施行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双方不得对方申明的资料亦不得与施行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资料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监理合同涉及的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别人结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效劳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假如监理人在监理合同履行间及监理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效劳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三部 专 用 条 件
1.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2 监理合同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的范围句括:
。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
2·2 监理与相关效劳根据
2·2·1 监理根据包括:
。
2·2·2 相关效劳根据包括: 。
2·3 工程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受权范围:
。
在涉及工程延 天内和 (或)金额 万元计
的变更监理人不需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
2·4·4 监理人指承包人调换员的限制条件:
。
。
2·5
监理人应提交的种类 (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
定的专项)、时间和份数:
。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的所有权:
。
在监理与相关效劳完成或监理合同终止时监理人应在天
内提交归还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归还的方式和时间为:
。
3·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
出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以下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 × 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额(或建筑工程安装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付款利息按以下确定:
逾付款利息=当应付款总额×银行同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涉及的外币币种为: 比例为: 汇率为: 。
5. 3 支付酬金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
〔万元〕
首付款
监理合同
签订后7天内
第二次付款
年 月 日前
第三次付款
年 月 日前
。。。。。。
最后付款
监理与相关效劳
届满14天内
6·监理合同生效、交更与终止
6·1 生效
监理合同生效条件: 。
6·2 变更
6·2·2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合同限延长时附加工
作酬金按以下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监理合同限廷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效劳限(天)
6·2·4 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履行中的监理合同全部或部
分中止监理人完成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效劳前准备工作的附加
工作酬金按以下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附加工作的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
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效劳限〔天〕
委托人同意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额或建筑
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以下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
×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额
〔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因工程规模或范围的变化导致正常工作减少时按
减少工作内容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一样
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监理合同争议进展调解时可提交 (调解人)进
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监理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 。
8· 其他
8·4 奖励
监理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以下确定:
奖励金额二工程节额X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8·6
委托人申明的事项和限: 。
监理人申明的事项和限: 。
第三方申明的事项和限: 。
8·8 著作权
监理人在监理合同履行间及监理合同终止后两年响出版
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效劳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
9·补充条款
。
附录A 相关效劳的范围和内容
A-l勘察阶段:
。
A-2设计阶段:
。
A-3阶段:
。
A-4保修阶段:
。
A-5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
附录B 委托人提供的人员、
房屋、资料、设备、设施
B-1 委托人提供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工程技术人员
2.辅助工作人员
3.其别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 称
数 量
面 积
提供时间
1·办公用房
2·生活用房
3·试验用房
4·样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 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1·工程立项
2·工程勘察资料
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5·施工答应
6·其他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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