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施 工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制表:天津政工程
表 : 009
B(04)09.01—03 编:2001—05—002 批准文:〔98〕质检字第65
工程名称
道工程
分部工程
污水沟槽
分项工程名称
厂外道工程
交底内容
交底部位:工程起点—W2
1、 不得扰动槽底土壤如发现超挖严禁用土回填。
2、 槽底不得受水浸泡。
3、 槽底高程允许偏向为〔0—-20mm〕。
4、 排水沟平直泄水坡度均匀排水流畅允许偏向为±50mm。
5、 槽底两侧宽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
6、 挖槽过程中使用反铲挖掘机配运行车运土挖槽时有专人负责槽底标高的测量如到达设计标高时下面还有淤泥时要及时有关人员进展复核确认后挖至好土层。
7、 挖槽时在到达设计标高以上200mm时停顿机械挖土在槽底转干爽后采用人工清理槽底保证槽底标高正确平整槽底土壤不受扰动。
8、 设专人负责看泵、抽水保证抽水不连续槽底无积水。
9、 开槽的位置、桩线等需经有关人员复核。
交底人
参加人
保部门:技术质量部 保存:长 200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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