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长 江 水 利 委 员 会
三峡工程建立监理部
长三监理[1997]044
★
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施工质量验收
监理施行细那么
一、总那么
1.1 为了利于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的顺利进展根据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编制本施行细那么。
1.2 岩石地基施工质量检验根据工程承建合同经监理部审签的设计?水工建筑物岩石根底开挖工程施工技术?(SL47-9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SL52-93〕、?水利水电根本建立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一〕?〔SDJ249-88〕和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规程、有关规定进展。
1.3 本细那么适用于主体工程水工建筑物和重要临时建筑物的岩质边坡、岸坡和岩石地基开挖工程。
施工企业及辅助工程岩石地基开挖施工质量验收可参照本细那么适当简化进展。
1.4 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开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分承建自检、监理初检〔包括由监理部或监理处主持的结合检验与预验〕和由业主组织的终验三个阶段进展。
检验流程见附图。
二、开挖过程检验
2.1 岩石地基开挖过程中承建地质工程师应注意地质条件的检查当开挖至保护层时发现存在设计图中未标注或存在差异的软弱层、断层破碎带、沿断层岩脉加剧风化区域或其它不良地质情况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设计和监理以便于设计及时进展修改或变更。
2.2 根底面开挖到保护层上限时和保护层开挖完成后承建应为建基面弹性波检测提供工作环境检测根底面以下2~3米范围内弹性波波速以检验建基面岩体的质量。
2.3 建筑物岩石根底按设计要求开挖〔包括必须进展的地质缺陷处理〕并经根底清理完毕后承建应及时进展自检并在自检合格后向监理部申报进展岩石地基开挖质量结合检验。
2.4 承建应按结合检验要求对揭露的施工缺陷和地质缺陷进展处理与建基面整修并在结合检验确认质量合格后安排进展根底建基面开工地形测绘和报请监理部〔处〕安排进展地质编录。
三、监理预验
3.1 根底建基面开工地形测绘、地质编录完成和报验资料准备就绪后承建应及时向监理部报送?水工建筑物岩石根底验收申报表?申请对已开挖完成建筑物岩石根底进展验收。
3.2 监理部或授工程监理处在收到承建报送?水工建筑物岩石根底验收申报表?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进展并完成对申报单元或扩大单元工程建筑物岩石根底的预验。
3.3 监理部在完成对承建申报工程预验合格认证后返回?水工建筑物岩石根底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承建准备?水工建筑物岩石根底验收证书?同请根底验收工作小组对申报工程工程岩石根底进展验收。
四、岩石根底验收
4.1 岩石根底验收由根底验收工作小组组织进展。其工作是对已完工的重要水工建筑物岩石根底进展施工质量检验。
4.2 根底验收工作小组在收到监理部认证的?水工建筑物岩石根底验收申报表?后组织进展和完成对申报工程工程根底的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同时签发?水工建筑物岩石根底验收证书?。
五、其它
5.1 根据承建合同“技术〞规定岩石根底施工质量检验与混凝土构造物浇筑开仓前根底面检查在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作业工序检查。除非另行报经监理部或由监理部受权工程监理处批准否那么这两种检验和检查应分别进展。
5.2 岩石地基开挖开工申请程序、施工过程理、施工质量控制、单元工程划分、整个根底验收过程中应完成的开工资料、合同支付计量按工程承建合同规定及有关监理要求进展。
5.3 由于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根底质量检验申报不当造成根底验收或后序工程施工延误由承建承当合同责任。
5.4 工程承建未按工程承建合同规定申报进展根底验收或未按规定在完成建基面地质编录与开工地形测绘并经报验合格以前擅自进展下序的覆盖作业由此造成返工、施工延误与损失由承建承当合同责任。
5.5 由于监理部或业主责任未能按工程承建合同规定的时限组织进展并完成根底验收工作致使工程承建造成经济损失的承建可列入合同支付申报。
附图: 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开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流程图
附表1: 岩石地基开挖工程施工质量自检合格证〔式样〕
附表2: 岩石地基开挖工程结合检验签证表〔式样〕式
附表3: 水工建筑物岩石根底验收申报表〔式样〕
附表4: 水工建筑物岩石根底验收证书〔式样〕
附表5: 水工建筑物岩石根底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式样〕
〔见长三监理[1997]041 附表5〕
长江水利会三峡工程建立监理部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
主题词:水工建筑物 岩石根底 开挖验收 监理细那么
主送:工程承建
抄报: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工程建立部厂坝工程部、右岸工程部、导流项
目部、监理理处
抄送:长江委工程建立监理中心、长江委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江委三峡
工程代表
长江委三峡工程建立监理部 1997年12月26日
打印:左 校核:杨 共印70份
附图: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开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流程图
附表1
岩石地基开挖工程施工质量自检合格证
施工承建: 合同编: NO:
工程名称或编码
分部工程名称或编码
分项工程名称或编码
单元工程名称或编码
保护层开挖
设计建基面高程
项 目
质 量 标 准
质量情况
主
要
检
查
项
目
1
保护层开挖
浅孔、孔、少药量、火炮爆破
2
建基面
无松动岩块无爆破影响裂缝
3
断层及裂隙集带
按规定部位挖槽其深度为宽度的
1~1.5倍规模大时按设计要求处理
4
多组裂隙切割的不稳定岩体
按设计要求处理
其它检查工程
1
孔、硐〔井〕或洞穴
按设计要求处理
2
软弱夹层
厚度大于5cm者挖至新颖岩石或
设计规定的深度
3
夹泥裂隙〔断层〕
挖至1~1.5倍断层宽度,并去除夹泥
或按设计规定处理
检
测
项
目
项 目
允许偏向(cm)
实测测点数
合格率
欠挖
超挖
总点数
合格点数
基坑(槽)无
1
坑(槽)长或宽
(有)构造要
( m)
求或无(有)
2
坑(槽)底部标高
配筋埋件等
3
垂直或斜面平整度
施工承
建
自检
自检部门: 自检人: 年 月 日
说明:一式四份报送监理部〔处〕签证后返回承建两份供根底验收以及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时备查。
附表2
岩石地基开挖工程结合检验签证表
施工承建: 合同编: NO:
工程名称或编码
分部工程名称或编码
分项工程名称或编码
验收单元工程
申请开工单元工程
施工时段
施工根据
施
工
缺
陷
鉴
定
工程监理处: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地
工程监理处: 监理地质工程师: 年 月 日
质
缺
陷
鉴
定
续表
联 合
检 验
意 见
承 建
单 位
保 留
意 见
填写人: 年 月 日
联检
施工承建
设计
监理
业主
工程地质
设计
参检人
签 名
日
备 注
说明:一式四份报送监理部〔处〕签证后返回承建两份供根底验收以及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时备查。
附表3
水工建筑物岩石根底验收申报表
施工承建: 合同编: NO:
监理:
本申报岩石根底开挖已经按施工图纸要求于 年 月 日根本完工暴
露的地质缺陷也按设计要求处理完毕根底面已清理完成并通过自检和联检合格
建基面地形测绘和地质编录也已完成。待申报进展验收。
申报: 工程经理:
申报日:199 年 月 日
申报验收
记 录
验收单元工程名称或编码
地形测绘和地质编录完成记录
备 注
伴随报送
序
文 件 名 称
1
2
3
4
5
建基面地形测绘图
建基面地质编录〔或其完成记录〕
施工
地质〔或其完成记录〕
监理预验
意 见
监理部〔处〕: 签署人: 签署日: 年 月 日
说明:一式九份报监理部完成预验后返回施工承建两份备存。
附表4
水工建筑物岩石根底验收证书
施工承建: 合同编: NO:
工程名称或编码
分部工程名称或编码
分项工程名称或编码
单元工程名称或编码
施 工 时 段
设计建基面高程
验 收
意 见
建基面
简 图
备查
1施工质量自检合格证
2结合检验签证表
3建基面地形测绘图
4建基面地质编录
5施工
6地质
7
验收小组
施工承建
工程地质
监理
设计
业主
签名
说明:一式九份报送监理部完成验收后返回承建两份作相应分项、分部、
工程验收资料备查。
水工建筑物岩石根底开挖初验(终验)签证表
承建: 合同编: NO:
工程名称或编码
分部工程名称或编码
分项工程名称或编码
单元工程名称或编码
桩及高程
设计建基面高程
承建验收
承建:
建
基
面
简 图
监理验收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地质缺陷鉴定
地质鉴定: 年 月 日
验收
承建
监理
设计
业主
地 质
设 计
签名
日
说明:一式四份报送监理部签证后返回承建两份供根底验收以及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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