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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一语言习得,First Language Acquisition,据说,儿童习得第一语言时就是把听到的语言“搬来”就用。这种说法对吗?如果不对,那么第一语言如何学到的?,学习vs习得,习得:儿童不自觉地自然地掌握母语的过程和方法,通过大量接触语言在交际中掌握语言,没有人专门教他,也没有人刻意地纠正他的错误,不注重语言形式而注重意义,语言规律的掌握是无意识的,习得过程是由不自觉到自觉。我们常说第一语言习得,儿童母语的习得。,学习:指在学校环境中,有意识地掌握第二语言的过程和方式,它注重语言形式,过程由自觉到不自觉,我们常说第二语言学习。,1.第一语言习得的过程,习得过程大体上分五个阶段,(1)喃语阶段,:又叫语前阶段,6个月到1岁,牙牙学语,模仿大人的话,能听懂一些词和句子,能用特定的声音来表示一定的意义。,(2)单词句阶段,:1岁至1岁半,真正学话,一个词、单词话语。,(3)双词句阶段,:1岁半,两个词语在一起(一为轴心词,一为开放词)。,(4)电报句阶段,:2岁半左右,实词句阶段,只用实词,不用虚词。逐渐开始使用代词、介词、连词、动词词尾、助动词等。,(5)成人句阶段,:3岁半至5岁,初级阶段基本完成。能意识到有一个规则体系,并能重复使用。开始了解并掌握语言的社会功能。,第一语言习得的理论研究,1)后天环境论,20世纪40年代50年代,主要代表人物是Bloomfield和Skinner。,行,为主义认为儿童的大脑原本是一块白板,儿童是通过刺激-反应-强化的模式养成习惯而学会母语的。这种理论把儿童看成是一个完全由环境来改造的对象,过分强调了环境的作用,强调后天通过刺激-反应养成习惯,忽视认知能力的作用。它不能解释语言的抽象本质、语言的创造性使用以及语言意义的习得。,2)先天决定论,它首先是一种基于对刺激反应论猛烈批判立场 上建立起的理论,是基于理性主义的理论。,代表人物是语言学家乔姆斯基、卡茨,心理学家米勒与马克奈尔。,先天论认为:人类生来就具有一套语言知识,这套语言知识必定含有世界上所有自然语言的共同特征,即具有普遍性。Chomsky称这种语法为“普遍语法”(UniversalGrammar)。,”,儿童从有限的话语中学到的是一套完整的语法知识,用有限的手段表达无限的思想。语言的这种“创造性”决不可能靠“刺激-反应”产生出,。,然而,先天论过分看重了儿童的天赋,忽视后天环境的作用,忽视反复操练养成习惯的必要性。先天论与行为主义是两个极端的理论。,语言普遍现象,儿童普遍天生具有一种学习语言的能力。这种能力决不仅仅只针对某一种个别语言,而是针对所有语言。由此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儿童倾向于能够掌握任何语言,那么世界上的一切语言一定存在着置于普遍规则之下的某种共性。这种共性即为乔姆斯基所说的语言普遍现,象,。,普遍语法包含“语言普遍现象的核心成分:即一切语言所共有的结构和音位特质。,关于语言普遍现象的信息,儿童一开始就编制于大脑。随着认知能力的发展,能帮助他们理解周围越来越多的语言。,各种语法现象中有的是符合语言的普遍现象的,同样有些项目是不符合的语言普遍现象的。一切语言有两组项目:一个核心组,是语言普遍现象在具体语言中的体现;一个外围组,是只用于语言的项目。,儿童把编制与大脑的普遍语法原则,用于别人说的话和自己随便听到的语言,便开始不自觉辨认母语中的规则,这是一个逐渐辨认的过程。,习得母语的儿童是要检验语言的。,母语习得对语言本质的揭示,1、关于普遍语法的理论表明,某些音位和语法项目是基本的,是一切语言都用得到的。母语中的这些项目一般都习得较早。边缘性的,个别语言所具有的项目一般都是有标记的,习得娇晚。,2、母语不必正式学习,儿童通过积极地与母语环境接触即可。,母语习得对语言教学的启示,1、如果语言普遍现象确实存在,而且可使识别,那么第二语言中的这种普遍成分似乎首先教给学习者,让他们操练。,2、既然习得母语的儿童是通过积极参与交往而习得语言的,那么我们应该考虑,是否从一开始就让第二语言学习者时常有机会练习已学会的语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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