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副斜井提升机司机的运行操作: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司机必须经过特殊工种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能独立操作。
第3条 有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4条 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提升信号系统和各种保护装置,能排除一般性故障。数控绞车司机还应能够进行计算机设备的一般操作。
第5条 没有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第6条 上班前严禁喝酒,接班后严禁睡觉、看书和打闹。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7条 提升机必须配有正、副司机。
第8条 提升机司机应遵守以下安全守则: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进行一次空负荷试车(连续作业除外)和每班应进行的安全装置试验,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2、禁止超负荷运行(电流不超限)。
3、非紧急情况运行中不得使用保险闸。
4、斜井提升矿车脱轨时,禁止用绞车牵引复轨。
5、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
6、司机不得随意变更继电器整定值和安全装置整定值。
7、检修后必须试车,并按规定做卷、松绳各项保护试验。
8、操作高压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9、维修人员进入滚筒工作前,切断绞车电源,应停车,锁住绞车滚筒,并在操作台闸把上挂上“滚筒内有人工作,禁止动车”警示牌。工作完毕后,摘除警示牌,并应缓慢起动。
10、停车期间,司机离开操作位置时必须做到:
(1)将安全闸手把移至施闸位置;
(2)主令控制器手置于中间“0”位;
(3)切断控制回路电源;
第9条 司机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信号执行。做到:
1、不得无信号动车。
2、当所收信号不清或有疑问时,应立即用电话与井口信号工联系,重发信号,进行操作。
3、接到信号因帮未能执行时,应通知井口信号工,原信号作废,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4、司机不得擅自动车,若因需要动车时,应与信号工联系,按信号执行。
5、若因检修需要动车时,应事先通知信号工,并经信号工同意,完毕后再通知信号工。
第10条 提升机司机应遵守以下操作纪律:
1、司机操作时应精神集中,手不准离开手把,严禁与此同时他人闲谈,开车后不得再打电话。司机不允许连班顶岗。
2、操作期间禁止吸烟,不得离开操作台及做其他与操作无关的事,操作台上不得放与操作无关的物品。
3、司机应轮换操作,每人连续操作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操作未结束前,禁止换人。
4、对监护司机的示警喊放,禁止对答。
四、操作准备
第12条 司机接班后应作下列检查:
1、各坚固螺栓不得松动,连接件应齐全、牢固。
2、联轴器防护罩应牢固可靠。
3、轴承润滑油油质应符合要求,油量适当;润滑系统的泵站、管路完好可靠,无渗油和漏油现象。
4、各种保护装置及电气闭锁,必须完整无损;试验过卷、松绳、脚步踏紧急制动、闸瓦磨损、油压系统、声光信号和警铃都必须灵敏可靠。
5、制动系统中,闸瓦、闸盘表面应清洁无油污,液压站油泵运转应正常,各电磁阀动作灵活可靠,位置正确;液压站油量、油质正常。
6、盘式制动器不漏油,特别是不能污染闸盘表面。
7、各种仪表指示应准确,信号系统应正常。
8、检查钢丝绳在滚筒上的排列情况及衬板、绳槽的磨损情况。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向当班领导汇报。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常开车。
第13条 提升机超动前应做以下工作:
1、起动辅助设备:
(1)低压电源柜送电;
(2)高压电源柜送电;
(3)起动液压站、起动润滑油泵;
(5)启动绞车;
2、观察电压表、风压表或油压表、电流等指示是否准确、正常。
3、司机台各手柄、旋钮置于正常位置。
五、操作顺序
第14条 在一般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1、启动:开动辅助设备→收到开车信号→确定提升方向→松开打开工作闸→操作主令开关→开始启动→均匀加速→达到正常速度,进入正常运行。
2、停机:到达减速位置→操作主令开关→开始减速→施闸制动→停车。
六、正常操作
第15条 提升机的启动与运行:
1、启动顺序:
(1)接到开车信号后,将工作闸移至松开位置;
(2)根据信号及深度指示器所显示的容器位置,确定提升方向,操作工作闸至松开位置,同时将主令控制器推至第一步,开始启动;
(3)根据绞车启动电流变化情况,操作主令控制器,使提升机均匀加速至规定速度,达到正常运转。
2、提升机在启动和运行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观察以下情况:
(1)电流、电压、油压等各指示仪表的读数应符合规定;
(2)深度指示器指针位置和移动速度应正确;
(3)信号盘上的各信号变化情况;
(4)各运转部位的声响应正常,无异常震动;
(5)各种保护装置的声光显示应正常;
(6)钢丝绳有无异常跳动,电流表指针有地异常摆动。
第16条 提升机正常减速与停车:
1、根据浓度指示器指示位置或警铃示警及时减速。
(1)将主令控制器拉(或推)至“0”位;
(2)用工作闸点动施闸,按要求及时准确减速;
2、根据终点信号,及时用工作准确停车,防止过卷。
第17条 提升机司机应进行班中巡回检查:
1、巡回检查一般为每小时一次。
2、巡回检查要按主管部门规定的检查路线和检查内容依次逐项检查,不得遗漏。巡回检查的重点安全保护系统。
3、在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1)司机能处理的应立即处理;
(2)司机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并通知维修工处理;
(3)对不会立即产生危害的问题,要进行连续跟踪观察,监视其发展情况;
(4)所有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经过,必须认真填入运行日志。
七、特殊操作
第18条 进行特殊物件运输时,井筒信号工必须将运输的物件名称、尺寸和重量通知提升机值班司机,提升机的速度符合下列规定:
1、禁止运输运送炸药或雷管。
2、运输大型设备(物品)及长材料时,其运行速度一般不应超过1米/秒。
3、人工验绳的速度,一般不大于0.3米/秒。
第19条 提升机运行过程中的事故停车:
1、运行中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应立即断电,用工作闸制动进行中途停车:
(1)电流过大,加速太慢,起动不起来,或电流变化异常;
(2)运转部位发出异响;
(3)出现情况不明的意外信号;
(4)过减速点不能正常减速;
(5)保护装置不起作用,不得不中途停车时;
(6)出现其他必须立即停车的不正常现象。
(7)接到紧急停车信号;
(8)接近正常停车位置,不能正常减速;
(9)绞车主要部件失灵,或出现严重故障必须紧急停车时;
(10)保护装置失效,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时;
(11)出现其他必须紧急停车的故障。
2、提升机在运行中出现松绳现象时应及时减速,如继续松绳时,应及时停车后反转,将已松出的绳缠紧后停车。
3、事故停车后的注意事项:
(1)出现停车后,应立即上报矿调度或有关部门,通知维修工处理,事后将故障及处理情况认真填入运行日志;
(2)运行中发生事故,在故障原因未查清和消除前,禁止动车。原因查清后,故障未能全部处理完毕,但已能暂时恢复运行,经矿调度或有关部门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可以恢复运行,将提升容器升降至终点位置,完成本钩提升行程后,再停车继续处理;
(3)钢丝绳如遭受紧急停车等原因引起的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对钢丝绳和提升机有关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恢复运行。否则应按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重新恢复运行;
(4)因电源停电停车时,应立即断开总开关,将主令控制器手把放至“0”位。常用闸、保险闸手柄置于施闸位置;
(5)过卷停车时,如未发生故障,经与井口信号工联系,维修电工将过卷开关复位后,可返回提升容器,恢复提升,但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填写运行日志;
(6)设备检修及处理事故期间,司机应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提升机房,检修需要动车时,须由专人指挥。
第20条 在进行下列特殊提升任务时,必须由正司机进行操作、副司机负责监护。
1、运输液压支架等重量较重的大型物件时。
4、运输钢轨、管路等其它超长物件时。
第21条 监护司机的职责:
1、监护操作司机按提升人员和下放重物的规定速度操作。
2、必要时及时提醒操作司机进行减速、制动和停车。
3、出现应紧急停车面操作司机未操作时,监护司机可直接操作保险闸把或紧急停车按钮执行紧急停车。
八、收尾工作
第22条 在检修及处理事故后,司机会同检修工认真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23条 搞好设备及机房内外环境卫生,并将工具、备品排列整齐和清点。
第24条 按有关规定,认真填好各种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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