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韩家洼煤业井下中央变电所和采区变电所值班人员的安全操作。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井下配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3条 井下配电工必须掌握变电所供电系统图,了解变电所电源情况和各开关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内容。
第4条 配电工必须熟悉变电所主要电气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并能熟练操作。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班前不准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等。
第6条 每天定时试验漏电保护装置,并做好记录。
第7条 变电所应备有绝缘台、绝缘手套、绝缘靴、高压验电器、接地线等安全用具,并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
第8条、配电工必须掌握触电急救法和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第9条 配电工应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本班供电系统运行方式、操作情况、本班内未完的工作及注意事项,特别是本班内因检修而停电的开关、线路、影响范围及停电联系人。
四、操作准备
第10条 了解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
第11条 上岗时要与上级变电所及分管单位分别通话一次,验证通话是否畅通;
第12条 检查电气设备上一班的运行情况、操作情况、运行异常情况、设备缺陷和处理情况;
第13条 了解上一班发生的事故、不安全情况和处理经过;
第14条 阅读上级指令、操作命令和有关文件;
第15条 了解上一班内未完成的工作及注意事项,特别是上一班停电检修的线路和有关设备的情况;
第16条 清点工具、备件、安全用具、钥匙、消防用品、图纸和各种记录簿。
第17条 接班配电工应在上一班完成的工作及注意事项,特别是上一班停电检修的线路和有关设备的情况。
第18条 值班配电工负责监护变电所内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检查内容如下:
1、电气设备接线、电缆头等应无发热、变色、放电现象;
2、仪表指示、信号指示应正确;
3、电气设备接地线应良好;
4、变压器温度是否正常,声音是否有异响。
五、正常操作
第19条 值班配电工负责变电所内高、低压电气设备的停、送电操作:
1)停电操作:值班配电工接到停电指示或持有停电工作票的作业人员停电要求时,做如下操作:
(1)停高压开关时,应填写操作票,核实要停电的开关,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停电操作;
(2)停电操作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停电操作:
①高压隔爆开关停电:直接按分闸按钮分闸;
②低压馈电开关停电:直接按分闸按钮分闸、实行闭锁;
③高压或低压分闸停电后,在操作手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牌。
2)送电操作:当值班人员接到送电指示或原停送电联系人要求送电时,应核实要送电的开关,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送电操作如下:
高压开关合闸送电。填写高压操作票,取下停电作业牌,撤除地线等安全设施,再按停电操作的相反顺序进行送电操作。
操作时戴好绝缘手套,并穿上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开关合闸后,要检查送电的电气设备有无异常现象,有关的各种(过流、短路、漏电)保护的工作状态,当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做好记录。
第20条 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各种记录。
六、 特殊操作
第21条 发生人身触电及设备事故时,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向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汇报。
第22条 在供电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跳闸,不准送电,必须向调度室和有关人员汇报,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只有当故障排除后,接到调度室命令后才能送电。
第23条 值班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各开关的继电保护、漏电保护的工作状态,党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做好记录。
第24条
七、 收尾工作
第24条 按要求及时、清晰、完整、正确地填写好各种记录,并将工具、记录及其他用品摆放整齐。
第25条 巡视室内外,对未完成的工作做详细记录,并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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