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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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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   (1)事故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1)事故隐患排查的方法   安全检查是事故隐患排查的主要方式,其工作重点是检查设备、系统运行状况是否符合操作规程的要求,确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存在不安全状态,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辨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漏洞和死角等。   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事故隐患排查。   综合检查一般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对企业进行的安全检查。   专业安全检查是针对某一专业设施及工种的专门检查。如:锅炉安全检查、起重机械安全检查等。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根据不同季节施工的特点开展的安全检查。如:防暑降温安全检查、防雨防雷安全检查、防汛防台风安全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防寒防冻安全检查等。   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前、后防止员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检查应由企业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节日加班,更要重视对加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要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日常检查是普遍的、全员性的安全检查活动,包括对操作人员、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安全设施、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通道、材料堆放等的自检、互检以及交接班的检查。   2)事故隐患排查的范围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生活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生产经营单位应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自身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和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安全生产重要设施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运行及检测检验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场所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质、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的排查、防范和治理等情况。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排查: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   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   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   对事故、时间或其他信息由新的认识;   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2)事故隐患治理   隐患治理就是指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于其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1)事故隐患治理的基本要求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事故隐患排查的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②对于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排除。   ③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隐患治理方案,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   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⑤生产经营单位应保证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各类资源。   2)事故隐患治理的措施   事故隐患治理的方式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因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考虑成本投入,需要最小代价取得最适当(不一定是最好)的结果。有时候事故隐患治理很难彻底消除事故隐患,这就必须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前提下,将其风险降低到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接受的程度。可以这样说:“最好”的方法不一定是最适当的,而最适当的方法一定是“最好”的。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从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加强现场检查和监督等环节入手,做到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①工程技术措施   工程技术措施的实施等级顺序是直接安全技术措施、间接安全技术措施、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等;根据等级顺序的要求应遵循的具体原则应按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告的等级顺序选择安全技术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设计规范的规定。   消除: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如采用无害化工艺技术,生产中以无害物质代替有害物质、实现自动化作业、遥控技术等;   预防:当消除危险、有害因素有困难时,可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预防危险、危害的发生;如使用安全阀、安全屏护、漏电保护装置、安全电压、熔断器、防爆膜、事故排放装置等。   减弱:在无法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和难以预防的情况下,可采取减少危险、危害的措施;如局部通风排毒装置、生产中以低毒性物质代替高毒性物质、降温措施、避雷装置、消除静电装置、减振装置、消声装置等;   隔离:在无法消除、预防、减弱的情况下,应将人员与危险、有害因素隔开和将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如遥控作业、安全罩、防护屏、隔离操作室、安全距离、事故发生时的自救装置(如防护服、各类防毒面具)等;   连锁:当操作者失误或设备运行一旦达到危险状态时,应通过连锁装置终止危险、危害发生;   警告: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声、光或声光组合报警装置。   ②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管理措施往往在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受到忽视,即使有也是老生常谈式的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培训教育和加强安全检查等几种。其实管理措施往往能系统性地解决很多普遍和长期存在的事故隐患,这就需要在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时,主动地和有意识地研究分析事故隐患产生原因中的管理因素,发现和掌握其管理规律,通过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3)一般事故隐患治理   ①一般隐患分级   为更好地有针对性地治理一般事故隐患,应对其进一步细化分级。   事故隐患的分级是以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根据这个分级标准,在作业过程中通常将事故隐患分为公司级、部门(项目部)级、班组级,其含义是在相应级别的组织(单位)中能够整改、治理和排除。   其中的公司级事故隐患中的某些事故隐患如果属于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应当列为重大事故隐患。   ②现场立即整改   有些事故隐患如明显的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这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式的一般事故隐患,排查人员一旦发现,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如实记录,以备对此类行为统计分析,确定是否为习惯性或群体性事故隐患。有些设备设施方面的简单的不安全状态如安全装置没有启用、现场混乱等物的不安全状态等一般事故隐患,也可以要求现场立即整改。   ③限期整改   有些事故隐患难以做到立即整改的,但也属于一般事故隐患,则应限期整改。   限期整改通常由排查人员或排查主管部门对事故隐患所属单位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内容中需要明确列出:事故隐患情况的排查发现时间和地点、事故隐患情况的详细描述、事故隐患发生原因的分析、事故隐患整改责任的认定、事故隐患整改负责人、事故隐患整改的方法和要求、事故隐患整改完毕的时间要求等。   限期整改需要全过程监督管理,除对整改结果进行“闭环”确认外,也要在整改工作实施期间进行监督,以发现和解决可能临时出现的问题,防止拖延。   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针对重大事故隐患,就需要“量身定做”,为每个重大事故隐患制定专门的治理方案。由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复杂性和较长的周期性,在没有完成治理前,还要有临时性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治理完成后还有书面申请以及接受审查等工作。   ① 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企业在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时还必须考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所下达的“整改指令书”和政府挂牌督办的有关内容的指示,也要将这些指示的要求体现在治理方案里。   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更是安全防范措施里的重要内容。   ③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过程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还要随时接受和配合安全监管部门的重点监督检查。如果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属于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的范围,就更应落实相应的整改、治理的主体责任。   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评估   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这种评估主要针对治理结果的效果进行,确认其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确认对隐患及其可能导致的事故的预防效果。评估需要有一定条件和资质的技术人员和专家或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实施,以保证评估本身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后的工作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后并经过评估,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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