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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黎连业,黎连业,工程监理,基本知识(10),第10讲:,信息系统工程协议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1页,第10讲:,信息系统工程协议管理,在本,讲,中,您能了解以下,知识点,:,信息系统工程协议内容及分类,信息系统工程协议管理内容与基本标准,协议索赔处理,协议争议调解,协议违约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2页,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过程实际上就是协议执行过程。协议是工程项目建设基本依据,也是监理工作主要依据之一。协议管理是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协议得到有效推行有力确保,它落实于监理活动一直。,作为监理工程师,应该熟悉协议管理(包含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基本内容和要求,掌握完成协议管理监理工作技能,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3页,10.1信息系统工程协议内容及分类,协议概念及其法律特征,信息系统工程协议分类,信息系统工程协议作用,信息系统工程协议主要内容,信息系统工程协议签署注意事项,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4页,协议概念及其法律特征,协议又称契约,它是社会财产私有产物,是伴随社会分工和交换发展而发展起来。到当代,协议已成为实现商品经济流转纽带,是维护正常商品交换关系基本法律伎俩,协议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协议,泛指一切确立权利义务关系协议,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要求:“协议是当事人之间设置、变更、终止民事关系协议;依法成立协议,受法律保护。”我国协议法基本上采纳了狭义说。,依据协议法要求:协议是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置、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协议。,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5页,协议含有以下主要法律特征:,1、协议是当事人之间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是双方或多方民事法律行为,协议是建立在自由基础之上,是当事人自愿协商订立。这是协议自愿标准表现。,多方法律行为是相对单方法律行为而言。当事人不能同自己签署协议,必须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主体参加。另外,当事人之间还必须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协议,作出意思完全一致表示。,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6页,2、协议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是民事法律关系主要特点,也是协议一个基本特征。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是协议区分于以命令、服从为特征行政管理关系主要标志,是协议制度内在要求,它决定于商品经济关系性质,也是协议平等标准详细表现。,协议各方当事人,不论公民还是法人,不论其经济势力和全部制形式怎样,也不论其在行政上有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各方之间没有上下之分。,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7页,3、协议以设置、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标,设置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当事人订立协议意在形成某种法律关系,从而享受详细民事权利,负担详细民事义务。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经过订立协议,使原有协议关系在内容上发生改变。当事人订立协议不论是出于何种目标,只要当事人达成协议依法成立并生效,就对协议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就要依照协议要求享受权利、推行义务。,协议是一个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能够引发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产生法律行为。,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8页,信息系统工程协议分类,信息系统工程协议是,承建单位进行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设单位支付价款协议。在协议法中分别将他们称为承建人与发包人。信息系统工程协议是一个承诺协议,协议订立生效后双方应该严格推行。信息系统工程协议也是一个义务、有偿协议,当事人双方在协议中都有各自权利和义务,在享受权利同时必须推行义务,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9页,1、按信息系统工程范围划分,从信息系统工程不一样范围和数量进行划分,能够分为,信息系统工程总承建协议、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协议、分包协议。建设单位将该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标全过程发包给一个承建单位协议即为项目总承建协议。建设单位将该信息系统工程设计、实施等每一项分别发包给一个承建单位协议即为项目承建协议。经协议约定和建设单位认可,从承建单位项目中承建部分项目而订立协议即为项目分包协议。,(1)总承包协议,(2)单项项目承包协议,(3)分包协议,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10页,2、按项目付款方式划分,以付款方式不一样,信息系统工程协议分为总价协议、单价协议和成本加酬金协议。,(1)总价协议,(2)单价协议,(3)成本加酬金协议,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11页,成本加酬金协议,是建设单位向承建单位支付建设项目标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某一个方式支付酬金协议类型。在这类协议中,建设单位需负担项目实际发生一切费用,所以也就负担了项目标全部风险。而承建单位因为无风险,其酬劳也往往较低。这类协议缺点是建设单位对项目总价不易控制,承建单位也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成本。这类协议主要适合用于需要马上开展工作工程项目、新型工程项目,或风险很大工程项目。,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12页,信息系统工程协议作用,市场经济确实立和完善,为信息系统工程形成和完善提供了有利条件,信息系统工程协议普遍实施,愈加有利于市场规范和发展,加速推进工程监理制度完善和发展。信息系统工程协议科学性、公平性和法律效率,规范了协议各方行为,使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活动有章可循,详细作用以下:,(1)协议确定了信息系统工程实施和管理主要目标,是协议双方在工程中各种经济活动依据,协议在信息系统工程实施前签署,确定了该信息系统工程所要到达目标以及和目标相关全部主要细节问题。协议确定信息系统工程目标主要有三个方面:,信息系统工程工期,包含项目开始、项目结束详细日期以及项目中一些主要活动连续时间,由协议协议书、总工期计划、双方一致同意详细进度计划等决定。,信息系统工程质量、项目规模和范围,包含详细而详细质量、技术和功效等方面要求,比如信息系统工程要到达生产能力、设计、实施等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它们由协议条件、图纸、规范、项目工作量表、供给清单等定义。,信息系统工程价格,包含项目总价格、各分项项目标单价和总价等,由项目工作量报价单、中标函或协议协议书等定义。这是承建单位按协议要求完成项目责任所应得酬劳。,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13页,(2)协议要求了双方经济关系,。协议一经签署,协议双方便形成了一定经济关系。协议要求了双方在协议实施过程中经济责任、利益和权利。签署协议,则说明双方相互负担责任,双方居于一个统一体中,共同完成协议。协议中确定了各方在整个项目中基当地位,明确了各方权利与义务。,(3)协议是监理工作基本依据,。利用协议能够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和成本实施管理和控制。,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14页,信息系统工程协议主要内容,因为信息系统工程是一个新兴行业,有着不一样于其它工程建设很多特点。主要有:,1、信息系统工程投资额度较大、工期短、利润丰厚;,2、工程项目标不可预见成份多,风险程度大;,3、技术含量高,属于智力、知识密集型产业;,4、处于发展中高科技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快速;,5、与技术继承程度相比,创新成份多,新开发工作量大;,6、工程类型广泛,包括国民经济各行各业;,7、需要各种技术领域综合与交叉;,8、用户需求易随形势发展而急速改变,甚至有许多要求超出新技术发展;,9、项目实施地点分散;,10、信息系统工程协议多为包干协议,即由承建单位独立负担该信息系统工程全部工作,。,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15页,以上特点决定了信息系统工程协议内容较多,包括工程设计、产品采购、实施等多方面。,信息系统工程协议主要内容以下:,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是协议基本内容,。为表达公平、公正,协议双方权利与义务应该是对等,也是相互由呼应。决不应该使协议成为显著偏向一方“不平等”协议,或“霸王”协议。,建设单位提交相关基础资料期限,。这是建设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在实践上要求。工程设计基础资料是指承建单位进行设计工作所依据基础文件和情况。,项目标质量要求,。项目标质量要求十分主要,它是判断项目结果是否合格主要依据,也是确定承建单位工作责任必要前提,更是监理工作主要依据。所以,质量要求条款应准确细致地描述项目标整体质量和各部分质量,必要时能够用明确技术指标进行限定。,承建单位提交各阶段项目结果期限。,各阶段项目结果指承建单位在项目过程中逐步提交表达项目成绩可交付物和最终结果,包含设计方案、实施方案、软件开发过程中设计文档、项目实体(网络、安装调试好设备)、软件(包含代码和资料)等等,应选取里程碑式项目结果交付期限,并在一定程度上把结果和付款计划联络起来,这么方便双方了解和控制项目标进展情况。,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16页,项目费用和项目款交付方式,。项目费用即建设单位为本项目投入资金情况,分总体费用和分项费用。分项费用指项目费用按用途划分出来不一样部分,它在一定程度上要求了承建单位项目花费。比如设备采购费、材料费、设计费、软件开发费等等。项目款交付方式普通采取分期交付,即以某一阶段结果交付为标志,按一定百分比交付项目款。,项目变更约定,。项目变更范围应包含资金、需求、期限、协议等变更,对变更范围进行约定,并明确每一个变更以何种方式何种程序处理。对范围外变更,可注明另行协商并再补签协议。,双方其它协作条件,。其它协作条件是指双方当事人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应该推行相互帮助义务。建设单位主要协作义务是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以确保其正常开展工作。承建单位主要协作义务是合理安排项目计划并严格执行,在项目中尽可能满足建设单位合理要求。,违约责任,。协议当事人双方应该依据国家相关要求约定双方违约责任。,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17页,信息系统工程协议签署注意事项,信息系统工程协议是以后处理纠纷主要依据,所以,相关主要事项都应该在项目协议中明确要求。比如,信息化项目标硬件环境、软件产品标准体系等技术性内容,都应该写在协议中。项目协议中最主要内容,是对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在信息化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界定。从这一点来说,项目协议是确定“委托方被委托方”双方合作关系一份关键商务文件。,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暂时还没有统一协议示范文本,假如项目标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在协议订立时对协议内容考虑不足,就会造成协议条款不详尽、内容不完整、不严谨等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就可能产生协议争议与纠纷。,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18页,在项目协议中,对于下面一些轻易产生纠纷事项,合作双方都应该认真对待,也是监理单位审查协议重点。不但需要明文要求,而且应该尤其仔细地考虑全部条款是否严密,规范。,1、质量验收标准,质量验收标准是一个关键指标。假如双方验收标准不一致,就会在系统验收时产生纠纷。在某种情况下,承建单位为了取得项目也可能将信息系统功效过分夸大,使得建设单位对信息系统功效预期过高。另外,建设单位对信息系统功效预期可能会伴随自己对系统熟悉而提升标准。为防止这类情况发生,更清楚地要求质量验收标准,对双方都是有益。,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19页,2、验收时间,承建单位按期完成了开发工作,需要按期进行验收。所以,验收期限也是协议必须明确要求内容。对于承建单位交付系统,假如建设单位难以确定是否已到达质量标准,迟迟不验收,承建单位就不能结束开发。反之,假如建设单位发觉了系统中问题,承建单位无力修正系统内在错误,就会给建设单位带来很大损失。所以,明确验收时间是督促双方自觉工作主要条款。,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20页,3、技术支持服务,对于开发完成后发生技术性问题,假如是因为承建单位工作质量所造成,应该由承建单位负责无偿地处理。普通这一期限是六个月到一年。假如没有这个期限要求,就视为建设单位全部维修要求都要另行收费。,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21页,4、损害赔偿,标准上委托方和被委托方都含有这一项权利,为防止双方利益受到损害,双方都应该有自我保护意识,这是一个必要条款。实际赔偿方式可由双方另行协调。,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中应提倡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能够调动承建单位主动性,而且有效确保了建设单位正当权益。,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22页,5、保密约定,双方都不得向第三者泄漏对方业务和技术上秘密,包含建设单位业务上机密(比如商业运作方式、客户信息等)以及承建单位技术机密。为了实现自我保护和提升保密意识,最好是双方另行签署一个保密协议。关于保密期限应该尤其要求:在信息化项目推行完后若干年或长久继续有效。,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23页,6、软件正当性,软件著作权和所属权是不一样。普通来说建设单位支付了全部开发费用之后,软件所属权将转给建设单位,但软件著作权依然属于承建单位。假如要将软件著作权也移交给建设单位,在协议中应该写明这一条款。有时候,承建单位要保留软件著作权,或者著作权属双方共有,这时都应该在协议中说明。假如采取是已经产品化软件系统,则应该在协议中明确记载该软件著作权登记版号。假如没有进行著作权登记,或者信息化项目是由建设单位委托承建单位独立开发,则应该明确要求软件承建单位负担软件系统正当性责任。,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24页,7、技术标准及工程依据,对协议中质量条款应详细注明规格、型号、适用标准等,防止协议订立后因为适用标准是采取国家、地方、行业还是其它标准等问题产生纠纷。,8、协议附件,假如协议有附件,对于附件内容也应精心准备,并注意保持与主协议一致,不要相互之间产生矛盾。,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25页,9、签约资格,在签定协议时还应了解签约对方(项目建设方)主体资格,即在协议上签字人是否具备签署协议资格。法人法定代表人、其它组织责任人均含有签约主体资格。其它人员代表法人或其它组织签署协议时,必须持有建设单位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0、法律公证,为防止协议纠纷,确保协议订立正当性、有效性,当事人能够将签署协议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经过公证协议,含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26页,10.2信息系统工程协议管理内容与基本标准,协议管理概念与意义,协议管理主要内容,协议管理标准,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27页,协议管理概念与意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协议管理就是指对工程设计、实施、开发相关各类协议,从协议条件确定、协商、签署,到执行情况检验和分析等步骤进行组织管理工作,以到达经过双方签署协议实现信息系统工程目标和任务,同时也维护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及其它关联方正当权益,。,信息系统工程从招投标、设计、实施到完工验收交付使用,包括到建设单位、承建单位、产品供给商、产品生产厂家、监理单位等多个单位。,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28页,协议管理是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主要内容之一,它贯通于信息系统工程全过程,本着客观、公正、合理标准,监督各方推行协议行为,目标在于确保协议正常推行,维护协议各方正当权益,全方面实现信息系统工程目标完成,。所以,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它协议各方都必须树立起强烈协议意识,严格推行协议,按协议约定做好信息系统工程一切工作。有效协议管理是管理而不是控制。,协议管理做得好,能够防止双方责任分歧,是约束双方恪守协议规则。,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29页,协议管理主要内容,协议管理工作内容包含:,确定信息系统工程协议管理制度,其中应包含协议草案确定、会签、协商、修改、审批、签署、保管等工作制度及流程;,帮助建设单位确定信息系统工程协议各类条款,参加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谈判活动;,及时分析协议执行情况,并进行跟踪管理;,协调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相关索赔及协议纠纷事宜。,归纳起来,监理工作在协议管理中主要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即:协议签署管理、协议档案管理、协议推行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30页,1.协议签署管理,2.协议推行管理,3.履约管理确保协议监督管理,4.履约管理重点项目索赔管理,5.协议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31页,协议监督管理详细工作有表达在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协议及信息管理制度,各方对项目标全部指令、批复、汇报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全部归档;,跟踪检验协议执行情况,督促各方严格推行协议;,严格按要求程序和时限对协议工期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严格按要求程序和时限对协议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依据协议约定,审核承建单位提交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对项目质量、数量、内容任何形式变动,均须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并报建设单位同意后,项目变更通知书方能生效;,及时、详尽统计不可抗力发生时现场情况;,协调、处理协议争端,及时统计和纠正承建单位违约行为。,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32页,协议档案管理,也即协议文件管理,是整个协议管理基础。全部与协议相关文件都是主要文字依据,协议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填写并妥善保留经相关方面签证文件和单据,并建立协议档案数据库,以免在协议推行中发生纠纷时缺乏相关文字依据。信息系统工程协议包含各方面文件,概括起来主要有:,建设单位负责提供实施、开发所需技术资料、数据及图纸等;,建设单位负责供给设备、材料及软件到位时间和规格、数量、质量情况备忘录;,综合布线或网络系统集成中隐蔽工程检验验收统计;,质量事故(如有话)判定证书及其采取处理办法统计;,项目中间步骤交工验收文件;,项目进度加紧或工期缩短及提前完工收益分享协议;,与项目质量、与结算等相关资料和数据;,建设单位、承建单位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定时会谈统计,建设单位或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双方与监理单位来往信函,包含与协议相关各种实施进度报表等。,协议档案管理包含两个类别协议,即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签署监理协议管理,以及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定业务协议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33页,协议档案管理方法:,(1)建立监理工作协议档案管理体系,(2)制订监理工作协议档案管理制度,(3)监理工程师必须掌握协议管理知识,(4)协议档案管理详细工作,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34页,协议档案管理是一个非常细致工作,在制订协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时,需要对协议档案管理目标、管理范围、管理方式进行要求,进而深入要求协议档案管理体制、协议档案管理机构与人员责任、文件材料形成和归档方式、协议档案整理、协议档案保管、协议档案判定与统计等内容。,除了有专门协议档案管理机构外,监理单位还必须建立一套完善、可行、合理协议档案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包含:,协议审查同意制度,印章管理制度,协议统计考查制度,协议信息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35页,监理工作包括协议因为种类多,数量大,变更频繁,人为管理效率低,可能还会犯错,必须借助先进伎俩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来管理,才能到达档案化、信息化。,协议档案管理详细工作,搜集、整理、统计、保管监理工作在各项活动中形成全部档案,清点库存;,按相关要求做好档案留存与销毁判定工作。判定工作由监理单位相关责任人、资产清算机构责任人、主要业务部门责任人和档案部门责任人等组成判定小组主持,对档案进行直接判定;,对拟销毁档案建立销毁清册,经监理单位责任人和企业资产清算机构责任人审核,企建设单位管部门同意,方可销毁。销毁档案需二人以上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清册永久保留;,按照档案去向分别编制移交和存放档案目录。,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36页,协议管理标准,协议管理标准是指监理单位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过程中针对各类协议管理须遵照宗旨,贯通协议管理全过程,包含:事前预控标准、实时纠偏标准、充分协商标准、公正处理标准。,1、事前预控标准,事前预控目标是进行项目风险预测,并采取对应防范性对策,尽可能降低承建单位提出索赔可能。,熟悉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标底,分析协议组成原因,明确项目费用最易突破部分和步骤,从而明确控制投资重点。,预测项目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诱因,制订防范对策,降低索赔发生。,按照协议要求条件,准期提供实施现场,使其能准期开工、正常实施、连续实施,不要违约造成索赔条件。,按协议要求,准期、如质、如量地供给由建设单位负责材料、设备到现场,不要违约造成索赔条件。,按协议要求,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不要违约造成索赔条件。,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37页,2、实时纠偏标准,是指监理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应及时纠正发觉承建单位错误和不妥做法及一些违反信息系统工程协议约定行为。如项目进度慢、产品有质量缺点等问题,实时给相关方提出意见和提议,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38页,3、充分协商标准,在协议管理过程中,假如协议双方因协议推行发生争议,如项目变更、延期提出,协议一方提出索赔要求等,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分析汇报,充分听取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意见,主动与双方协商,力争取得一致同意结果。这么做不但能圆满处理好双方争端,也有利于顺利推行和完成协议。当然,在协商不成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有权作出监理决定。,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39页,4、公正处理标准,监理工程师在进行协议管理时,应恪守职业道德,本着客观、公正态度,以事实为依据,以协议为准绳,作出公正决定。诸如在索赔过程中,合理索赔应给予同意,不合理索赔应给予驳回。,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40页,10.3协议索赔处理,索赔概念,索赔依据,索赔处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41页,索赔概念,索赔是在信息系统工程协议推行中,当事人一方因为另一方未推行协议所要求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行为。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都可能提出索赔要求。假如建设单位索赔数量较小,相对处理方便,能够经过冲帐、扣拨项目款、扣确保金等实现对承建单位索赔;而承建单位对建设单位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建单位在协议实施过程中,对非本身原因造成项目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建设单位给予赔偿损失一个权利要求。而建设单位对于属于承建单位应负担责任造成,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承建单位要求赔偿,称为反索赔。,索赔性质属于经济赔偿行为,而不是处罚,索赔属于正确推行协议正当权利要求。索赔方所受到损害,与索赔方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因果关系。,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42页,索赔依据,费用索赔依据,关系到索赔成败,证据不足,依据不够,或没有证据,索赔是不成立。,索赔依据基本要求是:真实性、全方面性;法律证实效力;及时性。,监理单位处理费用索赔应依据以下内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所在地地方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国家、部门和地方相关信息系统工程标准、规范和文件,本项目标实施协议文件,包含:招投标文件、协议文本及附件等,实施协议推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相关凭证,包含:来往文件、签证及更改通知;各种会谈纪要;实施进度计划和实际实施进度表;实施现场项目文件;产品采购等,其它相关文件,包含:市场行情统计;各种会计核实资料等,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43页,索赔处理,索赔处理程序是指承建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意向,调查干扰事件,寻找索赔理由和证据,计算索赔值,起草索赔汇报,经过谈判、调解或仲裁,最终处理索赔争议。建设单位未能按协议约定推行自已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建设单位负担其它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建单位不能及时得到协议价款及承建单位其它经济损失,承建单位可按一定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索赔,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44页,1、索赔程序,(1)索赔事件发生约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约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赔偿经济损失索赔汇报及相关资料;,(3)监理单位在收到承建单位送交索赔汇报及相关资料后,于约定时间内给予回复,或要求承建单位深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监理单位在收到承建单位送交索赔汇报和相关资料后约定时间内未予回复或未对承建单位作深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连续进行时,承建单位应该阶段性向监理单位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约定时间内,向监理单位送交索赔相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汇报。索赔回复程序与上述3、4要求相同,建设单位反索赔时限与上述要求相同。,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45页,2、索赔汇报编写,(1)索赔汇报内容,索赔汇报详细内容,随该索赔事件性质和特点而有所不一样。但从汇报必要内容与文字结构方面而论,一个完整索赔汇报应包含以下四个部分:,1)总论部分,普通包含以下内容;序言;索赔事项概述;详细索赔要求索赔汇报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文中首先应概要地叙述索赔事件发生日期与过程;承建单位为该索赔事件所付出努力和附加开支;承建单位详细索赔要求。在总论部分,附上索赔汇报编写组主要人员及审核人员名单,注明相关人员职称、职务及实施经验,以表示该索赔汇报严厉性和权威性。总论部分阐述要简明扼要,说明问题。,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46页,2)依据部分,本部分主要是说明自己含有索赔权利,这是索赔能否成立关键。依据部分内容主要来自该项目标协议文件,并参考相关法律要求。该部分中承建单位应引用协议中详细条款,说明自己理应取得经济赔偿或工期延长。,依据部分篇幅可能很大,其详细内容随各个索赔事件特点而不一样。普通地说,依据部分应包含以下内容:索赔事件发生情况;已递交索赔意向书情况;索赔事件处理过程;索赔要求协议依据;所附证据资料。,在写法结构上,按照索赔事件发生、发展、处理和最终处理过程编写,并明确全文引用相关协议条款,使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能够历史地、逻辑地了解索赔事件始末,并充分认识该项索赔合理性和正当性,。,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47页,3)计算部分,索赔计算目标,是以详细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说明自己应得经济赔偿款额或延长时间。假如说依据部分任务是处理索赔能否成立,则计算部分任务就是决定应得到多少索赔款额和工期。前者是定性后者是定量。,在款额计算部分,承建单位必须说明以下问题:索赔款要求总额;各项索赔款计算,如额外开支人工费、产品费、管理费和所失利润;指明各项开支计算依据及证据资料,承建单位应注意采取适当计价方法。至于采取哪一个计价法,应依据索赔事件特点及自己所掌握证据资料等原因来确定。其次,应注意每项开支款合理性,并指出对应证据资料名称及编号。切忌采取笼统计价方法和不实开支款额。,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48页,4)证据部分,证据部分包含该索赔事件所包括一切证据资料,以及对这些证据说明,证据是索赔汇报主要组成部分,没有翔实可靠证据,索赔是不能成功。,索赔证据资料范围很广,它可能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包括相关政治,经济、技术、财务资料,详细可进行以下分类:,政治经济资料:重大新闻报道统计如地震以及其它重大灾害等;主要经济政策文件,如税收决定、海关要求、工资调整等;政府官员和项目主管部门领导视察时讲话统计等。,实施现场统计报表及来往函件:监理工程师指令;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来往函件和电话统计;现场实施日志;每日出勤人员和产品报表;完工验收统计;实施事故详细统计;实施会议统计;实施材料使用统计本;实施质量检验统计;实施进度实况统计;实施图纸收发统计;索赔事件详细统计本;实施效率降低统计等。,项目财务报表:实施进度月报表及收款统计;索赔款月报表及收款统计;产品、设备及配件采购单;付款收据;收款单据;项目款及索赔款迟付统计;迟付款利息报表;向分包商付款统计;会计日报表;会计总帐;财务汇报;会计来往信件及文件等。,在引用证据时,要注意该证据效力或可信程度。,对主要证据资料最好附以文字证实或确认件。,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49页,(2)索赔汇报编写普通要求,索赔汇报是含有法律效力正规书面文件夹。对重大索赔,最好在律师或索赔教授指导下进行。编写索赔汇报普通要求有以下几方面:,索赔事件应该真实。索赔汇报中所提出干扰事件,必须有可靠证据来证实。对索赔事件叙述,必须明确、必定。不包含任何预计猜测。,责任分析应清楚、准确、有依据。索赔汇报应仔细分析事件责任,明确指出索赔所依据协议条款或法律条文,且说明承建单位索赔是完全按照协议要求程序进行。,充分论证事件造成承建单位实际损失。索赔标准是赔偿由事件引发承建单位所遭受实际损失,所以索赔汇报中应强调因为事件影响,使承建单位在实施程中所受到干扰严重程度,以致工期拖延,费用增加;并充分论证事件影响实际损失之间直接因果关系,汇报中还应说明承建单位为了防止减轻事件影响和损失已尽了最大努力,采取了所能采取办法。,索赔计算必须合理、正确。要采取合理计算方法数据,正确地计算出应取得经济赔偿款额或工期延长。计算中应力争防止漏项或重复,不出现计算上错误。,文字要精炼、条理要清楚、语气要中肯。索赔汇报必须简练明了、条理清楚、结论明确、有逻辑性。索赔证据和索赔值计算应详细和清楚,没有差错而又不显繁琐。语气措辞应中肯,在叙述事件责任及索赔依据时,所用词语要必定,忌用“大约”、“一定程度”、“可能”等词汇;在提出索赔要求时,语气要恳切,忌用强硬或命令式口气。,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50页,(3)索赔汇报审查,首先,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建单位索赔申请。接到承建单位索赔意向通知后,监理工程师应建立自己索赔档案,亲密关注事件影响,检验承建单位同期统计,随时就统计内容提出他不一样意之处或他希望应给予增加统计项目。监理工程师审查与评定关注点包含:,费用索赔申请汇报程序、时限符合协议要求;,费用索赔申请汇报格式和内容符合要求;,费用索赔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手续完备;,申请索赔协议依据、理由必须正确、充分;,索赔金额计算标准与方法必须合理、正当。,其次,在接到正式索赔汇报后,认真研究承建单位报送索赔资料。首先在不确定责任归属情况下,客观分析事件发生原因,重温协议相关条款,研究承建单位索赔证据,并查阅对应同期统计。经过对事件分析,监理工程师再依据协议条款划清责任界限,如有必要时还能够要求承建单位深入提供补充资料。尤其是对承建单位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都负有一定责任事件,更应划出各方应负担协议责任百分比。最终再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索赔赔偿要求,剔除其中不合理部分,确定自己计算合理索赔款额和工期展延天数。,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51页,然后,,需要明确索赔成立条件,依据协议内包括到索赔原因各条款内容,归纳出监理工程师判定承建单位索赔成立条件为:,与协议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建单位成本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原因,按协议约定不属于承建单位应负担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承建单位按协议要求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汇报。,上述三个条件没有先后主次之分,应该同时具备。只有监理工程师认定索赔成立后,才按一定程序处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52页,索赔事件处理标准,(1)预防为主标准。任何索赔事件出现,都会造成项目拖期或成本加大,增加推行协议困难,对于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双方来说都是不利。所以,监理工程师应努力从预防索赔发生着手,洞察项目实施中可能造成索赔起因,预防或降低索赔事件出现。,(2)必须以协议为依据。碰到索赔事件时,监理工程师必须以完全独立裁判人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立场上审查索赔要求正当性。必须对协议条件、协议条款等到有详细了解,以协议为依据来公平处理协议双方利益纠纷。,(3)公平合理标准。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时,应恪守职业道德,以事实为依据,以协议为准绳,作出公正决定。合理索赔应给予同意,不合理索赔应给予驳回。,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53页,(4)协商标准。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时,应认真研究索赔汇报,充分听取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意见,主动与双方协商,力争取得一致同意结果。这么做不但能圆满处理好索赔事件,也有利于顺利推行和完成协议。当然,在协商不成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有权作出理决定。,(5)授权标准。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事件,必须在协议要求、建设单位授权权限之内,当索赔金额或延长工期时间超出授权范围时,则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汇报,在取得新授权后才能作出决定。,(6)必须注意资料积累。积累一切可能包括索赔论证资料,同承建单位、建设单位研究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它重大问题会议应该做好文字统计,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同时还应建立业务往来文件编号档案等业务统计制度,做处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7)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发生后必须依据协议准则及时地对单项索赔进行处理。普通情况下,不宜采取所谓“一揽子索赔”处理方式。,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54页,10.4协议争议调解,协议争议概念与特点,协议争议起因,协议争议调解,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55页,协议争议概念与特点,1、协议争议概念,所谓协议争议,是指协议当事人对于自己与他人之间权利行使、义务推行与利益分配有不一样观点、意见、请求法律事实。,在一些情况下,因为协议立法中法律漏洞存在,也会造成当事人对于协议法律关系和协议法律事实解释互不一致。总之,有协议活动,就会有协议争议。,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56页,2、协议争议特点,协议争议发生于协议订立、推行、变更、解释以及协议权利行使过程之中。假如某一争议即使与协议相关系,但不是发生于上述过程之中,就不组成协议争议;,协议争议主体双方须是协议法律关系主体。这类主体既包含自然人,也包含法人和其它组织;,协议争议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造成协议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毁灭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内容有着不一样观点与看法。,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57页,协议争议起因,1、建设单位违约引发协议争议,2、承建单位违约引发协议争议,当建设单位违约造成协议最终解除时,监理单位应就承建单位按实施协议要求应得到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进行协商,并应按协议要求从以下应得款项中确定承建单位应得到全部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承建单位已完成项目工作量表中所列各项工作所应得款项;,按同意采购计划订购项目材料、设备、产品款项;,承建单位撤离实施设备至原基地或其它目标地合理费用;,承建单位全部些人员合理遣返费用;,合理利润赔偿;,协议要求建设单位应支付违约金。,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58页,当承建单位违约造成协议终止后,监理单位应按以下程序清理承建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相关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协议终止时,清理承建单位已按协议要求实际完成工作所应得款项和已经得到支付款项;,实施现场余留产品材料、设备及暂时项目标价值;,对已完项目进行检验和验收、移交项目资料、该部分项目标清理、质量缺点修复等所需费用;,协议要求承建单位应支付违约金;,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协议要求,在与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承建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证实;,因为不可抗力或非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原因造成协议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协议要求处理协议解除后相关事宜。,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59页,协议争议调解,1、协议争议调解程序,按照协议要求,不论是承建单位还是建设单位,都应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提出争议事宜,并呈一副本给对方。监理单位接到协议争议调解要求后应进行以下工作:,及时了解协议争议全部情况,包含进行调查和取证;,及时与协议争议双方进行磋商;,在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调解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实施协议要求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协议争议意见:同时对争议做出监理决定,并将监理决定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争议事宜处理完成,只要协议未被放弃或终止,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建单位继续精心组织实施。当调解不成时,双方能够在协议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个方式处理争议;,第一个处理方式:依据协议约定向约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处理方式: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以下情况,双方都应继续推行协议,确保实施连接,保护好已完成项目现实状况,单方违约造成协议确已无法推行,双方协议停顿实施;调解要求停顿实施,且为双方接收;仲裁机构要求停顿实施;法院要求停顿实施。,信息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第60页,协议争议处理和处理,不论是在实施过程中或在项目完工之后、在否定或终止本协议之前或之后,假如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存在关于协议或起因于协议,或因项目实施发生任何争议,包含对工程师任何意见、指令、证书或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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