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安全职责2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工 会 安 全 职 责 ( 1) 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 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 政策, 并监督执行, 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 2) 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 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的行为, 有权检举和控告。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 进行舆论监督。 ( 3) 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 支持厂长经理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 ( 4) 协助行政搞好班组安全建设, 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 5) 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 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 6) 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进, 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 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 7) 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 8) 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建、 改建、 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 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 9) 工会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成员, 要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职工代表大会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