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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汇编(31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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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目录 1.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3 2.2023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 5 3.2023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17 4.2023年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5 5.2023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9 6.2023年南阳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34 7.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42 8.2023年全区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58 9.2023年全省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62 10.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69 11.2023年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92 12.2023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98 13.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113 14.2023年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121 15.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133 16.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150 17.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155 18.贵溪市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171 19.合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183 20.怀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197 21.乐安县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10 22.南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225 23.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246 24.上海化学工业区2023年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57 25.上海市水务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点 273 26.石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282 27.舒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303 28.宿迁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312 29.天津市港航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316 30.五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325 31.月湖区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336 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旅文系统学习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各岗、各单位、各企业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全县旅文系统和旅文行业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要求各乡镇旅游文化市场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 3.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开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每半年旅文局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抓实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峡谷漂流场所等安全监管。 4.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落实我县旅游和文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督促指导推动有关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 三、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 5.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开展涉旅文行业场所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加强春节、“五一”、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的督导检查,推动我县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 6.强化涉旅文行业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紧盯乡村景点等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兴业态,重点整治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等突出安全隐患。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7.强化涉旅酒店、宾馆、民宿等燃气安全整治。持续开展涉旅酒店、宾馆、民宿等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8.加强涉旅文行业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 2023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末端落实,深化改革创新,严格依法监管,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推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卫生健康单位党组织开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题宣贯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防范化解风险挑战,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2.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坚持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把安全贯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中国式现代化卫生健康河北场景,系统谋划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重要举措、重点工作,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综合能力水平。健全重大工程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部门联审联查机制,严把规划、立项、建设等环节安全关。(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机关有关处室,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二、狠抓安全生产责任末端落实 3.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完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持续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河北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规定,修订完善《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新业态安全监管责任。认真贯彻《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据《河北省省属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安全生产(消防)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和安全管理能力实施考核。(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机关有关处室,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4.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对领导小组及人员职责及时进行调整。健全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会商机制,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季节变化、重大节日和活动特点,有针对性强化应对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调度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通报、督办、约谈、整改令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5.完善追责问责机制。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的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对涉嫌瞒报的事故,一律由上级部门挂牌督办。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开展事故整改评估工作,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持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训,坚决做到“不贰过”。(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三、开展常态化问题隐患排查整治 6.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认真吸取省内外事故教训,针对各类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隐患,正确把握本地本单位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重点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标准清单》,对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特种设备、有限空间作业等7个重点行业领域进行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坚持卫生健康单位自查自改、本级部门专项督查、省(市)抽查检查相结合,坚决彻底整治各类重大隐患。(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7.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建立健全卫生健康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部门督导检查清单,开展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建立完善常态化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信息统计报送系统,固化“一表三清单”(情况汇总表、突出问题、重大隐患、追责问责清单)制度,定期统计、调度、通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落实防控措施,挂牌督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随清。(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 8.消防。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城市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紧盯高层建筑、制氧、供电、液氧储罐区等高风险场所和实习学生公寓、“三合一”等低设防区域,依法开展火灾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严格落实《河北省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河北省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建设。深入推行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推动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和先期处置水平。突出重点部位,不留盲区死角,确保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9.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及危险废物。依法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在存放、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存放、使用危险物品的库房不得与病房、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保持安全距离。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等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要求制定具体的分类收集清单,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要求,依法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有关情况。规范医疗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管理,严禁混放各类医疗废物。(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机关有关处室,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10.建筑施工。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专项治理。将建筑施工纳入年度督导检查重要内容,联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定期的组织专项检查、暗查暗访。(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11.自建房。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回头看”,将自建房排查整治纳入常态化工作,加强巡查检查,实现“动态清零”。加强新建房屋安全管理,规范新建自建房建设程序,健全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制度,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和违规经营等行为,构建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机关有关处室,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12.燃气。深入开展燃气行业领域安全排查整治。层层压实卫生健康系统燃气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严格执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落实燃气储存、运输、充装、使用及燃气工程、燃气具等各环节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13.特种设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抓好电梯、起重机械、气瓶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重要时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14.有限空间作业。全面落实《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全链条监督、精细化管理,推进卫生健康单位有限空间作业施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深化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督促卫生健康单位依据《医疗卫生机构有限空间目录》,开展有限空间辨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按要求配备通风、检测、应急救援等作业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和风险管控措施,坚决防范中毒、窒息、坠落、溺水、坍塌等事故。(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15.人员密集场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不断加大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力度。针对医院普遍存在的辅助功能设施导致火灾隐患成因复杂诸多因素,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及其职责并研究制定本单位不同层级、机构、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完善火灾等各类应急、疏散预案,严把安全许可、风险评估、安全检查、秩序维护“四道关”,配齐配足安保力量及设备,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机关有关处室,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五、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16.深化重点领域暗访检查。组织开展常态化暗访检查,系统梳理省内外事故案例、日常督导检查、安全生产举报、网络舆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聚焦重点区域、高风险单位、显性风险因素、隐蔽风险因素,深入剖析部门监管漏洞,完善监管措施,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的常态化管理链条和责任体系,不断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问题。(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17.紧盯重点时期重点地区。强化春节、全国两会、劳动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期安全保障,开展隐患排查和督导检查专项行动,突出环京周边地区、雄安新区和近年来问题多发地区,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确保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18.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卫生健康部门针对所属卫生健康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打非治违活动。通过突击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充分发挥和提升督导检查的作用和效果。对无(假)资质、无证上岗、弄虚作假、瞒报事故等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通过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约谈通报等手段,彻底治理一批重大问题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六、大力推动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19.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贯彻实施,系统梳理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领域现有地方标准,推动解决标准缺失、老旧及交叉矛盾等问题。修订《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党B13/T5274-2020),严格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WS308-2019)《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党B13/T5665-2023)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持续推进依法治安。(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机关有关处室,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20.提升督导检查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精准化管理,对管理薄弱、基础条件差的单位开展重点指导帮扶,加大现场检查频次。针对外委作业以包代管、管理主体不清晰、安全培训流于形式、作业现场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通过规范安全管理协议、建立联合检查制度等,对外委单位安全管理状况、安全措施落实、施工组织及现场作业人员违章行为、隐患整改完成情况等开展联合检查,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和安全信息互通渠道,不断提升安全管理和服务效果。(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七、着力提高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21.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推进安全生产、消防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评定标准和考评体系、工作机制,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将标准化建设纳入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全过程,促进标准化建设的动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逐步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单位达标,三级医院全面达到AAA级标准,二级医院达到AA级以上标准,10%一级医院达到AA级标准。(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22.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广泛宣传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安全风险防控、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把实施安全生产责任险作为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责任险实施办法,在全省二级以上医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作。(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机关有关处室,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八、有效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23.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借助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工作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情引导和事故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24.提升干部职工安全素质。开展安全生产、消防知识“五进”、“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安全带回家,祥和过大年”、“安全进万家,幸福你我他”、“青春扬帆,安全护航”、“12350安全伴你行”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冀时安全宣教平台、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网络平台开展案例学习、警示教育等活动。(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25.开展安全生产系统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卫生健康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开展常态化、系统化培训,做到“三项岗位”全部持证上岗。推动实施高危岗位安全技能提升行动,高危岗位在岗、转岗、新招录人员全部考核合格上岗。指导安全教育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卫生健康行业规范、标准等培训工作,借助国家卫生健康委干部培训中心、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和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示范基地,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消防等系统培训。(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九、全面提升应急能力建设 26.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专业指挥与专家支持团队,加强指挥信息化建设,提升事故现场指挥部的组织、协调和保障能力。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调整优化省、市、县各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各医疗卫生机构专项应急预案,强化各类应急预案衔接融通及数字化应用。(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27.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督促指导所属卫生健康单位进行预案编制修订,开展预案演练评估,并按有关要求备案,逐步形成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应急预案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加强“无脚本”演练。围绕重要时节、重点部位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风险,开展综合性实战应急演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业务骨干培训,提升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28.提升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水平。按照坚持满足当前、适度超前原则,制定应急物资装备配备计划,加快物资装备配备进度,加强先进装备配备,优化装备配备结构,补齐应急物资装备短板,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十、积极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 29.加快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积极申报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和部门监管综合信息系统研发立项,有效促进各种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效能,使安全管理不断适应医疗卫生机构日益发展和高效运行的需要,有效解决安全管理协调联动不足的问题,逐步实现安全管理从阶层管理向平层管理转换。(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30.提升救援实战信息化水平。完善应急管理“一张图”,全面整合事故情报、应急力量、应急资源等信息数据,实现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和统一调度,逐步实现现场应急处置管理移动化、自动化、智能化。(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2023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科学分析全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规律和监管现状,以巩固、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推动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以防范、遏制事故为目标,推动吉林、通化、白山、延边重点地区动态管理和综合评估,大力提高监管效能,着力解决执法“宽松软”问题,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一)非煤矿山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实现稳中求降。 (二)通过严格准入、整顿关闭等方式,指导地方政府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尾矿库。 (三)生产运行的53座地下矿山、32座尾矿库全部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四)清理安全生产知识欠缺、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五职矿长”、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和检查执法,防范化解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外包工程安全风险。 (六)推动矿山安全监管模式向远程化、智能化、可视化以及“互联网+监管”方式转变,提升矿山数字化、智能化安全生产水平。 (七)继续坚持严惩重罚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属地政府领导责任、应急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位于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严格露天转井下审查审批。独立生产系统设计生产规模和服务年限应当达到国家、地方规定的最低标准,且设计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新建四等、五等尾矿库必须采用一次建坝方式。对首次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进行现场核查。 严厉打击建设项目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纳入整合的生产系统仍然“各自为政”;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以采代建、以采代探、以采代掘;矿区范围之间最小距离不足300米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反复修改设计(首采中段和首采矿块设计变更)来掩盖前期“以采代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重点查处非煤矿山企业“三违”行为,由省、市(州)、县(区)三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家矿山监察局吉林局开展非煤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省应急管理厅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依托当地培训机构采取分片集中书面考试的方式,对“五职矿长”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覆盖考试,对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五职矿长”、专业技术人员,下发《调整工作岗位通知》。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局会同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驻地执法处,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现场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书面考试。对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责令企业调整工作岗位。清理一批安全生产知识欠缺、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五职矿长”、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严厉打击矿山企业假培训、乱培训、不培训等行为,坚持常态化开展“逢查必考”,各级监管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必须抽查不低于30%比例的当班员工现场考试,对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岗位风险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企业当班抽考人员通过率达不到70%的一律停产整顿。 (三)严格非煤矿山安全和技术管理。严格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有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实行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和极端天气停产撤人制度。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每月在生产现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配齐配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地下矿山、大中型露天矿山独立生产系统不少于3人,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少于2人,三等及以上尾矿库不少于4人,四等、五等尾矿库不少于2人),每班作业现场至少有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必须配备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和采矿、地质、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尾矿库必须配备水利、土木或者选矿(矿物加工)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三等及以上尾矿库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四等、五等尾矿库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金属非金属矿山必须严格按照采场单体设计组织回采作业,严禁无设计或者不按设计回采作业。 (四)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在借鉴珲春紫金矿业有限公司试点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经验基础上,生产运行的53座地下矿山、32座尾矿库企业制定完善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工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清单,明确各层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责任,制定落实责任的考评办法和与之相配套的奖励和追责制度,建立责任全员明晰、责任全程考核,失责依法追究的工作机制。制定企业各层级隐患排查标准,做到“一企一册”、“一岗一清单”。建立动态更新风险告知栏、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班组岗前安全警示教育、岗位安全操作描述确认等制度。 (五)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对三年行动期间整顿关闭矿山、尾矿库、整改销号的重大隐患,以及事故矿山开展“回头看”,严防关闭矿井和问题隐患“死灰复燃”。各市(州)联合属地国家矿山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对入井人数超过30人或井深超800米的地下矿山开展“解剖式”专家会诊(2022年发生亡人事故的5座地下矿山由省厅非煤处和国家矿山局吉林局负责),突出顶板管理、提升运输、井下用电、动火作业、防治水等重点环节,全面深入系统排查问题隐患,盯住不放,确保整改到位。对露天转井工、利用上部露天采坑排放尾砂等2类矿山开展全覆盖排查和安全评估论证。将以“沉淀池”、低品位储纳场、填沟造地等名义建设的尾矿库,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督促企业汛期前完成排洪系统调洪演算和质量检测。严格尾矿库总量控制,继续推动停用超3年的尾矿库实施闭库销号,停用尾矿库重新启用的,必须建成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后才能启用。 (六)深化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监管。按照《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各属地监管部门对外包工程单位全覆盖检查,严厉打击发包单位“以包代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承包单位不向项目部派安全管理、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安全设施设计或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开采、基建期间擅自投入生产和非法外包转包、以建代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地下矿山承包单位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必须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每个专业至少1人,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项目部上级法人单位的正式职工,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临时人员。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发生亡人事故的,一律清退并向外包工程有关证照核发地发事故通报函,提出处理建议。 (七)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计划停产停建超过1个月的非煤矿山,向相应安全监管部门书面报告停产停建原因、期限和停产停建期间拟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等事项并严格落实,停产停建期间必须严格人员入井管理,严禁以设备调试、检修和设施维修等为由组织建设或生产。小型露天采石场季节性复产复建继续执行《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复产复建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由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其他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矿安〔2023〕10号)规定执行,省应急厅联合国家矿山局吉林局对各地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抽查。因发生亡人事故停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由属地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省应急管理厅现场复核。 (八)推进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结合我省非煤矿山安全发展现状,按照“急用先行、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快推进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超200米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等安全感知数据联网。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分类、分步实施,推进省级政府建设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系统,纳入国家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平台(2023年-2025年)。2023年年底前,省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统建完成能纳入全国性系统的非煤矿山AI视频智能辅助监管监察系统,实现对重点非煤矿山关键地点、重点部位重大风险的实时监测。完成中国黄金集团夹皮沟金矿、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通化县威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四平昊融银业有限公司4个试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建设工作。 (九)强化部门联动检查。与国家矿山监察局吉林局建立联合发文、联席会议、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等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1+1>2”的作用,有效形成监管监察合力。联合自然资源部门结合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在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上发力,重点打击擅自启封已关闭矿井或废弃矿井,停产停建矿井人员违规入井等行为。联合矿山局吉林局加强对吉林、通化、白山、延边地区和重点企业督促指导,推动市、县级人民政府和企业制定并落实“一县一策”“一企一策”整治方案,深入开展整治攻坚,加大对重点县(桦甸市、磐石市、通化县、江源区、安图县)和通钢板石矿业、四平昊融银业等重点企业的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力度,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见效。 (十)严格监管执法检查。严格落实“铁面无私、执法如山、执法到位”的要求,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和监管全覆盖原则,指导各地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结合“两会”、汛期、冰冻雨雪天气等重点时段,细化分解检查任务,重点对地下矿山冒顶坍塌、坠罐跑车、透水、火灾、中毒窒息、爆炸、边坡垮塌、尾矿库溃坝和外包工程作业现场管理混乱等事故隐患开展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超层越界、未经批准擅自生产建设、不按设计施工、隐瞒工作面、违规分包转包、监控数据造假、瞒报事故、非法盗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省厅非煤处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去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7座非煤矿山企业开展监管执法,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查其他矿山20座以上。 (十一)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实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督促各地细化党政领导干部包保包联矿山重点内容、驻矿监管人员责任。制定包保责任清单,明确每座矿山、尾矿库的政府领导、部门监管、驻矿包保责任人,255座地下矿山、105座尾矿库在省、市、县应急部门网站公布日常监管名单。对存在重点工作任务不落实、重点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执法不到位等情况的,一律约谈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问题严重的,提出问责建议,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十二)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党支部的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执法严明、担当负责、敬业奉献、廉洁自律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队伍,为非煤矿山高质量安全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2023年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我局结合局系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23年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23年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巩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各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坚守安全底线,勇于担当作为,切实提升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成果,逐条逐项检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完成情况,进一步查找安全生产领域痼症顽疾,集中攻坚整治,抓好整改提升,将专项整治成果固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调整《局党组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局党组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导隐患闭环整改,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完善《局处室、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各处室、局属单位细化职责清单、措施分解,精准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指导督促物业、维保等后勤服务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自查自改,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物业、维保等后勤服务单位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要求,对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全覆盖排查和整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狠抓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聚力聚焦局系统消防、特种设备、集中办公区(自管房)、公务用车、食品(药品)、校园安全和自然灾害等7个方面,强化问题隐患整改。紧盯高层建筑等传统高风险场所,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电源火源管理、彩钢板搭建、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安全疏散等突出问题。定期清理厨房油烟排污管道,落实每月燃气使用安全全面自查整改等制度。突出电气火灾防范,严防电动自行车上楼(入室)充电以及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加强动火等重点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持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狠抓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和对策研究,部署开展本质安全“提升年”活动,认真研究制定局党组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确定各区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完善安全生产排查机制、加强应急处置和提供智力支撑等“五位一体”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强化风险防控和科技支撑,持续深入落实“制度化管理、实时化监控、自动化阻隔、现代化救援”四项举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打牢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抓好行政中心监控系统更新整合项目第二期建设,精心打造安防综合管理平台;逐步推进消防、特种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夯实自动化防范基础;开展应急处置综合与专项演练,深化现代化救援手段与方式。 五、狠抓安全基层基础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利用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宣传教育培训,使安全管理人员具备一定的现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经验,落实相关培训持证上岗规定。发挥局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和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作用,为安全生产提供智力支撑。有计划地组织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安全系统和装备建设,对重点区域、重要设备、关键岗位等进行实时监控,提高安全生产防护水平。 六、狠抓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围绕重点区域、主要风险、重点时段、重大活动,科学制定年度演练计划,针对不同类型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综合、专项和桌面演练,及时完善应急预案。按照灾害事故怎么救就怎么练的要求,灵活选择演练形式和方法,加强演练评估,提高应急处置的整体效能。系统提升物资储备能力,广泛开展知识宣传、技能培训、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应急值守和灾害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强化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和自然灾害高发期的值班值守工作,及时分析研判,加强预警预报。 2023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切实做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矿山局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以遏制亡人事故为目标,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效能,狠抓责任落实,强化事前预防,不断强化煤矿风险研判管控和隐患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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