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舞蹈系学生考勤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培养大学生的组织纪律性,促进大学生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学习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考勤
第一条考勤范围
学生上课、汇报、军训、社会实践、以及规定参加的会议、活动等均属考勤范围。
第二条考勤计算
学生在上课铃响后,方才进入排练厅(教室)为迟到;下课铃响前,离开排练厅(教室)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以上,以旷课1学时计;迟到、早退累计每三次,按旷课1学时计.
第三条考勤手续
1、考勤由各班班长负责.
2、下课后,班长须填好考勤登记表于当日内将考勤登记表和请假单及病、事假证明,送交本班班主任。
3、各班考勤每周由班长统计汇总,交班主任签字确认后,并由班主任在班上公布。并于次周星期一,送交系里管理人员汇总备案。
4、各班的考勤汇总情况每周向分管学生主任汇报一次
第二章请假
第四条请假范围
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报到注册,不能按时参加正常的学习或教学活动,必须事先请假。学生假期结束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必须书面(信或电报)向系领导请假,返校后凭当地医疗机构或家长的证明销假;
第五条批假权限
1、假期在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班主任审批;
2、假期在三天以上的由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审批;
3、所有请假应到系里辅导员处备案.
第六条请假程序
1、请假:凡请病、事、公假者,应先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单,将请假事由、起止时间填写清楚,并写明联系电话,报经批准后,将请假单交本班班长考勤方能离校.若在社会艺术实践期间,学生请销假由带队老师负责。
2、销假:凡假满后要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
3、续假:假期满后,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续假时,须及时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根据批假权限,经请示同意续假后,方可继续请假。待假满返校时,须补齐相关请假手续。凡假期己满,未按时返校,又未申请续假或申请续假而未被批准者,视为无故旷课。
第三章处理规定
第七条一学期内旷课(按实际授课时间计算)累积学时达到下列范围者:
(一)6学时以上12学时以下者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通知家长。
(二)12学时以上24学时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
(三)24学时以上36学时以下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四)36学时以上48学时以下者,给予记过处分.
(五)48学时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注:迟到累3次等同旷课一次。
第八条 对累计旷课达到一定学时者,根据《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格执行,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九条凡发现在请假中弄虚作假,除按旷课论处外,还将根据《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实施,以前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舞蹈系
2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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