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并购法律看法书 致: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 _律师事务所接受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委托,担任专项法律顾问,依据本法律看法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或_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就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收购_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看法书。 本所出具法律看法书的范围如下: 一、依据_律师事务所与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签订的律师聘请协议,_律师事务所审核以下(但不限于)事项后给出相应的法律看法,并给出最终法律看法。 1.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收购_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主体资格; 2._公司(或企业)出让_
2、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主体资格; 3.本次收购协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4.律师认为必须要检察的其他事项。 二、_律师事务所仅就与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收购_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有关事宜发表法律看法,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看法。 本所就以下事项发表声明: 1._律师事务所出具本法律看法书,是基于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已向_律师事务所承诺,_律师事务所审核的所有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均为真实可靠,没有虚假、伪造或重大遗漏。关于_律师事务所审核的文件原件的真实性,_律师事务所没有再作进一步的核实。 2._律师事务所经过认真审核,证实所有副本材料、复印件和原
3、件一致。 3.关于本法律看法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_律师事务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会计师、评估师、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或其他单位出具的文件发表法律看法 4.本法律看法书仅作为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收购_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之目的使用,不得作任何其他目的。 5._律师事务所同意将本法律看法书作为必备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6._律师事务所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看法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7._律师事务所已严格履行法定使命,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收购_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相关事宜进行核
4、查验证,确保法律看法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鉴此,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_律师事务所对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看法如下: 1.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具有受让_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主体资格。(理由,略)。 2._公司(或企业)具有出让_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主体资格。(理由,略)。 3.本次并购协议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理由,略)。 4.综上所述,_律师事务所认为: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收购_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收购双方都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本次并购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影响_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收购_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重大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