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关于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等决 策部署,深化落实《关于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 构工作方案( 2021 - 2025年)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 多式联运发展,实现物流业降本增效,促进节能减排降碳,特制 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大力发展集装箱物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 为突破,突出铁路在多式联运体系的主干作用和江黄金水道的 独特优势,增强联运设施服务能力,提升通道衔接水平,促进运 输组织模式创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构建便捷顺畅、经济 高效、智能智慧、绿色低碳的多式联运体系,为实现碳达峰碳中 和目标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市多式联运发展水平明显 提升,货物运输结构持续优化。集装箱运输量持续增加,铁路集 装箱到发量达到150万TEU,港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20万TEU , 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15%。航空货邮吞吐能力持续增强,吞 吐量达到60万吨。出海出境通道能力显著提升,陆海新铁海联 运班列开行量达到25列,班列开行量达到30列。多式联 运流程互信、单证互认、数据互通的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国家级、 市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分别达到5个、20个,多式联运示范作用 更加显著。
二、提升多式联运枢纽效能
(三)合理布局多式联运枢纽网络。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为 引领,强化区域协同联动,构建“1 + 2 + 7+N”四级多式联运枢 纽格局。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建设国际性多式联运枢纽。建设全 国性多式联运枢纽。加强货运枢纽互联互通,形成多层次、多节 点枢纽体系。
(四)加快多式联运组合枢纽建设。建设组合主枢纽,完善 综合保税区功能,加快建成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畅通枢纽设施间 微循环铁路,引导江上游产业、欧亚地区、航空货源要素在组合 枢纽内集聚,重点服务现代物流、智能制造、国际商贸等产业。 建设“公路物流基地+铁路环线站”组合枢纽,深化国际跨境公 路通道建设,规划建设公铁联运场站,大力发展内贸公铁联运。 建设铁路物流基地”组合枢纽,完善铁路连接线建设,提升大宗 货物处理能力,承担纾解中心城区枢纽货物集散分拨功能。建设 综合物流枢纽”组合枢纽,强化区域中转服务和辐射效能。建设
“铁路货场+公路物流中心+航空物流中心”组合枢纽,构建区城 镇群公铁空联运中心,强化区域分拨和辐射能力。
(五)建设专业化多式联运枢纽集群。加快建设多式联运枢 纽,推进商品车整车公铁联运,提高商品车整车铁路运输专用车 辆使用率,为主机厂商品车提供门到门全程物流服务。建设化工 多式联运枢纽,拓展化工品公铁联运、铁水联运市场,加快建设 化工码头海关监管设施,发挥铁路专用线等多式联运资源,提升 铁路站点办理资质,打造铁路化工品集散中心。建设冷链多式联 运枢纽,推进综合保税区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开行陆海新通道冷 链班列,打造冷链商品集散分拨基地。探索建设工程大件等多式 联运枢纽,提高工程大件等特种货运运输的集装箱化率,提升专 业化多式联运效率。
三、优化双循环物流通道网络体系
(六)加速陆海新通道建设。进一步发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 关系协定(RCEP)政策红利,提升通道产品效率和贸易便利化, 开展跨区域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依托铁海联运班列、跨境公 路班车、国际铁路联运班列等进一步拓展市场,聚焦泛亚铁路推 出服务产品。提升铁海联运班列开行质量,加强通道重要枢纽合 作,加密班列频次,开行冷链、粮油等特色班列产品。建设陆海 新通道公共信息平台、综合服务区、国际陆港等项目,加快通道 沿线国家和地区海外仓布局。推进运贸一体化服务,搭建跨区域 货物集采平台和分销体系。
(七)发展高质量亚欧国际物流通道。完善班列集结中心服 务功能,强化对周边和地区货源集结,加快形成“干支结合、枢 纽集散”体系。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合作,持续优化班 列开行线路。优化整合境外资源,建设完善海外集疏中心和海外 仓。拓展班列境外辐射范围,探索常态化开行道跨“两海”线路、 洋海公铁联运物流大通道等。加强班列与陆海新通道、沿江通道 衔接,推进通道线路对接和信息共享。
(八)打造沿江综合立体物流通道体系。以港为核心,探索 建设江干支航道“水上穿梭巴士”体系,大力推行“小转 大” “散改集”。加密渝沪直达快线,探索江海直达联运,优化 水水中转服务,协调重点物资、集装箱船舶优先通过船闸,提升 江上游航运中心集聚能力。推进港资源整合,加快实施智慧江 物流工程。推动在地区布局港内陆无水港,稳定运行江支流航线, 提升货源组织与分拨能力。积极推动班列发展,加快构建以江海 联运为主,铁水联运、铁海联运为辅的沿江综合运输通道。
(九)增强国际航空网络通道联通能力。加强沟通协调,完 善货运航线网络,加快打造国际航空货运枢纽。挖掘客机腹舱带 货潜力,持续推动“窄改宽” “客改货” “飞中转”,优先支持 全货机航线。开拓第五航权货运航线,新增开通至周边地区卡车 航班线路,提升航空货运辐射。建设国际寄递物流服务体系。
(十)提升公路货运服务能力。用好TIR、GMS行车许可, 构建与周边国家(地区)联通的便利化国际道路运输网络。壮大 至道路运输规模,畅通至国际道路运输通道。推动公路运输与港 码头、铁路场站(中心站)、航空货站高效衔接,推进重点物 流园区及邮政快递中心集疏运道路建设,研究在重点多式联运枢 纽设置公路货运场站。
(十一)完善多式联运集疏运网络。完善提升铁路集疏运效 能。推动铁路东环线开通运营,开展西环线前期工作。加快推进 进港铁路建设,规划研究进港铁路。推动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 区、工矿企业基本实现铁路专用线连接。挖掘既有铁路专用线潜 能,推动共建共用。
四、创新多式联运组织模式
(十二)丰富多式联运服务产品。发挥铁路东环线效能,研 究开行东环线微循环班列、与市内主要枢纽间的“小运转”班列。 推动高铁快运物流基地规划布局,探索开展空铁联运业务,提升 空运货物集结分拨能力。加大35吨铁路敞顶箱应用力度,探索 45英尺内陆标准箱等为载体的内贸多式联运体系。支持区县结合 城区老码头改造,发展生活物资水陆联运。
(十三)加快多式联运“一单制”应用。以铁路、海运、江 运为重点,推进运输服务规则衔接。依托陆海新通道、班列、沿 江通道等开展多式联运单证试点。探索在铁水联运模式上推广应 用国内集装箱多式联运运单。推动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化,完善多 式联运单证标准规则和法律体系。探索全程保险服务模式,开展 货物运输保险、物流责任险、货运代理人责任险等应用。提升金 融保险服务机构在多式联运单证流转中的参与度,为单证使用企 业提供授信融资、供应链金融、国际结算等服务。提升通道沿线 对多式联运单证的认可度,探索“区块链+金融”和单证电子化 推广应用。
(十四)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持续推进国家和市级多式 联运示范工程,及时做好项目运行监测、绩效评估、经验总结和 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在枢纽场站建设运营、联运设施设备创新、 联运线路开发、标准规则探索、物流信息联通等方面开展示范引 领。鼓励相关区县在枢纽建设用地、疏港道路建设、政策资金保 障等方面支持多式联运示范项目。
五、加快培育多式联运市场主体
(十五)提升本地市场主体效能。强化本地物流企业在多式 联运体系建设中的担当作用,加快集团化、现代化、国际化进程。 支持本地企业走出去,在陆海新通道、班列、江经济带等沿线, 布局建设集散分拨节点、海外仓等网络。支持港航运企业、铁 路货运企业、贷代企业、邮政快递企业、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等延 伸服务链条,向专业化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探索建立区域多式 联运发展联盟,搭建合作交流平台。
(十六)引进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主体。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 航运、第三方物流、国际货代等企业参与多式联运体系建设。支 持具有全球视野的多式联运市场主体发展,推动通道多式联运产 品持续创新。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物流供应链企业在设立区域总 部或功能性总部。
六、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十七)加快大宗物资“公转铁” “公转水”。围绕铁水联 运枢纽港,推进煤炭、粮食、矿石、建材等物资“水水中转” 或“散改集”铁水联运。鼓励“公转铁” “公转水”,加强港 与铁路运输企业合作,推动中距离大宗物资经港铁水中转运输。 鼓励短距离运输采取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辆运输。
(十八)推进绿色低碳运输组织方式。探索生活物资“外集 内配”,推动城市分拨配送绿色运输。加大铁水联运、铁海联运 班列开行力度,加快建设“无水港”网络。探索城乡物流、电商 快递、终端配送等“统仓共配”。
(十九)推动港、园区布局无轨站。提升铁路前置服务能 力,推动铁路部门在货运需求较大且无铁路专用线的港优先布 局铁路无轨站,促进集疏港货物向铁路转移。鼓励物流园区、工 业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等盘活闲置用地,设立集装箱无轨站,提 供铁路集装箱货物运输相关服务。
七、打造创新发展先行示范
(二十)建设多式联运创新发展核心区。加快货运站南货场、 重大件码头、多式联运基地等重点工程建设,完善两路综合保税 区、岸功能。研究应用智能空轨系统、智慧港、智慧场站等 先进装备技术。聚焦“世界中转港”建设,拓展港的铁海联运, 提升港联动效率。建设江上游航运中心枢纽港,深化水水中转, 做大中转物流和中转贸易。依托开放平台资源,加快多式联运服 务规则、管理流程、运输组织创新。深入推进国际贸易物流产业 链制,打造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和金融科技平台,形成全国有影响 力的多式联运枢纽产业集群。
(二十一)建设万达开多式联运合作试验区。推动万达开交 通物流一体化发展,依托区域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共同申报国家 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提升区域货源组织能力。加大多式联运班 列开行力度,扩大铁江联运“一单制”试点。持续巩固通道,积 极开辟的矿石、煤炭通道。加密集装箱航线,探索开行水中转航 线。
(二十二)建设高品质国际物流城“升级版”。加快班列集 结中心、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和国际供应链服务中心 建设。对接国际先进投资和贸易规则,探索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 扩大多式联运“一单制”应用。探索“班列+运邮、跨境电商、 冷链、新零售”等服务模式,推动班列笼车运输试点。围绕汽车、 医药、冷链等产业,提供国际物流、保税仓储、展示交易、保税 维修等服务,打造国际商品集散分拨示范基地。
八、加强城市群协同联动
(二十三)共建地区双城经济圈多式联运体系。深化班列一 体化发展,加强在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化、市场拓展、线路优化、 海外仓布局等方面的合作。推动陆海新通道运营主体高度协同、 市场共享,探索在国家共建共享物流基地、海外仓等设施。共建 江上游航运中心,联合打造世界级机场群,合力推动区域多式联 运协同发展。
(二十四)加强与城市群对接联通。推动联通地区的交通物 流主轴建设,构建普铁、高铁与航空相互补充的快速物流廊道。 开行-的铁路货运班列,探索发展-的高铁快运班列。推动与地 区主要港合作,拓展江海联运、铁海联运等组织模式。
(二十五)加强陆海联动。开行铁海联运班列,扩展陆海内 外联动辐射网络。加大班列开行密度,加强产业对接和贸易合作。 统筹公路货运需求,建设公路班车集结枢纽。
九、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二十六)加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加大集装箱、半挂车、 托盘、集装袋的循环使用,培育专业化、标准化多式联运设备租 赁市场。积极推广使用冷藏集装箱、粮食专用箱、罐式集装箱等 专业设备。推广滚装甩挂运输、江海直达运输等方式,应用滚装 甩挂专用船舶、江海直达船舶等专业化运输装备。鼓励发展铁路 商品车、冷藏、危化品等特种专用运输车辆。加大LNG、新能源 车辆使用,鼓励通过甩挂、甩箱等方式促进公路集疏运效率提升, 提高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
(二十七)推进集装箱共享调拨体系建设。加快引导境内外 航运、铁路、港企业在设立集装箱提还箱点。支持铁路、海运、 公路运输企业开展集装箱资源共享,优化集装箱空箱资源配置, 提升集装箱使用状态、位置、取还箱管理、交割清算等流程监测 水平,降低集装箱管理成本,提高集装箱使用效率。发展集装箱 租赁市场,提供集装箱租赁、交易、管理等服务。
(二十八)推动物流信息互联共享。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 ”加快推进“1 + 5+N”物流信息平台体系建设,积极支持铁 路、公路、水运、航空以及相关卡方面信息化系统与物流信息 平台对接,进一步促进铁路、公路、水运、航空方面的多式联运 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多式联运全程可追踪、一体化信息服务。加 快推进多式联运信息采集交换、货物状态监控、作业自动化等领 域的技术创新应用,推进不同运输方式、不同企业间多式联运信 息互联互通。
十、完善支持保障体系
(二十九)强化组织实施。依托市岸物流发展工作联席会 议制度,统筹全市多式联运体系建设,负责相关任务的推进实施 和监督,协调解决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跨运输方式的规划、 标准、政策等。各区县要将发展多式联运和调整运输结构作为“十 四五”交通运输领域重点事项,有力有序推进。
(三十)完善支持政策。加强多式联运重点项目用地保障,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总规控规的衔接。积极争取综合货运枢 纽等中央政策资金支持,用足用好市级岸物流、交通等部门专 项资金,统筹加大对多式联运枢纽场站及集疏运系统建设扶持力 度。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或大型物流 企业等设立多式联运产业基金。推动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参与枢 纽场站及集疏运项目的投资,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三十一)加强统计监测。探索建立市多式联运运行评价体 系,推进全市多式联运专项统计调查和运行监测。建立全市多式 联运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开展多式联运企业运行数据的动态监测, 利用大数据平台,探索建立涵盖区域间和国际间主要通道辐射范 围、流量流向、货品货类、货物价值、运行时效等指标的多式联 运动态监测和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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