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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协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外发管理办法
1. 目的:为了规范如何选择外发厂、外协生产订单下发、物料交接、过程控制、品质保证和出货管理等,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东莞协顺公司及其各外发加工厂(以下简称外发厂);
3. 职责:
3.1 采购部:负责外包商寻找及组织对其评估及相关协议的签订,单价确定,外发加工订单下发,及交期跟进,
与外发厂的沟通,并对每个月各外发厂的对帐清单、出货数量进行核对和确认。
3.2 PMC:负责所有外发产品的请购计划、物料控制和交货跟进,统计外发厂的物料损耗;
3.3工程部:负责所有产品的工程图纸,品质标准,必要进提供相关的作业指导书,机器设备操作指导;
3.4 品管部:负责各外发厂的产品品质控制和品质改善工作、参与外发厂的不良分析、处理与之相关的客户抱怨和投诉,负责各外协厂反馈的我司发放的物料异常确认和处理。统计发外厂的成品送检合格率、退货率和与之相关的客户抱怨,提供数给采购部方便采购部每个月对各外发厂进行综合考核;
3.5 生产部:协助相关部门提供外发厂所需的机器设备;
4. 管理程序:
4.1 外发范围确定:
A、我司的产能无法满足出货之需,需外发才能保证出货需求;
B、我司因工艺或设备能力不足,需提供物料外发生产;
PMC开物料请购单进行外发申请:
A、PMC根据BOM要求,有部件需外发的需申请外发;
B、我司内产能不能满足出货需求,生产部电邮给PMC,CC给资材经理,经资材经理同意后,由PMC申请外发;
4.3外发厂商的选择:
4.3.1 采购部根据PMC的需求申请,组织对有合作意向的外发厂的加工能力,品质控制,人员资格等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选定新的外发厂;评审采用《供方选择与采购控制程序》的“供应商调查评估报告”格式;
4. 评估通过后,对有合作意向的外发厂,采购部须拟制与外发厂的加工合同等商务文件。这些商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环保协议〉、〈供应商保密协议〉、〈模/具托管协议〉
4.3.3 由采购部联络相关部门准备好相关设备治具,并收集相关的品质或技术资料给外发厂商,这些资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工程图纸〉、〈作业指指导书〉、〈技术标准〉和其它产品要求;
这些资料首次外发由工程部提供给PMC,并CC给采购,工程部发行这些文件需保留相关记录,采购部将资料提供给外发厂,需有外发厂的接收记录;
4.3.4 当外发厂商与我司签订了以上4.3.2 中商务资料并且确认其已经明确理解了以上4.3.3中的品质/技术资料后,采购部可以安排外发厂进行一次小批量试产,如需我司工程部/品质部进行指导可向采购部提出,由采购联络相关部门对外发厂进行指导。外发厂试产结束后,须做“试产总结报告”,并附上样品做成承认书交工程部确认,工程确认OK后,按规格书的管理流程执行管理;
4.3.5工程承认OK后,采购部将可将外发厂相关资料存档并登录进合格供应商名录,以备查询,合格供应商名录中,能清楚识别外发厂;
确定为合格外发厂后,采购可以采购单形式下单给外发厂生产;
5.外发准备
5.1 采购部制定“产品外发单”给相关部门准备;
5.2如果需提供设备,由采购通知生产部,由生产部做好相关准备;所有设备治具提供给外发厂,采购部需签订托管协议,外发厂需按加以维护保养,外发订单完成后需交回我司,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3 PMC根据“产品外发单”安排仓库准备配套物料等外发厂过来领取或配送;
5.4采购部通知外发厂来我司领取物料或其它物品;
6.外发厂领料要求
6.1 所有外发厂领料人员都必须持有相应外发厂委托证明,我司仓管员发料须核实领料者是为该公司在职人员,并有此权限的人员,方可发料,并要求领料人员签收;
外发厂人员须在指定的点料区活动,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车间与库房其它区域;
外发厂人员对于物料的任何问题(如数量不符等),须与仓管员共同确认;
外发厂人员在点料区只能对本公司的加工物料进行复点,严禁翻看其他物料,或私自动仓库其它物品;
点料作业完毕外发厂人员须及时清理工作现场;
6.6 领料出厂需开放行条,行政部保安根据放行条及产品外发单的物料情况核查后方可放行出厂;
7.外发生产执行
7.1外发厂在收到物料、资料或设备后需认真核对,有问题及时提出,并与我司采购部门联系,以便及时得到解决;
7.2 外发厂在生产之前必须要清楚我司产品的品质要求并按我司要求控制过程品质,包括:须有正式的工艺指导或技术指导,严禁没有文件指导非法作业;落实必要的人员培训资格要求及检测要求,做好首件、巡检、全检、FQC/QA检查工作,必要时我司派出品管人员监察外发厂的过程品质;
7.3外发厂需执行我司环保协议要求,控制好生产过程,以确保产品符合环保要求,如果要用辅料,必须得到我司工程部确认才可使用, 如果因未按要求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外发厂独自承担,并且我司会根据相关规定给予适当处罚;合格环保料需加贴绿色环保标签;
7.4外发生产时因我司原因内部工程变更,变更的信息,由工程部提供给采购部,由采购通知外发厂变更;当有工程变更时,外发厂应将变更前后的产品数量和状态须通知我司采购部,以便我司针对对变更前生产的产品作相应处理决策,外发厂须按采购部的指示区分处理变更前的产品;
7.5须严格控制物料的使用,减少浪费,我司物料部配料时会提供一定比例的损耗备品给外包厂,如果超出损耗超领的需到我司填写补料单申领;
7.6外发厂需按计划执行生产,满足我司出货或订单之需,如有异常问题影响交期应提前通知我司采购部;
7.7生产完成后,需进行一些必要的包装防护,如我司有特殊包装要求,需按我司要求包装,如因包装不当导致运输、搬运中出现的品质问题应由供应商担当其品质责任;出货产品必须进行必要的标识,以便让我司能识别出是何产品、何时何地生产的,数量是多少;
8. 外发产品回厂及检验
外发厂生产并完成检验OK后,应及时送回我司。如需晚上送货时,应提前通知我司采购部,以便协调相关人员收货与检验;必要时成品须须附上首件、巡检、全检、FQC/QA检查的检测报告;
,我司IQC 对产品将进行抽检,对于不合格批,将按照我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可能需相应外发厂人员到现场挑选或采取退货的处理措施,外协厂必须配合;
9.1外发厂在订单完成后一周内必须完成相应订单的物料损耗清单给我司采购部,采购部将此清单交PMC核对外发厂的补料数与损耗数,然后交给采购与外发厂确认,双方确认OK 后,以作为货款清算物料损耗的依据之一;如有余料退回,外发厂应整理整齐并标示清楚,仓管员须核实数量;
预选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
10.参考文件
10.1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
10.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0.3RoHS管理控制程序
10.4工程变更控制程序
11.相关记录
11.1物料请购单
11.2产品外发单
11.3供应商调查/评估报告
11.4采购单
11.5进料验收单.
11.6进料检验报表.
11.7进料异常联络单
12.外发管理流程图
外发申请
外发厂选择
外发订单下发
外发准备
物料/文件/设备交接
外发生产执行与品质管制
外发产品回厂检验
结单清算
修 改 记 录
制 定
审 核
核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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