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电子屏制作安装合同协议书
编号:电子屏制作安装合同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制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细则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双方约定的有关事项
1、LED电子显示屏的规格型号:
2、工程量:平方米.
3、电子显示屏的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计元;控制卡、安装、调试、培训、辅助材料、维护、人工、运费等费用为元,税价另计元,总计为元。(大写:)。工程地点:
4、安装工期:本工程应在年月日前安装完毕,并交付甲方正常使用。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首付乙方元订金,乙方材料进场,经甲方验收后,一次付清余款给乙方。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拖延支持款时,按合同金额每天赔偿乙方损失5%超过十天,乙方有权对安装产品不予保修或拆除产品,并按甲方违约处理。所收款项以乙方提供的收据为准。
6、施工安全:在电子显示屏安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安装方式:在施工期间由甲方安排专人协助乙方施工,并提供梯子、脚手架、电源线、电源、电脑等;如需乙方租凭时产生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保修:乙方对所制作的产品负有月内保修责任。保修细则见保修条例.
三、违约责任:合同所约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若有违反,按总造价的30%予处处罚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电话:电话: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LED显示屏保修条例感谢您购买本公司的LED单色显示屏。本产品经过严格检验,老化测试,如遇问题,原则上按照以下条款进行保修:
一、保修承诺:
1.屏体的质保期为一年,软件光盘不在维修范围内。
2.在质保期内,维修;以合肥为中心,20公里内上门维修,超出20公里需由甲方支付给乙方路费和食宿费用。
3.客户在购买本产品30天内,连续出现两次质量问题,可更换有问题部分。
4.质保范围是指产品在自然的、正常的使用下出现问题。
二、保修例外上述承诺不适用于下列情况:本产品整机或部件已经超出保修期;2产品被客户私自拆开、修理。
3由于电压不稳定而造成的显示屏烧坏。
4产品存在物理性的破坏,比如砸伤、撞伤、挤压变形、破屏等;5由于您的计算机中毒等原因,造成的不能联机或显示屏软件丢失,不能使用的;6未按说明书要当使用、保管、或操作产品造成的故障(例如带电插拔数据线,带电插拔非USB外接设备等);7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战争等。
三、附则
1.由客户的原因,造成电子屏不能使用的,本公司按成本费维修。如果客户的电脑中毒等,按最低服务费收取;
2.维修方式:客户送修。需要上门服务时,由客户支付相应费用(交通费、人员工资、配件等)
3.本条例的修订权、解释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归安徽XX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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