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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过程中潜在事故分析和评估.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10197943 上传时间:2025-04-26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17.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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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过程中潜在事故分析和评估 展开危险源辨识,主要目的是查找潜在的事故,并对其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等级,便于制定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下面介绍几种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常用的事故分析和评价方法。 (一)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的应用 危险因素的辨识、评价的方法很多,目前广泛采纳的方法多是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它是美国的K.J.格雷厄姆(kenethJ.Graham)和G.F.金尼(GilbertF.Kinney)研究了人们在具有潜在危险环境中作业的危险性,提出了以所评价的环境与某些作为参照环境的对照 为基础,将作业条件的危险性作为因变量(D),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E)及危险严重程度(C)作为变量,确定它们之间的函数关系。依据公式计算的危险性分值,用对照 危险性分值划分的危险程度等级,来确定其危险程度。具体做法是: (1) 按照危险因素辨识的类别和内容,结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过程,确定识别危险有害因素的范围和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2) 依据“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LEC)〞的基本原则,确定各个危险有害因素的事故或危险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L)。 (3) 确定各个危险有害因素暴露于危险环境频率的分数值(E)。 (4) 确定各个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后果的分数值(C)。 (5) 依据危险等级D=L×E×C,确定各个危险有害因素危险等级(D)。 (6) 依据各个因素危险等级,分别采纳有针对性的措施。 上述L为事故或危险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概率。事故或危险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L)见表5-1。 表5-1 事故或危险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L)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6 相当可能 极不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实际不可能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E为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次)。暴露于危险环境频率的分数值(E)见表5-2。 表5-2 暴露于危险环境频率的分数值(E)   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 10 连续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 6 每日一次或数次在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的暴露 2 每月一次的暴露 1 每年一次或数次出现潜在危险环境 非常少见地暴露 C为发生事故可能会造成的后果。可能后果的分数值(C)见表5-3。 表5-3 可能后果的分数值(C)   分数值 可能后果 分数值 可能后果 100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6 重大,手足伤残 40 灾难,数人死亡 3 一般:略微可恢复的伤害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1 引人注意:不利安全健康 7 严重,躯干致残     依据公式D=L×E×C,确定每个因素的危险性大小。 L×E×C的值越大,说明该系统危害性越大,必必需加以防范,采纳有效可靠的措施控制风险,达到同意的安全范围(也就是人们能承受的程度)。 依据D值大小,参照表5-4确定危险等级 表5-4 危险等级划分   危险等级 分数值 危险程度 Ⅰ 大于300 极其危险,停产整改 Ⅱ 160~320 高度危险,马上整改 Ⅲ 70~100 显著危险,及时整改 Ⅳ 20~70 一般危险,必需要观察 Ⅴ 小于20 稍有危险,注意防止 这种方法的特点是简便,可操作性强,有利于掌握企业内部危险点的危险状况,有利于促进整改措施的实施。问题是三种因素中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只有定性概念,没有定量标准。实施时很可能在取值上因人而异,影响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二) 安全检查表法(SCL)的应用 安全检查表法一直是一种被广泛应用的方法,它以其系统、完整的特点和简单易行的优点而为人们所接受。在安全检查表评估中,所有可能导致危险的因素都将被涉及,可以使人们对整个工厂安全状态有着全面、系统的了解,对各个子系统的危险程度形成基本的熟悉,达到从宏观上掌握安全状态、找出危险源所在的目的。 表5-5是某天然气采气输气作业场站安全管理内容检查表的一部分;表5-6是某天然气采气输气作业场站在投入运行时,对其进行验收检查的一部分。除此之外,还有半定量的安全检查表,主要是事先确定判别标准,检查时依据实际确定分数。 表5-5 安全管理检查表(部分)   序号 检查内容 事实记录 检查结果 依据标准 1 2 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站长和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法》第4条 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法》第19条 4 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19条 5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安全生产法》第20条 6 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23条 7 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专业培训或委托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安全生产法》第21条 8 9 10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各工种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第17条 11 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安全生产法》第6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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