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产品定购合同范本
必需方:〔以下简称必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开户行/帐号:
税号:
供方:〔以下简称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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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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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帐号:
税号:
供、必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必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必需方供应附件一中所列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
1、由必需方以《物料定购单》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定购单》后应回传确认函,如有任何问题必需在一个工作日〔8小时〕内书面通知必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必需方有权依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状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为确保产品数量的准确性,供方须免费提供1-3%的易损耗件和必需方客户所必需的随柜修补件。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
1、供方应按必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通过必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必需严格按照经必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必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或菲林等,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确保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三、品质确保:
1、供方应确保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必需方要求,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需提前书面报必需方确认。
2、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确保体系以满足必需方要求,必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3、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必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4、对必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看法,供方必需及时解决和整改,假设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必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
四、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必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颜色、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车装卸、长途运输,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伤等由供方负责。
五、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当:
1、交货地点:必需方工厂仓库或指定地点。
2、运输、装卸费用:由供方承当。
六、价格及付款方式:
1、供、必需双方均应不断改善,通过提升质量与效率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最终客户,双方确认努力坚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每年至少检讨一次价格。
2、供方报价中含有模具费的产品,在必需方购满规定数量后,供方应自动下调采购价格。
3、供、必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方批准的价格。
4、付款条件:月结天,结算日期以供方产品入库后,必需方在每月日前收到供方提供的正本发票开始计算〔收到发票日期以签收单为准〕。
七、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必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实〔必要时必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必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必需方定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
2、必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
3必需方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必需方提出书面申请看法复检,否则视同接受。
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必需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供方仍应承当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必需方采用有效措施予以补救,以满足必需方正常生产的必需要。
5、必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八、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标准件、通用件产品的幅度为3-5%,非标准件、专用件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必需方造成的损失费用。
2、供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必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必需方不能利用的,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状况,由供方负责挑选、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使用紧急必需挑选、返修时,则供方应马上组织挑选、返修或必需方直接组织挑选、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当〔人工费:10元/小时人〕;供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当支付的费用,必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必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4、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必需事先与必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必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必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必需方造成损失的费用。
5、供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必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供方承当;供方提前交货,必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必需方可拒绝提前提货。
6、因供方产品不合格进行挑选、返修或退换,而造成必需方生产停工待料时,必需方有权视状况严重程度进行罚款,每延误一个工作日处以至少壹仟元罚款,延误必需方出货期而必需空运或遭到必需方客户延误交期索赔的费用由供方承当。
7、因供方提供必需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必需方客户投诉,造成必需方损失的,必需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供方,经供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供方货款中扣除,如供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地所在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
九、必需方违约责任:
必需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供方货款,须事先与供方联系,说明原因及解决方案,获得供方同意后,并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十、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状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供方从必需方得到的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模具和样品等,未通过必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绝不同意把必需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和模具转让给第三方加工、制作产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负全部责任。
4、本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十一、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必需方不必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a、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b、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必需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c、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给予处分时。
2、协议一旦解除,供方接到必需方通知后,应马上归还必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并偿还一切债务。
3、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必需方损失的,必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解决:
供、必需双方之间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___份,供、必需双方各执_____份。
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于供、必需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一方提出必需延长合同的有效期,经另一方确认后可延长合同期限。
十四、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必需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供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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