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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劳保、生活福利设施及辅助人员配套标准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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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年 月 日 实施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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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劳保、生活福利设施及辅助人员配套标准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保证现场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为现场职工提供相对舒适和配套齐全的生
活设施,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项目经理部现场劳保、生活福利设施及辅助人员配套标准的管理。
3职责
3.1财务部负责建管部执行本规定的指导、监督及检查。
3.2建管部及各项目部负责本管理规定的控制、实施。
4措施和办法
4.1项目经理部劳保、生活实施配套应以满足日常生活、保证人员有一个安静、舒适的短期生活环境为目的,并贯彻节约、简洁、实用,利于员工身心健康的原则。
4.2各项目经理部在进场前应由工程部根据项目的规模、单体工程数量、复杂程序、重要程度确定项目部人员数量。一般6人及以下为小型项目部,7-10人为中型项目部,11人及以上为大型项目部。
4.3项目经理部劳保、生活设施的配置应由项目经理提出要求,并在当地经询价,列出详细清单及单价、总价,填写《现场劳保、生活福利设施配套计划申请表》,上报公司批准。
4.4宿舍配置:项目部刚进场期间,可暂住在建设单位招待所或就近的旅社、宾馆,以每人每天不超过公司出差标准,暂住期以不超过1个月不宜,项目经理部应就近租用普通住宅或开发区专用宿舍作为项目经理部长期生活、住宿之用。
4.5租用住宅以建筑面积计算,人均不超过15平方米。租用住宅时,为保证安全,以封闭的成熟小区为宜,租用多套时,应尽量在一栋楼或在一个小区。租用住宅时,以装修并配置好家具电器为宜,尽量不租用毛坯房或无家具电器房。
4.6汽车及驾驶员的配置:小型项目经理部且地处城区时,原则上不配备小汽车,外出及办事以出租车及公共交通为主;小型项目经理部不在城区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配车;中型项目经理部可配置一辆小汽车,大型项目部可配置1-2辆小汽车。小汽车的配置数量和标准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及总经理审批同意。
小汽车应配专职驾驶员,驾驶员可由公司派出或在当地聘用。在当地聘用时,月聘用费参照当地驾驶员收入标准,且应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小汽车应固定责任人管理。
4.7炊事员配置:中、小型项目可聘用一名炊事员,大型项目可配备1 -2名炊事员(含助手)。炊事员月聘用费不得超过8-15元,助手月聘用费不得超过5-10元,均必须通过体检合格后才能上岗,且须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工资可按此标准结合当地指标和劳务市场指标由建管部审定,报综合保障部批准。
4.8伙食标准:每人每天按10-13元标准控制,各项目经理部具体伙食标准应书面报建管部总监审批后,存财务部备查。伙食费支出应单独列支。
4.9项目部经理部其它生活、劳保设施配置参照下表:
序
号
名称
单位
配置数量
配置标准
备注
1
宿舍
间
1人1间
项目经理
2
宿舍
间
2-3人一间
其它人员
3
炊具
套
每项目经理部1套
按需要配置
4
餐具
套
每人1套
按需要配置
5
电视
台
每套房1台
10元以内/台
6
洗衣机
台
每项目部1台
15元以内/台
7
冰箱
台
每项目部1台
20元以内/台
8
热水器
台
每套房1台
20元以内/台
9
消毒柜
台
每个项目1台
10元以内/台
序
号
名称
单位
配置数量
配置标准
备注
10
空调
台
每间房1台
20元以内/台
11
台灯
个
每人1个
50元以内/个
12
驱蚊器
个
每间房1个
20元以内/个
13
电插座
个
每人1个
20元以内/个
根据需要购买
14
床
张
每人1张
3元以内/张
15
垫子
张
每人1张
1元以内/张
16
厚被子
条
每人1条
1元以内/条
根据需要购买
17
薄被子
条
每人1条
50元以内/条
根据需要购买
18
床单
条
每人2条
50元以内/条
19
被罩
条
每人2条
50元以内/条
20
枕头枕套
套
每人1套
50元以内/套
21
枕巾
条
每人2条
10元以内/条
22
床头柜
个
每人1个
50元以内/个
23
衣柜
个
每人1个
1元以内/个
24
衣架
个
每人10个
2元以内/个
25
桌子
张
每人1张
150元以内/张
根据需要购买
26
椅子
把
每人1把
50元以内/把
根据需要购买
27
餐桌
张
每8人1张
3元以内/张
以8人参考
28
雨鞋、硬底劳保鞋、手套、手电、安全帽
套
每人1套
2-250元以内/套
29
其它:个人洗漱用品、个人生活
自理
序
号
名称
单位
配置数量
配置标准
备注
用品自理
30
固定电话
部
每套房1部
1元以内/部
可接通宽带,
但不得拨长途
4.10上表中,凡每人一套的用品,项目经理部可按项目部实际人数乘以1.2的系数的数量来配置,经作为备用,其它物品,必须严格按上表数量配置。
4.11当租用的住宅已经有部分家用电器配置时,则项目部不能再配置。当就近有竣工项目部时,要优先使用原项目部存留下的物品,不足时再补充。
4.12日常保人洗漱用品及个人生活用品自理。
4.13项目经理部购买以上物品后,应设专人管理登记造册,注明管理人及使用人,属固定资产的,要按固定资产购买程序进行申报和登记。在项目经理部解散时要将物品的处理方案报公司核准并履行核销手续。
4.14项目部现场工作人员,根据当地恶劣天气情况需要采取的防暑、防寒等措施以及现场恶劣工作环境的特殊保护,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单独采取措施,确保现场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4.15本规定确定的购置物品单价可根据不同地区和物价指数变动情况作出调整,但超过上限标准须报综合保障部审批。
5相关文件
6记录
《现场劳保、生活福利设施配套计划申请表》
7解释权
本标准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现场劳保、生活福利设施配套计划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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