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主要依据(一)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为依。(二)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三)针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所应采取的技术措施。(四)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五)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一)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指改善对职工身体健康有害的生产环境条件,防止职业中毒与职业病的技术措施。(二)减轻劳动强度等其它安全技术措施。(三)辅助设施。指保证工业卫生方面所需的房屋及一切卫生性保障措施。(四)安全宣传教育措施。三、安全技术措施管理(一)所
2、需安全技术措施专题不足,可形成措施具体方案报集团公司,争取支持。(二)每年年终,由技术措施科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报送主管部门。当年未竣工或计划内未施工的项目,应结转列入次年的计划。(三)属消除固定资产设备缺陷的措施,应由生产费用开支,不得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款。四、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验收与管理(一)措施项目竣工,经试运正常后,由工程主管单位报请相关部门按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二)措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由车间(部门)组织操作人员学会操作,制定操作规程,并将安全技术措施设备与生产设备同时纳入设备管理。(三)安全技术措施设备要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检修,保证处于良好状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
3、度(二)第一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企业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为了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以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应以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安全健康和促进生产发展为目的。第二条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公司在编制年度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第三条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公司每年从全部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技安措施费,用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和革新、挖潜改造的工程项目,做到安全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上述工程项目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方案、定型图纸资料,主管设计单位应与安全管理部门会签后才能施工。竣工后,由安全管理部门参如验收。确认未达到国家标准或不符合安全要求者,不应报完成并不得投入使用。第五条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后,应经过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测确认,未达到国家标准者,不应报完成,无故拖期造成不良后果者,应追究责任;完成项目,应立即组织专人管理,并制定管理责任制度,保养制度,以确保发挥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