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矿井采区测量制度
1. 采区测量包括采区内的联系测量、次要巷道测量。
回采工作面和各种碎部测量等。
2. 采区内定向测量应以采区控制导线为基础,采用下列方法之一进行:
(1).通过两个竖直巷道定向;
(2).通过一个竖直巷道定向,可采用双垂线瞄直法、三角形连接法等,但两根垂线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3).通过倾斜或急倾斜巷道定向。
3. 采区内定向测量的测角、量边按采区控制导线的要求进行,两次定向结果之差不得超过14。分水平(即分阶段)依次逐级定向时,同一水平两次定向测量结果之差不得超过14/ (n为中间定向水平个数)。
4. 在采区次要巷道中,为填图敷设的碎部导线,应以采区控制导线为基础,尽可能敷设成闭(附)合导线。敷设支导线必须有可靠的校核措施。
5. 碎部导线测量可根据生产需要选用低精度经纬仪、罗盘仪或简易测角仪等进行。
6. 导线和三角高程的相对闭合差应分别不大于1/5 和 1/10。
7. 用罗盘仪在没有磁性物质影响的地方敷设碎部导线,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a・导线边长应小于20m,导线最弱点距起始点不宜
超过2m,相对闭合差不得大于1/2;
b. 磁方位角应在导线边的两端各测一次,两次之差不得大于2° ;
c. 导线边的倾斜角,可用悬挂半圆仪测定,高程相对闭合差不得超过1/3;
d. 边长可用检查过的皮尺丈量,读至厘米。
8. 回采工作面每月的测量次数,应能满足生产和回采率计算的要求,至少须测出工作面月末位置。
9. 测量回采工作面时,还要测出充填区的位置、矿层厚度和采高等。
10. 井下碎部测量可采用支距法、极坐标法或交会法等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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