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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仓储管理制度,仓储业务流程,呆废物资管理办法
全文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仓储业务流程管理 2
第三章 物资仓储帐务(单据及报表)管理 2
第四章 物资存储管理 3
第五章 呆废物资管理 4
第六章 仓库管理人员岗位规范 5
第七章 附则 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物资仓储在公司物流控制中效益增长和价值增值的重要作用,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物资系指公司经营中须建立仓库实施存储的物资。
第三条 物资仓储管理的原则:统一管理、分类建库、集中控制。
第四条 本办法的仓储仓库系指参照公司物资分类编码,按照性能相似、养护措施相似、作业手段相似、消防方法相似归类实施的物资仓储管理单元,每个物资仓储管理单元均指定专属的仓库编码,配备专职专人担任仓库管理员。
第五条 仓储物资的分类管理:
1、生产性物料(包括成品和结构车间的机加件半成品)由物资管理部仓库管理;
2、其它半成品由相关车间管理;
物资管理部仓库的具体设置由物资管理部统一规划,财务部审核后实施。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含子公司和分支机构)。
第二章 仓储业务流程管理
第七条 物资仓储业务作业全过程所包含的内容有:验收入库作业、出库作业、保管作业、盘点作业、呆废物资处理、退货处理、账务处理、安全维护、资料保管、信息反馈等。其作业流程大体上如本办法附录《仓储业务流程图》所示。
第八条 公司颁行系统的物资仓储管理制度,对仓储业务流程的具体操作作出规定, 这些制度包括(不限于):
《物资入库管理办法》;
《物资出库管理办法》 ;
《物资入库验收实施细则》 ;
《物资台帐管理办法》 ;
《库存盘点管理办法》等。
第三章 物资仓储帐务(单据及报表)管理
第九条 物资仓储帐务是物资有关信息的载体。本办法所指的物资仓储帐务包括形成帐务的单据和由帐务产生的报表。
第十条 物资仓库管理部门(车间)主任是物资帐务管理的责任人,负责按照本办法和上述制度规范建立帐务,正常运行。
公司财务部是物资帐务运行的督查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类物资帐务的执行情况,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提出纠正和改进意见,对重大的问题应向总经理提交专门报告。
第十一条 台帐
所有仓库均必须对所管物资建立台帐,其要求按《物资台帐管理办法》执行。自本办法颁行之时起,凡没有对所管物资规范地建立台帐的部门(车间),均由主任负责建立台帐,财务部负责执行情况的检查。
第十二条 单据
单据是反映物资转移或性能形态变化的凭证。以仓储为中心的物流控制,包括原材料、辅料、半成品、成品、配件、辅机以及低值易耗品等仓库的采购入库、验收、领用、出库等环节中的单据均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设计和修改改版。自本办法颁行之时起,财务部负责对物流控制中的所有单据进行梳理、检查,统一设计。
第十三条 报表
物资报表必须集中反映物资进、消、存的状况和资金流的变化。财务部负责按以下要求制定专业性的物资报表,规范报表运行制度,并贯彻实施:
1、报表应完整反映物资采购、仓储、产品产出资金形态变化的结果;
2、报表应按物资分类分别反映明细报表和汇总报表;
3、报表周期按月报、年报设计,并统一报表时点和报表统计“时间环” ;
4、对于汇总报表应设立“同比” 和“环比” 。
第四章 物资存储管理
第十四条 物资管理部负责对库房货位、货场进行统一规划和建设,分类、分区管理。
1、按公司物资分类品种、规格、体积、重量等特征分类存储,决定堆码方式及区位;
2、按公司5S的要求物品分类存放 ,摆放整齐:
小件物品设置货架,堆垛成形,五五成行,过目成数,以利目视管理;
堆垛整齐稳固安全,码垛要符合物资特性,垛层要分明。
3、储物空间分区及编号。设置标牌,标示物资编码、品名、规格型号、批号,标识醒目、朝外,便于盘存和领取;
4、绘制物资仓库平面图,标明各类物资存放位置,并贴于明显处,利于收发和建立分区明细帐。
第十五条 物资管理部负责制订《物资仓储安全条例》,内容包括防盗、防火、防水、防锈、防变质、防事故以及电气安全等安全规章,并确保制度规范执行。
第五章 呆废物资管理
第十六条 呆废物资是指:
1、呆滞物资:存储期超过三年及以上没有使用或预计长期不会使用的物资;
2、废次物资:已经损坏、报废不能实现原有使用价值的物资。
第十七条 呆废物资的管理制度:
财务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包括呆废物资台帐、剩余价值维护、回用或变现处理和修旧利废的制度,并监督制度的运行,;
物资管理部是呆废物资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十八条 呆废物资台帐及报表:
1物资部负责建立单独的呆废物资台帐,至少反映呆废物资的下述数据:
物资属性:品名、型号(图号)、规格;数量、重量、原始价格、原始用途;
存储信息:物资现状、购置时间、存放地点等。
2、呆废物资台帐数据可由以下途径产生:
①物资仓储台帐。从常规仓储台帐中筛分出的呆废物资;
②生产作业现场产生出的呆废物资
③用户退换货形成的呆废物资
③各部门(车间)定时上报的呆废物资;
④以旧换新、报废形成呆废物资;
⑤其它途径。
3、形成由台帐产生的呆废物资报表。该报表于每年3月1日(遇休假日顺延)由物资管理部主报财务部。
第十九条 呆废物资的处理途径:
呆废物资可按下述途径进行处理:
1、可以修复的;
2、可以寻求新用途另行利用的;
3、可以保值变卖变现的;
4、可以拆解利用的;
5、可以折价处理或贬值利用的;
6、社会废品回收变卖。
第二十条 呆废物资的处理活动:
结合年度物资盘点和台帐检查情况,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呆废物资处理,具体由财务部牵头,物资管理部组织实施:
1、除物资管理部编报的呆废物资报表外,请公司各部门(车间)上报呆废物资报表;
3、请有关部门(产品开发部、工艺部、产品制造部、车间等)集思广益集中提出呆废物资处理和认证意见。
4、组织修旧利废活动,评价利用成果,评价价值损失、拟订价值共享计划和价值补偿方案并按公司决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呆废物资剩余价值维护:
呆废物资剩余价值维护是指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持其残余价值,甚至以利实现其增值。
物资管理部指派专人兼职,必要时设置专门的场所,妥善保存呆废物资,并进行必要的清理、整理和防护。
第六章 仓库管理人员岗位规范
第二十二条 仓库管理员的基本素质要求:
1、掌握公司的物资管理方面的制度要求;
2、熟悉管辖范围内的商品知识;
3、了解一定的现代仓储管理知识;
4、熟悉仓储设备;
5、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知识;
6、品行端正。
第二十三条 物资管理部负责编制包括下述内容的仓库工作人员制度,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室审定实施:
《仓库管理员作业指导书》;
《仓库管理员工作纪律》;
《仓储帐务日清规则》;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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