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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施工安全风险告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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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施工安全风险告知书 贵方在〔 〕处施工的区域处于XXX供电公司管辖的〔 〕KV 〔 〕电缆线路保护区内,为了使您更好的了解国家对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的保护规定以及贵方在施工中所存在的安全风险,预防可能发生的人身、设备安全事故,请您认真阅读本安全风险告知书,如有疑问,请随时向我们提出。如您确定已清楚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安全风险后,请在本告知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是为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依法受到国家保护并由供电企业管理的专用区域。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非法施工时,会有以下安全风险: 1、施工机械误挖到电力电缆,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的安全事故; 2、造成供电线路被迫停止运行,电网大面积停电,给当地供电用户带来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纳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因此,如果贵方正在进行的施工工程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XXX供电公司主管部门的许可,为确保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贵方人员、设备的安全,请贵方马上停止在保护区内的一切施工作业行为,并将人员、设备撤出保护区外。如果贵方不接受我方看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电力企业有权制止并可以劝其改正、责其恢复原状、强行排除妨害,责令赔偿损失,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以及采纳法律、法规或政府授权的其他必要手段。' 三、如果贵方的施工工程已取得了上述证件并得到了XXX供电公司主管部门的许可,为确保电力电缆线路的安全运行和贵方人员、设备的安全,请贵方积极配合并做好以下事项: 1、在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时,请提前一天通知我方人员,以便我们在现场进行安全监护,以确保贵方人员、设备安全施工作业。 2、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做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作防护用品。 3、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如"高压危险、禁止靠近'、"禁止乱挖'等〕,并设立专职安全员,对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施工作业进行安全监护。 附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保护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地下电缆保护区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户主〕〔公章〕: 业主〔项目经理〕 签名: 联系 : 日期: 电力线路管理单位: XXX供电公司 线路运行维护管理人签名: 联系 :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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