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施工图交接及现场核对完善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施工图文件(包括设计图纸、图表、有关说明、文件等,以下简称施工图)的发放、接收、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纠正和避免因施工图与现场实际不一致及工点设置不合理而造成的损失乃至造成工程隐患,依据际铁路施工承发包合同之规定,各架子队应对分管站点施工图开工前进行现场核对,完善施工图设计,确保工点设置合理,强化使用功能,合理使用投资。未经现场核对、完善的工点不予开工,特制定本办法。
机构和职责
第二条 施工图交接及现场核对完善工作实行归管理和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工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施工图交接及现场核对完善工作由工程部归管理。
工区工程部主要职责:
1、按照现场施工时间向业主催要施工图,必要时给业主提报供
图计划;
2、负责从业主领取施工图纸并进行妥善保管;
3、将施工图纸按各架子队工程情况进行分发,履行图纸发放手续;
4、检查各架子队图纸管理工作并督促其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
5、负责协调图纸交接及现场核对工作,将设计院及业主的施工图核对批复下发各架子队执行。
施工图交接程序要求
第三条施工图是工程实施的基本依据,各单位均应加强对施工图交付及交付后管理工作的领导。
第四条 施工图的逐级收发必须做到有记录、有签字,手续齐全。所有施工图均应先经工区工程部签收,登记图纸名称、图号、册数、发放时间、领取人等情况并加盖图纸专用章后下发。未加盖图纸专用章的施工图不准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第五条 施工图管理人员必须是专业技术人员,并相对固定。
第六条施工图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盗。作废文件应按有关规定作销毁处理。
施工图现场核对完善条件、工作程序及要求
第七条组织施工图现场核对的条件
在完成现场交接桩,经现场贯通复测无误,且施工图(或施工资料)已到位的情况下,即具备现场核对条件。
第八条施工图现场核对工作程序
1、先按施工图现场放样。要求隧道涵渠标出轮廓线及出入标高,车站标出位置、轮廓线,路基挡护构筑物轮廓线,取(弃)土场的位置,现场放样经复核准确无误后通知监理单位。
2、监理单位会同工区架子队对现场进行首轮核对,核对内容详见附件。
3、由监理单位汇总并提出需由咨询、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四方重点核对完善的工点、部位,特别是需进一步完善的路基挡护及排水系统、隧道新增、取消、改孔、方向、标高和功能兼顾及建议、需进一步地质补勘的部位等事宜,报局指挥部(施工、监理、咨询单位有不同意见一并上报)。
4、由局指挥部牵头,咨询、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参加,进行现场核对、现场办公。现场核对时,首先由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工程师提出对首轮施工图核对完善的建议,项目和工区总工程师予以确认及提出补充意见,设计单位介绍工点设计意图和设置原则,并对施工、监理单位提出的核对完善方案提出意见,经充分论证后形成现场纪要,涉及变更事宜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现场核对后续工作要求
1、经现场核对无须完善的工点才能申请开工。已确定需完善的工点均纳入变更设计管理,待设计单位按会议纪要要求编制变更设计图纸、文件经批准后,由施工单位实施。
2、如现场需要补充地形资料,各架子队应于现场核对后3日内向工区及局指挥部提交书面要求,业主1日内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3日内组织人员、设备到场,展开工作。
3、若需与地方政府、企业补充完善相关协议时,由局指挥部组
织办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予以配合。
第十条 各专业设计现场核对表由监理单位填写,参加核对的各方各执一份,并作为技术管理文件和监理批准工点开工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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