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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离婚律师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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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离婚协议〔离婚律师函〕 律 师 函 〔注:为保护当事人隐私,隐去真实姓名〕 xxx先生: 您好。山东鲁潍同心律师事务所赵连强律师受xxx女士的委托,就xxx女士与您解除婚姻关系事宜,郑重函告于您。望您在受到本律师函之日起三日内,及时联系本律师或xxx女士本人,妥善协商安排离婚事宜。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属于法定的离婚事由。夫妻双方对离婚事宜协商不成或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xxx先生,您与xxx女士因感情不合分开居住各自生活已经将近十年,分居时间已远远超过了法定离婚时间两年。您们分居之后,各自过各自的生活,互相之间几乎再没有联系,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合好的可能。现在您们的子女已经成年,法律上已经不再必须要您们扶养;生活上,您们各自自食其力,互相之间也早已没有了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这样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如果继续继续下去,将会对各自的生活产生负面的影响。 现在,xxx正式向您提出离婚的要求,但xxx女士合计到毕竟是夫妻一场,不愿将事情弄得四周亲朋友好都知道,影响到各自以及女儿的工作和生活,因此希望与您友好协议离婚,心平气和的协商有关离婚涉及到的事宜,故委托我所律师与您进行前期沟通。同时,如果您们双方协议不成或您执意不愿意出面进行协商,xxx女士也不排除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与您解除婚姻关系。届时,法院工作人员会到您家里或单位送达法律文书、案件会公开审理、相关的裁判文书也会挂到网络上,产生诉累不提而且会影响声誉。而且鉴于您们双方已经感情不合分居近十年的事实,法院会第一次起诉即判决离婚。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各种利弊与轻重,望您三思。 综上,本所律师建议您于受到本律师函后尽快与xxx女士或我所进行联系。如您执意不予配合协议离婚,我所将依法依据xxx女士委托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祝好。 山东鲁潍同心律师事务所 2017年x月xx日 联系方式: xxx女士: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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