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XX通信工程公司《车辆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10187868 上传时间:2025-04-25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3.91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XX通信工程公司《车辆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XX通信工程公司《车辆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制度 2018年10月16日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共用车。公司公共用车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管理,车辆钥匙统一由行政人事部保管。 第3条本制度涉及车辆的费用,均从项目成本费用中支出. 第4条公司公车包括桂AHT931、桂AH7502,桂AHT252作为南宁联通(黄勇)项目部专车使用、桂AKT888作为南宁联通(杨彬)项目部专车使用。 第二章车辆使用 第3条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施工检查、验收、外出开会、联系业务等; 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3、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 第4条公车使用程序 1、公车使用人需提前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审批调派。 2、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行车前必须按照《车辆行驶记录表》记录好出车时间、出车前公里数、行车地点等信息; 4、用车完毕,公车使用人按照《车辆行驶记录表》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 5、《车辆行驶记录表》分为存根联和报账联,车辆使用人填完记录后将报账连联撕下拿回行政人事部做统计,存根联留车上给下一位车辆使用人核对用车前的各项数据与存根联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追究前一位车辆使用人的真实用车情况,任何人都必须如实填写,若为逃避部门承担车辆费用而故意填写虚假数据的,一经发现,给予严重处罚。 6、任何形式的洗车、车辆外出期间所产生的各种违章均由此时间段驾车人员负责。 XX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7、车辆使用人用车完毕后必须将车辆钥匙交回行政人事部保管,下一位车辆使用人要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用车手续后方可拿走钥匙,任务人不得私自拿走车辆钥匙。 8、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第5条专车使用程序 1、项目部专车使用统一由项目部负责人自行安排,所产生的费用由本项目自行承担。 2、当公车不够使用需临时调用专车的,由行政人事部与专车部门协调沟通,用车部门须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所产生的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 3、专车部门原则上要服从公司的管理,特殊情况下要服从公司的车辆调派和安排。 第6条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7条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8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9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0条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11条 行政人事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12条 严禁公司无证人员驾驶公司车辆。车辆责任人不得将公司车辆转交给任何无证人员驾驶公司的车辆,一经发现,择重处理。 第13条 公司所有车辆均建立车辆档案,须填写车辆登记表.驾驶员如实填写用车里程和耗油量,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联审后方可报销。 第14条公司所有车辆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驾驶员发现无力排除之故障,应及时报告人事行政部,不得带病出车。 第15条 公司车辆既由按部门使用,又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统一计划使用时,各部门和公车使用人应顾全大局,服从指挥、调度。 XX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第16条 行政人事部按月汇总各部门用车情况,核算财务费用,列入各部门成本开支范围;第17条 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认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驾驶员和部门负责人共同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第18条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第19条行政人事部人员每天定期检查,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公车使用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 第四章维修保养 第20条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 第21条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向行政人事部提交车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人事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行政人事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人事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表》,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五章车辆保险 XX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第22条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23条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 第24条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25条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行政人事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 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6条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 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 无照驾驶。 (2) 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 酒后驾车。 第27条交通事故、违章责任在我方,罚款和修理费用,原则上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如遇特殊情况,经各级领导特批,可报销费用视情而定。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8条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29条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30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 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费用报销 第31条 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公车使用人于每月3日前将所负责车辆上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人事部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方可报销。 第八章私车公用管理 第32条 公司员工需在本地或短途施工检查、外出开会、联系业务时,遇到无公车使用的情况,可以利用私车办理公事,公司按1元/公里的标准给予补贴. 第33条 经理级以下工程、项目、质检人员自备交通工具到施工现场,公司按2元/月的标准给予补贴。 XX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第九章附则 第34条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1:《车辆使用申请单》 附件2:《车辆行驶记录表》 附件3:《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附件4:《车辆加油记录表》 XX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1: 车辆使用申请表 用车部门 使用人 用车时间 目的地 用车事由 部门主管 行政人事部 备注 附件2: 车辆行驶记录表 用车部门 车牌号 使用人 出车时间 年 月 日 时 收车时间 年 月 日 时 出车里程表读数 收车里程表读数 行驶里程数 过路过桥费 加油费 备注 车 号 里程数经办人 保养/请修 项目 预算金额 修理厂 损坏原因 行政人事部 审核意见 总经理 审批意见 附件3 年 月 日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附件4 车辆加油记录表 车型 车牌号码 日期 加油地点 剩余油量 (L) 加油量 (L) 加油费 油卡余额 经办人 备注 说明:紧急情况下采用现金,需在备注中注明。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